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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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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项目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质监局、省交通厅及省指挥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特大事故,是指在本工程项目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架桥机、空压机等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

  1、使用施工电梯的各项目部要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2、起重机、架桥机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履带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沙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像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烟防毒的基本措施:(1)发生室外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吸入烟气晕倒。(2)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防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3)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衣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滤毒罐。当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改用氧气呼吸器。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静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指挥部,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省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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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施工项目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项目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切实加强本项目对突发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减少重特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观志实业有限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特制定《和平新村12、15号楼项目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称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重特大事故,是指在本工程建设活动中出现下例情况的:

  (1)责任过失造成机械设备损坏造成人身伤亡。

  (2)安全设施失稳造成人身伤亡。

  (3)由于职工不安全施工行为造成人身伤亡。

  (4)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以及社会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第三条 凡一次事故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包括发生事故以后30日内因事故而死亡的或一次性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或在社会上产生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故或一次性造成职工1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均是重大事故。

  第四条 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预防第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条五条 在本项目人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所有施工人员,若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按应急救援预案规定及时开展实施抢救工作。

  第六条 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附后),建立健全网络,配备有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第七条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全面负责,各施工班组长对本班组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项目部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在突发事故应急时能得到正常的使用。

  第九条 对在突发事故施救过程中不遵守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救的班组或个人,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项目部有关制度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对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和改善劳动条件,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参与事故抢救过程中有显著成绩的个人按项目部和公司相关制度奖励。

  第二章 组织机构网络

  第十一条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员为副组长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急救工作。

  第十二条 根据领导小组设立急救援机构和组织网络。

  第十三条 项目部组织机构的工作接受公司的监督和领导,负责本项目的重特大事故的抢救工作。

  第十四条 组织机构各人员的相关人员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项目部办公室,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主要传达贯彻公司的工作指导,负责本项目部所经营业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指挥和平时开展的安全管理的指导工作,接受公司的领导,对公司的领导小组负责。

  (二)设现场分指挥部:各班组长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明确本班组的第一责任人,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进行具体指挥、抢救、报告和平时在施工现场开展的安全检查、交底、教育等安全活动工作,接受公司和项目部的直接领导。

  (三)设立应急救援专业队,具体为现场处理组、专业抢修组、警戒维护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运输组、后勤保障组、后事处理组,具体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的抢救工作。

  1、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部门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和指挥有关班组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该小组中应有组长牵头。

  2、专业抢修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如使用吊机、灭火,架体设备拆除、救援工作平台搭设等等,该小组中应由副组长牵头。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危险区域内人员撤离,劝说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该小组中应由架子工班组长牵头。

  4、通讯联络组: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该小组中应由现场的施工员牵头。

  5、医疗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该小组中应有安全员牵头。

  6、交通运输组: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输送现场人员撤离,该小组中应由钢筋工班组长牵头。

  7、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人员现场住宿安排,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该小组中应由泥工班组长牵头。

  8、后事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后事,消除不安全的因素,该小组中应组长牵头。

  第三章 事故快报制度

  第十四条 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人员或知情人或目击人,有责任人、的认为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伤亡情况电话通知项目经理或班组长、管理人员或公司的领导。

  第十五条 班组长、管理人员和公司或分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施工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施救工作,并按事故的伤亡快报制度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项目部管理人员、公司领导按照本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施工现场的各应急救援专业组开展事故施救,同时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对事故伤亡报表进行填写,并送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由于事故的突发性未能进行有效控制,使伤亡人数增加的应及时进行伤亡人员补报手续。

  第四章 应急救援预案名称

  第十八条 根据建筑行业特点,结合近年的重特大事故类型,确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名称。

  第十九条 应急救援预案名称

  1、高空坠落:包括外架、井架、屋顶等处的高坠及入坑、洞等。

  2、物体打击:包括落物、滚石、锤击、碰伤等。

  3、触电事故:包括雷击伤害、触电伤害等。

  4、坍塌:包括建筑物、大型机具、堆置物、土方倒塌等。

  5、机械伤害:包括绞、碾、碰、割、戳等。

  6、中毒:包括毒气中毒、食物中毒等。

  7、消防火灾:由于明火作业,或电气着火等。

  第五章 应急救援预案程序及具体内容

  第二十条为及时、正确、有效地对突发性重大事故,有步骤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现场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名称类别,结合实际情况对施救程序和具体内容进行明确。

  第二十一条 应急救援预案施

救程序。

  (一)坚持"三同步"原则,即同时施救、同时保护、同时上报。

  施救:事故发生施工现场的指挥组应对受伤人员、财务、物资进行紧急抢救、抢险、抢修。

  保护: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与重特大事故有关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若确因施救需移动的应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好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

  上报:与外部机械及时联系,呼救。比如打120、119紧急救援电话等。应立即将事故的发生地点、时间、类别有关信息报告有关部门。

  紧急电话:医疗电话:120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

  (二)重特大事故施救程序

  发生事故后,项目经理、企业领导人员及时赶赴出事现场,加强指导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工作步骤:

  1、成立指挥机构,明确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工作。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坚持"逐级上报、及时准确"的原则,做好事故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救治工作按分类管理程序上报建设局,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基层。

  第二十二条 救援工作和器材配备,各抢救小组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迅速的开展施救工作。

  第二十三条 应急救援预案具体的施救措施

  1、高空坠落:

  (1)由医疗救护人员视伤害情况对伤员进行紧急止血、包扎、固定等,初步或局部抢救处理后,并由交通运输组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或视情节严重送往各医院。

  (2)由于高坠事故多数出现骨折现象,在搬运伤员时应防止再次负伤,应对骨折处进行加固处理后,由交通运输组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3)经专业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后,由专业抢修组对高空坠落防护设施工作进行加固整改。

  2、物体打击

  (1)由医疗救护组紧急止血、包扎、固定等,初步或局部抢救处理后,再由交通运输组视伤害情况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2)经专业人员现场拍照后,由专业抢修队立即搬移肇事物。

  3、触电事故

  (1)电器直接触电的应立即关掉电源。

  (2)由医疗救护组视伤员情况进行施救,伤员暂停呼吸的应进行人工呼吸施救,并由交通运输组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专业人员对电器进行检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消除安全隐患。

  (4)若雷击触电的应视实际情况,由交通运输组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4、坍塌

  (1)由专业抢修组立即组织清理覆盖物,抢救伤员,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2次坍塌。

  (2)医疗组人员对伤员进行施救,视受伤情况对骨折处进行简单加固处理后,交通运输组及时送伤员进医院抢救。

  (3)由警戒维护组安排立即撤退作业人员,设置警戒区域,准备事故调查。

  5、机械伤害

  (1)关闭电源,移至作害物。

  (2)医疗人员对受伤者紧急施救,并由交通运输组送医院抢救。

  (3)对设备进行作面的检修,消除设备隐患。

  6、中毒

  (1)地下孔内作业中毒的立即对地下空气进行测试,并做好通风工作,并由抢修组专业人员配戴好防毒呼吸器后,在其他人员监护下,实施有效的抢救,由医疗救护组对伤害人员进行简单施救后,由交通运输组将伤员送入医院抢救。

  (2)由警戒维护组人员进行隔离地下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撤退作业人员,准备进行调查工作。

  (3)由交通运输组人员对食物中毒的人员立即送医院抢救。

  (4)由警戒维护组人员对现场的食堂食物进行隔离,以利于调查取证。

  7、消防火灾

  (1)由专业抢修组立即进行灭火工作,警戒维护组负责警戒区域,防止闲杂人 员进入危险区域。

  (2)专业抢修组分派人员拉断电源。

  (3)通讯联络组人员对施工现场秩序进行维持。

  (4)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治疗视情况由交通运输组送医院检查治疗。

  第六章 事故处理程序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企业领导对施救工作完成后应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

  1、抽调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2、调查小组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物,并通过拍照,绘制图形等方式形成原始资料。

  3、对事故发生的相关资料进入记录,如受害人如肇事者身份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4、事故发生前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设备、架体等安全防护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如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的使用性能和质量及材料的物理性能、作业环境等。

  5、目击者口述材料的收集,通过与目击者的交谈和询问,对事故发生的过程进行全面了解。

  6、事故调查过程中应积极的形成原始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现场相关的照片等。

  第二十五条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伤害、原因、责任等进行分析。

  1、伤害分析:包括受伤部位、受伤性质、伤害方式、起因物、致害物、不安全物状态、不安全人的行为。

  2、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间接原因进行分析。

  3、事故的责任分析,根据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确认事故的事实,通过分析找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主要原因、从全面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领导责任者。

  第二十六条 根据事故的分析,为预防该类事故的重复发生,对事故的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如对施工过程、作业环境、机具设备、架体防护等进行研究,并根据事故的引起原因,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限期内整改完成。

  第二十七条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教导广大职工对事故引以为戒,应由项目安全员对项目部所有施工人员要求组织召开现场安全教育会议,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事故的责任进行通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其它工程的施工安全。

  第二十八条 由安全部员对《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进行填报,并按规定送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 根据事故责任分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项目内的处罚。

  第三十条 项目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和参与主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事故进行调查和结案,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

条 本应急救援预案是对本项目内重特大事故施救的总体部署,各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应急救援预案接授公司的监督,并接授各班组或个人的合理建议,对本预案不断的进行修改完善。

  第三十三条 本应急救援预案自开工之日起实施。

篇3:工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特大事故报告

  工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特大事故的报告

  1、报告特大事故发生后,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必须立即以电话、快报等形式迅速报告市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内容如下: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2、在接到特大事故发生的报告时,领导小组下达救援令和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指令,并调度救护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进行救援。

  3、救援救护组在接到领导小组救援令后,立即组织车辆、救援器材和救护人员,赶赴现场,由救援救护组组长负责现场指挥,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和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抢险工作,保持与领导小组的通讯联系,随时将施工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4、后勤保障组在接到领导小组救援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做好水、电、燃气管制工作,提供抢险所需的临时电源,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抢救伤员,迅速落实死、伤人员等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准备好下一步善后处置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5、救援抢险工作结束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征求安全事故调查组的意见后,下达救援抢险工作结束指令,清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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