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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人民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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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人民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东方人民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1.实习生工作由科教科负责统一安排,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实习任务。

  2.各类学校安排实习须事前联系,与医院有教学或签有实习基地协议的学校的学生予优先考虑,保证安排,由实习生填写实习生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无协议的实习任务,视医院的具体情况,经磋商后适当安排,由实习生填写实习生登记表(附身份证、学校介绍信复印件);个别、临时的实习任务一般不予接受。

  3.科教科派专人负责实习管理工作。实习生来院后,应详细给其介绍医院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安排好住宿、就膳等事宜,并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确定轮转实习计划,并通知有关科室。

  4.科教科要经常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学习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帮助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5.科教科要加强科室实习带教工作的检查和考核,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6.各科室的实习带教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安排,各科室要积极承担本科室课程的讲课、讲座、示教、见习等教学任务。

  7.科室要安排合适人选承担临床教学和实习带教任务,毕业后工作两年以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带教实习生。要根据教学、实习大纲要求,拟定计划,认真落实。对带教人员要加强检查和考核,带教质量差的要及时更换。

  8.带教老师对实习生在医院的工作负责。实习生书写的医疗文件包括病例、处方、诊断报告、诊断证明、特殊检查申请单等必须经带教人签字。原则上无处方权,不得出具任何鉴定证明和疾病诊断证明。

  9.实习生在医院期间,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习、生活安排。尊重老师,虚心学习,努力完成教学任务,同时应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

  10.实习生必须在带教人员带领下诊治病人。凡擅自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暂停实习、终止实习、交由选派方处分以及诉诸法律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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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5)

  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五)

  一、总则:

  临床实习是护理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从课堂理论学习到临床实践阶段,通过毕业实习巩固基本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其临床基本护理技能,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其专业性质及业务范围的认识和了解,同时,临床实习还肩负着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良好的医风医德的重任,关系到为培养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二十一世纪的高级护理人材的任务,现根据本院实际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

  1、护理部一名副主任负责实习生的临床管理工作,各病区护士长根据医学院或护校实习大纲及教学计划,结合本医院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2、各临床科室设带教组长一名,具体负责带教工作,临床带教老师必须由护师以上人员担任。

  3、实习生实习期间工作、生活由学校及医院护理部负责管理。

  三、对带教老师的要求

  1、各科带教老师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安排好护生的实习,在带教中以各种形式,结合医院特点,带思想、带作风、教技术,使护生能运用所学知识指导临床实践,尽快掌握临床基本工作和实践操作,努力培养护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明确各阶段教学目标,定期组织考核。

  2、组织护生参加各种专题讲座、病例讨论、教学查房等学术活动。

  3、实习结束前,各科对护生基础护理、基本技术操作、专科护理以及基础理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习表现对护生的思想政治、服务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等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及时填写护生实习手册,由护士长把关、审查、签名。

  四、对护生的要求:

  1、本院护生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方可从事护理活动。

  2、认真学习,履行《医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有关规章制度,端正学习工作态度,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3、培养良好的护士素质,树立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对病人热情和蔼,关心体贴;对工作认真负责,细致周到;对同学团结友爱,共同进步;对自已严格要求、自强不息。

  4、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医院工作纪律、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无特殊情况,不可请事假。请假三天以上(包括三天),需经带教老师、护士长批准,报护理部同意。不得口头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事后补假。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者应补实习。

  5、尊重带教老师,刻苦学习,严防差错。对有关医疗保密范围的事情,不得外传,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及检查结果,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告诉病人或家属。

  6、树立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向带教老师反映病人病情变化。

  7、护生须参加护理部及科室安排的小讲课、教学查房,观看教学录象等教学活动。

  8、实习生以所在学校为单位,成立实习组,实习组长全面负责全组工作,及时了解同学思想动态和同学对医院对医院的意见、要求,传达、落实学校和医院对学生的有关要求和工作任务,做好同学的生活管理、物资财务工作、实习费用报销和考勤记录工作。

  9、厉行节约,防止浪费,爱惜各种医疗器材和药品,损坏医疗器材设备,应及时报告老师及护士长进行处理。

  10、按规定时间及时、准确填写实习手册的有关内容。

  zz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篇3:幼儿园实习生管理制度

  幼儿园实习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生管理,让实习生尽快熟悉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圆满高效地完成实习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实习生来园须持实习介绍信,经园领导批准后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人事室备案,并由保教室统筹安排。

  2、实习生在园期间除遵守本制度外,还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每日按时来、离园,并统一在门房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累计迟到三次以上或无故旷工一天者,取消其实习资格;不得随意请假,因病、事请假需提前和所在班级老师打招呼,并到保教室履行请假手续。

  3、实习生在园实习期间,必须服从保教室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不得自行调班,不得串班;实习生在园期间不享受任何工资、福利等待遇,幼儿园也不负责其食宿。

  4、实习生要积极主动地参与班内各项教学活动及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尽快熟悉、适应幼儿园工作。

  5、实习生要注意与家长的沟通,更要学会尊重幼儿,做幼儿的朋友,不讽刺、挖苦幼儿,更不说反话。

  6、实习生在园期间,要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完全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幼儿伤害事故,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实习生离园后的个人人身安全由自己负责,我园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7、实习期满,幼儿园根据每位实习生的日常表现和实习效果,认真负责地填写实习鉴定表。

篇4:医院实习生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医院实习生管理规章制度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医院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不行和更改实习科室。

  2、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抽烟,不酗酒,不进营业性歌舞厅,不穿奇装异服,不准谈恋爱。

  3、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严守各项操作规程,工作时间不会客,不损坏公物,如有损坏,主动陪偿。不以医谋私,不得私拿医院医疗器械、药品等公物,如有违犯,经查实,即终止实习,退回学校处理。

  4、遵守请假制度: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下不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非上班时间离开医院需经实习小组长批准;在工作时间请假一天由带教老师批准,二至三天由医务科及护理部负责人批准;四至七天由医院领导批准;八天以上需经学校批准。请假一律凭请假条,自下而上逐级审批。实习组长负责统一登记请假种类并保管好假条。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实习期学生不享受寒、暑假,春节期间应听从医院的安排。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及无故超假者,退交学校处理。

  5、实习期间确需转他院实习的学生,必须有医院的接受实习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经医院医务科、学校批准然后在医院办理离院手续。

  6、各科实习结束后,填好实习手册,上交给医务科签署意见后由组长带回交与学校验收。

篇5:医院护士实习生临床实习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护士实习生临床实习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所在科室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体贴病人、尊重病人的权力、对工作认真负责。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办理请假及销假手续。实习期间请事假须经护理部批准。1周以上须经学校批准。

  3、实习期间如遇身体不适,一律到医院相应科室诊治,及时通知临床老师,并出具相应病假证明,外院诊治需附有当地医院病历卡及病假证明书。假期超过4周以上的,实习结束后将补足实习时间。

  4、实习生按各科轮转表完成实习任务,不得私自调班或更换实习科室。服从实习科室护士长及老师的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5、实习生要认真复习理论知识,实习中勤学好问,刻苦钻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各项技术操作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按操作常规执行。要加强安全意识,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实习生按要求根据科室老师的安排参加科室小讲课及出科理论及考试,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7、服从科室老师的安排,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各种贵重仪器,医疗设备,要爱护公物,不得私自挪用公用物品。

  8、每科实习结束前按时写好实习小结并请带教老师写出评语。实习期间如有违反有关规定,并经多次教育不改者,提请学校作出严肃处理或医院终止其实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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