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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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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总则

  1、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2、工会预算定义: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3、预算体制: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4、工会预算分类: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

  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的预算,包括本级供给经费单位的预算。

  单位预算是指:依靠本级预算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

  5、县级以上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事业单位按规定上交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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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P集团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日常各项经营费用资金的预算管理,便于财务部门统筹安排,灵活调配、运用好资金,使其充分发挥经济效用,通过实行预算管理达到降低经营成本,强化增收节支,完善内部核算机制,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集团所属各子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计划外,还应逐月编制资金预计收、支平衡表,以保证运营资金得到合理安排。

  财务资金既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这部分资金是维系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因此,为保证运营资金的有序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应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 职责

  3.1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本部门资金预算计划制定,由主管副总裁按规定要求逐级审批。

  3.2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资金预算计划,由集团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审批计划审核报销,对违反本规定的支出项目有权拒绝报销。

  4. 具体规定

  4.1集团各子公司应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完成年度经营预算管理计划书,并在此基础上,于每月28日之前,编制完成次月资金收、支预算表,逐月上报集团计财部分管会计一份,集团财务总监一份,主管副总裁一份。财务总监分析汇总后上报总裁。

  4.2集团计财部应于每月30日前编制完成次月资金来源与运用预算汇总表,并于次月3日前,编制完成各子公司上月实际与预算资金来源与运用分析表及汇总表。分别报送子公司经理、集团财务总监、主管副总裁。财务总监分析汇总后上报总裁。

  4.3各子公司的收入计划(预算)依据本公司销售条件、劳务合同、收费协议以及收款期限等,预计可收(兑)金额编制。

  4.4各子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原材料、工程劳务、商品采购支出计划(预算)依据本公司购置合同及工程进度、供货时间等,预计资金支出计划。

  4.5各子公司经常费用的支出,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依据以往实际发生额,结合本年度预算合理编制。

  4.6月份资金预算计划未列的支出项目,超支金额在10000元以内的,须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并加情况说明。金额超过10000元的必须经总裁批准。否则计财部不予报销。

  4.7对于超出预算计划的说明,要求注明超支的原因,预计今后费用增长幅度,提出具体消化的措施。

  4.8由于业务范围扩大和缩小,经董事会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度预算计划或月份资金使用计划。

篇3:北京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2002试行)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京财预[20**]1830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和加强市级部门预算的管理,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北京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北京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两部分。

  人员经费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包括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费两部分。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五条 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原则

  (一)优先保障的原则。财力安排首先应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二)综合预算的原则。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预算内外资金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三)合理配置资产原则。建立预算单位资产动态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的预算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实行闲置和超标资产统一调配,合理安排正常运转和维护经费。

  (四)定员定额管理为主的原则。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没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国家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的收支情况,合理安排基本支出预算。

  第二章 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和方法

  第六条 定员和定额是测算和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定员是指国家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根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能、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所下达的人员配置标准。

  定额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合理需要,结合财力的可能,对基本支出的各项内容所规定的指标额度。

  第七条 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

  (一)考虑单位的实际支出水平,逐步统一标准。

  (二)以财力为基础,结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三)定额标准规范化,制定方法具有科学性。

  第八条 制定定额标准的方法

  (一)依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财力状况,社会物价水平及单位的工作量、人员、资产等数据资料制定定额标准。

  (二)根据基本支出的特点,按照财政部门下发的政府预算支出“节”级科目形成若干基本支出定额项目。

  (三)基本支出定额项目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人员经费定额项目包括人员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的离休费、退休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费用。

  公用经费定额项目包括公用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

  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四)为规范定额管理工作,根据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职能和事业单位的行业及业务特点,将行政事业单位分为若干类型。在核准同类单位工作量、占用的资源和相关历史数据资料的基础上,以人或实物为测算对象,确定各类单位各定额项目的单项基准定额。

  (五)在确定同类单位单项基准定额的基础上,确定同类单位的分档定额标准,最后确定各单位所应执行的各个单项定额标准。

  (六)各个单项定额标准的总和构成单位基本支出的综合定额。

  第九条 定额标准的调整

  定额标准的执行期限与预算年度一致;定额标准的调整在预算年度开始前进行;定额标准一经下达,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作调整;影响预算执行的有关因素,在确定下一年度定额标准时,由财政部门统一考虑。

  第三章 基本支出预算的申报核定与执行监督

  第十条 部门根据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编制本部门申报基本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按照规定格式报送财政部门。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对部门报送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按照定额标准及有关依据,测算并下达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

  第十二条 部门在财政部门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额内,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编制本部门的基本支出预算,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财政部门。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部门报送的预算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市政府审定。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及时向部门批复预算。

  第十四条 基本支出预算中按规定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基本支出预算执行,从紧控制各项开支,并对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活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负责对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公用经费中的专项业务费比照《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

篇4:物业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思想,有效利用和控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收支,作到计划性、前瞻性和有序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可以明确并量化公司的经营目标、规范企业的管理控制、落实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明确各级责权、明确考核依据,为企业的成功提供保证。

  第三条 原则

  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相结合

  第二章 预算组织

  第四条 预算主体

  以谁花费、谁预算的原则,预算的主体是费用收支的责任人(或部门)。

  第五条 预算管理组织

  预算管理小组:由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公司运营范围的预算管理。

  第三章 预算责权

  第六条 职责和权利

  1、各预算主体负责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2、公司、部门负责人依据权限进行审核和执行。

  3、财务人员做好监督、信息支持和稽核工作。

  4、预算管理小组负责部门预算草案审批和执行监管。

  5、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草案审批及执行监管。

  第七条 预算范围

  1、公司预算内容

  预算收入:物业管理费、商业经营费、有偿服务费、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人员经费(福利费)、办公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绿化费、保洁费、保安费、税费、机动经费、其他支出。

  2、管理处预算内容

  预算收入:物业管理费、商业经营费、有偿服务费、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人员经费、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绿化费、保洁费、办公费、一定比例的机动经费、其他支出。

  3、保卫科按照部门作预算,由预算管理小组分解到各管理处。

  预算支出:人员经费、器械购置费、业务费、其他支出。

  第八条 预算目标的界定

  1、在物业服务和管理过程当中发生的计划性、周期性和阶段性的可预见的收支。

  2、因突发或新增项目的无预见依据而又超出预算机动经费30%的再按此办法进行预算管理。

  第四章 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

  第九条 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并分解到阶段性预算草案。

  第十条 在编制收入预算时,避免漏项,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第十一条 各部门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

  第十二条 各部门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1、公司的目标以及本部门的工作目标;

  2、本部门的职责、发展计划及所属岗位职责;

  3、本部门定员、定额标准;

  4、本部门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第十三条 公司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1、总公司的目标和要求

  2、本公司的职责、发展计划;

  3、本部门定员、定额标准;

  4、本部门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第十四条 公司按照《预算草案编制的依据》确定今年支出重点、力保项目,支出金额总数。

  第十五条 预算编制和审批:

  1、部门以下岗位预算主体按照预算依据提报年度和阶段性的预算支出草案

  2、部门预算主体汇总各岗位预算主体的预算支出草案,进行综合审核,反复商讨,达成共识,再综合部门预算收入和工作目标形成部门预算草案,报公司预算管理小组。。

  3、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对部门提报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商讨、汇总,达成共识,再综合公司的预算依据形成公司的预算草案。

  4、确定预算总额后,预算管理小组将预案上报总公司财务部审定预算,达不成共识,再下放到各逐级预算主体进行调整,直至达成共识。

  第十六条 各纵向经费规模由财务人员组织各业务部门报预算计划,报预算管理小组讨论、确定。

  第四章 预算执行与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年度预算经总公司财务部批准安排后,公司各部门应加强日常收支管理,认真落实预算指标,增强预算的严肃性,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和年度预算的实现。

  第十七条 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应按预算指标,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收入,保证收入按计划或超计划完成。

  第十八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编制年度支出计划,细化年度预算支出。并将具体支出计划报送预算管理小组监督执行,同时还应建立本部门支出辅助账(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的支出),定期与公司财务人员核对预算执行结果。

  第十九条 部门预算支出额度一般只能用于日常维持性支出,不得用于购置设备(包括办公家具等等)和劳务性支出。如确需购置急需设备或其他突发情况,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在不超过年度预算的情况下从公司机动经费中解决。

  第二十条各部门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预算管理小组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确需做出调整的,需经预算管理小组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一条 预算管理小组的负责人要对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负总责,保证预算支出额度不突破,并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支出必须经公司“一支笔”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第五章 业绩报告及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 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对各部门和各专项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进行管理、控制和分析,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公布,并每半年举行一次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大检查。

  第二十三条 年终,各部门主管必须向预算管理小组汇总编制预算执行报告。报告要分析预算收入、支出与实际收入、支出存在的差异,以及各项任务完成的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充分、报送及时。

  第六章 预算指标考核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的年度或阶段性预算列入部门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书中,公司将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 本预算管理规定由预算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预算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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