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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改造是预算控制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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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改造是预算控制的前提

  企业环境改造是预算控制的前提

  互反应,从而演绎出同一预算思想和系统在不同企业的不同成长过程和结果。预算从思想到行为状态的过渡,是企业“内生长”的行为,不是外接入的硬件,是企业以行动对管理和控制思想的选择。

  预算的思想与企业环境的交互关系表现为:企业奉行的管理哲学决定着预算系统的定位;预算系统的定位,直接影响系统的运行与效率;如何协调预算系统与环境的关系,决定着预算系统的操作策略和操作技术。

  企业的经营过程是在有序管理和系统控制环境下的运作行为;现代企业管理强调以委托--受托关系及受托责任为基础的会计控制;实现和实施会计控制,则以预算系统为主要手段。所以,在实现企业目标的运动过程中,预算系统是企业价值控制(会计控制)的主干,是在系统化的、制度体系的协同中执行其功能。这就是预算系统在企业管理和控制范畴中的定位。

  对预算系统的定位,不是光从预算的性质特征进行逻辑推理,就能让其对号入座,并使人心悦诚服,还必须对企业各阶层的全体成员(尤其是高级管理层及核心业务部门管理者),进行如何正确认识控制与业务之间关系的教育与培训;必须从理念上澄清管理与控制行为的认识误区,扫除横在控制活动中的人为障碍。唯如此,预算控制作为思想的种子,才不致在企业的土壤里窒息或变异。

  在大多数企业里,长期流行并身体力行的是业务至上、技术至上、生产至上的“纯军事观点”,尽管管理者鲜有在口头上公然否认管理和控制的必要性(不是没有),但在实际操作中,或当控制与业务发生冲突时,被忽略、被牺牲,或靠边站的、屈从的、非管理和控制莫属。

  把财务会计功能简单地定义为是对业务部门提供“优质服务”,武断地理解成是为业务部门和业务活动“提供方便”的次等、另类,完全不懂或不顾财务会计的管理和控制性质(如预算控制),是很多企业风行一时和根深蒂固的偏见和误解。对会计控制功能和地位的蓄意贬低的偏见和误解主要表现为:

  1.混淆会计与簿记、会计之观念总结与会计之过程控制的不同功能,把会计笼统理解为实际上的簿记。这可从不少企业对会计工作性质的理解(如把会计理解为发发工资,报销费用的事务处理),以及企业招揽的会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低下,知识结构狭隘得到证明。这是典型的外行对专业行为在概念上的无知和霸道。专业行为自有专业定义和定位,容不得外界随意篡改或规定,当专业成为可以被人信手涂鸦的黑板,专业也就不成其为专业和学科。市场条件下的企业从事的是商业行为,当专业能够为商业的利润目标服务时,专业就获得了独立和自由,反之专业就会被阉割,被压缩到最小生存空间,直至被清除出门。预算控制作为专业行为,只有两种情况下才会不自由或干脆失去生存空间:控制无益于商业目标;商业目标蜕变。

  2.既然会计专业被无知地理解为只是记账的簿记,那么用来完成簿记功能的专业人员也就无须懂得和掌握其他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自然无权过问或无能过问业务作业过程,控制也就失去基础和对象。小会计们埋头于仔细核对出租车票的日期和签名,兢兢业业地根据一堆单据扒拉算盘算算账,再高级一点,也仅是按照业务部门的需要提供数字,供其决策而已。会计不是业务的附庸还能是什么呢?

  3.把会计当作玩弄数字的魔术和投机取巧的奇技淫巧。不少企业在三个方面十分尊重和仰仗会计专业,认为这些雕虫小技应当是每个会计专业人员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当企业想从税收中谋求利润时,会计人员会被奉为上宾,被推心置腹地挤出他的“专业避税”知识,为企业作贡献;当企业缺钱想去银行化缘,却又担心银行嫌贫爱富,瞧不上企业那套褴褛的衣衫(财务状况不良),会计人员则必须冲锋陷阵,操起“专业”的裁剪刀,为企业缝制出一套能吸引银行家眼球的漂亮行头(蒙骗贷款的财务报表);当企业领导为自己的政绩和业绩而辗转难眠时,会计人员突然备受器重,成为心腹师爷,要求与领导和企业同舟共济,于是,他们眼花缭乱地舞起魔杖,编织出一幅锦绣河山,为企业和自己铺就一条美好“钱”程。

  把会计定位在三流“伺服”档次,无非就是想扼杀会计的控制功能,把企业会计摆弄成经济活动中麻木盲从的低能儿,远离行为过程和行为实质的“圈外人”,从而突破控制的重围,杀出一条捷径,明目张胆地,名正言顺地实现其将企业资产向个人财富转移的“丰功伟业”。不少企业奉行的“会计丫环”文化,已经把会计折腾得对企业财产既当不了家,更作不了主。

  如果企业的管理文化已经先验为企业行为建立了上下、高低、主仆、甚至尊卑的森严等级,试想,会计以及预算控制怎么可能挺起腰杆,理直气壮对业务活动说三道四呢?如果服务企业目标成为企业内部一切工作的行为准则,预算控制服务企业目标的核心地位将是无可置疑的,其功能履行的前途,必定是可让其纵横驰骋的一马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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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三)

  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三)

  (一) 总则

  1、 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制度。

  2、院长对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财务科具体组织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

  (二)预算控制

  1、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医院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 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根据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建立由医院领导负责,财务部牵头,相关科室参与,分工合作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

  3、 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 医院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5、 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6、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

  (三) 收入控制

  1、 建立健全收入、价格、医疗预收款、票据、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收入稽核与收入经办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 制定收入管理业务流程。明确收入、价格、票据、退费管理等环节的控制要求,重点控制门诊收入、住院结算收入。加强流程控制,防范收入流失,确保收入的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3、 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统一规定的票据。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确认、核算收入。

  4、各项收入由财务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5、 各类收入票据由财务部统一管理。明确票据的购买、印制、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清查、归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票据登记簿进行详细记录,防止空白票据遗失、盗用。

  6、加强结算起止时间控制。统一规定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结算起止时间,及时准确核算收入。

  7、 建立退费管理制度。各项退费必须提供交费凭据及相关证明,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严格审批权限,完备审批手续,做好相关凭证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四) 支出控制

  1、 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各项支出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核算支出。

  3、健全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4、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严禁无审批支出。

  5、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6、 加强支出的审核控制。完善支出凭证控制手续和核算控制制度,及时编制支出凭证,保证核算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7、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规范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效益。

  (五) 货币资金控制

  1、 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 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员按照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4、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款票据,保证货币资金及时、完整入账。

  5、 货币资金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1)支付申请。用款时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依据;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审核。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无误后签章;

  (4)支付结算。出纳人员根据经过审核的领导已签字,手续齐全的票据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6、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不得坐支。

  7、 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禁出借银行账户。

  8、加强银行存款对账控制。会计每月必须核对银行账户,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调节不符、长期未达的账项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9、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医院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10、 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11、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管理与控制。出纳人员每日要核对现金日记帐、核对库存现金、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12、 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随机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相符。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备用金,保证货币资金账账、账款相符。

  (六)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

  1、 建立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立与审核、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2、制定科学规范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3、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制度。授予归口管理部门相应

  的请购权,明确其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审批程序。

  4、 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具有请购权的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

  5、 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单位统一采购。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 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管理,根据供应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

  (1)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

  (2)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3)批量采购由采购科室、归口管理科室、财务部、专业委员会及使用科室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4)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科室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审批。

  7、 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入库管理。根据验收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采购文件,组织验收人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经验收入库,一律不准办理资金结算。

  8、 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核对管理。财务部要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记账;每月与归口管理科室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9、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储存与保管要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制定领用限额或定额;建立高值耗材的领、用、存辅助账。

  10、 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缺损、报废、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盘点制度,库房每年盘点不得少于二次。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时,财务人员要参与监盘。

  (七) 固定资产控制

  1、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购建计划编制与审批、验收取得与款项支付、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2、 制定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明确取得、验收、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账卡,如实记录。

  3、 建立固定资产购建论证制度。按照规模适度、科学决策的原则,加强立项、预算、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控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按照准入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4、加强固定资产购建控制。固定资产购建应由归口管理科室、使用科室、财务部、审计监督部门及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确保购建过程公开透明,降低购建成本。

  5、 加强固定资产验收控制。取得固定资产要组织有关科室或人员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及时办理结算,登记固定资产账卡。

  6、 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作好详细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费用。

  7、加强固定资产使用变动控制。固定资产的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批后执行。

  8、 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损、报废等)的标准和程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批后执行。

  9、 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明确清查盘点的范围、组织程序和期限,年度终了前,需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

  (八) 工程项目控制

  1、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科室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全过程。

  2、 建立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及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科室或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3、制定工程项目业务流程。明确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4、 加强工程项目决策控制。要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求,采取专家评审、民主评议、结果公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实行集体决策。决策过程要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5、 建立工程项目概预算控制制度。严格审查概预算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和定额套用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6、 加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程项目要建立健全法人负责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7、 建立工程价款支付控制制度。严格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明确价款支付的审批权限、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会计核算程序。对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和金额发生变动的相关科室必须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资料,经财务、审计部门审核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支付价款。

  8、 建立竣工决算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竣工清理、竣工决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的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资产验收和移交。

  (九) 对外投资控制

  1、 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业务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科室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决策与执行、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2、 建立对外投资决策控制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环节的有效控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事先立项,组织由财务、审计、纪委等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风险性、收益性论证评估,经领导集体决策,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批准。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及决策人员签字。严禁个人自行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3、 加强无形资产的对外投资管理。医院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确认,以确认的价值进行对外投资。

  4、 严格对外投资授权审批权限控制,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立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的科室及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5、 加强对外投资会计核算控制。建立账务控制系统,加强对外投资会计核算核对控制,对其增减变动及投资收益的实现情况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6、 建立对外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制度。对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7、 加强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和核销等处置控制。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应当实行集体决策,须履行评估、报批手续,经授权批准机构批准后方可办理。

  (十) 债权和债务控制

  1、 建立健全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出纳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审批、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审查与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2、 加强债权控制。明确债权审批权限,健全审批手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大额债权必须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对报告制度,定期清理,采取函证、对账等形式加强催收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将债权情况编制报表向医院领导报告。

  3、建立健全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备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严格审批,及时清理。

  4、 建立健全住院病人预交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医疗欠费管理控制制度。

  (1)每日进行住院结算凭证、住院结算日报表的核对;

  (2)每月核对预收医疗款的结算情况;

  (3)加强应收医疗款的控制与管理,健全催收款机制,欠费核销按规定报批。

  5、 加强债务控制。要充分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对医院可持续

  发展的影响等因素,严格控制借债规模。大额债务发生必须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人必须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

  6、 建立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债务清理,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十一) 财务电子信息化控制

  1、 建立健全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应用专门的授权模块,明确相关科室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软件开发与系统操作、系统操作与维护、档案保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凡涉及到资金管理、物资管理、收入、成本费用等部分,其功能、业务流程、操作授权、数据结构和数据校验等方面必须符合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

  3、 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系统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1)实时监控收款员收款、交款情况;

  (2)提供至少两种不同的方式统计数据;

  (3)系统自动生成的日报表不得手工修改;

  (4)预交款结算校验;

  (5)票据稽核管理;

  (6)欠费管理;

  (7)价格管理;

  (8)退款管理。

  4、加强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建立用户操作管理、上机守则、操作规程及上机记录制度。加强对操作员的控制,实行操作授权,严禁未经授权操作数据库。监控数据处理过程中各项操作的次序控制,数据防错、纠错有效性控制,修改权限和修改痕迹控制,确保数据输入、处理、输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5、 加强数据、程序及网络安全控制。设置和使用等级口令密码控制,建全加密操作日志管理,操作员口令和操作日志加密存储,加强数据存储、备份与处理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不丢失、不损坏、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强接触控制,定期监测病毒,保证程序不被修改、损坏,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认证及网络接入口保密等方法,确保信息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传输的安全。

  6、 建立财务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文件储存与保管控制。数据要及时双备份,专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点。

  (十二) 监督检查

  1、 建立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由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财务会计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医院可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进行评价,并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3、 建立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篇3:医院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三)

  医院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三)

  为规范医院财务收支预算,健全财务收支管理,确保医院预算的贯彻执行,根据《会计法》、《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预算的原则

  医院编制收支预算要遵循稳妥可靠、量入为出的原则;保证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及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

  (二)财务收支预算的方法

  固定预算、弹性预算、增量预算、零基预算、定期预算、滚动预算。

  (三)医院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分析

  1、收入预算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1)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应根据主管部门分配此项补助款额的意向或计划预计编制。

  医疗收入中的门诊收入应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门诊人次费用计算,住院收入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或计划出院病人数)和计划床日费用水平(或每出院病人医疗费水平)计算,其他医疗收入应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总额,分别计算。

  药品收入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

  医院收入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2)收入预算的分解

  为了保证收入预算的有效执行,必须实行收入预算指标的分解。医院应将收入预算指标分解到医疗科室,有的可分解到诊疗组,直至每一个人,让他们做到心中有数,知道每年甚至每季度、每月的收入预算数。

  (3)收入预算的执行和分析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医院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2、支出预算管理

  医院的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医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1)支出预算的编制

  ①医疗支出预算的编制

  对人员经费支出应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等计算编列。公用经费支出部分,对公务费应以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医疗业务科室平均职工人数、业务发展计划、经费开支定额计算;

  对业务费可在上年度实际开支的基础上,根据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合理计算;设备购置费根据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修购基金提取方法、比率计算编制;修缮费可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

  ②药品支出预算的编制

  药品销售成本应根据药品收入预算和上年度的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及药品价格政策等因素计算确定,其他项目编列方法与医疗支出基本相同。

  ③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

  应根据计划年度财政预计安排的专项补助,结合项目的完工程度编制。

  ④其他支出预算的编制

  参考上年度实际开支情况,考虑计划年度内可能发生的相关因素,正确预计编制。

  医院应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应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核定。

  (2)支出预算的分解

  医院的各项支出预算应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各诊疗科室、班组甚至个人,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和月度预算,通过分期预算控制社现年度预算目标。

  (3)支出预算的控制、考核和分析

  医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医院应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

  (四)财务收支预算的有关规定

  对于特殊情况下增加的支出项目,需根据医院实际支付能力,经院办会议研究方可立项支出;否则,财务部门对于预算外项目有权拒绝执行。凡经院办会议研究决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收支预算,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对于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根据财务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办理预算调整手续。

篇4: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是指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和上级工会批准的上一年度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审会办公室)承担。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依法对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提交审计结果。

  第五条 审计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工会有关规章制度;

  (三)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和上级工会批准的上一年度工会经费预算。

  第六条 审计内容

  (一)预算收人执行情况。包括:

  1.拨交经费收入(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2.事业收入(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人和非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

  3.上级补助收人(上级工会拨人的经常费补助、回拨补助、专项补助、其他补助等);

  4.政府或行政补助收人(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行政拨给工会的各种补助);

  5.投资收益(工会经费投资所得的收益);

  6.其他收人。

  (二)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包括:

  1.职工活动费支出(职工教育活动、文体活动活动、宣传活动、其他活动);

  2.事业支出(工会对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拨款、补助和对非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开支);

  3.工会业务费支出(培训费、会议费、专项业务费、外事费、其他);

  4.工会行政费支出(人事费、公务费、修缮费、购置费、其他);

  5.专项资金支出(专项工程、单台件在5万元以上的专项设备购置和专项维修);

  6.补助下级支出(经常费补助、回拨补助、专项补助、其他补助等);

  7.其他支出(按规定计提的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等);

  8.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三)投资、借款情况。

  (四)滚存经费结余情况。

  第七条 审计程序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编制审计计划,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向同级工会预算执行部门(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组提供以下审计资料:

  1.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2.对下级工会拨款、补助批文;

  3.投资及借款申请书、协议书或合同书;

  4.财务部门对机关及事业单位经费收支预算的批复和各项补助的批复;

  5.有关财务开支规定、办法及审计所需的其他资料。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工作,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承诺。

  (二)审计组按照本办法第五、六条要求实施审计。通过审查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存款、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人员询问等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三)审计组实施审计www.pmceo.com后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提出审计报告。

  (四)审计报告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无特殊情况,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五)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对审计报告作必要修改。

  (六)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审核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发送被审计单位。

  (七)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意见书后,应当在30日内将整改结果送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

  (八)经审会办公室出具的审计意见书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整改结果

  ,应当报经费审查委员会,作为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依据。

  第八条 审计意见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二)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评价;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建议;

  (四)经费审查委员会要求报告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审计时间

  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包括拨入直属事业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一般于年度终了30天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规定。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5:工会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

工会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预算的审查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有关规章制度,审查同级工会预算,包括同级工会供给经费单位的预算。

  第三条 对工会预算的审查,是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包括对预算草案的审查、预算执行的审查、预算调整的审查、决算草案的审查。

  第四条 对工会预算的审查,应当按照真实、合法、效益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预算审查内容

  第五条 预算审查的内容包括预算收人、预算支出经费结余以及相关的经济活动。

  第六条 预算收人包括会费收人、拨交经费收人、事业收人、上级补助收人、政府或行政补助收人、投资收益、其他收人。

  第七条 预算支出包括会员活动费、职工活动费、事业支出、工会业务费、工会行政费、专项资金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其他支出、上解经费支出。

  第八条 经费结余包括本年度经费结余和期末滚存结余。

  第九条 相关的经济活动是指和预算有关联的经济活动,如各项基金、投资、代管经费、往来款等。

第三章 预算草案审查程序

  第十条 每年第一季度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对年度预算草案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提交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书面材料,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材料包括:预算草案、决算草案、草案编制说明及有关明细资料。

  第十二条 会议审议时,预算www.pmceo.com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志应当到会作说明,听取审议意见,接受质询。

  第十三条 工会领导机构要认真听取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和改进建议,责成有关部门对预算进行调整,并向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做出调整说明。

  第十四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对审查后的预算进行表决。

第四章 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程序

  第十五条 年中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对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预算管理部门向会议汇报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追加预算,应当经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同意。追加预算情况,应当提交年中召开的经费审查委员常委会会议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下次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上通报。

第五章 决算草案审查

  第十七条 上年度决算草案审查在每年第一季度与预算草案审查一并进行。

  第十八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对本级工会预算(包括同级工会供给经费单位)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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