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奖励与惩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编辑:www.pmceo.Com篇2: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
篇3:在建工程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样本
在建工程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样本
1.专兼职管理人员对消防管理人负责,认真学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实施上级的有关文件及防火工作部署。
2.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
3.组织开展防火和逃生自救宣传教育演练工作。
4.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处理意见。
5.对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6.监督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培训和技能演练工作。
7.监督做好对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及检查工作,做到灵敏有效。
8.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填写隐患通知单,督促隐患的消除。
9.组织义务消防组织扑救本单位的火灾事故,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专兼职管理人员签字:年月日
篇4: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制度措施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
⑴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
⑵消防设施严格按施工平面的规划布置,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火工品的采购、运输、使用管理均严格按照政府和有关规定办理;
⑶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组织消防队,建立值班、汇报、学习、训练制度;
⑷新到工人经防火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职工中开展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非施工人员未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为批准,任何人不得留宿现场;
⑸进行经常性的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险隐患;
⑹使用电气设备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⑺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专库储存。消防泵房用非燃材料建造,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它用。
篇5:大厦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大厦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1.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
1.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忆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学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动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9)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0)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管理
2.1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2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3、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
3.1易燃仓库的设置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辅助区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于200M2。堆剁与堆剁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3.2贮存
(1)对贮存的易燃货物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锯末、煤等燃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湿温度变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