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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民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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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民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执行力,促进医院稳定,持续的发展,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关于绩效工资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医院奖金分配小组。

  二、绩效工资管理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绩效工资分配不与收入挂钩的原则。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打破平均主义,建立重技术、重质量、重实绩,具有激励作用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三、以科室及诊疗组为基本核算单元,实行成本核算。

  四、全院工资总额发放控制在上级核定数额内。实行科室工资总额与科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核挂钩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即以科室成本核算为基础,效益评价为手段,质量控制为依据,系数分配为原则的分配模式。

  坚持以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上,进行院、科二级分配管理。医院根据各科室的工作性质和技术含量等因素确定分配系数,同时向临床一线倾斜。科室有决定个人分配系数的自主权。

  五、职工收入总额由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绩效工资和各项补贴三部分组成,即职工收入总额=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各项补贴+绩效工资。

  1.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按照人事考勤考核按实发放。

  2.各项补贴:各科室职工加班、夜误餐、介入治疗放射补贴等按医院规定的补贴标准发放。

  3.绩效工资在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以工作岗位性质、工作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工作数量与质量等业绩为主要依据科学合理地核算和分配绩效工资。

  六、定期对绩效工资分配情况进行分析,如季度、半年和年度分析。

  七、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绩效工资分配由院部与科室一级的绩效工资分配和科室与职工的二级绩效工资分配组成。

  (一)医院奖金分配的计算指标,主要有:

  1.工作量指标;

  2.成本核算与经济效益指标;

  3.综合指标考核(医疗质量指标、服务满意率指标、教学管理考核指标)。

  (二)住院部的绩效分配:

  住院部的绩效分配,原则上规定:由工作量产生的绩效工资,内科片与外科片的提成金额一致,不分档次;由经济效益产生的绩效工资各科室的提成比例基本一致,但对于医院一些特殊的临床科室,分配政策上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

  1.住院部最小核算单位:

  住院部的最小核算单位是在以病区为单位核算的基础上,以诊疗小组及病区护理小组为单位的经济核算。

  2.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1)由工作量产生的绩效工资:

  工作量由四大块组成,即出院病人数、实际占用床日数、转科病人数和出借床日,具体计提办法为:

  病区及诊疗小组工作量奖=出院人数奖+转科病人奖+实际占用床日数奖+出借床日数奖。

  (2)由经济效益产生的绩效工资

  计算公式:

  (收入-支出)×提成比例=科室或诊疗小组绩效工资

  (3)科室及诊疗小组绩效工资方法:

  病区及诊疗小组绩效工资=(工作量奖+经济效益奖)×综合指标考核(%)×调控比率±其他扣奖额

  (三)门诊科室(含医技科室)的绩效分配

  除诊疗小组医生上门诊坐诊以外,剩余门诊科室的奖金核算。门诊科室的奖金计算指标,主要由工作量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组成。工作量指标主要是:门诊挂号人次;经济效益指标主要是指各科室开展的项目产生的经济收入及科室支出。科室支出项目的组成具体见临床科室支出指标,具体如下:

  第一、对于可量化的门诊科室

  1.门诊绩效工资=(工作量奖+经济效益奖)×综合指标考核(%)×调控比率±其他扣奖额

  2.工作量奖=挂号数×提奖额

  3.经济效益奖=(计奖收入—支出)×提奖比率

  第二、对于工作量难以量化,但有经济效益的科室,其绩效工资计算。

  门诊科室绩效工资=(计奖收入—支出)×提奖比率×调控比率±其他扣奖额

  第三、工作量难以量化的部分门诊科室,参照行政等级奖,并根据科室的分配系数,进行绩效工资分配。

  (四)行政、后勤的绩效分配

  行政科室的工作人员按照行政职务不同、科室系数不同,设定不同档的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平均绩效工资=(临床及医技科室绩效工资总和/临床及医技科室计人数总和)×(60%~50%)

  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平均绩效工资×科室系数

  (五)绩效工资总额的调控和发放。

  医院绩效工资总额增长幅度调控:根据上级主管理部门要求及医院发展的需要,医院职工个人消费资金(含工资、绩效工资等收入)的增长幅度不能超过业务收入增长幅度,不能超过医院总效益的增长幅度。因此每月发放的绩效工资总额要根据医院的状况及时进行调控。

  1.临床科室调控规定:按科室实际发放绩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率调控;

  2.核算办在次月25日完成上月绩效工资计算,奖金分配领导小组讨论后,及时做好造册工作,并负责将各科上报的具体绩效工资输入各职工个人账户中,由财务科通过网上银行发送至银行的个人账户中,逾期没上交科室,其绩效工资不再另行发送,顺延到下一个发放周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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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实验小学(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

  实验小学(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

  按照汀委办[20**]108号、汀人福[20**]05号、汀财库[20**]4号、汀政办[20**]139号、汀人福[20**]6号等文件精神,为了体现多劳多得、责重多得、优质优酬、奖勤纠懒的原则,对原《zz县新民小学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制定本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以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相结合原则,既要保护教职工的基本利益,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倡导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主人翁精神。

  2、坚持“多劳多得、责重多得、优质优酬、奖勤纠懒”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绩效考核结果,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完全做到公平、公正,接受教师的监督。

  4、坚持“差距、倾斜、调节”的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来源

  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考核发放。

  四、发放的对象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派出的交流老师由受服务学校对教师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外校派到我校交流的教师,由我校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五、发放的具体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根据汀政办[20**]139号文件精神,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学校规定的其他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对病、事假或未完成岗位职责任务的人员,可按聘用合同或有关规定酌情减发岗位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岗位津贴: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

  3、表现差、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工作量且群众意见很大的。

  (二)学校统筹奖励性绩效工资(即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每学期学校根据《zz县**实验小学教育教学奖惩制度》,兑现各项奖励、津贴金额。

  2、每学期末学校根据《zz县**实验小学教师工作量化评价制度》组织教师工作评价,作为剩余绩效金额分配依据。

  (1)算出学校教师个人量化分。

  (2)教职工个人量化得分绩效工资计算:

  学校剩余绩效金额

  ———————— *个人量化得分=教职工绩效工资。

  全校量化总分

  (三)发放办法

  1、每半年根据工作职能,相关工作由有关部门负责统计,再报给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考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绩效得分核实无误后由办公室核算每个教职工绩效工资,校长审批后由总务处发放给教职工。

  2、绩效工资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考核造册,报上级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1、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组成。

  2、制定办法必须在经过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

  七、《办法》执行时间

  20**-20**学年开始执行,依据实际需要每学年对教育教学奖惩制度及教师工作量化评价制度进行修订确定,纳入量化管理体系,适应教育形式,实行动态管理。

  八、《办法》的解释权归属问题

  本《办法》由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附:

  1、《zz县**实验小学教育教学奖惩制度》。

  2、《zz县**实验小学班主任工作考评办法》。

  3、《zz县**实验小学教师工作量化评价制度》。

篇3: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对全处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正确评价其工作业绩,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的要求,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及目的

  坚持公益性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绩效挂钩、实行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正确评价、严格标准、注重实绩、奖惩结合的原则。通过月月考核,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为本处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工资、职务升降、交流、辞职、辞退等工作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确实地将考核和测评工作作为鼓励先进、树立正气、鞭策后进、奋发向上,促进发展的激励竞争机制,从而促进全处公证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二、考核对象及执行时间

  本办法适用于公证处及其主要领导、在编工作人员。时间从年月日起实施。

  三、考核的内容和周期

  (一)考核内容

  1、单位绩效主要考核工作业绩和工作质量,主要涉及执业活动、公证质量、综合管理、满意度等方面的内容。

  2、单位主要领导绩效主要考核主要领导在工作成效、依法治处、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

  3、专业技术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办证收费、办证件数、办证质量、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实绩。

  4、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实绩。

  (二)考核周期

  主管部门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绩效考核每两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单位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每月为一个周期。

  四、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考核方法

  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对市公证及其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

  处考核小组由处领导班子成员及办公室主任、监审部部长组成,负责实施对本处个人的考核工作。

  (二)单位绩效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公证处根据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考核量表。

  2、民主测评。主要领导在本单位范围内对本周期工作进行述职,考核小组在此范围内对单位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

  3、综合评价。考核小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原始资料、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标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确定等次。考核报告经主管部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单位等次。

  (三)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公证处主要领导根据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进行自评,撰写自评小结。

  2、民主测评。考核小组对公证处主要领导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

  3、综合评定。由主管部门结合单位测评,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4、公示。对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公证处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的,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

  (四)个人考核程序

  处考核小组由处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实施考核工作。

  1、被考核人员须于每月26日前根据各自岗位按照《公证处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标准表》、《公证处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表》、《公证处工勤人员绩效考核标准表》(见附表1、2、3)进行自评,并向考核小组提交此表。

  2、处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日常管理掌握的情况对个人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对考核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证员提出异议的,由处考核小组进行复核,并书面答复。最终确定等次,兑现绩效工资。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采用百分制,按照各项绩效考核标准或细则评分。

  1、单位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优秀(90分及其以上)、合格(60-8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2、单位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由单位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部分100分,其中单位绩效考核占总分的70%,个人绩效考核占总分的30%。

  考核根据综合得分确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90分及其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分以下)。

  3、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绩效考核根据综合得分也确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90分及其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分以下)。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15%。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占5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50%)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固定部分占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其余部分占20%。即基础性绩效工资浮动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作占绩效工资总额的60%,固定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额的40%。

  1、绩效工作中体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固定部分,即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按月发放给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提取基础性绩效工资浮动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60%的2%为考核奖励金,作为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的奖励金。

  3、主要领导绩效工作水平为本单位绩效工资人均水平的1.5倍。

  4、分配办法

  (1)、考核结果为优秀:按提取后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浮动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0%发放并加上奖励金(奖励金总量÷考核结果为优秀人数);

  (2)、考核结果为www.pmceo.com称职:按提取后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浮动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0%发放;

  (3)、考核结果


为基本称职:按提取后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浮动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5%发放;

  (4)、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参与基础性绩效工资浮动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七、相关规定

  (一)待确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理:

  被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z、羁押期停发所有绩效工资。经审查核实后,如不构成刑事犯罪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补发其停发的所有绩效工资。

  (二)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目标考核、主要领导考核、职务职级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三)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单位及主要领导给予表扬;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找到改进方法加以整改。在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中,党政主要领导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八、组织领导

  绩效考核工作关系到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并经全体职工审议通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布后实施。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篇4:公证处积分式绩效工资制度

  公证处积分式绩效工资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以员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和劳动强度确定岗级,以单位经济效益确定工资总量,以员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工资。

  2、对办理公证、公证事务、其他公共事务计算积分,按照全年积分比例确定奖励工资。

  3、总工资不超过当年公证总收入的34%,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分别计算,在编人员不超过20%,主任奖励基金1.5%,年度考核奖2%。

  4、主任和其他工作人员分别计算,办证人员和非办证人员分别计算。

  5、每月可预发奖励工资,积分和奖励工资年终一次性计算。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

  1、绩效工资由基础工资、奖励工资、其他奖励或处罚(含节日补贴)构成。

  2、在编人员的基础月工资包括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基本工资(以劳动人事部门核发的工资单为准)、考勤费(全勤400元)、通迅补贴(主任500元,其他人员300元);

  3、非在编人员的基础月工资由以下几项构成:

  A、基本工资。其中最低生活保障500元、考勤工资(全勤)200元、通迅补贴300元;

  B、岗位工资由工龄工资、专业知识工资和岗位性质工资构成。

  (1)、工龄工资。在公证处一年发给工龄工资5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2)、专业知识工资。分为公证员和非公证员。

  公证员: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800元,四级公证员1000元,三级公证员1500元,二级公证员2000元,一级公证员4000元;

  非公证员按学历区分: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400元,大专200元,其他100元。

  (3)、岗位性质工资。分为办证人员和非办证人员。

  办证人员500元;非办证人员中电脑管理员、出纳及窗口档案管理员各500元,会计200元,驾驶员、非窗口档案管理员及其他员工参与卷宗装订、历史档案输入、驾驶的另行计件加发工资。

  卷宗装订每个卷宗l. 5元,历史档案输入每个文号0.5元,驾驶历程每公里0.15元。出纳及窗口档案管理员请假或因工作需要缺位时由会计、非窗口档案管理员临时代岗并在上述岗位繁忙时协助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每月补贴200元,管理调查登记簿每月400元,调查补贴每个卷宗10元,加班补贴每日200元。

  4、新聘非在编人员由聘用合同确定一个试用期和试用期工资。

  三、积分的计算

  l、每办理一件公证(含终止、不予办理),承办公证员积2分,协办人员(包括协办公证员,下同)积1分;

  2、办理下列公证事项每件按下表予以加分:

  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协办人员

  继承权55

  遗嘱105

  执行证书105

  保全证据105

  土地出让(相似多宗同时或连续几天出让计算为一次加分)105

  提存105

  住房公积金2

  其他要素式公证52

  其他要素式公证疑难复杂的,承办公证员加10分,协办人员加5分。

  3、办理公证事务按下表积分

  公证事务承办公证员协办人员

  土地出让报名每半天2分

  土地预申请一次22

  上门服务22

  保管遗嘱、遗产等52

  指定审批公证事项每个卷宗0.3分,继承、保全证据、遗嘱、提存、执行证书、


抵押登记加0.5分。

  4、参与公共事务的积分

  参加会议每半天5分,参加公共活动如法律咨询每半天5分,参与业务单位调研讨论等每半天5分。

  5、主任积分为在编公证员的平均积分。在编公证员一年缺勤在二个月以上的,不参与平均积分的计算。

  6、非办证人员的积分参照非在编办证人员(不含公证员)的平均积分并按以下标准确定(非在编办证人员一年缺勤在二个月以上的,不参与平均积分的计算):

  电脑管理员为非在编办证人员的平均积分的100%,出纳、窗口档案管理员为90%,会计、驾驶员、非窗口档案管理员为50-80%。

  四、奖励工资的分配

  l、在编人员。计算所有人员的总积分,并计算每人积分占总积分的比例,将该比例乘以在编人员应分配总奖励工资即为每人各自的奖励工资;

  2、主任奖励基金中不超过1%另行发给主任作为管理奖,其余部分用于奖励其他管理人员及工作特别积极或有重要贡献的人员,也可用于平衡分配。

  3、非在编人员。计算方法与在编人员相同。一月缺勤超过7天的(年休假抵扣部分除外),当月基础工资部分除最低生活保障外,其余减半发给(考勤费按考勤规定执行),非办证人员另行减发半月奖励工资;一月缺勤超过15天的,当月基础工资部分除最低生活保障外,其余全部扣发(考勤费按考勤规定执行),非办证人员另行扣发一月奖励工资。

  五、非在编人员考勤的补充规定: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请事假每月在三天内的,每天扣10元,超过3天少于7天的,每天扣20元,超过7天的,扣发全部考勤费;请病假根据医院证明每天扣1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考勤费不足扣减的,在工资中扣减。

  六、其他奖励包括:

  1、信息简报被部级机关录用的,奖励3000元;被省级机关录用的,奖励1000元;被地、市级机关录用的,奖励500元;被县级机关及本处录用的,奖励50元。

  2、调研文章被部级机关录用的,奖励5000元;被省级机关录用的,奖励3000元;被地、市级机关录用的,奖励1000元;被县级机关及本处录用的,奖励500元。调研文章经评选获得荣誉奖励的,按照荣誉的等级予以增加奖励。

  七、应分配总奖励工资在扣除基础工资、主任奖励基金、年度考核奖、其他奖励或处罚后确定,年度考核奖发放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奖励或处罚根据已有规定或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八、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应修改后实施。

篇5:郊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郊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了激励我所全体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业务水平,鼓励先进,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与良好的工作态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绩效工资制度,结合我所实际,经所务会议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指导思想、原则和对象

  (一)指导思想: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对岗位实施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和方法应符合相应岗位工作特点。

  (二)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所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二、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计算方法分三部分:

  a、出勤天数,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

  b、工作业绩,占绩效工资总额的20%;

  c、廉政工作,占绩效工资总额的50%。

  (一)、出勤天数以出勤签到表为主,出勤每月达20天以上,全年累计请假天数低于30天的按全勤计算(法定节假日不在计算内),发放绩效工资的30%。

  即:每月出勤在20天以上(含20天)的,按全勤发放当月绩效工资,法定节假日不在计算内;

  不达20天的,按以下办法计算:

  (当月绩效工作总额÷20天)×实际出勤天数

  =当月发放绩效工资额

  (二)、工作业绩占绩效工资的20%:

  a、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b、所负责的行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c、积极参加市处、区局、所组织的各项培训、文体活动;

  d、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态度良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三)、廉政业www.pmceo.com绩占绩效工资总额的50%:

  a、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心公益,倡导友善,关爱集体,乐于助人;

  b、遵纪守法,符合交通运政人员行为规范;

  c、遵守局、所制定的廉政制度,按廉政建设和反复倡廉各项规定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好。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认真接收上级领导及社

  会各界监督;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发放全年绩效工资:

  a、发生“三乱”问题,出现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有严重违法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b、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损害集体及群众利益的;

  c、拒不接受培训、交流、轮岗安排,拒不参加集体活动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d、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纪律处分的;

  e、长期请假人员及长期不履行请销假制度休息的。

  三、其它事项

  a、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所务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

  z市郊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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