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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加热式涂层烘干室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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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加热式涂层烘干室安全操作规程

  燃气加热式涂层烘干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让员工科学、规范、正确使用、操作涂层烘干室,减少设备故障,维护设备的正常使用,达到标准化作业,特编制本规程。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燃气加热式涂层烘干室。

  3、操作规程

  3.1液化气设备操作

  3.1.1液化气库房内不能有明火、易燃物质、其它热源,液化气库房内电线必须装金属套管。

  3.1.2液化气库房必须通风情况良好,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须配备大功率灭火装置。

  3.1.3液化气实瓶要与空瓶分开放置,瓶口均要密封,不能有液化气泄漏。

  3.1.4操作人员必须对按强制气化器的操作说明书操作液化气强制气化器3.1.5待强制气化器运转正常后再打开进气开关,让液化气进入机器内气化,然后打开机器上的气相出口开关,让气化后的液化气进入输气管道。

  3.1.6检查输气管道上的气压表压力是否在0.12-0.16Mpa,如果或大或小,则调气压表前面的减压阀来调整压力。

  3.2燃烧装置

  3.2.1正常后,则拆下燃烧机头上的离子检测探头。检查是否有污垢或杂质包住探头顶端,如有,则用布擦干净后用细砂纸(或细钢丝刷)打磨到污垢去掉即可,再重新装上探头。

  3.2.2在控制柜上设定好烘烤温度参数,再启动送热系统电机,待电机运转正常后,再按下燃烧机“点火”按钮。

  3.2.3启动“点火”按钮,待点火正常后方能离开。在此时段内,如有异常,燃烧机的控制装置会根据异常原因自动发出警报并提示,电磁阀会自动切断气源。

  3.2.4电磁阀自动切断气源后,操作人员切勿自行处理,也不能自行调节风门与气流量阀及点火延迟时间,必须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

  3.2.5在升温过程中,要检查燃烧机的送热系统的轴承润滑情况(及时加注高温黄油)及电磁阀、风门、流量是否正常,待到达设定温度后检查一节火与二节火是否正常。

  3.2.6在关掉燃烧机后,送热系统需要继续运转到温度降低到涂层烘干室120℃以下方能停止送热,以避免燃烧室与涂层烘干室在没有热风循环的情况下温度骤然升高而使风机风叶、炉体变形和铁皮加速氧化。

  3.3涂层烘干室

  3.3.1开机后即检查强制抽风装置是否完好,如果抽风装置出现问题,则立即停止烘干室使用,待专业技术人员将强制抽风装置维修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启涂层烘干室。

  3.3.2启动抽风装置,待烘干室升温正常并恒定后,将工件送入涂层烘干室内进行烘烤。

  3.3.3停机时,最后一步为停抽风装置。

  4、记录

  涂层烘干室巡视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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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涂层烘干室安全操作与维修保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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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安全操作

  1.1涂层烘干室必须具有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在设备附近醒目位置。

  1.2烘干室启动前应做预通风,预通风排气体积不应少于烘干室容积的4倍。预通风结束后,才允许启动加热器;关闭时,应使加热器关闭5~10分钟后,才能停止风机运行。

  1.3进入烘干室的工件不应再有余漆滴落。

  1.4烘干室因故障自动切断热源后,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在确认故障已经排除时,方可重新启动运行。

  1.5烘干室内部应保持清洁,随时清除室内漆渣,定期清除排气管内沉积物,以避免可燃物自燃引起的火灾。

  1.6涂层烘干室运行时,操作人员要加强设备重要部位、安全装置、仪表参数的监督检查和记录分析,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果断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1.7涂层烘干室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2 维修保养

  2.1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根据制造厂提出的使用说明书制定设备维护制度。

  2.2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对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发现异常应当及时处理。确保通风设施工作的可靠性和控制点火源的安全性。

  2.3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有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保证正常运转。

  2.4涂层烘干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核对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将检测结果记入档案。

  2.5涂层烘干室需要重大维修时,设备维修后的通风净化系统,防爆电气系统,防火防爆设施应满足设计要求;经联动负荷试车测定与调整,进行检测后,满足涂装作业场所整体安全要求;主要工艺设备的安全、联锁、信号装置、消防,随同主机负荷试车,达到设计要求。

  2.6维护、保养、检修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篇3:工厂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厂内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检查前

  1. 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 行车前应检查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严禁缺证、少征、无证驾车。

  行驶

  3. 起步前应观察叉车四周情况,(气压或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确认安全后鸣笛起步。

  4. 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毫米,门架须后倾。

  5. 插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叉腿上严禁站人。

  6. 叉车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的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禁止急刹车和急转弯。

  7. 载物行驶在超过7度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脚制动器。

  8. 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起重架后行驶。

  9. 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插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10.在进行物品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如果用吊车装卸工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

  11.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辗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12.在厂区内和施工现场,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和施工现场,时速不准超过3公里。叉车行驶时注意观察,防止刮撞,伤人。

  13.厂内插车在货叉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前倾,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14.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在近处禁止有人。

  15.严禁用货叉等属具举升人员从事高出作业,仅是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禁止告诉叉取物品。

  16.叉车中途停止发动机怠速运转时,应使门架后倾。当发动机熄火停车时,应将起重滑架落下,使货叉水平置于地面上。

  17.车在厂内,车间内和施工现场停放车辆时,司机不准离车,如需暂时离开时,必须把钥匙拔下,电闸拉下。

  收车后保养

  18.检修车辆时,应将变速杆置于空挡,采取制动、掩轮以及支顶担重滑架等防护措施。

  19.清洁叉车及起重滑架;紧固螺丝;检查补充燃油、润滑油等。

  蓄电池叉车除应遵守上述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遵守蓄电池车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4:加工车床的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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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操作前要紧身防护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不得在开动的机床旁穿、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必须戴好安全帽,辫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要戴好防护镜,以防铁屑飞溅伤眼。

  2. 车床开动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必须认真仔细检查机床各部件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加油润滑机床,并作低速空载运行 2 - 3 分钟,检查机床运转是否正常。

  3. 装卸卡盘和大件时,要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垫好木板,以保护床面,并要卡住、顶牢、架好,车偏重物时要按轻重搞好平衡,工件及工具的装夹要紧固,以防工件或工具从夹具中飞出,卡盘扳手、套筒扳手要拿下。

  4. 机床运转时,严禁戴手套操作;严禁用手触摸机床的旋转部分;严禁在车床运转中隔着车床传送物件。装卸工件,安装刀具,加油以及打扫切屑,均应停车进行。清除铁屑应用刷子或钩子,禁止用手清理。

  5. 机床运转时,不准测量工件,不准用手去刹转动的卡盘;用砂纸时,应放在锉刀上,严禁戴手套用砂纸操作,磨破的砂纸不准使用,不准使用无柄锉刀,不得用正反车电闸作刹车,应经中间刹车过程。

  6. 加工工件按机床技术要求选择切削用量,以免机床过载造成意外事故。

  7 .加工切削时,停车时应将刀退出。切削长轴类须使用中心架,防止工件弯曲变形伤人;伸入床头的棒料长度不超过床头立轴之外,并慢车加工,伸出时应注意防护。

  8 .高速切削时,应有防护罩,工件、工具的固定要牢固,当铁屑飞溅严重时,应在机床周围安装挡板使之与操作区隔离。

  9 .机床运转时,操作者不能离开机床,发观机床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车,请维修工检查修理。当突然停电时,要立即关闭机床,并将刀具退出工作部位。

  10 .工作时必须侧身站在操作位置,禁止身体正面对着转动的工件。

  11 .工作结束时,应切断机床电源或总电源,将刀具和工件从工作部位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并清扫机床。

  12 .每台机床上均应装设局部照明灯,机床上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36V 以下 ) 。

篇5: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源 自管理资料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维护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 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 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18.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19.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安全注意事项

  在了解操作说明的基础上,还请注意下列事项:

  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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