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工程图纸会审施工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5182

工程图纸会审施工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图纸会审及施工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1.工程图纸到位后,施工前由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组织图纸会审工作,项目主管工程师具体实施,组织项目部和技术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专业进行图纸内部审核,图纸内部审核意见由项目部汇总;项目部主管师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大型工程“图纸审查记录”需经工程技术科审核。

  2.建设单位未组织会审的工程,主管工程师应在工程施工前将“图纸审查记录”记录中的问题与有关方进行沟通,逐条解决并落实,有关记录按工程变更文件管理。

  3.图纸会审记录需经各方签字并盖章,作为工程技术资料进行管理;分阶段到图的工程,应分阶段、分专业落实图纸会审工作。

  4.施工变更收到后由项目工程师总负责,进行复核后确定发放范围;并指定专人按照受控文件进行管理,避免遗漏和错误;施工变更办理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工程变更文件必须及时发放到使用岗位;主管工程师应在施工前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交底,施工过程中做好管理,施工中由质检员监督检查。

  5.分包工程的变更由总包方统一办理和管理。

  6.施工过程中需要提出工程洽商的,由主管工程师及时整理洽商信息,编制工程洽商文件,向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洽商手续。工程洽商的内容必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不得降低原设计标准、建筑功能和安全等级。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管理工作流程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管理工作流程

  1、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院发给项目部、项目公司及监理单位。

  (2)项目专业工程师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要会同监理工程师对其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技术可行性进行审核,履行EIP变更洽商审批流转,在正文中填写明确意见,相关资料作为附件。如有必要,应转给其他相关专业工程师审核。专业工程师审核并填写明确意见后,转给工程管理部经理。

  (3)工程管理部经理对其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技术可行性进行审核,填写明确意见并转给项目设计负责人。

  (4)项目设计负责人对其内容的设计合理性进行审核,填写明确意见并转给项目预算部。

  (5)项目预算部根据设计变更的具体内容,对其产生的费用做出估算,填写明确意见并转给项目高管审批。

  (6)项目高管审批同意后,完成变更洽商审批流转的审批。

  (7)专业工程师根据会签意见最终签署《设计变更通知单》 ,发给相关单位。

  2、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1)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批程序执行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2)在涉及到技术变更、重大建筑设计变更或其他必要情况下,工程洽商、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必须先由设计单位签署意见。

  2、审批形式

  (1)EIP审批

  3、相关记录

  (1)《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院提供,共5份,审批完成后,发工程管理部、规划设计部、项目预算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各一份。如工程部没有资料员,需再发公司资料员一份。)

  2、《变更洽商审批流转单》(EIP系统存档,打印一份,存资料员处。此单为公司内部资料,严禁外传。)

  3、《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原件5份,5工程管理部、合约成本部、规划设计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各一份。如工程部没有资料员,需再发公司资料员一份。)

  4、变更洽商台帐

篇3:开发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管理作业指引

  开发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管理作业指引

  1.目的

  为规范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下简称“变更洽商”)管理工作,有效地对工程成本进行过程控制,提升产品品质和防范经营风险。

  2. 适用范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开发项目以及委托公司管理的开发项目(以下统称“开发项目”)。

  3. 术语及定义

  无

  4. 职责

  4.1经济合同部

  4.1.1 对各开发项目定期上报的《变更洽商经济分析报告》进行审核,并汇总信息。

  4.1.2 结合各开发项目上报的《变更洽商经济分析报告》,经济合同部进行目标成本监控及预警工作,并组织有关单位及部门进行重大变更洽商成因分析。

  4.2规划设计部

  4.2.1 对各开发项目定期上报的《变更洽商汇总分析报告》进行审阅,并汇总信息。

  4.2.2 根据各专业论证结果,如涉及到外立面、景观、规划、室内精装修及其他的重大变更洽商,按照规划设计部《设计变更管理流程》进行操作。

  4.3项目部、项目公司

  4.3.1 项目专业工程师负责变更洽商的技术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并联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跟踪《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流转。

  4.3.2 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变更洽商设计合理性的审核。

  4.3.3 项目预算负责人负责变更洽商的费用审核,并定期向经济合同部上报变更洽商经济分析报告。

  4.3.4 项目部、项目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按权限负责变更洽商的审批。

  4.3.5 项目专业工程师负责变更洽商的签署,并负责跟踪变更洽商实施情况。

  4.3.6 凡合同金额超过 200 万元的,执行过程中预估结算金额比原合同金额超出10%以上,项目部、项目公司应编制专项分析报告,并上报经济合同部。

  5. 工作内容

  5.1公司变更洽商管理工作设于项目部及项目公司,负责变更洽商的审批、签署及管理工作。

  5.2经济合同部负责变更洽商经济信息管理和目标成本监控工作。

  5.3规划设计部负责审阅项目变更洽商汇总分析报告,并采取有效的预防纠正措施。

  5.4变更洽商类别,变更洽商主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4.1 设计变更分为两类:

  a)一类由设计院提出,旨在对原设计图纸中不完善之处提出变更、完善;

  b)一类由各开发项目根据市场主动对设计进行的合理优化,并通过设计院采用《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发出。

  c)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是设计变更的特殊形式。

  5.4.2 工程洽商分为两类:

  a)一类由施工单位提出,旨在针对图纸中设计事项与现场施工条件发生冲突时,提出的处理方案;

  b)一类由各开发项目为了降低工程成本等原因主动提出的工程  处理意见以及工程量变更。

  c) 现场签证是工程洽商的特殊形式。

  5.5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5.5.1《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院发给项目部、项目公司及监理单位。

  5.5.2 项目专业工程师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要会同监理工程师对其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技术可行性进行审核,在《变更洽商审批流转单》(参考格式见附件)上填写明确意见,如有必要,应转给其他相关专业工程师审核。专业工程师审核并填写明确意见后,转给工程部室(专业组)负责人。

  5.5.3 工程部室(专业组)负责人对其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技术可行性进行审核,在《变更洽商审批流转单》上填写明确意见并转给项目设计负责人。

  5.5.4 项目设计负责人对其内容的设计合理性进行审核,在《变更洽商审批流转单》上填写明确意见并转给项目预算负责人。

  5.5.5 项目预算负责人根据设计变更的具体内容,对其产生的费用做出估算,在《变更洽商审批流转单》上填写明确意见并转给项目高管审批。

  5.5.6 项目高管审批并签字后,完成《变更洽商审批流转单》的审批。

  5.5.7 专业工程师根据会签意见最终签署《设计变更通知单》,发给相关单位。

  5.6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批程序

  5.6.1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批程序执行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5.6.2 在涉及到技术变更、重大建筑设计变更或其他必要情况下,工程洽商、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必须先由设计单位签署意见。

  5.7变更洽商经济分析报告

  5.7.1 在变更洽商签署后,项目部、项目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变更洽商费用分析,核算该份变更洽商产生的费用增减;

  5.7.2 项目部、项目公司定期对已签署的经济变更洽商进行汇总、分析,根据核算的变更金额进行统计,出具经济分析报告。变更洽商经济分析报告定期上报经济合同部。

  5.8变更洽商汇总分析报告

  5.8.1 项目设计负责人定期对设计变更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将涉及到外立面、景观、规划、室内精装修及其他的重大变更洽商信息进行汇总,并上报规划设计部。

  5.9变更洽商编制要求

  5.9.1 变更洽商应在实施之前,及时完成审批、签署程序,原则上不允许先实施变更洽商,后补文字手续的做法。

  5.9.2 变更洽商应做到文字表述清晰,工程位置明确。隐蔽工程的变更洽商应附图片资料,以保证变更洽商的可追溯性。

  6.附则

  6.1本指引由质量部、规划设计部、经济合同部共同起草,由三个部门负责解释。

  6.2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3变更洽商审批流转单(格式)

  附件:变更洽商审批流转单 (格式)

  项目部(项目公司)名称

  工程名称专业名称

  来文单位&nbs

p;收文时间年月日

  内容摘要:

  注:变更洽商内容如与其它专业有关时需有会签意见,需会签专业由专业工程师确定。

  专业工程师意见:相关专业会签意见:

  签字:日期:工程负责人:日期:

  专业设计人员意见:

  签字:日期:设计负责人:日期:

  专业预算人员意见:

  签字:日期:预算负责人:日期:

  (项目高管)意见:

  签字:日期:

  (项目高管)意见:

  签字:日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