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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规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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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规定范本

  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暂行规定范本

  第一条,目的。为了充分利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积极培养和建设公司兼职培训师队伍,建立内部整体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内部培训师在培训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由内部培训师授课的各类培训。

  第三条,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是培训师的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师的聘任、考评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培训师工作职责。

  一、每年度末配合所在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培训草案及培训需求,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根据每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安排以及自己的责任范围,负责编制相应课程的内训教材、试题,并结合本单位的情况组织授课,由人力资源部协调完成;

  三、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评估、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完善公司培训体系、培训计划任务达成;

  四、负责所授训学员的考试、阅卷、评估;

  五、负责编写、完善教材、教案(含PPT文件),并随时更新。

  第五条,培训师类别。培训师分储备培训师和正式培训师两大类。

  一、凡符合培训师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应聘或由基层单位推荐,经考评后可吸纳为公司储备培训师;

  二、凡储备培训师达到正式培训师级别,均可晋升为正式培训师,并按培训师等级,即初级、中级、高级,由公司统一授予培训师资格;

  三、公司各部门推荐的培训师,主要用于培训授课,需经培训课程试讲,业务系统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测评合格后方可任命;

  四、公司中层以上级别的业务人员不参加培训讲师的评比,但同样承担培训教学任务。

  第六条,培训师任职条件。

  一、具备严谨、认真、敬业、高效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熟悉所在部门岗位专业知识、技能,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三、形象良好,有较强的文字表达、沟通、组织能力;

  四、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评卷以及独立授课的能力。

  第七条,培训师数量。为保证公司建立一支精简、高效的培训师队伍,公司对储备培训师的人员数量不做限制,但是当储备培训师向正式培训师晋级时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初级培训师人数控制在总培训师人数的30%,中级培训师人数控制在总培训师人数的20%,高级培训师控制在总培训师人数的10%。

  第八条,讲师等级及评聘。

  一、评聘标准。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并激励培训师授课水平的自我提升,储备培训师晋升正式培训师时必须进行考评,按培训师资格等级及《培训师培训调查表》评分标准进行评聘,具体标准如下:

  1、公开课考察授课结果达到以下评分标准(评委包括学员和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需10人以上,取平均分)

  (1),初级培训师:70-80分;

  (2),中级培训师:81-90分;

  (3),高级培训师:91-100分。

  2、授课时数

  (1),初级培训师每年须授课120学时以上;

  (2),中级培训师每年须授课100学时以上;

  (3),高级培训师每年须授课80学时以上。

  二、讲师评聘程序:

  1,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由业务系统负责人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储备培训师资格聘书;

  2,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人力资源培训开发计划,有针对性的与各部门按培训计划需求安排储备培训师拟写教材并授课,为培训师搭建锻炼、提升平台;

  3,各部门需要安排培训师授课的,应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讲师、课程等安排事项,便于人力资源部对培训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跟踪。跨部门聘请培训师时,人力资源部提供必要的协调。

  第九条,公司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培训师的评聘与晋升,培训师的培训业绩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条,培训师考核

  一、培训项目评估

  1,每次培训项目效果评估,由受训学员、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进行考评,评估主要内容为培训项目效果、教材设计、授课风格、学员收益等,填写《培训评估反馈表》,由人力资源部整理归档,并作为培训师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

  2,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协调对储备培训师的授课效果进行抽查,对连续两次抽查满意度低于60%的培训师,取消其储备培训师资格。半年后,根据公司或部门培训工作需要,可按本规定重新申请;

  3,各级培训师满足晋升标准的,可申请晋升评聘。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晋升申请,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组织晋升评聘。晋升评聘每六个月进行一次;

  4,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正式培训师的授课进行抽查,连续两次抽查结果得分低于标准下限分数的,应降一等级。经再次考核,得分高于本级标准上限的,方可恢复原等级。

  二、年终考核

  1,每年末人力资源部将对培训师进行综合评定。

  2,对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者受到学员两次以上重大投诉的培训师,公司将取消其培训师资格;培训师因正常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按原计划授课时,应及时通知培训组织部门,以便另行安排。

  3,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度从培训师队伍中评选出部分优秀培训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培训师的福利。为了提高培训效果,凡申请担任正式培训师的人员,经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培训


师资格聘书,按第十二条的标准享受津贴待遇。

  第十二条,培训师津贴

  1,授课与评卷津贴标准

  (1),高级培训师授课50元/小时,评卷0.5元/份;

  (2),中级培训师授课35元/小时,评卷0.4元/份;

  (3),初级培训师授课25元/小时,评卷0.3元/份;

  (4),储备培训师授课15元/小时,评卷0.2元/份,须要完成20学时的试讲任务,试讲期间授课5元/小时,评卷0.1元/份。

  2,费用支付

  公司所有的培训师的津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申请与支付,于培训完成的两个月内予以兑现,在公司的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关于各类员工培训班教职人员酬金标准的规定》停止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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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港务公司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港务有限公司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第五条 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篇3:地产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员工培训管理

  1、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深造,学习进修内容必须是公司领导批准的专业,考试合格取得文凭,公司予以认可。若取得一定专业职称资格,经考评合格,总经理聘任后可享受相关技能补贴。

  2、公司采取“走出去”的办法,选拔部分员工到外面接受高水准的培训教育。培训成绩突出者,公司予以提拔任用。凡培训人员必须给公司服务一年以上,不足一年者,公司按比例扣除其培训费用。

  3、公司每周五下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和讲座活动,要求人人参加,不得随意缺席。

  4、员工参加集体学习时,要进行签到点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交头接耳。要遵守公共秩序,专心听讲,认真笔记。

  5、各单位要组织员工学习专业知识,也包括行业规范、企业发展史、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同时做好法律法规、员工素质等在岗培训工作。

  6、每年五月一日前和每年十一月底前,公司组织综合技能笔试和知识竞赛活动。考试成绩与年终员工考评挂钩。

  7、两次考试成绩均分90分以上为良,公司给予5分考核分的奖励:70分以下为差,公司予以通报,并处罚考核分5分,以上成绩参与月度考核与年终综合考评。

篇4:房地产员工进修与培训管理规定

  来源自合同范文 一、为提高员工素质,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举办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进修与业务知识培训。

  二、员工外出进修与培训原则上一律自费,除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公司办理进修及培训手续,并按公司有关精神实施的进修与培训,公司将给予报销部分费用。

  三、凡公司安排的外出进修与培训,取得毕业或结业证明后,学费由公司承担。

  四、经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核准的,由员工自行联系的外出进修与培训所支出的学费原则上由员工自己支付,特例情况由总经理特批。

  五、除公司安排的外出进修与培训外,员工自行联系的外出进修与培训所占用的工作时间作缺勤处理,并需办理事前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

  六、如外出进修、培训时遇到例假日一律不按加班处理,亦不办理被休手续。

  七、接受进修、培训人员应于学习结束后一周内书写《员工培训汇报》,呈报上级主管审查后,转交行政部备案。

  八、公司员工在下列情况下离职时,应按规定返还受训费用:

  员工受公司安排外出进修与培训的,毕业或结业后二年内自动离职者,应无条件返还培训期间公司所支出的一切费用,三年内自动离职者,应返还受训期间50%的费用,四年(含四年)后自动离职者,应返还受训期25%的费用。

  九、凡公司安排出国进修与考查的员工,必须由公司与员工在出国前签订相关协议,回国后如员工提出要求辞职,按协议规定条款执行。

篇5:地产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第五条 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上课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来自:www.pmceo.com)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第七条 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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