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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企业竣工交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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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企业竣工交车管理制度

  汽修企业竣工交车管理制度

  1、维修竣工后,应对机动车内外进行清理,并停放到竣工交车位置。

  2、维修竣工及结算出维修费用后,及时通知客户,商定交车时间。

  3、业务接待员陪同客户验车时,应对机动车的维修质量、技术状况、外观、内饰、附件、装备以及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客户认可后,应在交接车清单上签收。

  4、业务接待员和结算员应对客户提出的异议做出解释,协商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协商不成时,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5、竣工车辆离厂时,业务接待员应将竣工检验单、出厂合格证、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明细表、维修发票以及从该车换下的旧零件交还给客户。

  6、建立竣工出厂车辆的维修资料档案和结算档案,做好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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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维修企业竣工检验制度

  维修企业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篇3:房地产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

  1、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2、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较大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执行。

  3、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设备已在规定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4、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对于借故不参加或拖延时限的,公司工程部与施工单位可直接安排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直接交付使用。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地方,验收小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免费返工,直至合格。

  5、土建、设备、管线等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参照部颁的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能投产,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办理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美观,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安装工程量与图纸相一致,材料消耗与工程量及规定损耗量相一致,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测试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符合工程档案要求后,要向工程部资

  料组进行移交。

  工程竣工资料一律加盖"工程部竣工资料"图章后方为正式资料

篇4:房地产公司竣工物业交付程序

  房地产公司竣工物业交付程序

  1目的和范围:明确公司与物业公司之间以及物业公司与客户之间接管验收、交付竣工物业的职责与流程,确保公司依法履约顺利向客户交付物业。适用于公司新开发的住宅、车位、商场及公共配套等竣工物业。

  2职责

  2.1总经理室负责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或负责商业物业管理与运作的分支机构进行管理,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委托其接管竣工物业。

  2.2总经理室负责确定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日期确定已竣工物业接管验收及与客户之间的交付日期,总经理批准。

  2.3总经理室负责组织竣工物业交付工作,工程材料部负责具体的交付工作,必要时由总经理室负责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解决竣工物业交付过程中存在的诸项问题。

  2.4总经理室法律事务中心负责对交付过程中出现的需诉诸法律的纠纷提供法律援助。

  2.5工程材料部(项目部)负责将相关内业资料移交给物业公司、公司档案室及经营销售部。

  2.6工程材料部(项目部)负责组织客户服务部、经营销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等将已竣工物业向物业公司移交。

  2.7工程材料部(项目部)负责监督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对有质量问题的事项进行整改,并组织复验。

  2.8工程材料部(项目部)和设计研发部负责对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并通过项目部和监理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2.9经营销售部负责向客户发交付入伙通知书,制作两书,培训本部门员工,配合物业公司办理客户接楼相关手续及引导工作;经营销售部负责提供客户名单给物业公司及对外联络部。

  2.10对外联络部负责申办煤气、水、电、宽带、闭路电视的开通手续。

  2.11财务计统部负责办理接楼结清尾款、违约款、产权税费代收等;负责与物业公司商谈空置物业的物业管理费及其支付方式,协调客户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起始时间等

  2.12客户服务部负责协调设计研发部和工程材料部等相关部门解决交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13人力资源部参与交付过程中可移动资产的验收与移交。

  2.14物业公司负责代收煤气费、电费预存金、闭路电视初装费等;负责向客户交付竣工物业。

  2.15受公司委托管理与运作商业物业的分支机构负责该类物业的接管与验收。

  3工作程序

  3.1物业公司的接管验收

  3.1.1物业公司的接管验收,是在相关政府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以后,公司相关部门协同物业管理公司与施工单位分口逐项进行的物业接管验收,在公司已制定企业内部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该标准在公司与承包商的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根据企业内部标准验收;否则,以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3.1.2经营销售部向物业公司提供项目已售物业的客户名单。

  3.1.3工程材料部(项目部)在物业公司接管验收之前向物业公司提交:竣工验收证明书、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设备台账、设备单体资料、设备清单、系统设备主机使用说明书、竣工图。

  3.1.4工程材料部(项目部)在设备运行正常后向物业公司提交设备设施资料。

  3.1.5总经理室负责确定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日期确定已竣工物业接管验收及与客户之间的交付日期,报总经理批准。

  3.1.6总经理室负责组织竣工物业的交付工作,工程材料部经理具体组织项目部、客户服务部、经营销售部、物业公司、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等共同组成接管验收小组,召开竣工楼盘交接筹备会,进一步明确参加验收的部门、人员、日程安排、职责分工、验收标准、验收方法等。必要时由总经理室负责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解决竣工物业交付过程中存在的诸项问题。

  3.1.7物业公司负责制作《验收房屋交接清单》并逐项填写检查验收记录,记录须经参与验收的部门、单位签字确认。

  3.1.8接管验收的具体程序

  3.1.8.1对于验收合格的项目,物业公司与项目部填写《物业接管移交清单》,由交接物业公司、地产公司、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四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完成正式接管。

  3.1.8.2对于验收中质量有问题的项目,填写物业接管验收报告,并在报告上写明问题的具体内容和处理办法。对于需要进行整改的质量问题项必须写明整改的意见和完工的期限以及负责人,由接管验收小组签字认可,项目部负责监督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给予整改。

  3.1.8.3有质量问题的项目整改完工后,项目部监督监理公司协同物业公司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的,办理程序同上述3.1.8.1条款。仍存在质量问题的办理程序同上述3.1.8.2条款。

  3.1.9如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在限定的接管验收日程内将质量问题整改完毕,物业公司必须先予接管以保证与客户之间的如期交付,由项目继续协同监理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并组织复验。

  3.1.10必要时,由总经理室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物业交接专题会议,讨论解决解决物业交接过程中存在的诸项问题。

  3.1.11财务计统部负责与物业公司商谈确定空置物业的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协调客户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起始时间等,报总经理室审核后,总经理批准执行。

  3.1.12项目部与物业公司在移交日双方确定公用水电计量表读数,划分交接双方应负责的水电费用。

  3.1.13对外联络部负责在物业验收接管后,与物业公司共同配合办理接管楼盘的公共水电的托收手续。

  3.1.14如物业交接过程中涉及产权属于公司的可移动资产,工程材料部应通知人力资源部根据经审核的施工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参与验收、造册登记。今后移交给资产使用单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3.1.15公司总经理室负责组织同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1.16配套房产(产权属于业主委员会的房产)向物业公司交付的过程参照上述程序执行。在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后,由物业公司负责向业主委员会移交。

  3.2与客户的交付

  3.2.1与客户之间的交付,是在与物业公司接管验收的基础上进行的,我司委托物业公司办理与客户之间的交付手续。

  3.2.2物业公司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日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地产公司物业管理费用标准及接楼流程。

  3.2.3经营销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物业交付前的培训,执行《培训管理程序》。

  3.2.4经营销售部提供客户名单给对外联络部,对外联络部负责申办煤气、水、电、宽带、闭路电视的开通手续。

  3.2.5经营销售部发入伙通知书通知

客户接楼,入伙通知书内容应包括:办理入伙日期、办理地点、需携带文件、应付费用、汇款指示、简要的接楼流程等。

  3.2.6工程材料部须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日前30日向经营销售部提供建施图竣工图2份,水、电管线平面图1份(复印件)。

  3.2.7经营销售部根据工程材料部提供的图纸资料制作《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2.8客户至公司办理结楼手续后各部门主要须办事宜如下:

  3.2.8.1经营销售部负责为开具接楼通知单,并引导办理相关手续。

  3.2.8.2财务计统部负责办理接楼结清尾款、违约款、产权税费代收等。

  3.2.8.3物业公司负责代收煤气费、电费预存金、闭路电视初装费等,并办理相关接楼手续。

  3.2.9客户服务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交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执行《客户服务程序》;总经理室法律事务中心负责对交付过程中出现的需诉诸法律的纠纷提供法律援助;设计研发部、工程材料部(项目部)负责设计、建筑质量等引发的投诉难题的研讨解决。

  3.3商业物业的交付

  3.3.1商业物业指公司新开发的商业物业,出于战略角度考虑暂不出售,而由公司通过招商、租赁方式运作的商场及其相关配套等商业物业。

  3.3.2商业物业的运作与管理由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目前为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和融侨新天地休闲购物有限公司)负责,交付过程在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公司委托的商业物业运作与管理者之间进行,具体程序参照上述3.1条款进行。

  3.3.3公司总经理室负责协调商业物业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必要时通过专题会议或其他方式进行。

  3.3.4公司总经理室负责组织同负责商业物业管理与运作的分支机构签署委托管理合同。

  4相关文件

  4.1《施工管理程序》

  4.2《销售过程管理程序》

  4.3《客户服务程序》

  5相关表单、记录

  5.1验收房屋交接清单

  5.2物业接管移交清单

  5.3入伙通知书

  5.4物业管理合同

篇5:工程监理制度:参加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工程监理制度--参加项目竣工验收的规定

  1、项目监理组收到承包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后,应检查该项目的完成情况、工程质量状况以及竣工资料。

  2、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组各专业成员对工程质量及竣工资料逐项进行检查评审。如不符合要求,应责令施工单位完善。

  3、监理组检查合格后应及时报公司监理部、技术质量部对工程质量、竣工资料作进一步检验、审核。

  4、监理部、技术质量部通过后,由总监主持,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承包单位以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初验。对初验发现的问题,监理组应责成施工单位抓紧整改,再进行检查验收。

  5、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相关部门参加,监理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工作。

  6、监理组检查承包单位是否对验收中的问题进行改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竣工资料完成后移交建设单位。

  7、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报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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