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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员会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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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员会备案的通知

  无锡市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员会备案的通知

  锡房物业(20**)4号

  二市(县)、七区房管部门:

  为了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员会备案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关规定

  1、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二、备案程序

  1、受理。自业主委员会成立20日内,由业主委员会到项目所在市(县)、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填写《无锡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提交所需备案材料。市(县)、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委员会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材料不齐的应当说明原因并补齐后方可受理。

  2、核对。市(县)、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应对下述业主委员会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核对:

  (一)《无锡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

  (二) 业主大会成立情况;

  (三) 业主公约;

  (四)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五) 业主大会与会人员含列席有关人员签到单;

  (六) 其他相关资料。

  3、备案。经核对符合要求的,市(县)、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无锡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员会备案回执》(见附件2),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5个工作日内退回。

  三、备案要求

  从20**年4月1日起,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一律由各市(县)、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并于每年6月、12月将备案情况汇总上报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见附件3)。

  附件:1、无锡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

  2、无锡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员会备案存根及回执;

  3、无锡市业主委员会备案基本情况汇总表

  无锡市房产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三日

采编:www.pmceo.cOm

篇2: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8步骤

  业主委员会成立及备案8步骤

  第一步:在满足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小区,想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首先应致信给区县物业办和街道办事处,要求他们尽快来小区指导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在街道办事处、区县物业办指导监督下,组织由社区居委会、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的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资料,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决议,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张贴公告或开会。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投票和反馈意见,如果投票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赞成意见多于1/2,业主大会成立并可开始工作。如果通过投票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赞成,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通过。当选委员赞成票要超过投票业主总量的1/2。选出的业主委员会可在30日内向区县物业办备案。

  第六步3日内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第七步: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材料送达区县物业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10日完成备案。

  第八步:收到区县物业办同意备案意见,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

篇3:喜讯--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圆满完成

  喜讯: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圆满完成!

  图一:业主委员会备案表

  图二:业主委员会备案回执、**雅苑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20**年8月6日,**雅苑小区业主大会胜利召开,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9月7日,业主委员会圆满完成了备案的相关工作,完成行使职能的法律程序。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决心不辜负全体业主的殷切希望,尽职尽责,履行好我们的职责。同时,请大家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在今天这个大喜的日子里,我们诚挚的表示谢意:

  感谢为小区民主自治开辟先河的杨**女士、欧阳*先生!

  感谢这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准备小组的15位同志!特别感谢张**先生和魏*先生!你们前期艰苦细致的工作,为我们今天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感谢西安市碑林区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谢*老师、范*老师!在你们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的工作很快走入正规!特别感谢你们如此关注小区全体业主的安危,多次来小区检查监督1号楼和4号楼外墙的修复工作!

  感谢碑林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赵*书记、马*副主任、社会事物科张*科长、吴*和薛*同志,你们为小区成立首届业主大会付出了很多的努力,我们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感谢雁塔路中段社区徐*书记和社区办公室全体同志,我们的成功中有你们的付出!

  感谢61540部队的领导和机关,为了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的成立付出巨大的努力!

  感谢参加首次业主大会的196名业主,没有你们的积极参与,小区民主自治的阶段性成果不会来的这么快!

  希望各级领导和广大业主继续支持和帮助我们,让和谐美丽的小区早一天到来!

  **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星期三

篇4: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流程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流程:

  根据《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厦门市业主委员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文件资料向物业区域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关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的,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备案手续合法齐全日起15日内,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办理完成登记备案。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手续由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单位或组织负责办理;之后的换届选举或委员变更备案手续由业主委员会办理。

  二、办理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登记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业主会议或业主代表会议召开的情况;

  2、业主委员会所在住宅区物业类型、规模、设施及相关情况。

  (二)、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业主会议召开后,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领表);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章程;

  (四)、业主公约;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简历(附:主任委员的联系电话);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变更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变更说明》(加盖业主委员会的公章);

  (二)、《变更备案表》一式二份(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三)、业主会议及相关业主委员会会议的会议纪要及决议(由全体委员签章);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简历(附:主任委员的联系电话);

篇5:厦门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流程:

  根据《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厦门市业主委员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文件资料向物业区域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关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的,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备案手续合法齐全日起15日内,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办理完成登记备案。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手续由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单位或组织负责办理;之后的换届选举或委员变更备案手续由业主委员会办理。

  二、办理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登记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业主会议或业主代表会议召开的情况;

  2、业主委员会所在住宅区物业类型、规模、设施及相关情况。

  (二)、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业主会议召开后,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领表);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章程;

  (四)、业主公约;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简历(附:主任委员的联系电话);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变更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变更说明》(加盖业主委员会的公章);

  (二)、《变更备案表》一式二份(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三)、业主会议及相关业主委员会会议的会议纪要及决议(由全体委员签章);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简历(附:主任委员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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