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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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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

  加强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

  员工考勤管理工作是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考勤数据是核算薪资、效能等数据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冀州区制定了《冀州区考勤管理规范》,人力资源部、共享中心将采取日抽查、周监控、月通报的方式进行持续、闭环监控。

  一、日常打卡(签到)要求

  1、打卡:员工上下班应刷卡进行签到和签退,如排班临时调整,需按照调整之后的排班进行打卡;

  2、非打卡签到:如员工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打卡,需报备至共享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透过的非打卡员工应按要求进行纸质签到;

  3、未及时打卡: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打卡的员工应于3日内提交正常出勤或出差流程。员工每月忘记打卡不得超过4次;

  二、员工请假规范

  1、请假流程:请假需提前提交流程申请,临时请假应于3日内提交流程;无ECP权限的员工如需请假、销假等流程,需报备至本组织考勤管理员,由考勤管理员提交流程进行维护。

  2、请假天数:一次性不得超过7天(超过7天将不予审批),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其他假类天数应根据相关规定实行。

  3、请假证明:员工请假证明应与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请假条装订在一齐;病假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加盖医院公章的病休证明及医嘱。

  三、考勤相关数据、资料反馈

  1、考勤核对数据:每月30日-次月9日为考勤核对时间,共享服务中心将对考勤数据问题进行汇总并下发邮件,分点部/中转场考勤管理员应按要求核对并及时、准确地反馈员工考勤信息。

  2、离职人员考勤台账:分部/中转场考勤考勤管理员应在员工办理离职时填写离职人员考勤台账,并提交相关流程将考勤系统维护完毕;月底将离职人员考勤台账发送至共享服务中心,台账中员工考勤数据需与薪资结算表持续一致。

  3、纸质考勤表:员工考勤签字确认是发现并更正考勤数据问题的重要环节,共享服务中心将于每月考勤核对工作完成后,发布最终版考勤确认表、考勤汇总表,各组织以共享中心发布的考勤确认表、考勤汇总表为准,直接打印签字,各类考勤表均应与最终版考勤数据一致。各类纸质考勤表应于次月12日前寄出,不允许代签,需由相关职责人签字。

  四、考勤奖惩规定

  为激励各分点部/中转场提高考勤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区部将加强过程管控,实行日抽查、周监控评分、月综合结果运用的考核方式,并对监控结果实施奖励与处罚。

  对各类考勤的违规行为,如代打卡,将实施行政处罚。

  考勤制度通知(六):

  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

  为进一步严格考勤管理制度,增强干部自律意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经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办公平台“考勤管理”,对不遵守考勤制度或不认真填报工作日志的同志将在全办范围内通报。

  二、机关纪委将约谈职责处长。

  三、对抽查结果纳入年底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请全体干部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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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产置业公司项目考勤管理规定

  地产置业公司项目考勤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科学、合理、有效地控制人力成本,为计发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员工手册》中有关规定的基本精神,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项目全体员工之考勤管理(临时工的考勤管理另行规定)。

  3、权责

  3.1责任单位:人事部

  3.2协助单位:各部门行政级、督导级及保安人员协助监督打卡。

  4、术语

  4.1正常休息:指逢公司根据不同行业、岗位的特点所制定的休息日的休息及法定假期的休息。

  4.2 其他休假:指婚假、产假、恩恤假、年假、病假、工伤假、事假。

  4.3轮休:指因工作需要及行业的特殊性,不能执行正常休息,而由督导级以上人员给属下的员工安排的轮流休息。

  4.4超时加班:指因工作需要及特殊或突发紧急情况,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即8小时或8.5小时外)来完成工作所发生的加班。

  4.5超勤加班:指因工作需要及特殊或突发紧急情况,需要用正常休息日或轮休时间来完成工作所发生的加班。

  4.6补钟:指在不影响工作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超时加班时数在当月或下月的正常工作时间内给予相应时数的补偿性休息。

  4.7补休:指在不影响工作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超勤加班天数在当月或下月的正常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天数的补偿性休息。

  4.8工资总额:即工资部分+固定加班费+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

  4.9全薪(待遇):员工在享受年假、恩恤假、婚假、工伤假时其工资按全薪计算,即:

  工资总额÷30天×全薪假天数。

  4.10有薪(待遇):员工在享受产假、病假时其工资按有薪计算,即:

  工资部分÷30天×有薪假天数。

  5、工作时间

  5.1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的部门:运作部、餐饮部、凯茵会所/傲云峰会所。

  5.2实行每周5.5天工作制的部门/岗位:总经办、办公室、财务部、工程部、售楼部、物业管理公司(不含凯茵会所/傲云峰会所)、草坪部、市场&销售部。

  5.3各部门每日作息时间表(详见附件1)

  6、正常休息与休假管理规定

  6.1正常休息

  6.1.1正常休息制执行部门:行政办(厨房工作人员及驾驶员除外)、人事部、财务部、草坪部、物业环境绿化部。

  注:以上部门正常休息可酌情安排相应人员值班。

  6.1.2轮休制执行部门:正常休息制执行部门以外的其它部门。

  6.1.2.1普通员工轮休:须服从部门主管领导的安排,不得随意调休。

  6.1.2.2行政级、督导级人员轮休: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休息日,但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6.2假期种类

  6.2.1法定假期。根据《劳动法》规定,下列节日为法定假期:

  6.2.1.1元旦:1天(元月1日)

  6.2.1.2春节:3天(农历年初一、二、三)

  6.2.1.3国际劳动节:3天(5月1、2、3日)

  6.2.1.4国庆节:3天(10月1、2、3日)

  6.2.1.5妇女节:半天(3月8日)女员工享受

  6.2.1.6青年节:半天(5月4日)三十五岁以下员工享受

  6.2.1.7国务院颁布的其他全国性休假日。

  注:第6.2.1.5和6.2.1.6项适逢星期六、星期日不再另补法定假。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员工,可按法定假计薪办法计薪,不另补假,或按1:1补假,不另计薪金。

  6.2.2婚假: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的正式员工,可享受8天全薪婚假。申请婚假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将结婚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交人事部门核实。婚假限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半年内休假,并须一次性休完,遇节假日不补计。

  6.2.3产假:公司正式女员工,如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有薪产假90天;难产增加有薪产假15天。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个星期提出,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将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影印本交人事部门核实。公司正式已婚女员工流产,可享受有薪流产假10天。申请流产假须主管领导批准,并将医院证明交给人事部门核实。

  6.2.4恩恤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或员工配偶的父母身故,员工可享有全薪恩恤假3天。申请恩恤假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假后将亲属身故证明或当地派出所证明交人事部核实。

  6.2.5年假

  6.2.5.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或以上,可享受全薪年假。

  6.2.5.2工作满1年享受1天,每增加1年递增1天,最高可享受7天。

  6.2.5.3一般情况下,年假不得跨年度享受(注:此处以员工个人的入职日期计算年度),且必须连续一次性休完。

  6.2.5.4本年度申请事假天数累计超过12天者或本年度曾有旷工记录者均不能享受年假。

  6.2.6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当天向主管领导申请。假后须将药费单、镇级(含)以上医院证明交人事部核实。正式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2天,2天以上的病假则作事假处理。若因个人不正当行为而导致不能工作者不可享受有薪病假。

  6.2.7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工伤事故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由其所属部门填写,并附镇级(含)以上医院证明交人事部。经人事部门确认之工伤可按《劳动法》规定享有工伤假及全薪待遇。员工因公伤致亡,公司将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6.2.8事假:员工如有急事申请事假,须提前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情况下,连续休事假不得超过8天(注:特殊情况,超过8天须呈项目总经理批准),且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2天。

  6.3假期申请报批手续

  6.3.1休息与休假申请

  6.3.1.1员工正常休息须事先填写《员工休息卡》(附件2),并经主管领导签批方可休息。8天(含)以上正常休息则须填《员工请假单》,由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部审批,呈总经理审批。

  6.3.1.2申请其他休假(正常休息及安排轮休除外),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附件3),并经过批准方能休假。若申请如下假期,则必须按相应的规定呈交证明文件:病假、产假、婚假、恩恤假、工伤假。

  6.3.2审批事假权限

  6.3.2.1办公室、财务部、工程部、售楼部、市场&销售部的普通员工请假(直接属部门经理管理的普通员工另定),3天(含)以内由督导级人员批准,3天以上8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8天由项目总经理批准。

  6.3.2.2外勤文员、资料员等直接属部门经理管理的普通员工请假,8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批准,超过8天由项目总经理批准。

  6.3.2.3除以上部门/岗位以外的普通员工请假,6天(含)以内由督导级人员批准,超过6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6.3.2.4督导级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3天由项目总经理批准。

  6.3.2.5行政七级、六级请假,2天或以上由项目总经理批准。

  注:一年度内请事假天数不得超过12天(包括一次性请假和累计请假在内)。

  6.4假期计算

  6.4.1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休有薪假及事假,若逢任何公众假期(如周六、周日、法定假期等),均不得另再享受。

  6.4.2新入职/离职的员工,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月的轮休日:

  当月轮休天数=6天/4天÷30天×当月(入职后/离职前)的在职天数

  (注:1、小数点后第一位数4及以下舍去,5及以上作半天计算;2、执行每周5.5天工作制者以6天休假为基数计算,执行每周6天工作制者以4天休假为基数计算。)

  6.5法定假上班与其他休假计薪办法

  6.5.1法定假上班薪金=工资部分÷30天×3倍×法定假期上班天数。

  6.5.2有薪假(产假、病假)薪金=工资部分÷30天×有薪假天数。

  6.5.3全薪假(年假、恩恤假、婚假、工伤假)薪金=工资总额÷30天×全薪假天数。

  (注:员工工伤经人事部确认,按《劳动法》规定享有工伤假及全薪待遇;员工因公致亡,公司将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6.5.4事假扣薪=工资总额÷30天×事假天数。

  7、打卡管理规定

  7.1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按时打卡,不得随意打上下班卡;不得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不得随身携带考勤卡。违者第1次给予警告处分;第2次记小过;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如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其他项目可携卡到相应点打卡,但须经人事部门批准。

  7.2打卡时须自觉排队,不得拥挤或插队。

  7.3打卡后,考勤卡应整齐归放原位,不得随意插放。

  7.4考勤卡不得涂改或自行签署,涂改冒签一经发现,第1次给予警告处分;第2次记小过;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

  7.5正常工作日规定每天打四次卡的员工,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不能连打,下午上班卡须在上班前半小时内完成打卡。违者给予警告处分。

  7.6未上班亦打上下班卡者,一经查实,立即解雇。

  7.7一个月内,同一部门违反以上打卡管理规定3次(含/以人事部开出的罚单为准)以上的,直属上级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7.8签卡

  7.8.1因公不能打卡或忘记打卡者,须在2天内填写《签卡证明》(附件4)并经直属上级主管领导审批签署后,由部门文员交人事部核实予以签卡盖单。

  7.8.2因卡钟故障造成多人不能正常打卡者,无须填写《签卡证明》,于当天由部门文员统一交人事部签卡。

  7.8.3人事部签卡时间定于每周一、三、五下午(卡钟故障原因造成签卡除外),由部门文员统一交人事部签卡。其他人或其它时间签卡,人事部不予受理。

  7.8.4执行每周6天工作制者签卡必须注明上下班时间,否则人事部不予受理。

  7.8.5签卡限3天内有效,逾期人事部不予受理。

  7.8.6因迟到或早退却以忘记或其它名义按正常上下班时间交人事部签卡者,一经查实,连同签名确认的上级主管领导一并给予警告或记小过处分。

  7.8.7一个月内忘记打卡,3-5次者扣10元,6-8次者给予警告处分,9次或以上记小过。

  8、迟到/早退/旷工

  8.1每月累计迟到在30分钟内,每分钟扣1元;累计迟到30分钟(含)以上,每分钟扣2元;累计迟到超过60分钟除按所迟到分钟扣款外,另记小过一次;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单日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当日按旷工处理。

  8.2上班时间不得早退,如有急事须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否则视为早退。早退第1次给予警告处分;第2次给予记小过;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

  8.3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缺勤视为旷工。旷工1天扣除1天全额工资,并记小过1次;旷工2天扣除2天全额工资,并记大过1次;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9、加班管理规定

  9.1加班分两种情况,即超时加班和超勤加班。

  9.1.1超时加班的界定及管理

  9.1.1.1一次加班时间不足半小时的加班不计加班,超过半小时(含)的按实际计算;但下班半小时内的加班不计入加班时间。

  9.1.1.2以下情况不属加班:接受培训/出差/出席会议(计出勤但不计超时加班)、参加员工活动(工作人员除外)、工作餐、保安训练。

  9.1.1.3属日常本职工作任务不能在规定工作时间完成任务而加班加点,原则上不计加班。部分工作性质较特殊的岗位设置固定加班费,不按加班时数计算加班费。

  9.1.1.4各类岗位超时加班的界定及管理原则:

部门

岗位

管 理 规 定

行政级人员

不计算超时加班。

业务部/材料采购部

采购/业务人员

(督导级、业务员)

设固定加班费,原工资总额中已包含此部 分,不另计。

办公室

秘书(总裁/董事

秘书、总经理秘书)

安全管理部

督导级人员

客运中心

督导级人员

办公室

办公室其他岗位

日常本职工作不计加班,特殊情况,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运作部、餐饮部文员超时加班按补钟执行。)

各部门

文 员

安全管理部

安全管理员

客运中心

司机

住户中心

所有岗位

物业工程部

合同预算部

所有岗位

根据实际运作情况,由部门制定月度加班计划上报人事部,由人事部和部门根据月度加班计划统一审批。

工程部

工程管理人员(督导级、技术人员)

办公室

行政司机

设定四种情况:(1)每月加班20小时以下:(2)每月加班2130小时;(3)每月加班3140小时;(4)每月加班40小时以上。按四种等级套计固定加班费,不包括在原工资总额内。

财务部/

仓库

所有岗位

除收银员周六、周日值班必须加班外,其他岗位日常本职工作不计加班,特殊情况,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售楼部

所有岗位

1)日常下班时间售楼员仍带着客人看楼不计加班。

2)黄金周或大型促销活动和临时性突发任务,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市场&销售部

所有岗位

1)日常下班时间访客、陪同客人打球、参观等不计加班。

2)各类赛事或大型促销活动和临时性突发任务,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草坪部

所有岗位

推行量化管理,日常本职工作不计加班,特殊情况,根据部门月度加班计划,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统一审批。

环境绿化部

物业清洁部

运作部

所有岗位

以补钟方式处理,不计算超时加班。(会所维修部和会所清洁组长、清洁工超时加班另定)

餐饮部

凯茵/傲云峰会所

  9.1.2超勤加班的管理

  9.1.2.1所有岗位的超勤加班原则上以调休形式处理,因部门工作任务繁重确实无法安排调休,经审批方可补薪结算。

  9.1.2.2所有因超勤而累计的假期,原则上一个季度内进行处理,部门负责人应与员工及时协调休假安排。运作部、餐饮部、凯茵会所/傲云峰会所所有岗位超勤加班原则上在当月调休完毕,剩余的下月不累计也不计加班费。

  9.2管理与监督制度

  9.2.1加班申请原则

  9.2.1.1公司不鼓励加班。因个人能力或其它个人原因而导致的加班,不计加班费且不予补钟或补休。

  9.2.1.2各部门须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于每月3日前制定当月加班(超时、超勤)计划,由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统一审批后呈交项目总经理,待审批后执行,并将已审批计划留人事部备案。

  9.2.2加班申请及管制流程

  加班人员于事前提出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部门经理审批(2天内)

  人事部审核

  主管副总审批

  总经理审批

  加班申请部门执行加班

  人事部

  备案

  注:一般情况下,加班申请需于事前提出,如遇特殊或突发性加班而不能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附件5),可先口头请示上级主管,并于发生加班后2天内补办加班申请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9.3相关规定及加班费计算办法

  9.3.1加班应按要求打卡,如因外出加班无法打卡的,须填写《签卡证明》,经上级主管审批后,方为有效.

  9.3.2各部门在执行已审批的计划加班时数以内的超时加班可计加班费,对超出计划的加班时数应作详细说明,并于次月5日前连同部门当月考勤一起上交,否则人事部将对超出计划的加班时数不予计算.

  9.3.3可补钟或补休的人员,当月加班时数/天数原则上需于当月休完,如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于当月休完的可申请次月补钟或补休。当月补休或补钟的须经直属主管批准并在部门备案,方可执行;申请次月补钟或补休需填写《员工请假单》,并注明补钟时数或补休天数,经直属主管领导签批,方可执行。

  9.3.4超时加班以实际加班时数为依据,以半小时为单位起算,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以半小时计,以此类推。超勤加班以实际加班天数为依据,以半天(4小时)为单位起计,不足半天,按超时加班计。

  9.3.5当月的加班情况需登记至《加班情况汇总表》(附件6),呈直属主管领导审核签名后于下月1号交部门文员统计。

  9.3.6加班费计算公式

  9.3.6.1超时加班费=工资部分×1.5倍÷30天÷8小时×超时加班总小时数

  9.3.6.2超勤加班费=工资部分×2倍÷30天×超勤加班总天数

  9.3.6.3新入职/离职员工当月的固定加班费=固定加班费标准÷30天×当月(入职后/离职前)的在职天数

  10、考勤统计

  10.1各部门文员(或部门负责人指派的人员)负责将本部门普通员工当月的考勤统计, 并输入电脑制成《员工考勤统计表》(附件7),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交人事部。人事部复核后呈项目总经理审批生效, 并于次月10前交财务部计发工资.因部门文员延迟交到人事部或统计错误而造成影响工资发放或错发,由部门文员负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同时,被证实错发之工资于次月补回。

  10.2督导级、财务人员当月的考勤由人事部劳资管理员负责统计, 并输入电脑制成《员工考勤统计表》,经项目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10日前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10.3行政级当月的考勤卡由人事部劳资管理员负责收集,经项目总经理签名后,于次月6日前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计。

  11、附则

  11.1本规定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公司颁发的所有考勤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相关规定除外)同时废止。

  11.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事部。

  11.3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项目总经理裁决。

  附件:1、各部门工作时间表

  2、员工休息卡

  3、员工请假单

  4、签卡证明

  5、员工加班申请单

  6、加班情况汇总表

  7、员工考勤统计表

篇3:地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考勤、加班和请假纪律,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考勤

  1、工作时间

  1.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到岗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1.2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对工作时间作相应调整。中午有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休息时间为由,拒绝工作。

  2、工作卡

  2.1公司的在册员工每人配备IC卡二张(卡号在员工个人信息中登记),此卡做为该员工在公司考勤及内部消费结算的工具和有效证件。不得转让,如有遗失须到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新卡,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做为新卡工本费。

  2.2员工上班必须将工作卡配戴在前胸。

  3、考勤流程

  3.1公司员工上下班均使用电子考勤。

  3.2每天考勤三次。

  上午时段为:08:00—08:30

  下午时段为:13:00—13:30

  17:30—18:00

  4、考勤处理

  4.1根据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延误的视做迟到,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提前下班视做早退;

  4.2迟到或早退15分钟(含)以内者,扣除工资50元/次;

  4.3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至30分钟(含)以内者,扣除工资100元/次;

  4.4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200%;

  4.5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或旷工一次须作书面检查,书面检查存入公司人事档案中;

  4.6由于系统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考勤,本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勤异常单》说明情况,报上级领导签字确认;

  4.7每月工资结算前,由人力资源部对当月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员工考勤,由人力资源部和总办统一监督管理。

  5、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岗位不参照此规定。

  6、员工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花红奖金发放的依据之一。

  二、加班

  加班是指,确因工作需要进行额外工作时段的工作。

  1、日常加班的申请和审批

  日常确因工作原因员工需要加班时,需由本人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提出申请,注明加班事由和加班时间,报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

  2、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申请和审批

  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填写《法定节假日部门加班审批表》提出申请,主管副总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后,部门经理再填写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3、临时加班

  特殊工作原因需临时加班的人员,须在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报上级领导审批。

  4、未按以上规定进行的加班,人力资源部可不做加班登记。如员工在加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处以双倍于旷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加班程序

  5.1加班人员在加班当日,登陆公司办公系统,点击“加班开始”,系统将自动记录了该员工的加班开始时间。加班结束后,再次进入系统点击“加班结束”,系统自动记录了加班结束时间。若无加班开始时间或无加班结束时间,系统便无法累计加班时间,则该次加班无效。

  5.2因办公系统原因或其它情况无法在办公系统上点击加班时,须在加班时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并于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加班申请单》说明情况,注明实际加班日期和加班工时以及未点击加班的原因,报相关领导审批。

  5.3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审批生效后的加班申请单或相关表单,方可做加班登记。

  6、加班审核

  人力资源部会定期核对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和系统内实际加班记录,统计员工每月加班总工时,无上级主管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或无实际加班记录,则不作为加班登记。

  7、外出加班

  7.1外出(出差)人员无法登陆到公司办公系统,须在外出(出差)回到公司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外出期间的实际加班工时,报上级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方可作加班登记。

  7.2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训、考察和学习,不计为加班。

  8、驾驶员加班

  驾驶员加班则以驾驶员加班申请单为准,但经用车人、总办主任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方可登记加班。

  9、加班时间结算

  9.1按照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8:30至17:30,计为8小时加班时间。加班超出8小时或不足8小时,人力资源部将做相应增减。

  9.2加班的基本计算单位为小时,低于一小时不予统计。

  9.3各人员加班,www.pmceo.com每月加班总工时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10、销售人员根据业绩提成奖金发放,不予核算加班工资。

  11、员工不得在公司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登陆点击加班。人力资源部将随时进行抽查,如有发现,一经发现处以双倍于旷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请假

  1、员工请假必须说明理由,提前办理请假批准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而紧急请假时,须于上班前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时报备人力资源部,且应于假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2、员工请病假

  无论时间长短,须持医保定点医院的挂号单、病历和医生诊断证明(即病假条),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批准手续。挂号单、病历和病假条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3、请假批准

  3.1员工请事假或请病假1个工作日(含)以内,部门经理批准;

  3.21个工作日以上至3个工作日以内(不含3个工作日),须报主管副总批准;

  3.3超过3个工作日(含)须总经理核准。

  3.4部门副经理(含)以上人员请假单需经总经理批准。

  4、员工请假,以0.5个工作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算;超过0.5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的,按照1个工作日计算,以此类推。

  5、请假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以上,需提前两天申请,逐级审批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

  6、旷工

  6.1旷工定义:若无办理相关

请假手续的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6.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6.3请假未获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6.4以虚假理由请假不上班的。

  6.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6.6一个月内旷工达3天(含)以上或一年内旷工达7天(含)以上者,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关系。

  7、所有请假单均流转至人力资源部审核。

篇4:E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E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点;中班——15:00~23:00点;大夜班——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 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 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鄞情况报告商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鄞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七条 营业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鄞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鄞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鄞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鄞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学习,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鄞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鄞者,获得全鄞奖金100元。

篇5:盛华物业考勤管理规定

  盛华物业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8:30-17:30(12:00-2:30为用膳时间)(某些岗位因工作及业务情况可另定工作时间,但需报公司人事部备查)。

  二、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确因工作关系不能签到者,由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任何员工不能代替别人打卡,一经发现,扣发当天工资。

  三、员工外勤必须高效率办事,不得无故逗留,闲游在外,确因工作耽误须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告之。

  四、迟到/早退5分钟内口头警告;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每分钟扣款1元,累计计算;多次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给予解聘。

  五、员工因病(凭医生证明)、因事需要请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权限两天;5天以上需公司人事部批准。

  六、当月旷工一天记小过处分;旷工两天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各部每月25日将考勤情况上报给公司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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