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会票据审计工作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会票据审计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遏制涉票违法违规事项的发生,维护工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票据包括发票和财政票据。发票按照税收征管范围划分为国税、地税发票。财政票据分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财政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在依法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开具的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各级工会和工会企事业单位在采购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时应索取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在接受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餐饮娱乐等服务和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时应索取地税机关监制的发票;支付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时,应取得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
第四条 不合规票据和假票据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关于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的通知》等法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的票据。不合规票据和假票据的主要特点如下:
(一)非正式票据;
(二)私自印制、伪造、变造、过期作废的票据;
(三)内容不真实,虚构经济业务;
(四)以其他凭证代替;
(五)扩大使用范围;
(六)未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七)项目填写不全,字迹不清楚,自行涂改;
(八)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票据。
第五条 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经审会应将工会机关及工会企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管理费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的票据作为票据审计的重点范围。
第六条 在票据审计工作中,一方面要发现和查处票据违法违规问题,另一方面要对是否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予以关注。对于没有建立票据审核、报销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或者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未落实的,应当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第七条 在票据审计工作中应当并督促财务人员充分利用下列手段鉴别票据的真伪:
(一)税务机关提供的票据网络查询、电话查询;
(二)票面防伪信息;
(三)工商管理机关提供的出票企业基本信息网络查询;(四)提请税务机关鉴定。
第八条 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原始凭证的数量和审计资源合理确定抽查票据的比例和金额起点,提高审计效率。
第九条 进行票据审计时,应当适当抽取部分发票,检查该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对于发现的假票据,应当对其经济业务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第十条 应当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违法违规票据的金额和性质,根据情节轻重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www.pmceo.com
(一)对使用不合规票据和假票据(未虚构经济业务的)报销的,被审计单位应当改正错误做法。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责成财务部门有关业务人员严格票据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对经教育、培训仍不能严格执行国家票据管理规定的,被审计单位应选派具有职业能力的人员从业。
(二)对使用假票据并虚构经济业务,情节较轻的,被审计单位对当事人应进行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被审计单位对当事人应进行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三)构成犯罪的,按有关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二)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二)
收费票据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 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稽核的重要依据,为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完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维护经济秩序,堵绝漏洞, 防患于未然,特对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收费票据的管理
1. 收费票据由财务科专职票据保管员负责验收、保管、核销,出纳员不得兼任收费票据的保管或核销。
2.医疗收费票据仅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 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或出售。
3.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 每月编报《票据库存分类总表》和《票据购领明细表》,《票据库存分类总表》按规定存档。
4.使用收费票据的部门, 发现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 应及时向票据保管员报告, 由票据保管员负责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印刷厂反映, 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二)收费票据的购置、领用、核销
1、收费票据的购置
(1)往来款收款收据、医疗收费票据(门诊、住院),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并指定专人凭《票据准购证》,向区财政局综合科票据管理中心购买。
(2)其他如住院预交款收据、救护车收据、病历卡等由医院通过招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印刷。
(3)购入收费票据后, 须由财务科票据保管员验收入库, 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 并注明购入和印刷渠道。
2、 收费票据的领用
(1)出纳、门诊、住院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必须填写《领用收费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在收费系统输入票据起讫号码之后方可使用。票据保管员按领用人设明细帐、按票据种类分别登记《票据库存分类总帐》和《票据购领明细帐》。
(2)门诊收费员凭病历收费领用单直接到票据保管员处领取等额病历卡。
(3)其他人员需领用病历,必须经财务科长审批。
(4)病历卡的作废报损由票据保管员验证把关。
3、收费票据退费、作废的规定
(1)退费、作废票据,要求同时收回一式二联(收据联、核算联),并经医生和药房确认。
(2)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 先按上述操作流程, 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 然后补开实收收据。
(3)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 要求就诊联、报销联齐全。
(4)一月终了,所有的退费、作废票据分别按收费人员统计,上缴财务科,由票据保管员审核其退费、作废票据手续是否规范,并与电脑收费系统显示的退费、作废记录核对,杜绝漏洞,防患于未然。
4、 收费票据的核销
(1)门诊、住院收费票据启用必须输入号码,用完后自动销号,主要靠票据保管员审核其退费、作废票据来加以监督。
(2)往来款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逐张核对、销号。
(3)凡领用收费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领用人必须按收据顺序号启用收费票据,若发现有跳号使用的现象,票据保管员要查明原因。
篇3:监察审计处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监察审计处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保证监察审计处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严肃性,按照医院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使用
1、以监察审计处的名义对内报送的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科室审计盘点记录,其它以需要监察审计处名义报送的文件、材料等。
2、使用监察审计处印章时,必须认真填写完整的《兰大二院监察审计处印章使用登记表》,登记表由印章管理人员管理,监察审计处存档(保留3年)。
3、严禁在空白纸张(含证件、表格)等上面加盖印章。
二、印章的管理
1、监察审计处长对印章的管理负责,并指定专人作为部门印章的保管人。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将印章放在桌上。保管人不在时必须把印章锁好,如有丢失要立即报失。
2、使用印章须经部门负责人(科长、或处长)审核签字后方可盖章。
3、部门印章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允许使用公章。
4、盖印人一般为印章保管人。如盖印人不在,可委托其他工作人员盖印,但用印均须注意以下事项:
(1)盖印人须征得用印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确认无误后方可用印。
(2)盖印时图章清晰、端正,位置适当(一般应盖在文件的落款与日期之间,骑年压月处)。
(3)盖印后要做好《兰大二院监察审计处印章使用登记表》登记,填写包括:用印日期、内容摘要、批准人、用印部门、用印人以及留存材料等内容,并保存好用印其他依据材料。
篇4:医院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科长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地开展审计及相关工作。
二、做好审计过程记录,积极与被审计单位协调沟通,重大事项及时向科长汇报。
三、担任项目助审、勘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编制撰写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底稿等。
四、及时对审计项目档案进行整理、立卷、整理、归档和保管。
五、努力提高职业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和执行审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积极参与审计理论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5:医院审计科科长职责
审计科科长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和处长的领导下,主持审计科的日常工作,依法开展审计工作,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和审计工作纪律。
二、负责本科室的管理和业务工作,拟定本科室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三、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设计、监理、物资设备、大宗材料采购等招标、核价工作以及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验收、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委托审计项目的招标准备、跟踪检查及审计报告的审核工作。
五、负责本科室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学习工作,不断提高和改本职业务。
六、做好审计档案的立卷和监管工作。
七、接受院长和主管院长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