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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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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监理项目部应当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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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7)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制度(七)

  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程序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一般为7天)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一般为7天)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定;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定;

  5)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须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掌握的原则

  程序要符合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标准,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中工期、质量目标应与施工合同相一致;

  施工总平面图的布置应与地貌环境、建筑平面协调一致;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布置和程序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优先选用成熟的、先进的施工技术,且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降低造价有利;

  进度计划应采用流水施工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以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且工、料、机进场计划应与进度计划保持协调性;

  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

  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不解除承包单位的责任。由此引起的质量缺陷改正、工期延长、技措费用的增加,不应成为施工单位索赔的依据。

篇3:土地整理工程文明施工方案

  土地整理工程文明施工方案

  1. 文明施工的意义

  1、文明施工是现代施工的客观要求;

  2、文明施工是施工企业各项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

  3、文明施工是企业竞争开拓市场的需要。

  2. 文明施工内容

  2.1 严格劳动纪律、遵守操作和安全规程

  每天施工前,如开班交底会,由工长布置当天的施工内容、操作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2.2 施工现场布置合理

  1、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2、施工机械按施工平面图布置的位置和线路调配;

  3、施工现场道路保持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4、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架设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

  5、设置夜间施工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

  2.3 优化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

  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配戴证卡,并便于识别;

  3、设置沟井坑穴的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施工现场大门场地和材料堆场应平整坚实;

  5、经常清理和清扫,以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6、临时工作、生活设施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排水等要求;

  2.4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

  各级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

  3. 文明施工措施

  3.1 组织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区负责人、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消防、保卫、材料、环保、行政卫生等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组织。

  3.1.1 个人岗位责任制

  文明施工管理按专业、岗位、工程位置场地等分片包干,分别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3.1.2 经济责任制

  把文明施工列入单位经济承包责任制中,将“包、保”检查与考核相结合。

  3.1.3 检查制度

  工地每月至少组织两次综合文明检查,按专业、标准全面检查,按规定得出结果,制表张榜公布。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是经常性的管理工作,也可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集体检查与个别检查相结合等方法,组织实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要做到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场清的标准管理。

  3.2 开展“5S”活动

  在施工现场开展文明施工竞赛活动,围绕“5S”进行,即对施工现场各生产要素所处状态不断地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

  1、整理:对施工现场现实存在的人、事、物进行调查分析,按照有关要求区分需要和不需要,合同布设,把施工现场的不需要的和不合格的人、事、物及时处理。

  2、整顿:通过上一步整理后,把施工现场所需要的人、机、料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并根据有关规范、标准、科学合理地安排布置和堆放,使人才合理使用,物品合理定量,实现人、物、场所在空间上最佳结合,从而达到科学施工,文明安全生产,提高效率和质量。

  3、清扫:主要是对施工现场的设备、场地、物品勤加维护打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干净整齐、无垃圾、无污物,并使设备运转正常。

  4、清洁:就是维护整理、整顿、清扫是前三项活动的继续和深入。职工要注意个人卫生,而且要注意精神文明;要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的空气粉尘、噪声、水源污染,达到规定要求。

  5、素养:就是努力提高施工现场全体职工的素养,养成遵章守法和文明施工的习惯。

  开展“5S”活动,要特别注意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自觉管理,自我实施,自我控制,贯彻施工全过程、全现场,由现场职工自己动手,创造一个整齐、清洁、方便、安全和标准的施工环境,使全体职工养成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良好风尚。

  开展“5S”活动,必须领导重视,加强组织,严格管理。要将“5S”活动纳入岗位责任制并按照文明施工标准检查,评比和考核,坚持PDCA循环,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5S”水平。

  3.3 合理定置

  1、把全工地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物在空间上合理布置,实现人与物、人与场所、物与场所之间的最佳结合,使施工现场秩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是体现文明施工水平的重要因素。

  2、合理定置在保证施工顺利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施工用地,利用荒地,尽量减少临时设施工程量。在施工现场定置过程,要按照企业关于劳动保护、质量、安全、消防、保卫、场容、料具、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施工管理标准、规定等要求,一次定置到位。

  3、定置管理:

  对场地布局划分进行定置,使区域内秩序井然,物品堆放整齐、规范;按施工平面布置施工机械;对工具箱、工位器逐个编号后按规定位置有序摆放;各类库房应按有关要求予以定置;进行质量保证点定置和安全定置;注意搞好环境净化和美化;充分发挥色调作用,按规定的统一标准颜色绘制器械定置图和标牌等。

  3.4 加强目视管理

  1、生产任务和完成情况公开化;

  2、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上墙公布,展示清楚;

  3、以清晰的、标准化的视觉显示信息落实定置设计;

  4、生产作业控制手段形象直观、使用方便;

  5、现场各种物品的码放和运送标准化,易于“过目知数”;

  6、统一着装,实行挂牌制度;

  7、现场色彩运用标准化,以利职工身心健康。

  3.5 文明施工设施

  1、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要按文明施工要求设置。

  2、拟定在对外交通比较方便处设一个安全防护大门,按标准做成彩门,装饰美观,以充分体现施工企业的风貌。

  3、根据现场施工场地布置情况,设置临时公共厕所(有化粪池,用砖砌)。

  4、在施工现场布置安全标志、标语,在施工大门口布置平面布置图,注明工程概况及各种制度要求。

  5、布设各类安全防火设施。

  6、场区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排水良好、无灰尘、有较完好的照明设施。

  7、在施工现场设一垃圾站,集中垃圾,派专车运到垃圾处理场或按要求进行掩埋或焚烧处理。

篇4:高层住宅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方案(5)

  高层住宅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方案(5)

  施工措施

  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度,工序衔接交叉合理,交接责任明确,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从以上条件可以看出,实现文明施工,不仅要着重做好现场的场容管理工作,而且还要相应做好现场材料、机械、安全、技术、保卫、消防和生活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一个工地的文明施工水平是该工地乃至所在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水平的综合体现。

  1、对现场场容管理方面的要求:

  (1)工地主要入口要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门旁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2)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3)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后要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4)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管理,不得有长流水、常明灯。

  (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临时上下水管道以及照明、动力线路、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埋设整齐。

  (6)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沙浆混凝土要及时清除,落地灰要回收过筛使用。

  (7)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8)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高层建筑要设置临时便桶,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9)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利用电梯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口向外抛掷。

  (10)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撒。

  (11)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适当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观整洁。

  (12)针对施工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鼓舞士气,表扬先进的作用。

  2、对现场机械管理方面的要求

  (1)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面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2)清洗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3)塔吊轨道按规定铺设整齐稳固,塔边要封闭,道碴不外溢。

  3、对现场生活卫生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包括民工)宿舍,保持清洁卫生,要建立卫生区域,经常打扫,并按规定在工程竣工交用后及时拆除和清退。上述房屋内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

  (2)工地伙房食堂及临时卖饭住所,要整洁卫生,做到生熟食物隔离,要有防蝇防尘设施。

  (3)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临时厕所,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定期施洒白灰或其他消毒药物,露天粪池必须加盖,市区工地厕所要有水冲设施。

  (4)施工现场严禁居住家属,严禁居民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

  保卫工作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1、单位工程设立由5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单位工程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它成员共5人。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2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6、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7、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8、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10、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消防措施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村,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

配油漆、稀料。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间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凡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篇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相关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及相关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内容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5、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6、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7、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评报告。

  9、建设单位取得工程的规划、消防、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10、取得电梯准用证及燃气工程验收证明文件。

  11、安监站已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等部门签发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取得城建档案馆出具的认可文件。

  (二)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程序

  1、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试运转(水、电、防水、路面抽芯、桥梁动静测试等)功能检测,建设单位应通知相关单位及质量监督站到场。

  2、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埴写竣工报告,连同施工资料交监理审查。

  3、资料经审查通过后,监理单位加署意见,将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4、建设单位整理资料,附上和本工程有关的报建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分类、整理。

  5、城建档案馆分类、整理完成后,加署资料整理符合要求的意见,建设单位将竣工资料连同《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一并交工程质量监督审核。

  6、工程质量监督站在五个工作日完成资料审核,符合要求后通知建设单位。

  7、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监督站。

  8、建设单位以现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3)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三)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施工验收标准的严重问题,质量监督站应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四)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责任主体整改后,形成文字资料作为工程验收资料之一存档。

  (五)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站进行协调解决。

  (六)质量监督站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写出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必须在监督报告出具后十五天内办理工程备案手续。

  (七)办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组织: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监督站。

  建设单位以现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3)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问题---处理

  (1)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施工验收标准的严重问题,质量监督站应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2)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责任主体整改后,形成文字资料作为工程验收资料之一存档。

  (3)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站进行协调解决。

  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5、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6、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7、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评报告。

  9、建设单位取得工程的规划、消防、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10、取得电梯准用证及燃气工程验收证明文件。

  11、安监站已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等部门签发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取得城建档案馆出具的认可文件。

  竣工资料由总承包按业主和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各专业分包单位按照总承包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进行审核、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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