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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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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

  P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1)供应商资讯收集。

  (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供应商接洽。

  (4)供应商问卷调查。

  (5)样品鉴定。

  (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2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程序如下: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3)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

  (1)请购。

  (2)询价。

  (3)比价。

  (4)议价。

  (5)定价。

  (6)订购。

  (7)交货。

  (8)验收。

  2.4供应商评鉴

  供应商评鉴程序如下:

  (1)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

  (2)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

  (4)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

  (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1)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

  (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供应商奖惩

  2.7.1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

  (5)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

  (6)A等供应商,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2.7.2惩处方式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C等、D等之供应商,应接受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3)E等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

  (4)D等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供应商之标准,视同E等供应商,予以停止交易。

  (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接受重新调查评核,并采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6)信誉不佳之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惩处。

  标准的采购流程可以划分为战略采购和订单协调两个环节,战略采购包括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订单协调则主要负责材料采购计划,重复订单以及交货付款方面的事务。

  统一标准的供应商情况登记表,来管理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金、主要股东结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生产能力等。通过分析这些信息,可以评估其工艺能力、供应的稳定性、资源的可靠性,以及其综合竞争能力。

  在供应商审核完成后,对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一般包括图纸和规格、样品、数量、大致采购周期、要求交付日期等细节,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日期内完成报价。在收到报价后,要对其条款仔细分析,对其中的疑问要彻底澄清,而且要求用书面方式作为记录,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

  后续工作是报价分www.pmceo.com析,报价中包含有大量的信息,如果可能的话,要求供应商进行成本清单报价,要求其列出材料成本、人工、管理费用等,并将利润率明示。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你会对其合理性有初步的了解。

  :申请人按“申购程序”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经理审查签批后,交供应部经理,,进入“寻价比价程序”。

  B:供应部经理按资金使用情况,经“寻价比价程序”后,转交财务部,进入“采购申请申查程序”。

  C:财务部有关人员分别进行成本、利润核算、出纳备款审核后,决定签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进入“采购程序”。

  C1:在财务部审核后决定签否的情况下,将资料退回申请部门,申请部门视情况进入“坚持申请采购程序”或放弃申请。

  C2:经过“坚持申请采购程序”后,报总经理审核,如总经理签批,进入“采购程序”;如总经理签否,仍退回申请部门,由部门经理放弃申请,用其他方法解决。

  D:进入“采购程序”后,由供应部经理根据采购属于属长期及大宗情况,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若属小额采购,则由供货商处直接采购。

  E: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由供应部根据供货商提供的资料,形成合同文本,交财务部进行成本利润分析,财务部审核签批后,报总经理,签批后交供应部签定合同并执行,进入“收货程序”;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浅否,退还供应部与供货商重新谈判。

  F: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如不合格,进入“退货程序”

  G: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合格,进入“入库程序”和“结算环节”。

  G1:进入“入库程序”后,通知申请部门,可以进入“使用、销售环节”。

  G2:进入“结算环节”后,由采购部、财务部共同按财务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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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MP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MP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1.0目的

  对供应商进行开发、评估、考核,以保证供应商长期稳定地提供满足本公司规定(含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要求的各类材料,并保证本公司所用的材料品质的稳定与提升。

  2.0使用范围

  2.1适用于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物料(原料、生产辅料)及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2.2考核奖惩的订单分配原则上不含客户指定供应商或市场垄断供应商。

  2.3季度评估时要交货批次少于三次的供应商不列入评估。

  3.0定义

  3.1新供应商:是指从来没有与本公司开展业务往来,或半年以上未发生业务往来以及虽有往来但本次采购的物料是与以前采购的物料类别完全不同的供应商。

  4.0职责

  4.1供应商评估小组

  4.1.1供应商评估小组由物控部(物控、采购、仓库)、工程技术部、品管部、生产部组成

  4.1.2进行新供应商的调查、评估、选择。

  4.1.3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考核。

  4.1.4确立或终止同各类供应商的业务合作关系。

  4.2品质部

  4.2.1提供供应商评估期内的各类物料质量统计数据及分析资料,并参与对供应商的品质管理方面的评估。

  4.3工程技术部

  4.3.1对供应商提供本公司的新物料样板进行确认,以及采购物料技术标准的制定,并参与对供应商的工艺技术管理方面的评估。

  4.4物控部

  4.4.1负责和主导对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评审、考核,并对已确立采购合作业务的供应商的关系作进一步的维护、协调,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5.0作业程序

  5.1新供应商的开发

  5.1.1对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由物控部组织收集、调查对方基本情况。调查的主要内容有:营业执照、企业规模、资金状况、设备生产条件、供货能力、企业信誉、品质技术保障能力等,并将调查结果填写于《供应商调查表》上。

  5.1.2物控部根据《供应商调查表》的相关资料,评审采购的可行性。经过调查有意向的主要供应商,由物控部主导并组织供应商评估小组指派的相关人员对该厂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零星、辅助易耗材料厂商除外)。参加评估的部门指定人必须独立如实地评估该企业的生产规模、品质、技术现状,并将评估结果客观地记录于《供应商现场评估表》中。由物控部报生产总监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审批合格的厂商可以作为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

  5.1.3经总经理批准合格的厂商可以作为初步评估合格的供应商,由物控部根据已审批有效的《供应商现场评估表》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将更新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录》转行政人力资源部受控,受控后派发至物控部以作为同合格供应商开展购货合作业务,同时派发至品质部作合格供应商检验,发至财务部一份存档稽查。

  5.1.4行政人力资源部须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所有供应商必须建立《英第爱纳供应商基本资料卡》进行管理与备案。

  5.1.5凡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可由采购员要求供应商填写《英第爱纳供应商基本资料卡》,随同相关证明文件一并交回后,即可申请登录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5.1.6除5.1.5所规定之条款和总经理特定可开展业务外,凡是没有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之供应商一律不得办理购货业务。

  5.1.7成为合格供应商后,物控部可组织提供样板交由工程技术部试用。

  5.1.8样品依相关规定试用合格,价格依《物料、物品报价审批作业流程》评审确认通过后,可进行小批量采购。

  5.2供应商供货情况考核与定期评估

  5.2.1《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或正在交易的所有供应商(5.1.5情况除外)须依实际交易情形实行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

  5.2.2定期评估按以下方式进行;

  5.2.2.1订单状况、交期、配合及服务情况方面由物控部评估,主要来源为《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

  5.2.2.2质量方面的评估:由品质部提供本评估期各来料品质的相关资料填制在《供应商品质评分表》中,经品质部经理审核后交物控部录入《英第爱纳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中。

  5.2.3对产品有影响的主要材料供应商的定期评估,除执行5。2。1程序外。需由物控部主导组织品质部、工程技术部指派专人进行实地评估(每年度应至少组织一次),并将现场评估的结论客观、公正地记录于《供应商定期评价表》上,并由物控部送制造中心总监,报总经理审批,以确保此部分主要供应商所供材料的品质能持续、稳定地提升且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要求,审批后再录入《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实地考察评估栏中。依照5。1执行。

  5.2.4《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按质量、交期、服务(配合度),评定等级进行评估考核。其中质量配分:占30分,交期达成率配分:占30分,服务(配合度)配分:占20分;价格水平配分:占20分。

  5.2.5 质量得分:由品管部统计进料批次合格率得分,制程零退率得分(取消),以进料批次合格×质量配分比,见《供应商品质评分表》。如某供应商其交货100批次,合格90批次,则为(90/100)×质量配分=27分。

  5.2.6 交期达成率得分:由物控部依《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资料,以“交货准时率”×交期配分得出。

  5.2.7 服务(配合度)得分:依《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资料,影响生产批次1次扣除2分,直至扣完为止。

  5.2.8 价格水平得分:在整个市场行情下降时,供应商自行降价的不扣分,通知其降价才配合进行的1次扣2分,通知其降价拒绝降价的分值为0。

  5.2.9 供应商评估总得分:质量得分+交期得分+服务得分+价格水平得分。并须将得分情况记录于《××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中。

  5.2.10 《××供应商定期评估分析表》中等级的注明与界定:

  一级供应商:总得分≧90分以上;

  二级供应商:70≦总得分≦89;

  三级供应商:60≦总得分≦69;

  不合格供应商:总得分≦60分以下。

  5.2.11评估后的《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将生效的《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交至行政人力资源部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发放至物控部、品质部执行作业。

  5.2.12被评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暂不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由物控部、品质部、工程技术部协商达成共识后发出《供应商处置申请表》,由物控部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5.2.13《供应商处置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为纳入不合格供应商时,由品管部将《供应商处置申请表》交行政人力资源部将该不合格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删除,并重新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至相关单位。若是经总经理核准纳入暂保留的供应商时,则无须作《供应商名录》更新,但须在该供应商档案中记录不合格事项。出具通知单知会物控部作进货下《采购订单》时应区别对待。

  5.3协厂商的选择与评审

  5.3.1.1外协厂商的选择的选择应遵循“保证质量、保证交期、效益明显”的原则。

  5.3.1.2对由合作意向的外协企业,由物控部进行基本情况的调查,具体按51相关条款执行。

  5.3.1.3评审完成后,供应商评估小组将评估结果客观、公正记录于《供应商前期评估表》上,由物控部报总经理审批合格后,可以作为前期评估合格的外协厂商。

  5.3.1.4前期评估合格的外协厂商,由物控部选择1-2件产品交该企业打样,由品管部对样品进行确认,确认合格的,由物控部报总经理审批完成后,方可录入《合格外协厂商名录》中。

  5.3.2外协厂商的 定期评估

  5.3.2.1《合格外协厂商名录》中的外协厂商,公司实行每季度进行评估一次。

  5.3.2.2定期评估时,除5.3.1.2规定的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外,还需由物控部提供“本评估期内交期达成率”、“售后服务情况”、“价位信息“等,由品质部提供“本评估期内质量合格率”、“严重质量事故记录”等相关资料,宾列入《供应商前中期评估表》中,并报总经理审批;

  5.3.2.3以上评估资料完成后,需复印两份至行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存档备查。

  5.4供应商交货及交期控制

  5.4.1供应商在确认本公司所下达的《采购订单》后,必须严格遵照《采购订单》备注栏中特别条款及所签订《供应商合作协议》执行。

  5.4.2供应商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原确认交期交货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传递至本公司确认,否则视为延期。影响生产的物控部除依据情节拟定《供应商罚款通知书》经物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物控部有权通知财务部暂停付款或折让货款。

  5.4.3对供应商之交期跟进与控制,具体按《采购作业流程》执行。

  5.5订单分配及评估处置作业

  5.5.1依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订单分配时,2.2规定的供应商不包含在内。

  5.5.2对同一类物料存在多家供应商,且季度得分相等,则依照单价、付款及交易条件中综合因素以确立其订单分配量。

  5.5.3如供应商连续三个季度均被评为一级供应商时,且无一次被评为不合格或二、三级时,将其确定为主要供应商,应提高其采购分配比率订单,在等级下降时,则相应按比例下调。

  5.5.4如供应商连续两各季度被评为三级供应商时,则物控部发出纠正预防措施限其整改。必要时安排供应商评估小组对此类供应商实地辅导与改善,并对缺失部分要求供应商限期改善,在下季度评估时应有等级提升,否则将减少其原设定的订单量或停止采购合作业务。

  5.6供应商的控制

  5.6.1所有供应商的控制与管理均由物控部实施,新供应商的开发、选择与评估由营销中心负责,物控部协助。

  5.6.2所有供应商在同公司进行正式合作业务前,均需按以上程序要求完成审批确定后,才能开展相应的采购购销业务。

  6.0相关文件

  6.1物料、物品报价审批作业流程

  6.2采购作业流程

  7.0管理办法

  7.1未按照本作业流程者一律以10元一单的罚款,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依《赔偿管理制度》执行。

  7.2物控部、品质部、www.pmceo.com工程技术部、行政人力资源部对本流程的各类表单不及时派送时一律处以5元、次的罚款。

  7.3未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办理“订单采购”业务(5。1。6情况除外)一律处以20元一单的罚款,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依《赔偿管理制度》执行。

  7.4物控部未组织提供样板交由工程技术部进行试用,或样板试用不合格就执行“订单采购”业务一律给予当事人20元一单的罚款,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依《赔偿管理制度》执行。

  7.5物控部未按本规定对《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或正在交易的所有供应商进行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评估的,一律处以50元每单的罚款。

  7.6供应商的开发或评审过程中,各负责人部如实将该供应商现场评估的结论客观、公正地进行记录,影响结论真实性的,一律处以100元每单的罚款。

  7.7对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未依据=《供应商处置申请表》结果执行的一律处以50元每单的罚款。

  7.8在执行本办法时,若有异常情况不及时上报、请示、处理、解决时导致生产不良影响的,一律处以50元每单的罚款。同类事项重复出现时对部门直接主管处以100元每单的罚款。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依《赔偿管理制度》执行

篇3:机械制造公司供应商管理程序

  机械制造公司供应商管理程序

  1.0目的

  确认分供方具有满足本公司要求的品质保证能力,保证我公司品质体系能对分供方进行控制。

  2.0范围

  适于我公司的分供方的评审和保持。

  3.定义/术语

  3.1AVL:ApprovedVendorList的缩写,即合格分供方清单。它是经评审合格的分供方集合。

  5.0责任

  5.1采购部负责引导对分供方的工厂调查并按AVL进行采购。

  5.2品质部负责组织对分供方进行的工厂调查。

  负责批准新的合格分供方.

  参与对分供方的工厂调查。

  组织对分供方的定期评审。

  5.4在对分供方有品质体系要求时,内审组应参与对分供方进行的工厂调查。

  5.5文控中心按受控文件的处理方式更新和发放AVL。

  6.0程序

  6.1分供方的选择原则:

  6.1.1满足合同要求,包括品质体系和品质保证能力的要求。

  6.1.2满足数量和交货期要求。

  6.1.3价格合理。

  6.1.4服务良好。

  6.1.5地理位置接近。

  6.1.6对订购数量或价值通常较大的同一外购件,一般应有两个以上分供方,进行多渠道供应,以便于竞争、比较和调剂,同时也可避免一旦某一分供方出现意外事故,而影响我公司预定生产进程,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6.2分供方的资格审查:

  6.2.1采购部指示潜在分供方填写“供货商供货要求批准表”,填好后由采购部交生产工程和品质主管审核,由品质管理代表批准。

  6.2.2如果品质管理代表认为该分供方产品对本公司产品性能和品质影响较大,则需进行工厂调查。品质管理代表将其意见签署在“供货商供货要求批准表”表上。

  6.3工厂调查:

  6.3.1此项只有在品质管理代表认为需要时才进行。

  6.3.2对分供方的工厂调查由品质部组织,采购部引导,品质工程师、生产工程师参加。6.3.3.在对分供方有品质体系要求时,内审组应参与对该分供方的工厂调查。

  6.3.4考察应机敏地进行,并着重调查以下事项:

  6.3.4.1设备是否满足生产要求,设备参数是否能够保持。

  6.3.4.2人员素质和品质管理制度、品质管理水平如何?

  6.3.4.3原材料来源如何?是否具有足够的储备?

  6.3.4.4产品检验设施、手段是否齐全、有效?

  6.3.4.5生产能力和产品品质的稳定性。

  6.3.4.6公司财政地位、效益状况。

  6.3.4.7公司管理层对品质管理及产品品质的态度和承诺。

  6.3.5考查中应考虑已证实的分供方能力和业绩的品质审核报告或品质记录。

  6.3.6考查应作出有关记录。并填写“供货商调查表”,向品质部提出建议供参考。

  6.3.7品质部主管召集由进行工厂调查的人员和生产工程师、采购部主管参加的会议。经七成以上人员同意后,形成结论,以在“供货商调查表”表上背书签名,以表示确认。

  6.3.8品质主管批准上述结论。

  6.3.9品质工程师将“供货商调查表”存盘。

  6.3.10如果此分供方评审通过,采购部通知供货商提供物料样品。

  6.3.11如未获通过,采购部负责将评审结果通知分供方。

  6.4样品评定:

  6.4.1采购部要求供货商提交物料样品。

  6.4.2采购部将分供方提交的物料样品送工程部评审。

  6.4.3生产工程师评审样品物料并作“物料评审报告,发QC部、工程部和生产部。QC部作出是否满足品质要求的反馈;工程部作出是否满足工艺要求的反馈;生产部作是否满足生产实际的反馈。

  6.4.4会签后,反馈采购部进行采购.

  6.5更新AVL

  6.5.1在工厂调查合格且样品物料评审通过后,由工程部主管批准此供货商为我公司分供方,生产工程师将该供货商加入合格分供方清单AVL中。

  6.5.2DCC负责更新AVL,向各有关部门提供其最新情况,并按《文件和数据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6.6合格分供方的保持:

  货仓按月度记录分供方送货不及时情况,作成货仓月度收货报告,于次月第一周交采购部。

  6.6.1IQC按月度记录分供方产品品质不良状况,作成月度进货检查报告,于次月第一周交采购部。

  6.6.2对表现不良的分供方,由采购部发出“DisqualificationNotice不合格通知”,要求其达到要求的平均批接收率水平。对在2个月内无纠正效果的分供方,建议工程部将其从AVL中除去。

  6.6.3对合格分供方的定期监督:

  生产工程师应定期(一般每12个月至少评审一次)组织采购部、PCMC(货仓)、品质部,对已列于AVL上的合格分供方在该评审期内的表现进行评审,并作出和保存该评审记录。按审批权限,对不能达到我公司要求和表现不良的分供方在AVL上剔除。

篇4:公司供应商管理程序(5)

  公司供应商管理程序(五)

  1.目的

  建立环保物质程序管理采购过程,保证所采购的产品满足本公司生产的需要和环保要求。

  2.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及副资材采购的供应商。

  (注:本程序只涉及到国内的供应商,国外的供应商由**公司指定、管理)

  3.定义

  无

  4.职责

  主导部门:资材调达系

  相关部门:ISO事务局、制造部

  5.管理内容

  5.1新供应商的选择:

  5.1.1开发新的供应商时,该供应商首先要满足公本公司ISO9001体系、ISO14001体系以及环境管理物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禁用物质的要求。

  5.1.2若供应商品有通过ISO14001或知名企业环保系统相关的环保认可,可优先列为采购对象。

  5.1.3在评估新的供应商时,应先告知供应商本公司的环保管理物质的管理方针、管理标准。

  5.1.4相关部门对新供应商进行必要的考核评审,评审合格后汇报总经理确认,再将供应商及产品规格纳入到《KEN-RoHS适合物料·副资材一览表》中。

  考核评审的依据:“供应商评审检查表”

  5.1.5对于无法满足本公司要求的企业,不能列入公司的供应商,如因部品的特殊性,可适当要求定期组改、再评审,直至合格后才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

  5.1.6国外的供应商由东洋公司进行选择,并将相关的信息传达于新建高公司,由ISO事务局修正相关的表格并联络有关部门。

  5.2供应商的管理和信息传达:

  5.2.1新部品送样时签回我司要求的《环境管理物质协议书》和部品的ICP数据或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由资材部接收传达ISO事务局确认和登录,参阅文件管理程序的《环境管理物质信息处理流程》。

  5.2.2所送物料之相关物质的含量均符合我公司相关规定标准。

  5.2.3在物料外标示上或产品上要有相关批号、供应商名、部品名、规格及数量等可作追踪保证的依据。

  5.2.4能每批交货都符合《环境管理物质协议书》和部品的ICP数据或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书的期限。否则依不合格管理程序处理。

  5.2.5供应商在变更管理上要遵从本公司变更管理的相关要求。事前提出相关依赖,由本公司认可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

  5.2.6对于本公司的信息情报变更或新建时,由供应商担当责任人务责与供应商进行联络。确保公司的基准要求能够传达到供应商,并能实现在相应的部品上,保证部品的提供能达到公司的要求。

  5.3供应商的评审:

  5.3.1评审的准备:根椐供应商评审计划表日程,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供应商联络相关评审事宜,并要求供应商先自行进行临查,为评审作好准备。

  5.3.2评审的频率:原则上至少每年/次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审。如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指导、改善后再进行评审。

  5.3.3对供应商的评审必需建立在公司环境管理物质要求的基准上,依供应商评审检查表的内容为依据进行评审。

  5.3.4评审的结果判定:

  5.3.4.1合格判定原则:年度评审中存在五项以上(含五项)不符合事项“×”发生

  时,作为不合格判定。

  5.3.4.2是正依赖事项中有两项以上(含两项)不能关闭时,作为不合格判定。

  5.3.4.3对于评审表中判定为改善事项△的项目,公司将不作书面的改善要求,但供应商必需自行改善,次回评审时如还没有完善将上升为不符合事项“×”。

  5.3.5评审的结果中对于不符合事项必须在总结会议上经供应商确认,再提出是正依赖书,同评审报告书一起传达供应商。

  5.3.6是正依赖书改善内容的实施有效性由ISO事务局担当进行书面或现场的确认,管理代表承认。实施失效的事项,要求定期内再改善。

  5.3.7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由ISO事务局进行指导、督促、跟踪,如对不符合事项在定期指导改善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供应商。情况允许条件下(保证生产正常化)汇报经理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并联络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及时向经理汇报进行判定。

  6.相关附件

  6.1供应商评审计划表

  6.2供应商评审检查表

  6.3环境管理物质协议书

  6.4是正依赖书

篇5:房地产企业供应商管理方案范本

  房地产企业供应商管理方案范本

  一、总则

  1. 目的

  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的供求关系,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2.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向企业供应各类材料、零部件、设备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二、选择供应商

  1. 对每类材料或设备,由材料设备部进行市场调研后,提出3~5家候选供应商名单。

  2. 企业成立一个由材料设备部、质量管理部以及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

  3. 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材料设备部实地调查厂家,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调查评价的内容如表7-8所示。

  表7-8 供应商调查表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4. 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5. 核准为供应商的,可进行采购;没有通过审核的,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三、供应商评价

  (一)材料设备部制定评价指标,如表7-9所示,并依照此指标对供应商进行级别评定。

  表7-9 供应商级别评价指标

  指标

  指标细化

  权重

  质量水平

  1.供应材料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30

  交货能力

  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定货的供应能力

  20

  价格水平

  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间

  25

  技术能力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能力;3.产品设计能力;4.技术问题的反应能力

  5

  后援服务

  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5

  人力资源

  1.经营团队;2.员工素质

  5

  现有合作状况

  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10

  (二)供应商级别分为A、B、C和D级

  各个级别的得分情况如下:

  1.A级,85分(含)以上;

  2.B级,70(含)~85分;

  3.C级,60(含)~70分;

  4.D级,60分以下。

  (三)对选定的供应商,企业与之签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互利互惠条件。

  (四)材料设备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对不合格供应商解除其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五)每年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六)企业可对供应商划定不同信用等级进行管理。评级过程参照上述筛选供应商的办法。

  (七)对最高信用的供应商,企业可提供物料免检、优先支付货款等优惠待遇,对于被评为D级不合格的供应商,企业将中止同其开展的采购合作。

  四、供应商关系维护

  1. 企业对重要的供应商可派遣专职驻厂员,或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2. 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3. 企业要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4. 企业需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5. 企业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符合企业投资方针的供应商,可以投资入股,建立与供应商的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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