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集团物流快运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履行物流(Z)快运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责任,保证物流快运生产安全。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办理的承运货物应当符合承运车辆核定的载质量。
1.7做好承运货物或寄存行包的登记。
1.8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对承运货物和寄存行包进行安检.
2.3杜绝承运或寄存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禁运品。
2.4参加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
2.5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活动。
2.6严禁超限、超载托运。
2.7填写日常《“三品”检查记录》,每月对承运货物和寄存行包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
2.8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9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未对承运货物和寄存行包进行安检,扣10分。
3.3承运或寄存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禁运品,扣10分。
3.4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6出现超限、超载托运,扣50分。
3.7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8未对承运货物和寄存行包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扣20分。
3.9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二十四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交运集团磁窑站站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交运集团磁窑站站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车站安全规范》。
1.3落实报班安全检查制度。
1.4组织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5履行站务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责任,保证生产安全。
1.6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7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
1.8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9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3每月对本部门各岗位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4组织站务员对照《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项目逐一审核、把关,并按车辆核载定员组织售、检票。
2.5组织站务员做好站区经营秩序治理,消除事故隐患。
2.5按照《车站安全规范》规定做好“三品”检查。
2.6组织站务员向旅客宣传系好安全带等安全乘车常识。
2.7组织并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应急演练。
2.8做好对代办站安全管理,杜绝超员配客和“三品”上车。
2.9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10做好站务安全基础资料管理。
3、安全考核
3.1站务安全基础资料管理不健全,扣10分。
3.2未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10分。
3.3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4未向旅客宣传系好安全带等安全乘车常识,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6未对本部门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扣50分。
3.7未组织站区人员、车辆秩序疏导,扣50分。
3.8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9未按规定核查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证件,或售、检超员票、“三品”上车,扣100分。
3.10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四十二
篇3:汽车总站货运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汽车总站货运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3认真履行现场安全检查职责。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7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参加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
2.3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活动。
2.4派车前按要求审查驾驶员资质,检查《车辆出入库合格证》,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2.5全天候掌握车辆运营情况,天气状况、随时调度和协调处理车辆运输情况,遇恶劣天气或突发情况,执行上级指令。
2.6按现场规范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杜绝驾驶员资质不符、超载、超限等违规行为。
2.7掌握车辆动态,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3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4未落实车辆出入库合格证“四位一体”管理制度,扣50分。
3.5驾驶员严重违章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大影响的,扣50分。
3.6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安排运行任务,扣100分。
3.7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二十三
篇4:交运集团分管客运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交运集团分管客运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客运生产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1.2加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客运生产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预案职责。
1.6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1.8落实“四位一体”出入库合格证制度。
1.9落实各级部署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客运安全生产。
1.10制定年度客运安全工作计划。
1.11及时、如实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标准
2.1年制定年度客运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2适时修订完善客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参与实施和演练工作。
2.3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4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5每月参加安委会,汇报安全工作,提出安全建议。
2.6执行安全会议决议,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2.7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2.8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客运安全检查。
2.9每月对客运产业从业人员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2.10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11每月对客运产业各岗位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12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13及时、如实报告客运行车事故,落实“四不放过”处理意见。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填写不规范,扣10分。
3.2未按规定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10分。
3.3客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足100%,扣10分。
3.4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扣10分。
3.5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扣10分。
3.6客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扣20分。
3.7未制定年度客运安全工作计划,扣20分。
3.8不按时参加安委会,每少一次扣20分。
3.9未及时组织客运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整改不到位,扣20分。
3.10未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扣20分。
3.11未组织实施应急处置预案,扣50分。
3.12不执行安全会议决议,扣50分。
3.13未落实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4因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扣100分。
3.15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三
篇5:汽车总站客运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汽车总站客运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履行客运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客运生产安全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5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6履行应急预案职责。
1.7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参加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
2.3组织驾驶员按时参加教育会议,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活动。
2.4执行夜间禁行规定。
2.5对车辆出入库合格证、驾驶员资质、车辆营运手续审核合格,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后,发放路单,安排运行任务。
2.6掌握车辆运营情况、天气状况,随时调度和协调处理车辆运输情况,遇恶劣天气或突发情况,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命令,确保运输安全。
2.7按现场规范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2.8逐日考核车辆动态和车辆技术状况,填写安全台账。
2.9收取路单时,按规定核对《车辆出入库合格证》。
2.10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台账不健全,扣10分。
3.2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3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3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4对驾驶员资质、车辆营运手续不符或无合格证车辆开具路单或安排运行任务,扣100分。
3.5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安排运行任务,扣100分。
3.6违反夜间禁行、双班驾驶员配备、途中强制休息规定,扣100分。
3.7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