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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技术部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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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技术部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技术部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上级安全技术文件。

  编制或审批施工方案时,要注重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并且主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针对施工的不同阶段(如季节性施工),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事先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底。

  组织对大型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并督促使用者做好使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与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措施和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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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副经理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项目副经理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结合项目生产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组织专业工程师、分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贯彻实施。

  组织落实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计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领导、监督项目分包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坚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的原则,及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

  听取、采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保证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接到上级单位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通知后,及时组织实施并且及时报告实施情况。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组织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篇3:项目经理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性质,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根据工程需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管理体系,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

  做好对分包队伍的考察评估工作,做到聘用手续完善。确保分包队伍的管理体制健全,具备与工程施工相适应的能力,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在签订分包合同时,要明确分包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指标和CI 要求,并规定考核办法。

  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督促或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认真整改;对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报告执行结果。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除及时上报外,要积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精神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且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现场安全形势,处理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篇4:工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3. 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及劳务队伍必须安排负责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4.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各施工项目必须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

  5. 建立安全生产班前讲话制度

  安全工程师应根据具体施工进展情况及各阶段施工特点,在施工之前及时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讲话。

  6. 日检查、周检查、旬检查制度

  日检查

  由安检总监和安全工程师负责,按照上海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日检表的内容,在每天下午下班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定人员定时间进行整改,为夜班或第二天施工创造条件。

  周检查

  我单位项目全职安检总监每周一主持所有各分包安全主任、安全员参加的工地安全例会,每周五带领各分包安全主任、安全员对整个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

  旬检查

  由项目经理部召集项目副经理、安检总监、专业工程师、安全员、保卫,消防、机务、料具、行政、卫生等有关人员共同进行联合检查,按照上www.pmceo.com海市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内容检查评分,评估工地的管理水平。

  7. 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脚手架的验收制度

  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脚手架在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严禁使用。

  8. 安全责任制

  建立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总承包商、分包单位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我单位并要求各分包均配备专职安全主任或安全员。

  9. 奖罚制度

  周一安全例会、每周五安全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记要和巡查报告,分发各分包,要求各分包对照存在的问题,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分包单位不执行会议纪要及巡查报告上的整改要求,安全主任将向该分包开据罚款单,每例至少1000 元,在当月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不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巡查的分包,每例罚款1000 元。

  我单位全职安检总监/安全员将全天巡查工地,对各种不安全生产、不文明施工的行为予以纠正、处分,情节严重者,当场开具罚款单,并向各分包书面通报批评。

  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出现的违反规定,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现象,我单位均按《安全文明施工违规罚款条例》予以处罚。

  以上所有安全罚款,均存于专项安全文明基金,并在合同月报告中记录。对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将经业主授权代表同意后从安全基中拔出奖金予以奖励,做到奖罚分明,树立榜样。

篇5: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

  1、公司总经理对管理体系负总责,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主抓管理体系运行工作,综合部负责全公司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各部及项目部负责相关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在工程开工前由综合部下发《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及相关体系表格。

  3、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部管理体系运行,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保证体系,使其正常运行,落实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体系相关的工作内容,并将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上报综合部。管理人员认真做好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记录,违者罚款50元/次。

  4、管理方针及管理目标实施挂牌制,项目部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实行上墙制。

  5、每月一次组织各部门对各项目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落实、验收。

  6、如果管理体系通过运行出现有缺陷部位应将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经总经理审批后,作为修正内容及时下发到各部室、项目部。

  7、组织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制定内部审核计划;组织内审员编制审核内容;召开首次会议;组织内审人员对公司、项目部进行内部审核;召开末次会议;制定管理体系评审报告,对内审中提出的不合格项进行限期封闭。

  8、组织管理体系外部审核工作,及时传达审核组检查内容,公司各部及项目部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9、项目部在参加内(外)审核前,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工作,做好自检记录,违者罚款100元。

  10 工程竣工验收后十日内,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组织将管理体系运行有关记录收集、整理、装订后同竣工资料一起上交综合部,存档三年。违者罚款100元/天。

  11 每年年初组织各部门对程序文件进行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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