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工地安全标语牌: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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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地安全标语牌--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熟练掌握 J G J 59- 9 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达标) 的情况,并付诸实施。

  二、组织工程项目的定期安全检查,巡回检查,季节变化等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三、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程项目必须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当发现有重在事故隐患或危及有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入员,抢救国家财产。

  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高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关建议,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七、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程项目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

  八、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队伍不得分包工程。

篇2: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之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之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应制定有关安全制度。

  安全责任制度

  1、学校的法宝代表人(校长)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保卫干部)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3、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4、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6、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7、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8、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9、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0、教职工下班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11、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

  12、学校分管领导或卫生老师要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洁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3、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1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应当租用用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

  1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6、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17、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到卫生、安全。

  18、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应当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照顾。

  19、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教职员工应当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应当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应当将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

  21、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不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22、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23、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具体负责人。学校安全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救火灾。

  24、学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学校负责人应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5、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各种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教育经常、管理严密、防控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急处置及时妥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26、经常组织人员对学校各部位和学生学习、活动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认识、查责任、查隐患、查措施、查落实,确保思想认识、组织保证到位、预防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7、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若中途人员调换必须补签安全责任书,大型活动要与负责该项活动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8、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安全预案要提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可行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组织师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范能力。

  29、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

  30、严格执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对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1、加强学校安全监督工作,要通过明查暗防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监督检查到位,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32、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篇3: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为加强本企业安全经营管理,保证企业安全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本企业法人代表作为本单位的安全经营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经营工作的组织、有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

  2、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协助本单位法人代表开展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作好对员工的培训和日常检查工作。

  3、业务人员负责经营场所的安全工作。

  4、仓库守护员及保管员负责库区及周围的外部安全,负责库存商品的安全,保障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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