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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开标评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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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开标评标程序

一、开标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会议的单位及有关人员;
3.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
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开标会结束。

二、评标
(一)评标准备
1.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发放招标文件和评标有关表格;
2.评标委员会成员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招标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
3.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二)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依照89号令第35条)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属于重大偏差的,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依照12号令第25条);::属于细微偏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果有);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偏低,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按上述评审,评标委员会列出被否决的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的,确定合格的投标文件。填写《初步评审结论一览表》。

(三)详细评审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调整方法和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评审出最终投标价,同时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可行性进行评审;
(2)拟定《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2.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调整方法和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评审出最终投标价;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逐项评分;
(3)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评分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分;
(4)拟定《综合计分评分比较一览表》。

(四)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署书面评标报告,将投标人排序并推荐1-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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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青岛大学危楼拆除垃圾外运招标文件

青岛大学四方学区现有一座三层砖混结构危楼需要拆除,为加快拆除和垃圾外运速度,确保施工安全,保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本工程采取招标的形式,择优确定中标人(即合同中的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青岛大学四方学区一座三层砖混危楼
2、工程地点:青岛大学四方学区校园内
3、招标单位:青岛大学基建处
4、承包方式:包拆包运
5、招标联系人:蓝*、魏*(技术问题)、张*、厉*
6、联系电话:8*9(蓝)、8*7(魏)、8*6(张、厉)

二、工程内容:
1:楼房具体情况详见现场实物,整体拆除(包括基础和地面的拆除),垃圾全部外运,现场平整至室外坪,保护好现场道路、花草树木及周边建筑物。
2:报价:各报价单位根据实物情况,作出详细拆除和外运报价分析表、单价以及总价。工程报价一次包死,决算时不再调整。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价格:投标单价、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等所有费用,以及脚手架、围护、施工用水电、临设、垃圾运输、城管等费用,以及现场周边建筑物、道路、花草树木等的保护费用。
2、投标单位必须勘察现场,如有漏项作为已投标报价处理,价格不再调整。各种数据(包括单价、数量、总价)计算一定要准确,如数据有较大出入作为废标处理。
3、报价标书应于20**年10月16日上午11点前送达青岛基建处造价科。

四、付款方式
按照甲方要求拆除并清运完垃圾和平整好现场,道路、花草树木、建筑物保护完好,一次付清工程款。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授权)
投标单价、总价
施工方案
其它资料:项目经理证书、各种奖励证书、证明(要求在正本内提供,副本不作要求)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副本"。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或复印件,应标明正本、副本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印鉴。
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包封。包封上应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正面及封口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签字);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七、评标: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评审的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工期、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特别是类似工程的业绩等。

八、合同的签署
中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前往与建设单位商谈、签定合同。

九、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在开工前提供施工所需水、电。
2.承包人工作
(1)开工前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交工前应将建筑垃圾和所有面层污渍灰尘清理干净,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工期违约:每延误一天扣合同价的百分之十。(工期为3天)。
2、安全:施工单位必须安全施工,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青岛大学基建处

篇3:X工程施工无标底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订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条 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地点和评委住地干扰评委和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标,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作无效标处理。
第四条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第五条 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受__(省交通厅或市交通局(委))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评标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__人)和从___(省或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__人)共__人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代表中确定一名主任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要合理分工,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审至少应有两位评委对其交叉审查。
第八条 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组织并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清标工作组人员为5人以上,应设负责人,负责人由招标人选派的一位领导担任。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审查投标文件;
(二)审核清标工作组的评标基础资料;
(三)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废标;
(四)采用署名方式,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价、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财务能力、业绩和信誉等内容进行评审和综合打分。根据综合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五)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六)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第十条 清标工作组的职责:
(一)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的各种表格;
(二)根据招标文件,汇总评标标准、判定投标文件合格的要求,以及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的全部因素;
(三)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四)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五)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协助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清标工作组应当全面、准确、客观、公正。不得营私舞弊、歪曲事实,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

第三章 评审程序和内容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以及清标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清标工作的说明,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办法;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第十三条 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 技术文件的评审
第二阶段 商务文件(不含报价)的评审
第三阶段 报价文件的评审
第十四条 技术文件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一)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投标书附表齐全,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技术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排版、装订,并标明连续页码。
3、技术文件上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记(包括明示的或暗示的标记)。
(二)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承诺的质量控制标准符合公路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四)生产措施完善,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五)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切实可行;
(六)工期安排合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技术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第十五条 商务文件(不含报价部分)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文件(不含报价部分)的评审:
(一)商务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工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担保金额、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质量目标,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法人章;
(三)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应作出对招标人不利的修改;
(四)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五)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六)商务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并标明连续页码;
(七)商务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或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凡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投标担保、授权书、投标书附表的内容必须逐页签字。
(八)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除法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外,未发现投标法人变更或重组,其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
1、通过资审后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2、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指投标文件仍然满足资格预审中的强制性条件(设备、经验、人员、财务等)。
(九)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为无条件式投标担保;
2、投标担保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
3、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4、投标担保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有效期加30天;
5、投标担保为银行汇票,出具担保的银行级别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
(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授权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2、附有加盖钢印的公证书;
3、公证书出具的时间与授权书出具的时间同日或之后;
(十一)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不得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
6、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十二)施工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不得存在虚假。
商务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第十六条 报价文件的评审
一、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文件评审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文件的初步评审:
(一)投标书报价单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和

签署;
(二)工程量清单应逐页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
(三)一份投标文件中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四)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有);
报价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二、报价文件的详细评审。
(一)招标人开标宣布的投标人报价,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经投标人确认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终报价即为投标人的评标价;
(二)投标人开标时确认的最终报价,经评标委员会校核,若有算术上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文字表示的金额)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修正;
(2)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1%投标价以内时,在投标价不变和注意单价平衡的前提下,允许投标人对相关单价、::合价、总额价和暂定金(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修正;
(3)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1%投标价(含)以上时,则为无效标;
(4)要求投标人对上述处理结果进行书面确认。若投标人不接受,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三)评标委员会对报价各细目单价构成和各章合计价构成是否合理,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评审。
(四)当一经开标宣布的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相比低于次低报价10%(含)以上时,最低报价将不进入评比;当一经开标宣布的最高报价与次高报价相比高于次高报价10%(含)以上时,最高报价将不进入评比。
(五)投标人的报价应当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超出概算的报价,视作废标处理。
第十七条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第二次开标宣布的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的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具体确定原则如下:
(一)投标人在5家以下(含)时,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二)投标人在6-9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三)投标人在10-19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次高报价和一个最低一个次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四)投标人在20家(含)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次高一个次次高报价和一个最低一个次低一个次次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第十八条 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四章 综合评价
第十九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对投标人的评标价和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财务能力、业绩与信誉按不同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第二十条 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署名进行打分。
第二十一条 本项目按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不含报价部分)、评标价三大部分进行评分。其中技术文件占权重7%,即最高得分为7分;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占权重23%,即最高分为23分;评标价占权重70%,即最高分为70分。
具体评分内容及分值如下:
(一)技术文件(4.5-7分)
(1)施工组织设计(1~1.5分)。(评委各自独立打分)
(2)安全文明生产措施(1~1.5分)。(评委各自独立打分)
(3)质量保证措施(1~1.5分)。(评委各自独立打分)
(4)关键工程施工方案(1.5~2.5分)。(评委各自独立打分)
(二)商务文件(不含报价)(15.5-23分)
(1)施工设备配置(2~2.5分),满足资审文件强制性要求的得2分,有提高的

,酌情加分,最多加0.5分。(评委统一打分)
(2)质量检测设备(2~2.5分),满足资审文件要求的得2分,有提高的,酌情加分,最多加0.5分。(评委统一打分)
(3)技术人员配置(2~2.5分) ,满足资审文件强制性要求的得2分,有提高的,酌情加分,最多加0.5分。(评委统一打分)
(4)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0.5~1.5分),一级本专业项目经理1.5分,二级本专业项目经理得1分,其他专业项目经理得0.5分。(评委统一打分)
(5)财务能力(5~6分),满足资审文件强制性要求的得4分,有提高的,酌情加分,最多加2分。(评委统一打分)
(6)企业资质(3~4分)(评委统一打分)
a、主项一级资质(4分);
b、增项一级资质(3.5分);
c、主项二级资质(3.5分);
d、增项二级资质(3分)。
(7)业绩、信誉(按建设单位组织的评比结果文件、质量鉴定报告、质量鉴定证书、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其他质量证明文件为准)(0~4分)(评委统一打分)
投标人近36个月内
a、凡在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立功竞赛活动中,在同一个项目中曾3次及以上获得前3名或优秀的,每个项目加1分,最多加2分;
b、其中每创1个省级同类优良工程加0.5分,最多得2分。
(8)劣迹通报和质量、安全事故(-4~0分)
a、凡在近12个月内被省级或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的扣2分;
b、凡在近12个月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扣2分。
(三)报价文件评标价(70分)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A、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0分;
B、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10分;
C、投标人的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在评标基准价至评标基准价105%(含)之间,从60分起扣,每高一个百分点扣1分;在评标基准价105%以上,从55分起扣,每高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到0分为止,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第二十二条 若投标人在投标时,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与通过资格预审时相比较,擅自调整其中一人,则在综合分中扣除5分;若两人皆调整,则投标无效。

第五章 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三条 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投标综合打分后,计算出每一投标人的综合评分值,经监督部门当场签证后,按得分高低,排列各合同段评分结果的顺序。当出现综合得分完全相同时,评标价越接近评标基准价的90%的投标人为先。
第二十四条 同一标段中有效投标不足3 个,以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合同段的全部投标,并建议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一)项目概况(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招标过程(包括资格预审和开标记录);
(三)评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与办法、技术文件评审、商务文件(不含报价部分)评审、报价文件评审以及废标说明);
(四)评标结果;
(五)向投标人的澄清记录及评标附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委员应在(三)、(四)、(五)项的每一页上签字。
附: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用表
清标工作组清标推荐用表

篇4:工程招标分判管理办法

1.总则
A、招标分判工作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工程部牵头负责,物资部、地盘共同协作完成。
B、招标分判期间,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招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招标的有关事项。

2.分判商管理
A、分判商提名
⑴已参与过公司项目施工的分判商可直接由工程部提名参与分判商评估。
⑵未参与过公司项目施工的分判商,须由工程部调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分判商评估。
⑶分判商经提名后可列入公司分判商名册。
B、分判商评估
⑴分判商名册所列的分判商经评估合格后,列入公司认可分判商名册,作为公司招标或议标分判候选单位。
⑵必要的情况下,::通过公司工程部、物资部及地盘等部门共同对提名分判商进行考察。由工程部分判主管人员填写考核意见表(I),参与考察的人员应于考核意见表(I)上书面表示接受或提出反对意见,在四分之三以上考核人员同意提名该分判商的前提下,工程部经理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有关考核情况,在得到主管副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提名分判商方可认为考核合格。
C、认可分判商名册的动态管理
⑴对本年度参与过公司工程施工的分判商,在其工程竣工后,地盘经理、工程部经理共同填写分判商工程考核意见表(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根据以上考核意见,决定是否继续保留其认可分判商资格。
⑵对于认可分判商名册中本年度未参加公司工程施工的分判商,由工程部于年终进行汇总,并组织物资部、地盘召开会议对其进行讨论,工程部经理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会议结果后,由主管副总经理决定是否保留其认可分判商资格。
⑶每年年终,工程部应及时根据以下情况更新认可分判商名册,抄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抄送物资部及地盘。

3.分判方案制定
A、分判方案大纲由工程部分判主管人员在征询工程部经理、物资部、地盘意见后起草,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定案,分判方案大纲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⑴分判架构及承包关系。
⑵各分判合同包含的工程内容。
⑶各分判工作计划发标时间。
⑷其他。
B、施工进行期间,工程部分判主管人员应根据上述分判大纲,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写各分判工程的分判方案,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4.投标单位选择
A、招标单位的选择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从公司认可分判商名册中选择。
B、工程部在征求公司物资部、地盘及有关部门的具体意见后,列出推荐名单,经主管副经理审批后作为邀请招标单位,工程部据此发出正式招标邀请书。

5.发标、回标及开标
A、分判主管人员按规定时间向邀请招标单位发出标书,发标之后,分判主管人员可视情况,协同地盘工作人员,接待招标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B、招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质疑。
C、在规定的回标日期,工程部组织物资部、地盘及其他单位共同开标,工程部分判主管人员记录开标结果,并向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6.评标及定标
A、工程部会同地盘共同进行评标工作,所有评定均须提出书面意见。
B、视回标、评标情况,由工程部经理主持议标答疑,答疑会议应邀请招标单位、公司工程部、地盘、物资部及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C、根据评标情况及投标人回标的最后结果,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工程部、地盘、物资部等部门召开定标会议。
D、工程部分判主管人员根据定标会议结果,写出评标总结报告,评标总结报告须经定标会议各部门代表签名共同确认,并报总经理认可。

7.分判合约签订
A、定标后二日内,工程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B、工程部分判主管人员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天内,汇集有关来往函件制作合同文件,完成合同签署。

篇5:金地工程采购招标管理

采购与招标管理
1、监理招标
1.1入围资格
1)工业与民用建筑甲级监理资质;
2)无通报批评或重大投诉记录;
3)近三年来同类工程监理服务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0万m2;
4)拟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同类工程监理服务经验不少于2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m2;
5)拟定的项目主要监理人员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1.2监理人员的资质审查
1)招标前应详细列出对监理公司派驻现场的人员数量及资质要求,要求土建工程师不少于2名,水暖、强电、弱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名,专职资料员1名。
2)评标时应对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公司人员进行面试。
3)核对进场监理人员名单是否与监理合同相符,检查和了解监理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简历是否真实可靠;并对进场的监理人员进行面试,符合要求才能进场开展监理工作。
4)及时将长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名称、进出时间等情况登记在《监理人员登记表》上。
5)定期(每月)对现场开展工作的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填写《监理工作考核表》,及时调整不合格的监理人员。

2、总包招标
2.1入围资格
1)公司近三年入选当地优秀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近三年内累计同类工程建筑面积5万m2以上;
3)项目经理近两年来在各地施工企业质量与安全业绩考核中无重大不良记录;
4)具备建筑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

3、分包管理与甲供材料协调
3.1总包管理工作包括:
1)报建与验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进度和竣工资料的完整性负责;总包负责监督、检查和有关报建、验收、竣工资料备案手续办理。
2)进度协调:总包单位应在开工后30日内提交分包工程的进出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协调日常工作,按月提供对各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
3)合同付款:分包工程在支付进度款时,分包单位向总包提交形象进度及付款申请,经总包确认后,提交监理公司、甲方才能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
4)安全文明施工: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负责对其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总包方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将易破坏部分进行包装保护。
3.2总包配合工作包括:
1)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单位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
2)提供必要的测量定位线;::与分包单位核对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并对所提交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3)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脚手架供分包工程使用,如需拆除应报甲方批准;
4)施工、生活用水用电接口,水电费由总包单位负责;
5)提供办公和生活便利、加工场地等;
6)提供分包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
7)负责在交叉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分包工程成品,分包工程的成品遭到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全部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80%,总包单位承担20%;
8)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单位和总包办理移交手续,总包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移交后保护不周造成损失概由总包负责;
9)按图纸、规范要求等完成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须穿通铁丝),修补分包工程施工损坏,完成分包工程安装后的修补及塞缝;
10)其他方便分包工程施工的工作。
11)分包工程的余土由各分包单位自行负责清理,工完场清;总包单位对此进行监督。
3.3甲供材料管理
1)除甲供材料、设备外, 其它材料、设备均由总包单位采购。
2)总包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后30天内编制甲供/限价材料、设备计划报甲方采购,总包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量有误,责任由总包负责。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甲供材料、设备数量的变化,总包应在收到变更通知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甲供材料、设备送到现场,由供应商负责卸货;甲方、总包和供应商三方共同验收后即交总包保管。总包应为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场、卸货和仓储提供必要的条件。
4)总包提交的甲供材料、设备数量应准确,超出工程用量及其合理损耗量部分由总包向甲方购买。
5)因总包对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付款拖延导致供货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总包承担。甲方有权利从总包的付款申请中扣除该款项直接支付给指定供应商。
6)总包供应的装饰材料,水电管线、设备均需向甲方报送三家以上供应商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公司确定、封样后方可采购。
7)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总包按规定进行检查、送检。
8)材料、设备的见证取样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要求,并保证每一种需检测的材料、设备均有见证取样。
9)所有材料、www.pmceo.com设备均必须符合图纸、规范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总包有责任拒绝不合格的甲供材料、设备,并书面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因甲供材料、设备不合格带来的退货及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配套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对于小区内市政配套工程: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电信、有线电视工程,应尽可能采取"货比三家"招标、比价方式确定承建商、供应商;部分配套工程由于受到社会资源的限制,可以直接委托,但费用审核和管理仍服从统一协调;工程部应尽可能直接与市政配套主管部门沟通,充分了解、理解各配套主管部门的业务操作流程和规定,做到"有章可循",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被动局面,防止人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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