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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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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监理公司的财务行为理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遵循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各监理公司和所有临时监理机构。

  第三条 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单位的领导人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四条 企业领导人领导本单位的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执行本《办法》,并按照本《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维护和监督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积极性来强化财务管理。

  第五条 必须树立“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认识财务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更是企业经济活动的检查手段,财务管理是一切管理的共同基础。

  第六条 企业法人对国家授予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所有财产属于国有,企业法人对国家授予的经营资金、财产有统一管理、合理调配和依法处置的权利。

  第二章 会计核算的体制

  第七条 公司为企业法人,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实行经理负责制。公司所属单位为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企业法人规范下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实行“两级核算”的制度。即公司(独立核算单位)、监理代表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两级核算,公司、监理代表处两级管理的体制。

  第九条 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所属监理代表处实行报账制。各监理代表处均应设账实行会计监督,严禁搞无账会计。监理代表处每月必须向公司报账一次,报账可采取抽单报账或汇表报账,程序和方式由各处自定。

  第十条 公司会计核算的任务,第一、全面反映资本金的运用情况;第二、反映期间费用的发生情况;第三、反映对外投资其他经营情况;第四、通过审查、汇总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第五、全面反映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和利润分配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会计对监理代表处进行单独核算。第一、核算监理代表处职工、聘用人员的工资(在册职工加班工资、夜餐费);第二、核算监理代表处固定资产和车辆使用费;第三、核算监理代表处的办公费、通讯费、水电费、差旅费、住宿费、食堂开办费、伙食补助费、防暑降温费、取暖费、劳动保护费、低物品购置费、会议费、交际应酬费及其他。公司核算出各代表处的费用成本,为以后的承包制推广积累经验。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凡企业所属的各种收入一律进入公司的合同账户。凡未按本条规定执行的,要追究负责人责任,除按公司内部合同上交一切费用外,并处以1.5‰的违规罚款,罚款由负责人承担三分之二,会计负责人承担三分之一,罚款由公司经财务部直接扣收,不准公费报销。

  第十三条 企业除法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有权以对外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文件外,其他任何部门、分公司和个人都无权签订类似文件。监理公司的贷款、集资或利用其他方式筹集资金,都必须经公司经财务部门认可,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以文字为凭,否则一律无效。

  第十四条 公司对所属监理代表处将逐步实行分账管理,定额承包,定量用款,盈利提奖,亏损自负。公司的负责人及财会人员有权查询各代表处各期费用的配比核算情况,代表处应该财务公开,不得拒绝。

  第十五条 单位任何收入,包括监理服务费结算收入、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和无形资产形成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钱款均应先存入单位银行,会计部门统一办理收支,纳入会计核算,不准设立“账外账”。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人和会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送虚假的会计报表。领导人和会计人员对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负有法律责任。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 监理公司属国有企业,所有资产均属国有资本。企业必采取不同形式来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把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纳入定期责任目标。固定资产年限折旧法提取折旧,折旧资金全部留存,作为更新、保值专用资金;公司总体负责增值任务,增值资金人由部合同体现。

  第十八条 企业固定资产要建立台账制度。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总分类账,账实相符,定期清点。

  第十九条 凡经公司批准报废、毁损、遗失、出售的固定资产,公司负责人通知经营财务部销账。

  第二十条 企业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属企业资产范围,必须有价使用,纳入会计核算之中。公司无形资产使用权属企业法人,其它人无权转让。任何赠予、无价转借和盗用均属侵

  公行为,企业法人予以追究,必要时诉诸法律保护企业权益。

  第五章 纳税

  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收是国家法令规定的制度,属上层建筑,它是国家强化的意志和政策,纳税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六章 会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 企业经财部、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企业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原则上每壹年对公司经财部和监理代表财务收支进行一次正常审计。

  第七章 会计人员职责与权限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其他各项财经制度,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必须注重自身职业道德修养,要有敬业精神,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权在工作中无故刁难和泄私愤,要树立严以律已、宽以待人的工作作风。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统一会计核算制度,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办法》,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第二十六条 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企业各项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分清资金渠道,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加强内控制度,严格执行管钱和管账要分开,银行印鉴保管要分开,制证和付款要分开。

  第二十七条 经财部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计划、合同、预算、协议和其他有效文件;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并有权要求更正。

  第八章 会计报表

  第二十八条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结性文件,单位具有法律保证性。会计报表格式及填报内容参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印制。

  第二十九条 会计报表分月报、年度决算报表。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各项规定如与国家或上级规定内容有抵触的,按国家或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国家或上级对财务制度有变更或修订的,由公司统一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经财务部门负责解释,由公司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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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会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暂行办法

工会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会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以下简称企事业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事业审计,是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或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派出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效益性和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

  第三条 企事业审计的审计对象,是指本级工会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必要时可对其有经营活动的下属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第四条 企事业审计的内容是指所审计的会计期间内的会计事项。凡与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有关以及涉及审计评价的有关方面,均属企事业审计的内容。

  第五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对本级工会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原则上每年审计一次。

  第六条被审计单位要向审计部门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会计报表、账簿、凭证;

  (二)内部控制制度;

  (三)统计资料;

  (四)法人登记、税务登记资料;

  (五)银行开户资料;

  (六)其他有关财务收支的资料。

  第七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根据审计意见书,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某区财务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某区财务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

  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等情况;能:业务水平和协调办事能力等情况;勤: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等情况;绩: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领导和同事满意度等情况。 廉:廉洁自律和遵守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情况。 第五条 考核主要为年度考核。

  第六条 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量化测评的方法。

  第七条 考核由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由区财政局会同区人事局设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财政局局长任组长,财政局、人事局分线副职任副组长,财政局相关业股室负责人和区人事局相关同志为成员。

  第九条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工作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复核。 (一)年度考核在年底或下年初进行,接受考核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应写出书面的年度述职; (二)会计股根据全年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量化评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小组对初定考核等次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同时个人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门及原单位备案。

  第十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具体量化标准是:90分以上为优秀(含90分),90分以下80分以上为称职(含80分),80以下70分以上为基本称职(含70分),70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十一条 区财政局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财务工作人员通报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连续三次评为优秀的财务人员,向组织上建议提拨使用。

  第十二条 区财政局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考核对象进行分类排队,对评分考核最后三名财务人员进行戒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凡连续两次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的财务人员,区财政局将提出方案,建议所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并报区委、区政府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人员的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 党群机关财务人员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篇4:公司关于实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关于实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真实、准确、快捷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财务机构的设置

  1.董事长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

  2.根据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规定,公司财务部设会计主管一名,会计2名,出纳1名。

  二.财务人员的职责范围

  1.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日清月结。

  2.审核各部门交来原始凭证与报帐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受理,记载不正确、手续不齐全的票据予以退回。

  3.根据当月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4.妥善保管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5.进行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负责管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日常收支,款项结算,工资发放。

  7.负责定期核对公司债权、债务往来款项,配合有关部门催收欠款。

  8.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及利润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向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9.定期与仓储部门核对账务,并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现象,协助仓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做出处理。

  10.和税务、银行、财政等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关系。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现金管理制度

  1.公司现金用于日常报销,工资发放,采购农副产品等。

  2.其它支出能不动用现金的一律通过银行结算。

  3.销售产品或因其它业务收入的现金要于当日交存银行,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不得存放大量现金。

  4.公司出纳人员对现金帐要做到日清日结,逐笔登记,帐款相符,并每日向董事长报送当日资金流量表。5.公司财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现金。

  四.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通过银行帐户结算业务单位的往来款项,公司财务人员要定期和银行的对帐单进行核对。

  2.由银行领取的支票由出纳保管并列表登记。公司因需要提取现金,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在表上签字同意。

  五.印章管理为方便工作,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手章,由财务部主管及出纳分别管理,其它部门需加盖章者要备案登记。

  六.财务报表制度

  1.公司财务人员在月底结帐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部门报关有关报表,并进行纳税申报。

  2.公司财务人员每月要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每位股东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附公司债权、债务和其它有关科目明细。

  3.会计财务人员每月向董事长、总经理报送财务状况说明书。

  4.会计年度终了,公司财务人员要将会计报表装订归档保管。

  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2.会计档案不到规定年限,不得销毁。

  3.会计档案在指定地点存放,不得携带出公司,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内部借款制度

  1.公司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因采购、出差或其它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要填制内部借款单,列明借款部门、原因,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借款。

  2.借款人在办理完业务后要及时向财务报帐冲减借款,并交回余额。

  3.公司财务人员对内部借款进行监督,已三次借款未报帐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经催促不报帐者,可在工资中扣除。

  九.报销制度

  1.根据公司章程进行财务审批的权限划分,公司流动资金、小型固定资产投资、日常维修、费用开支,材料采购和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的报帐,由总经理审批,公司对外投资、借贷、大型建设项目、董事会的各项费用等不属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开支,需经董事会同意、董事长负责审批。

  2.公司对外办理各项经济业务要按规定索取正规票据。

  3.经办人员根据业务需要持有效票据,需办理入库的办理入库手续后,分别填制票据传递单,预付帐款通知单或成交付款通知单,先经部门主管人员同意,经公司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由部门主管或财务人员找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十.成本管理制度

  1.材料采购

  ① 公司对材料的采购由供应部门负责,首先根据生产需要填制采购预算单,注明采购材料名称、数量、用途、申请金额,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可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

  ② 采购人员要根据采购内容填制采购明细表,属农副产品收购的要同时取得对方身份证

  复印件及村委会证明信一并交回采购内勤保管,没有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的财务部不予报帐。

  ③ 采购人员凭采购明细表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公司仓库管理员和材料会计共同验收后(主要材料要通过公司质检员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填制四联式入库单,并加盖验收章和验收人员手章,第一联存根仓库留存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结算联给对方作为在财务支款依据,要有供应部主管人员和董事长签字,第四联验收,材料会计入帐凭证。

  2.材料领用:材料领用填制领/投料单一式三联,由各部门主管、领料人、发料人同时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领用部门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库,同时作为材料出库凭证,生产部门填制的投料单要保证原料、辅料的配比合理性,材料出库价格以平均价计算。

  3.车间生产:生产部门领用材料投入生产,对领用不足部分,可按上述手续二次投料,剩余部分交回仓库并以红字填制投料单冲减,生产车间领用的材料在生产过程及存放过程中发生变质,不能使用,丢失等现象,要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生产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进行帐务处理。

  4.产品入库:车间加工完成产品或半成品要于当日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负责验收,填制产品入库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仓库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车间留存,第四联验收材料会计入帐凭证。

  5.每月25日公司劳资人员,行政后勤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向财务报送当月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工资及当月水电费用,财务部收集以上数据,和当月发生其它制造费用进行汇总,以每批产品投入材料的比例在产品间进行分摊,计算出产品的生产成本。

  6.产品销售:产品销售由销售内勤根据业务员出具的销售单填制产品出库单一式四联,由销售内勤和业务员同时签字,注明合同号、购货单位名称,第一联销售部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库,第四联为出门证。

  7.库存管理:公司成品库、半成品、材料库均由专人负责,建立库存台帐定期进行盘点,并与每月25日和财务部门核对,对盘点过程中发生的盘盈、盘亏要由仓储部门主管人员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一份留仓库调整台帐,一份报财务进行帐务处理。

  8.票据传递:为保证成本核算真实准确,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进行票据传递,保证在材料采购入库、领用出库、产品生产入库、销售出库三日内将票据传递到财务。

  十一.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对公司原有固定资产,仓储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登记。

  2.公司新购固定资产办理入库验收手续,登记台帐,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3.公司即购即用不能周转,一次性耗废的低值易耗品可不办理入库手续,凭原始发票到财务报销。

  4.公司购入的可周转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桌、椅、床、工具、小型设备等,要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台帐,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5.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门,要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办理领用、退库、报废、报损等相关手续。

  6.公司财务和仓储部门要定时对公司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

  十二. 处罚办法1.警告

  ①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②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③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④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2.辞退①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②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③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④利用职务便利,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帐物的;

  ⑤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⑥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⑦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予以辞退的。

篇5:公司财务支款及报销办法(二)

  公司财务支款及报销办法(二)

  一、目的:为了使财务支款及报销流程明晰化、规范化。

  二、范围:适用于总部、分公司、各部门。

  三、支款办法

  ⒈支款范围

  商品类采购(指商品等)、办公用品类采购(包括文化用品、劳保用品、花卉等)、固定资产采购(包括汽车、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图书音像资料、差旅费、运费、广告费、其他(如业务招待费、伙食费、零星支出等)。

  ⒉支款凭证

  支款时应提供购货合同书、购货协议书、购货订单、物品申购审批单、出差申请审批表及其他相应资料。

  3.支款流程

  ⑴支款人填写借款单或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认后,送财务负责领导、公司领导进行签核,至出纳员处领款,交财务中心会计账务处理。

  ⑵流程图

  支款人→部门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顾问→公司领导→出纳员→会计

  4.特别规定

  (1)员工因公出差可以借差旅费。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时限、事由,并由部门主管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由财务中心批准,到出纳处办理借款。

  (2)出差较为频繁(如外围业务员)及业务费较多(如分公司经理),可采用定额备用金方式。其中分公司经理、品牌经理不超过1000元,外围业务员不超过800元,当其岗位变动时或年终放假时扣回。

  (3)当月连续几次出差,在上次借款未还清的,不予再借款。试用期不足一月人员单独出差,不予借差旅费。特殊情况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借不超过本人半个月的工资。

  (4)借款人员终结事务,在报销时扣回借款,当时不能扣回的,在本月开资时就借款总额一并扣回。

  (5)大额借款(达到3000元)需经总经理批准。

  四、报销办法

  1、差旅费报销办法

  (1)员工出差交通工具标准为:火车硬坐、汽车普客、轮船三等舱位。

  在晚上8:00到次日7:00之间出差,乘车船超过6小时,可以乘坐火车卧铺、汽车卧铺或豪华空调、轮船二等舱。但同时扣减一夜住宿费补贴。

  员工符合乘坐卧铺或豪华空调,轮船二等舱的,非主观原因未能乘坐的,可按硬坐车票或三等舱票价的40%发给补贴。

  (2)公司领导(含正副经理、总监)因公出差,所发生的招待费、车资费、住宿费等合理费用凭票据报销;远距离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卧或经总经理批准可以乘坐飞机普通舱。

  部门主管出差期间发生的车费、住宿费等合理费用可凭票报销,远距离出差可乘座火车硬卧,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同意可乘坐飞机普通舱。

  如果员工与公司领导一起出差,所有与业务相关的开支均由公司统一支付。

  (3)出差期间补助标准:公司领导为早餐10元、中餐30元、晚餐20元,即伙食补助60元/天,住宿标准60元/天;

  部门主管为早餐5元、中餐25元、晚餐20元,即伙食补助50元/天,住宿标准50元/天;

  普通员工伙食补助标准为早餐5元、中餐20元、晚餐15元,即伙食补助40元/天,住宿标准40元/天,公交车补15元/天(不得报销出租车费)。

  出差到经济发达地区如深圳、广州、上海、南京等地,住宿标准可上浮30元/天。

  出差时间不足一天,视实际误餐数执行。出差在20公里以内(含市内),不享受伙食补助。

  如果在公司食堂(含分公司食堂)就餐或在标准内报销餐费(不含对外宴请,宴请需要直接领导批准),则不享受对应伙食补助。

  多人共同出差,同住一间房的,可按同住人中职务最高的人员标准报销住宿费。

  (4)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凭有效车船票据实报销。有效车船票指出发点到目的地区间车票,时间上符合出差时限,中途不得绕路办其他事宜。

  外联业务员可每月报销当地城市郊区公交车月票(或磁卡月票)一张(由公司统一办理),并发放交通补助50元(打入个人工资),不再报销其他交通费用。

  应优先选择出差地分公司宿舍住宿,当不能解决时凭有效票据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住宿费,超过部分自负。

  2、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报销办法

  (1)每月底由各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表”,交公司办公室汇总,提请公司领导审批后购买。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物品,可委托相关人员购买。

  (2)所购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实行定人验收、保管、领用登记的办法。

  (3)购买后由办公室有关经办人按财务规定粘贴有关报销单据,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财务审核后,予以报销。

  3、固定资产购置费用报销办法

  (1)由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做出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到财务中心开据支票购买。

  重大项目固定资产(10万元以上的),得经过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组织购买。

  (2)固定资产购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主管部门应尽快将有关单据到财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3)所购固定资产纳入公司,统一管理。

  4、业务招待费报销办法

  公司因工作、业务需要,经公司领导安排,接待客户及相关人员,本着不浪费的前提下,所发生的招待费,经办人应在招待费发票上背书其招待人员及人数,经部门领导审核,报财务顾问签字,总经理批准后

  ,予以报销。

  5、交通费报销办法

  (1)原则上应优先坐公交车,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以上(含)事先批准,可以乘坐出租车。

  (2)车票上需背书从哪里到哪里,做什么事,经部门领导审核,报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予以报销。

  6、通讯费报销办法

  (1)手机通讯补助每月通过工资发放,不再报销。凡由公司委托银行代扣手机费的,在其工资中自动扣减相关费用。

  (2)固定电话实行定额制。具有IP功能电话拨打长途时必须使用IP功能,如查出未使用IP功能,本次通话费全额扣除,自己负担。

  (3)每月电话费交纳后由行政部抽查某些电话费明细,定额内个人电话费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从工资扣除,并予以处罚。

  (4)非承包自营店通讯费执行“定额+销量提取数”,最高限额为300元。超额时由部门工资中扣回。

  7、广告费(不含公益性广告)报销办法

  (1)根据年度广告预算与计划,由各业务经理或宣传策划部提出申请,注明广告方式、内容、预期效果、预算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2)临时性单项广告,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3)原则上广告费用由总部负担。单项不超过2000元的,列支分公司费用。

  (4)由总部宣传策划部承办相关手续,并保存相关资料。

  8、其它费用报销办法

  (1)采购物品报销时,除提供费用报销单外,还应提供经物品管理人员签字的验收单或入库单。

  (2)未涉及的其它事项发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四、核签流程

  经办人将相关的报销凭证备齐,经部门经理核签后,送至财务中心会计处进行稽核,然后送财务中心负责领导、财务顾问、公司领导进行核签,最后出纳员付款。

  领款人→部门经理 →会计→财务总监→财务顾问→出纳员

  五、注意事项

  1、凭证填写要求

  (1)应用蓝色或黑色签字逐项填写,禁止使用红色笔、圆珠笔或铅笔;

  (2)字迹要清晰,不得涂改。

  2、发票规定

  (1)通过银行结算(如:转账支票、电汇等)的款项,申请人在申请款项同时需向财务中心提供详细的收款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

  (2)公司员工采购商品所取得的发票必须符合税务局相关规定。发票取得人应对其所取得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予以退回,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3)购货单位:要填写全称,应准确无误或者可以不填。

  (4)发票日期:应如实填写。

  (5)金额:大小写数字应一致、无误。

  (6)发票上应清楚盖有“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如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结算规定

  (1)财务总监对所有公司经济业务负审核和签署责任,分公司经理对分公司经济业务负审核和签署责任。当其超越权限或不符合制度规定签署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付款,并以适当渠道反映。

  (2)公司员工在其编制机构报销,对于新调人员,调入机构除调遣差旅费外不得报销调入人员调入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3)原则上由经办人本人报销费用,一事一报,严禁混合报销、伙同报销或代替报销。

  (4)报销时须注明费用发生原因、地点,准确计算金额和单据张数或联系方式。

  (5)费用报销在终结事由三个工作日内办完签字手续,固定时间财务报销。

  (6)3000元(含)以上的费用需向总经理报告,按总经理的指示处理。

  (7)严格遵守一支笔制度,未按规定执行的,财务中心不予以支款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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