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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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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项目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1、严禁私拉乱接缌用电要报装,线路的架设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供电部门的要求。

  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如违反有关规定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触电伤亡事故,要追究指派者的法律责任。

  3、严禁无接地装置的用电设备投入运行,低压用电设备应装漏电保护开关,严禁一闸多用。

  4、两禁在高压电线下修建楼房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广播线、电话线、电视机天纽不得与电力线同杆架设怖混线。

  5、严禁私设电网,切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用电完毕必须断电拆除。

  6、严禁带电修理电气设备,严禁单人带电作业,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应在技术熟练的电气人员监护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检查措施后方可进行。

  7、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危险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危险的金属容器(如锅炉、蒸发加热器和管道等)内工作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车间、仓库的用电应符合防爆要求。

  8、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得擅自调整配电变压器制抽头和操作、排除、变更、迁移供电部门的高低压电器设备。

  9、严禁在变、配电场所内或配电柜、开关箱、计量箱等用电设备和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等杂物。不徖用铝线、铜线、铁线等代替俕险丝。

  10、现场施工用电的电线应使用电杆、横担和绝缘子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焊机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和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其裸露的带电部分应有防护装置。

  2、焊机的电源线必须有足够的导电截面积且绝缘良好,电源线不宜过长,一般不应超过3米。如确需加长,则应离地面2.5米以上。铁壳开关的外壳和焊机的接地线,要有足够的截面积,并联接牢固。

  3、焊机接地回线应彩用焊接电缆线,且接地回线应尽量短,软线绝缘应良好,焊钳绝缘部分应完好。

  4、操作行灯电压应彩用36伏下的电源。

  5、在狭小舱室或容器内焊接时,应加强绝缘和通风措施,以防有害气体和烟尘对人体的侵害,舱室(容器)外应有人监护。

  6、焊接作业处应离易燃易爆物10米以外,严禁在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上进行焊接作业。

  7、在人多的场所焊接,应放置庶光挡板,以免他人受到弧光伤害。

  8、雨天禁止露天作业。

  9、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扣好钮扣、上装不应束在裤腰里。

  10、清除焊渣应戴防冲击眼镜。

  11、高空作业,脚手架应牢靠,带好安全带,作业点下面不得有其他人员。作业过程中,禁止乱抛焊条头等物,下面不得放置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12、工作结束后,应将焊钳放在与线路隔绝的地方并圈好电缆线,及时切断电源,检查周围场地。

篇3: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所有电气机械,电气设备,均采用保护接零,专用“PE”保护接线与现场接地装置可靠连接。接地装置现场不少于三组接地电阻不大于4。保护接零“PE”线面积总箱至分箱不少于10mm2,分箱至设备不少于2.5mm2,铜芯线多股绝缘线。

  2.施工现场用电系统采用“TN-S”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安全要求,总配电箱没有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150mA/S,设备开关箱装置设动作电流小于30mA/S,设备开关箱装设动作电流小于30mA/S保安器。

  3.所有配电,用电开关箱,五芯电缆均采用推荐产品。

  4.所有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调试,维修均有电工负责。

  5.建立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定期由企业主管部门对施工队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6.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别落实到人。

  7.详细到操作机械人员对开关箱内的螺帽保护盖,保险丝,不丢失、不损坏、随时保持正确完好。

  8.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用电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培训教育。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三次考核不合格者,调离工作岗位。

篇4:工地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工地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为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1)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3、职责

  (1)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负责《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安全部:接受动火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动火作业的分类

  (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2)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2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3)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C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5)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他动火作业一律按A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5、安全操作规程

  1、C级动火作业要求、B级和A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他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油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放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他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地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在潜在的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油光荣称号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遇有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他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劝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支安全地方动粗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水蒸气、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担当部门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6)使用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m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爆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2、A级和B级动火作业特殊要求

  (1)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必须按规定负责组织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严格落实三不动火原则,即没经批准的《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担当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看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2)B级动火作业由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确认,安全环保部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派人协助确认;A级动火作业须安全环保课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协助确认经安全环保部确认许可,落实《安全作业许可书》要求及有关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清理现场,动火区域周围10m严禁旋转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气瓶、其他化学品等易燃品及包装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确监火人,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时应在动火区域洒水浸湿。动火作业时,火种可能进入涂装室、油库及其他高危区域时,应将该区域洒水浸湿。

  (4)A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应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主)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安全动火方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A级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尤其是涂装场所、油库、气站等;在易燃易爆场所挥发性气体气味较浓时,严禁动火,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置换,在无明显气味时方可动火。

  3、安全作业许可书

  (1)《安全作业许可书》由担当部门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方提出动火申请,以担当部门初审后,到安全部办理,安全部终审批准《安全作业许可证》。

  (2)《安全作业许可书》一式两份,办证人员一份、安全部一份;办证人员持《安全作业许可书》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将《安全作业许可书》交动火人;动火作业完毕后,《安全作业许可书》要交给担当部门存档保存。

  (3)《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安全作业许可书》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安全作业许可书》的有效时间以安全部批准的为准,当超出有效期限

时,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并获批准。

篇5: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3)正确合作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斗殴、酒后上班。

  (4)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5)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寸、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6)脚手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下架时,宜于停电作业。

  (8)各种非标准的脚手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9)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10)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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