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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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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要求,依据安全生产评价之内容,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建立了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其规定如下:

  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仓库、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检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7、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项目部物资员对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资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库内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二、坚持防火月检查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9、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建立消防安全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和职责分配,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6、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设施、各类物资、炊食的保障。

  7、医疗救护保障程序和措施。

  8、演练评审程序。定期检验人员、设施、措施的实施配合协调状况,并作出评审报告。

  9、各人员集中和封闭场所有疏散图和导向标志。

  四、建立动火须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发生,确保“谁动火、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一一级动火

  1、禁止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一周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和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动火作业属于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四天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属于三级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在作业三天前提出动火申请,经施工队和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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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奖励惩罚制度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奖励与惩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篇3: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

篇4: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制度措施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

  ⑴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

  ⑵消防设施严格按施工平面的规划布置,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火工品的采购、运输、使用管理均严格按照政府和有关规定办理;

  ⑶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组织消防队,建立值班、汇报、学习、训练制度;

  ⑷新到工人经防火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职工中开展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非施工人员未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为批准,任何人不得留宿现场;

  ⑸进行经常性的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险隐患;

  ⑹使用电气设备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⑺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专库储存。消防泵房用非燃材料建造,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它用。

篇5: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降低或避免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办公场所以及承运车队的消防工作由安全质监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 大车队自有车辆的消防管理由大车队负责。

  第三章 管理细则

  第四条 严格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政策与各项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管理方针。

  第五条 严格按按照有关规定和消防部门要求,设置配备安全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六条 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第七条 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损坏的及时更换,并做的防晒、防雨、防冻;

  第八条 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为消防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 对使用过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及时进行检查,对损坏的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确保完好无损,并做到清理归位。

  第十条 专用车辆配备的灭火器要根据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灭火要求进行配备,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定期不定期对职工和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进行培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和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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