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员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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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对开放式办公环境的管理,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秩序,更好地反映公司员工的整体精神风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惠阳分部、一厂、二厂全体员工和外公司驻厂人员。

  第三条 原则:整洁有序,热情友好,体现联想风貌。

  第四条 监督部门:行政管理处是本制度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不定期检查规定执行、落实情况。

  2.在实施过程中,汇总各部门反馈的意见,结合实际与发展的情况,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报总经理室批准。

  3.凡违反本规定者,依据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二、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是指办公区域内的会议室、培训教室、多功能厅、洽谈室、接待室、电梯、大堂、门厅、走廊、过道、楼梯和卫生间等。

  第五条 严禁把火种带入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其处罚细则详见《人员、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3.3.8条。

  第六条 严禁在办公设备和公共设施(如镜子、告示板等)、上乱写、乱画、乱刻、乱贴。

  第七条 员工必须将废纸、废物丢入纸篓或垃圾筐,禁止扔在洗手池内;剩水、剩茶和其它废弃物(纸皮、一次性纸杯、各类冲剂空袋等)应倒入指定地点(饮水器旁边的茶漏桶或垃圾篓)。

  第八条 严禁用纯净水洗杯子,按开关接水时,不得用力过大,以免损坏饮水机。

  第九条 洗手、接水时尽量不要将水溅在地面上,并且洗完后不要乱甩。

  第十条 严禁员工私自移动热水器和开、闭电源开关,严禁随意移动消防设施等设备。

  第十一条 各处必须在公司设立的信息发布栏发布信息,不得随意张贴。

  第十二条 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在公共场所有扎堆、聊天、吃零食或大声喧哗等非工作行为。

  第十三条 严禁随地吐痰、擤鼻涕及在墙上乱抹;便后必须即时冲水。

  第十四条 任何人必须保证个人办公区域卫生,办公桌椅、计算机表面不得有灰尘并且办公用品摆放合理整齐。

  第十五条 禁止员工将食品带入厂区或在工作场所用餐、吃东西,公司生日会上所用食品除外;如加班或连班不能到食堂用餐,必须在公司统一指定区域用餐,用餐完毕,须将残余物进行清理,以防鼠患。

  第十六条 个人办公区域不得乱张贴资料,屏风上张贴资料不能超过三张纸,并且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第十七条 办公区内不得堆放资料、纸箱等物品,以上物品要放在库房保存。

  第十八条 下班离开办公室前,必须将办公台面的物品归位,锁好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必须负责关好工作区域内的门窗、电、空调开关等。

  第十九条 各处设立专门的照明、空调风机监管责任人,负责本区域的照明、空调风机关启、报修工作。

  第二十条 E栋厂房二楼生产车间及三楼开放办公室的空调风机由保安执行关启工作,关、启时间为早7:30和晚上加班人员下班后;照明由各处责任监管人员负责关启;仓储处的空调及照明由仓储处监管责任人直接监管;三楼各处经理办公室的空调由保洁人员每早7:30开启。

  第二十一条 各处监管责任人如因事提前下班或下班时所管辖区域还有人员加班时,必须委托第二或第三责任人来接管执行相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 各处监管责任人如发生变动,必须及时通知行政管理处,以便检查相应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 下班离开办公室前,必须关闭自己所用计算机,使计算机处于完全关闭状态(显示器和主机都要断电)。办公室的复印机、碎纸机、过胶机、打印机及其它电器也必须完全切断电源。

  第二十四条 对安装公用打印机或其它公用设备的计算机,视计算机的所属者为责任人。使用打印机等其它设备的当事人,必须在下班前将所用打印机连接的计算机关闭。责任人有责任提醒相关人员关闭公用设备。

  第二十五条 若保安人员在清场时发现计算机未关,将登记并留言,责任人如有疑义,应主动与行政管理处行政助理联系确认。若当事人是计算机所属责任人,应处罚当事人,若当事人不是计算机所属责任人,责任人应追查未关机的当事人,并通知行政管理处行政助理,否则将对责任人本人进行处罚,在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由该机责任人承受处罚。

  第二十六条 因特殊工作需要电脑,不能关闭的,须提前通知行政管理处行政助理或保安。

  第二十七条 外来人员(公司以外)须经登记批准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会客接待必须安排在洽谈区域,具体作法参照《会议室、洽谈室、培训教室管理规定》及《来访接待管理规定》执行。

  三、员工着装礼仪

  第二十八条 所有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内(即周一至周四白天八小时工作时间)进入公司不得穿带铁钉或金属饰物的服装、旅游鞋或赤脚穿鞋,办公室人员须着正式职业装;周五(除有接待任务外)及晚上或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期间,办公室人员可着便装:

  1.正式着装:女士须着西装或职业(裙)装。男士须上着衬衫(长短袖),佩戴领带,下着长裤;有正式接待任务时,须着西装;夏季(即每年5月1日起至本年10月31日止)时,男士可不佩带领带。若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必须正式着装,佩带领带。如因工作需要,各部门也可以要求本部门


男士佩带领带。建议男士们在办公室内留存领带备用。

  2.着便装:女士不得穿超短裙(裙边与膝盖距离不得超过7CM)、无领无袖的服装,男士不得穿背心及拖鞋。

  第二十九条 E栋厂房工作的员工(惠阳一厂所在楼)

  1.所有员工在工作日内进入一楼仓储、质控、工程等区域或三楼仓储库区时必须着工衣;进入二楼生产区域时必须穿工衣、工鞋。在一楼、二楼工作的主管级以上(包括主管)人员可在办公位上更换工衣,工鞋须在进门处的更鞋室内更换。

  2.未发工衣、工鞋的新员工进入商品库可不着工衣、工鞋。客人在进入一楼商品库或仓储办公区时可不穿鞋套,进入生产车间可不穿工衣,但必须穿鞋套。

  第三十条 F栋厂房工作的员工(即惠阳二厂所在楼)

  1.所有从F栋西门(即员工通道口)进入一楼厂区的员工必须着工衣、工鞋;进入二楼仓储区域的员工,必须着工衣,主管级以上人员(包括主管级)可到办公位上更换工衣,且须在上班时间内着工衣办公。

  2.所有从F栋北门(即职员通道口)进入一楼办公区的职员必须穿工鞋;当需从开放办公区域(室)进入生产区域时(包括参观通道和生产区域通道)须着工衣、工鞋。

  3.供应商和外来人员如需进入二楼办公区办事,可不着工衣、工鞋或鞋套;

  第三十一条 办公室人员因参观接待任务需进入车间时,必须穿工衣、工鞋,不得穿鞋套(特殊情况除外);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穿鞋套。

  第三十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员工卡(除特殊岗位外)。

  第三十三条 员工着装必须整齐、清洁,不得敞胸露怀、不系工服纽扣;爱护并保管好所配发的工衣、工鞋及鞋柜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承担索赔费用。

  四、接听电话礼仪

  第三十五条 公司电话接听礼仪,铃响三声内必须接听电话,并统一使用文明用语“您好!部门名加姓名”。

  例:1.总台与大堂保安:“您好,联想集团惠阳分部”

  2.值勤保安:“您好,一期东门***"

  3.行政管理处:“您好,行政管理处加姓名”。。。。。。

  第三十六条 若铃声响了三声以后未能及时接听,当接通后首先应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然后用统一文明用语“您好,部门名加姓名”。

  第三十七条 来电时正在处理事情或正在拨打别的电话,也应即时接听,告知对方,如:“对不起,我正在接听一个电话(或我正在处理一件急事),请您稍后(或,麻烦您留下电话号码,我稍后给您回电话。)”

  第三十八条 替他人接听电话时,如果对方要找的人在室内,请捂住电话,小声请其接听;如果需到室外寻找,则应说“请您稍等”,然后将话筒轻放于桌面,切忌摔、撂话筒,或将话筒扣于桌面,以防啸叫。

  第三十九条 对方要找的人不在或暂时无法接听时,切忌立即挂断电话或简单、生硬回绝对方,诸如“他不在”、“不知道去什么地方了”等,以免对方误会和反感;应询问,“请问您是哪里,是否需要留言?”或“是否可以转告?”等。

  第四十条 如通话时需要与本方同事讲话,应讲,“对不起,请您稍等”,然后捂住话筒,小声交谈。

  第四十一条 在听不清对方声音时,不要大声叫嚷,应客气地说:“对不起,电话听不清,麻烦您重复一遍。”

  第四十二条 通完话后,应说“再见”,轻轻挂断电话,切记粗暴、用力;尽可能听到对方挂断后,再放下话筒(尤其对方是上级领导时)。

  第四十三条 电话机旁应有笔、纸或留言便条,随时记下来电内容。

  第四十四条 代接电话时www.pmceo.com应记录:受话人姓名、来电人姓名、来电时间、事由、接话人姓名。

  第四十五条 通话时如有他人进入,不得目中无人,应点头致意。短时间离开座位,应请临近同事代接电话,并告之去向、大约返回时间。

  五、补充规定

  第四十六条 在未经许可情况下,严禁开启或翻看他人办公抽屉,严禁将公司或其他员工的物品携带出厂。

  第四十七条 严禁偷盗公司及他人财物。

  第四十八条 不准在公开场所有男女搂抱等过分亲密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需要吸烟的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吸烟区(均有标示)吸烟,烟头必须丢入烟灰筒(缸)内;不准丢在道路、下水道、花坛、草坪等处。发现违反者将处以200元/次罚款。指定的吸烟区为:惠阳一厂:一期东门口、二期东门;惠阳二厂:北门和西门。

  六、处罚办法

  第五十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除不关电脑等机器设备的规定及第五章条款外)人员,第一次处以30元罚款,第二次处以50元罚款,累计违规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以100元/次罚款。

  第五十一条 对违反下班后不关电脑等机器设备电源的人员,第一次处以100元罚款,第二次处以200元罚款,累计违规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以300元罚款/次。

  第五十二条 对违反第四十六及第四十七条者,视情况罚款200—500元并留厂察看或立即解雇,如情节严重则交公安机关处理。

  每月底行政管理处将违反规定人员向其本人和所在处负责人以邮件形式进行通报。人数不超过50人的部门,若当月本部门人员违反规定次数超过3次(包括3次),或50人以上部门当月违规次数超过5次(包括5次)时,将对其经理处以100元的连带罚款。

  第五十三条 扣款方式:

  1.对违反规定者,行政管理处将在每月月底进行统计上报人力资源处;

  2.罚款从其当月工资里扣除。

  七、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行政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自20**年6月1日起开始生效,原规定废止。

编辑:www.pmceo.Com

篇2:学院(校)后勤基建处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学院(校)后勤与基建处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通过定期轮岗制度对后勤敏感岗位人员进行轮换,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2、多岗锻炼,一人多能:通过内部岗位轮岗,可以缓解岗位人员不足的压力,增强每位员工的岗位竞争力;

  3、优服劣汰,增加危机意识:轮岗推行是能都上、劣者下,推动员工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能力提升。

  4、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使员工在工作范围上视野更宽,适应能力更强,最终能找适合自己的岗位,人尽其用。

  二、意义

  加强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组织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员工岗位轮换根据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使岗位轮换有制度可依,更好的指导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后勤与基建处全体轮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组织机构

  成立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由后勤与基建处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轮岗对象

  后勤与基建处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岗位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质检、工程、仓储等,具体岗位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

  根据关键岗位人才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部门提交关键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结合后勤与基建处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第四章轮岗的原则

  1、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

  第五章轮岗时间

  1、部门内部轮岗

  部门负责人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内容、强度及复杂度确定轮岗时间,报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小组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及工作定额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后勤与基建处领导批准。

  2、跨部门轮岗

  轮岗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轮岗岗位工作内容、复杂度及需轮岗人员的知识、经验、能力确定轮岗时间,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审核。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工作定额要求以及需轮岗人员的以往的绩效考核成绩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领导批准。

  第六章轮岗流程

  1、召开部门会议

  每年度12月初旬,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部门会议,总结本年度本部门岗位轮换工作实施情况,评价本年度岗位轮换效果,提出相关的意见及改进措施,决定下一年度本部门岗位轮换人员及人数。

  2、召开轮岗领导工作小组会议

  每年根据需要召开轮岗领导工作小组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回顾本年度岗位轮岗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价,提出相关的意见及改进措施,同时做好下一年度各部门轮换工作计划,最后汇总下一年度岗位轮换工作计划,报处领导批准实施。

  3、填写工作业务写实表

  需轮岗的人员需要填写工作业务写实表,要对本岗位工作作出详细的业务写实,包括本岗位工作的程序、流程、需要注意的问题,为岗位轮换做准备,填写完毕后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制定岗位轮换计划,组织轮换前的培训

  轮换前应按计划进行人员培训。培训计划要根据轮岗人员的实际情况和业务能力来进行,让员工对新岗位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要求、基本操作程序和规范等都有初步的了解,使其能很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同时,要按计划进行测试,考察其承接新岗位的业务能力。

  5、做好工作交接工作

  需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一定要彻底,防止因交接不彻底出现工作不能衔接或不连续的现象,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轮岗部门负责人对交接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6、考查轮岗结果

  各部门负责人对到本部门轮岗的人员进行轮岗工作考查,并进行评价。短期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按计划回到原工作岗位。

  第七章其他

  轮岗过程,效果不好或者出现不良现象,由后勤与基建处负责处理。

  要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轮岗体系,以达到轮岗管理的最佳效果。

篇3: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员工工资管理,激励员工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维护公司各级员工的利益,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实现。

  第二条 概念:本制度所指员工工资,即员工每月定期可获发的工资总额。

  第三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四条 管理原则:本着按劳分配、公平合理、效率优先以及高效、简单、实用的原则,并兼顾社会物价水平、行业薪资水平、公司支付能力、员工岗位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五条 制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劳动部印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一○年三月十一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44号),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

  第六条 保密:内部“密”字。

  第七条 关键词:计件工资、保底工资、计件单价、等级薪酬、绩效工资、晋职晋薪。

  第二章 计件工资

  第八条 计件工资是按照员工生产出的合格品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第九条 计件工资分个人计件和集体计件两种。

  1、个人计件适用于个人能单独操作而且能够制定个人劳动定额的工种;公司个人计件的工

  种有:板式安装、实木安装、喷涂、油磨、色磨以及沙发部门的各工种等等。

  2、集体计件适用于工艺过程要求集体完成,不能或难以直接计算个人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的工种。公司个人计件的工种有:板式开料、压板、拼花贴皮、实木开料、锣机、准件等等。

  3、集体计件工资的分配。根据技术水平、熟练程度、质量意识、工作时间、工作态度、工作强度等指标进行考核后按比例合理分配;由各工序主管根据本工序的实际情况和上述指标,来制定本集体计件工序计件工资分配方案,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计件数量确认:已完工、没有品质问题并转入下道工序,经下道工序收货人已确认的数量为准。

  第十一条 各工序主管对本工序计件数据负责,如有多报计件数量冒领计件工资的,一经查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计件单价。

  1、计件单价即员工每完成一件合格产品时,应得到的计件工资额。

  2、计件单价的定价是根据员工从事某项工作时,一定时间内的劳动定额或工作量,以及技术含量、质量要求与用料差异来确定。

  3、为了在内部提高工资分配的透明度,让员工对自己所付出的劳动和能够获得的劳动报酬做到心中有数,计件单价必须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具体见附表:《计件单价表》

  4、《计件单价表》上没有规定的新产品单价,由部门主管参照接近产品合理定价,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计时工资等级制

  第十三条 计时工资是指直接按照员工的劳动者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的一种工资形式。

  第十四条 适用计时工资的部门,或工种、岗位包括所有管理干部、质检、采购、仓库、跟单、业务、商场、销售、财务、设计等办公室文职人员,和包装、成品安装、电工、封边、排钻、样板以及行政后勤保安人员等等。

  第十五条 公司实行计时工资等级制度。

  第十六条 等级制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国家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为了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可以在公司定期拿到、数额固定的劳动报酬。

  2、岗位工资:是根据根据职业劳动市场调查的实际数据和公司人力资源战略需求,保证公司内不同岗位的薪资收入水平符合内部公平和外部竞争的要求,以岗位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的辅助性工资。

  3、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整体绩效和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工作业绩确定的激励性工资。

  4、其它福利工资:是根据公司经营效益与相关规程及相互约定,员工所能享受到的一种福利待遇,比如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保险、工龄、出差、交通、通讯、全勤以及提成、奖金等等。

  第十七条 等级制工资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能力和业绩。

  第十八条 等级制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

  根据员工的职能、职别,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在工资结构调整的同时,根据市场薪资水平的调查,对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工资水平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的弹性,通过绩效考评,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另外,开放多条薪酬通道,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工资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增加值,保障公司的利益,实现可持续的双赢发展。

  第十九条 等


级工资制共分5等30级。每个等级有相对应的薪资额。具体见附表:《等级工资明细表》。

  第二十条 每一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是根据工作评价与现行工资水平进行评定的。

  第二十一条 等级制各岗位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额是根据工作评价、调整比率的结果得出。

  第二十二条 绩效工资细节:

  1、绩效工资是根据岗位工资的结果而确定的。

  即:职工类绩效工资=其对应的岗位工资×250%;

  职员类、技工类与中管类绩效工资=其对应的岗位工资×200%;

  高管类绩效工资=其对应的岗位工资×150%。

  2、等级制员工绩效工资总额多少是根据实际实际业绩而定的。如职工类以相对应绩效工资的40%为起点,技工类、职员类以相对应绩效工资的30%为起点,中管类、高管类以相对应绩效工资的20%为起点,高管类以相对应绩效工资的10%为起点,根据实际实际业绩而增加。具体见附表:《等级制员工综合目标考核绩效工资核定表》。

  第四章 工资调整

  第二十三条 因国家政策、相关行政法规变更、公司人员或经营有较大变化,以及其他原因时,公司有权对工资做出调整。

  1、计件单价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调整,特殊情形除外。

  2、等级工资数据额确定后,除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变化而做相应调整外,其它额度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调整。

  第二十四条 等级制员工的考核与晋职级、晋薪等及其程序。

  1、等级制员工的考核(具体见附表:《等级制员工综合目标考核绩效工资核定表》)。

  1.1、原则:①、公平合理、正确均衡。

  ②、每月进行一次。

  1.2、程序:①、技工或以下类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对所属等级制员工进行初评,行政人事部进行复评,副总或厂长进行审评,报总经理批准,最后行政人事部整理归档,并抄送财务部。

  ②、中管类员工由副总或厂长进行考评,总经理评定,行政人事部整理归档,并抄送财务部。

  ③、高管类员工由总经理直接评定,行政人事部整理归档,并抄送财务部。

  1.3、绩效考核结果做为等级制员工绩效工资的直接依据。

  1.4、考核结果做为等级制员工晋升职级、晋薪的重要指标。

  2、职、薪晋升有两种途径,一是根据考核结果和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状况,符合条件者可以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晋升名单(见附表:《员工晋职、晋薪名单报批表》),呈报核准后执行;二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员工可以本人提交书面www.pmceo.com申请(见附表:《员工晋职、晋薪申请表》),按规定流程呈报核准后执行。

  3、职级晋升的原则、条件及程序

  3.1、原则:①、不越等,逐步晋升。

  ②、按绩晋升,以完成所在部门的工作任务为前提。

  ③、择优晋升,年晋职比例不超过总员工人数的5%。

  3.2、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两个条件或以上者,可申请职级晋升:

  ①、十二个月以上未获加薪者。

  ②、有特殊贡献者。

  ③、本职工作有明显成绩者。

  ④、忠于职守,可为榜样者。

  ⑤、同一职等内,每经过一次年度考核为A 级(优秀)者。

  ⑥、已经到达本职等最高薪级。

  3.3、程序:①、行政人事部拟订的:组织考察审议,填写《员工晋职申请报批表》(见附表),副总或厂长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

  ②、个人申请的:填写《员工晋职、晋薪申请表》,所在部门签加意见,行政人事部组织考察并签批意见,副总或厂长审批,最后报总经理批准。

  3.4、生效日期:从批准后的次月开始生效。

  4、薪级晋升的原则、条件及程序

  4.1、原则:①、不越等,逐步晋升(有约定或特批的除外)。

  ②、按绩晋升,以完成所在部门的工作任务为前提。

  ③、择优晋升,四个月内晋薪比例不超过总员工人数的10%(试用转正晋升员工人数除外)。

  ④、当晋升到本职等最高薪级以后,不再晋升薪级,除非晋升到更高的职等。

  4.2、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两个条件或以上者,可申请薪级晋升:

  ①、试用期满。

  ②、四个月以上未获加薪者。

  ③、有特殊贡献者。

  ④、本职工作有明显成绩者。

  ⑤、忠于职守,可为榜样者。

  ⑥、同一薪级内,每经过一次月度考核为B级(良好)或以上者。

  4.3、程序:①、行政人事部拟订的:填写《员工晋薪申请报批表》(见附表),副总或厂长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

  ②、个人申请的:填写《员工晋职、晋薪申请表》,所在部门签加意见,行政人事部组织考察并签批意见,副总或厂长批准(中管类或以上人员晋薪需总经理批准)。

  4.4、生效日期:每月15号(含)前批准的,则当月生效;16号(含)以后批准的,则从次月开始生效。

  第二十五条 当月绩效考评为C级或以下员工不行进行晋职、晋薪。

  第二十六条 绩效考评连续三次为E级、或连续五次为D级及以下的员工,应给予降职、降薪处理,程序与晋职、晋薪相同。

  第二十七条 等级工资体系中各职级所对应的薪级空间是固定的,是根据工作评价结果最终确认的,不存在无限的晋级空间。

  第四章 工资计发

  第二十八条 计件工资的计发。

  1、按员工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和计件单价直接计算来支付工资,下限有保底,上限不封顶。其它补贴或奖金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2、保底工资是指因为公司业务量小,货源不足,造成员工计件工资达不到一定工资水平时,公司以补贴的方式来保证员工最低工资收入的一种保障性工资。

  3、保底工资额度根据岗位、工种、技术等因素的不同而合理确定,具体另行规定或根据相关规程执行。

  4、如果公司货源能够满足计件员工每天八小时的工


作量,而该员工计件工资未达到保底工资水平时,公司不予保底补贴,以实际计件工资计发。

  5、同等条件下,比如同工同岗两员工,其中有一员工计件工资未达到保底工资水平时,公司不予保底补贴,以实际计件工资计发。

  6、领取过保底工资的计件制员工,必须到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否则,公司将扣回保底补贴款项。

  第二十九条 所有工序的计件数量均不含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数量,谁的工序产品不合格需返工的就由谁来返工;因其它工序的原因造成本工序返工的,返工数量由双方确认并由造成返工的工序支付返工工资,对于不能确定是哪个工序造成返工的,则按正常单价计算计件工资。

  第三十条 非员工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比如因管理失误或客户要求更改而造成的材质、规格、式样、颜色等不符,因运输造成碰伤、破损等情形需要返工的,按正常单价计算计件工资。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主管根据本工序员工的产量、损耗、品质等情况,依照公司相关规程将记件工资核算到每个员工,报厂长核签后交财务。

  第三十二条 等级制员工日工www.pmceo.com资的计算: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保底绩效工资)÷30天。

  第三十三条 等级制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工资=日工资÷8×加班小时。

  第三十四条 除职工类与技工类中的包装、成品安装、样板、排钻师傅、封边师傅等岗位的加班工资按第十条方法计算之外,其余等级制员工的加班工资已经包含在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之内,不再予以计算。另有约定的不受此条约束。

  第三十五条 建立不良事故考核机制,凡发生不良事故者,根据所发生的不良事故等级,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涉及罚金的,于当月工资中体现,具体细则另行规定或根据相关规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特殊贡献、成本节约、不良事故预防、合理化建议等相关的单项奖,涉及奖金的,于当月工资中体现,具体细则另行规定或根据相关规程执行。

  第三十七条 对有特殊贡献的员工,颁发总经理特别奖时,以现金形式发放,不予以在工资中体现。

  第三十八条 有关请休假薪资核发办法见公司相关考勤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 工伤员工在工伤期间不能正常上班的,按《等级工资明细表》中的“基本工资”额计发。

  第四十条 员工试用期工资。

  1、计件制员工在试用期内,如因辞职或辞退者,只按等级制工资中的基本工资额计发,并将三天工资用于充抵公司招聘及培训费用,如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试用期满后,如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工作,或被公司正式录用者,试用期内的工资按正常计件工资计发。

  2、实行等级制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如因辞职或辞退者,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及所有福利补贴为零,并将前三天工资或者试用期内的所有加班费用于充抵公司招聘及培训费用;试用期满后,如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工作,或被公司正式录用者,试用期内的工资按相应薪级的80%计发。

  第四十一条 薪资发放方式:除现金支付外,还可以银行转帐形式发放。

  第四十二条 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第四十三条 若员工发现当月工资有误,可以在三天内到人事行政部或财务部查询,逾期视为默认无误,不再受理查纠。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公司可能从当年经营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并根据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年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依经营状况而定,具体发放标准不定,具体发放人员不定。

  第四十五条 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知道员工薪资情况外,任何员工不得随意私下讨论、泄露我公司薪酬秘密;任何员工不可将自己工资告诉他人,或打听同事工资。违者,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另行规定做为补充,或参照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亦同。

篇4:员工奖励惩罚管理制度

  员工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关键词:奖励惩罚管理制度

  主(抄)送:总经理室副总室厂长室 各生产职能部门

  第一条奖励项目的设立

  1、精神上奖励

  (1)表扬(口头或书面表扬);

  (2)嘉奖(奖状、奖品);

  (3)记小功;

  (4)记大功。

  2、物质上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晋级提薪;

  (3)其他(比如旅游、培训机会等)。

  第二条惩罚项目的设立:

  1、精神上惩罚

  (1)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

  (2)通报批评;

  (3)记过;

  (4)辞退;

  (5)开除

  2、物质上惩罚

  (1)一次性罚款;

  (2)降级减薪;

  第三条奖惩轻重序列

  1、奖励——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级提薪;

  2、惩罚——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级减薪→辞退→开除。

  3、一般情况下,一次性奖金和罚款通常与其它奖惩项同步进行。

  第四条奖励内容与范围

  1、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积极、有实效的合理化建议;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它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表扬: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表扬奖励(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2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认真勤奋、执行、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7)拾金(物)不昧者;

  (8)其它情况应该给予表扬奖励的。

  2、嘉奖: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嘉奖奖励(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50-2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3)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对社会做出贡献www.pmceo.com,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5)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6)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7)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8)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9)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10)其它情况应该给予嘉奖奖励的。

  3、记小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记小功奖励(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200-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法,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4)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5)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6)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7)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8)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9)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10)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11)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  (12)其它情况应该给予记小功奖励的。

  4、记大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500-20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重大损失者;

  (3)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5)对公司或国家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6)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7)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8)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9)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10 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11其它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5、晋级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根据员工贡献大小决定调整职等或职级):

  (1)一年中累计两次记小功,且无通报批评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小功,两次记大功,且无通报批评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3)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4)工作业绩突出,超过岗位所要求的能力;

  (5)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六条惩罚规则

  1、警告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警告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5-2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违反公司环境卫生制度、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者;

  (2)有迟到、早退现象者;

  (3)在工作时间内打瞌睡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4)不按规定穿工衣、佩带厂牌或穿拖鞋上班者;

  (5)在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在公司内乱涂乱写有碍观瞻者;

  (7)醉酒后进入工作场所者;

  (8)在车间或仓库吃食物者;

  (9)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10)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或不随手关门者;

  (11)工作期间喧哗、聊天、玩游戏、打闹嬉戏者;

  (12)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3)私人电话过长或过于频繁地中断工作者;

  (14)违反请假或出差规定的;

  (15)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6)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2、通报批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2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未经许可进入禁止场所(车间、仓库、办公室)者;

  (2)拒绝接受检查携带物品者;

  (3)借用证件给他人使用混入公司或集体宿舍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5)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6)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7)在工作区内非特别划为吸烟区的地带吸烟者;

  (8)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9)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10)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

  (11)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12)工作期间不按SOP操作且情节轻微者;

  (13)在工作时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员工或客户的错误行为者;

  (14)无故旷工一天者;

  (1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3、记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记过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50-2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者。

  (2)无故旷工两天者。

  (4)对同事恶意攻击、辱骂、恶意侮辱或诬害、威胁、恐吓、制造事端者。

  (5)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后果者。

  (6)因玩忽职守,管理不当,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较大损失者。

  (7)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8)未按实申报各类费用、数量,如虚报出差费、虚开多开发票、私用公报、虚报加班时数等者。

  (9)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严肃认真,懒散怠工者;

  (10)不及时向直属上级报告工伤或意外事件及重要情况者;

  (11)发现公司其他同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12)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1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4)故意撕毁公文者;

  (1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16)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者;

  (17)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8)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9)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20)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4、降级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降级处分:

  (1)泄漏公司商业


机密者。

  (2)打听他人薪资福利情况者;

  (2)因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能力欠缺者。

  (4)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5)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6)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5、辞退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辞退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200-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损毁公司财物,造成重大失者;

  (2)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3)在其他公司或单位兼职者。

  (4)在试用期内被证明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5)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无法完成同类岗位的工作标准,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者。

  (6)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7)在生产车间、仓库等危险区域的禁烟区内吸烟者。

  (8)参加非法组织者。

  (9)明知所属人员有违反廉洁守则,而予以庇护或不予以举发者。

  (10)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者;

  (11)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12)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13)透露自己薪资福利给他人者;

  (14)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自第一次旷工之日起计算)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

  (15)在任何场所做出对公司的产品、形象、声誉不利的言行者;

  (16)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6、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开除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500-20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者;

  (2)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3)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者;

  (4)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5)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者;

  (6)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收受贿赂者。

  (7)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文件资料者。

  (8)胁迫上级,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上级行为者。

  (9)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0)煽动罢工者。

  (11)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12)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14)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第七条奖惩累加

  1、奖励累加规定:

  (1)1个月内被表扬2次以上(含2)升级为嘉奖;

  (2)3个月内被嘉奖2次以上(含2)升级为记小功;

  (3)6个月内被记小功2次以上(含2)升级为记大功;

  (4)12个月内内记小功3次以上(含3)或6个月内被记大功2次以上(含2)升级为晋级。

  2、惩罚累加规定:

  (1)1个月内被口头警告3次以上(含3)升级为书面警告;

  (2)3个月内被书面警告3次以上(含3)升级为通报批评;

  (3)6个月内被通报批评3次以上(含3)升级为记过。被记过者6个月内不得加薪;

  (4)6个月内被记过2次升级为降级。被降级者1年内不得晋级;

  (5)12个月内被记过3次或在降级后12个月内受到通报批评或更严重惩罚时直接作辞退处理。

  3、奖惩抵消

  (1)1年内获2次嘉奖奖励可抵消1次通报批评惩罚;

  (2)1年内获2次记小功奖励可抵消1次记过惩罚;

  (3)1年内获2次记大功奖励可抵消1次降级惩罚。

  第八条奖惩程序。

  1、部门内需对员工进行表扬、嘉奖奖励,或进行警告、通报批评、记过惩罚时,由部门发文公布,文件由部门主管/经理拟制,部门负责人批准,抄送人事行政部执行;

  2、部门内需对员工进行记小功、记大功、晋级奖励,或降级、辞退、开除惩罚时,由部门发文,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拟制,人事行www.pmceo.com政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3、外部门提议给本部门员工进行表扬、嘉奖奖励,或投诉需进行警告、通报批评惩罚时,提议人需将信息反馈给人事行政部,经调查属实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文,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人事行政总监批准。

  4、外部门提议给本部门员工进行记小功、记大功、晋级奖励,或投诉需进行降级、辞退、开除惩罚时,提议人需将信息反馈给人事行政部,经调查属实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文,当时人部门负责人审核,人事行政总监复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5、人事行政部提议给本部门员工进行表扬、嘉奖奖励,或查处需进行警告、通报批评、记过惩罚时,与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确定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文并批准公布。

  6、人事行政部提议给本部门员工进行记小功、记大功、晋级奖励;或查处需进行降级、辞退、开除惩罚时,与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确定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文,人事行政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7、部门员工被惩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的惩罚。

  8、在处罚员工违纪事件时,应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9、员工的奖励奖金和处罚罚款在其当月工资中(发文所在月份)兑现。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经全体职工大会讨论


通过,同时报镇总工会及劳动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公司的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10天期满后自行生效执行。

篇5: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中心、各部门所有员工。

  第三条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 考勤条例

  1.作息时间:全年划分春季、冬季两个作息时间段,上下班时间以行政办每年的正式通知为准。

  2.执行方法:全体人员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遵守考勤管理,不得擅自个人所为,违者,每迟到、早退10分钟,扣发当日全部工资,超过一小时按旷工一天标准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 假期分类

  公司假期分为法定假日、工伤假、产假、、病假、年休假、特殊事假。

  第六条 假期规定与待遇

  1.法定节假日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全体员工20**年享受的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1.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照付。

  1.3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薪资。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

  日工资基数=正常月工资总额 /30

  2.工伤假

  2.1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基本工资100%发放。

  3.病假

  3.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请病假在3日内的享受带薪病假,超出三日外的天数则按实际超出数扣除年假天数,病假扣除年假后超出的病假期间停发任何工资补贴,超出2个月的按辞职处理。

  3.2 员工请病假的须于看病返厂当日内向行政办提供镇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计算。

  4.产假

  4.1所在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员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劳动时间内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安排从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夜班劳动;

  4.2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4.3在女员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按月基本工资100%发放;

  5.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月工资100%发放。规定如下:

  5.1员工不满1年,年休假5天;

  5.2员工累计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5.3员工累计工作满2年的,年休假15天。

  5.4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基数的100%补贴年休假工资报酬。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6.1员工请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数按特殊事假计算。

  6.2员工特殊事假的工资扣减数额:月工资总额/30×特殊事假天数。

  6.3如员工在年休假休满后,确有个人事宜需请假在0.5工作日内的,可享有每月一次的带薪事假。

  第七条 请、休假程序

  1.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部门员工请假在各部门主管处领取请假条,并当面详细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

  2、请假条经相关领导批准签字程序后由本人亲自至办公室将请假条换取出入证,同时必须在将审批生效的《请假申请单》交行政办公室www.pmceo.com留档备查,手续不完善者以旷工计;

  3、员工请假外出必须将出入证上缴至门卫,并进行各项登记,回场后必须至门卫室登记回厂时间,出入证有公司印章则有效。

  4.年休假、产假的员工,应按审批权限要求提前3天提出并通过申请,批准后作好相应工作交接;

  5.病假、工伤假及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请假当天用电话征得批假人及行政办公室同意,并在回公司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未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假期完毕,休假员工须于上班当日到行政办公室销假报到,因个


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以旷工计。

  第八条 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事前书面批准;

  2.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总经理事前书面批准。

  第九条 请、休假管理

  1.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2.事后补办请假者,每1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2次,违者视为旷工。

  3.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工作安排时,各部门可视实际情况缩短、改期给假或不予给假;

  4.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各部门负责人汇总本部门员工请假情况,并填制《请假汇总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核实统计请假情况。

  5.生产区相关人员在外出休假返回公司后必须在生活区隔离净化2日后方可进入工作,隔离净化期也记入休假期。

  6.未经事前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视为旷工。

  7.旷工按全额日工资的300%处罚。

  第十条 消假

  1、员工休(请)假回场后亲自至办公室登记消假,办公室按销假时间计算请假天数,如超出时间则视为旷工。并及时消毒、冲凉更衣;

  2、员工休(请)假上午在12:00前回场,晚上在10:00前回场。

  第十一条 除上述休假外,经公司总经理特批的员工可以享受奖励休假,具体休假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制度自20**年1月发布之日起生效;

  2.原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有关内容发生冲突的,自动失效;

  3.本制度解释权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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