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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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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员工奖罚工作,充分体现员工奖罚的时效性,建立和统一全集团员工奖励基金,规范奖励流程,提高企业日常管理,根据本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奖罚,是指根据集团规章制度的规定或绩效表现而进行的奖罚,旨在奖优罚劣、突出时效、鼓励或警示工。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罚款管理

  第四条罚款范围及金额:

  1.对于违反集团各类规章制度的,按照规章制度的“罚则”规定进行处罚。

  2.经批准实施专项罚款的,按照专项“罚则”办理。

  3.在各类工作中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出现较大失误,给集团经营管理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的,视情节扣罚1000元--10000元/人·次(或扣罚责任团队10000元--30000元)。

  4.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失职,严重影响集团经营管理,或带来一定程度经济、名誉损失的,视情节扣罚10000元--30000元/人·次(或扣罚责任团队30000元--100000元)。

  5.涉及个人的扣罚金在个人绩效风险工资中扣除;团队的扣罚金应分摊到相关责任人,如不能明确责任人,在团队奖金中扣除。

  第五条扣罚金额根据具体情形由员工所在单位提出,填写奖、罚通知单,凡扣罚金额在1000元/人·次(或团队扣罚在3000元)及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扣罚金额超过1000元/人·次(或团队扣发超过3000元)的,需报集团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第一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的罚款由集团总裁签批,总裁办公室秘书室负责实施;集团在对各单位实行各种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不尽职、不尽责、相互推诿、不合作、不沟通、不讲效率、计划力差、执行力差等现象而执行的罚款,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执行,监察审计中心监督。

  第七条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凡受到处罚而未执行的,由集团分管领导或子公司第一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奖励基金管理

  第八条奖励基金来源范围:集团总部、各子公司员工的罚款。

  第九条奖励基金归集程序:

  1.集团总部各部门员工的各类罚款由财务中心入帐;

  2.各子公司员工的各类罚款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凭交财务联罚款单从员工工资中扣款(或员工自行缴纳)后,在一个月内将财务联罚款单据和罚款交集团财务中心入帐,同时将人力资源联罚款单据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奖励基金支出范围:

  1.有突出工作表现,或出色完成专项工作的;

  2.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按有关规定应予嘉奖的(项目奖除外);

  4.其他经批准可以实施专项奖励的。

  第十一条奖励基金使用流程:

  1.集团总部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奖罚单》并附上相关说明材料,经集团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并报员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集团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审核后,提交总裁审批。

  2.各子公司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集团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并报集团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审核后,提交总裁批准。

  3.由集团财务中心统一执行奖励,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奖励基金日常管理:

  奖励基金由集团财务中心建立收支总帐,人力资源部建立台帐,统一代管、支配,并负责进行监督和定期与财务中心核对。集团各子公司员工的罚款由子公司执行罚款部门开收罚单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收缴,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记录。

  第十三条奖励基金的收支情况由集团财务中心每半年在集团人力资源专委会上公布。

  第四章相关职责

  第十四条员工奖罚均使用集团统一制式的奖罚单。奖罚单为一式三联,分别为:财务通知联、人力资源部通知联和存根联。

  第十五条奖罚通知单由集团总裁办公室统一印制,各单位自行领取、使用并保管。

  奖罚单在印制时自带编号,应保持每本奖罚单编号完整,不得任意涂改、撕毁,若出现填写错误的,应将其三联一并保存其内,并标明“作废”。

  第十六条各类奖罚批准后,由被奖罚人所在单位的信息管理员负责在集团OA信息管理平台的“奖罚通报”栏内通报,以示鼓励或警示,并将奖罚通知单的各奖罚联交至相应部门。

  第十七条集团员工奖罚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罚工作的监督与执行,并定期抽查。若发现未及时在OA信息管理平台中“奖罚通报”栏中公布,或公布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员工罚款纳入部门基金(或小金库),否则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各单位对已实施奖罚的员工,在其月度绩效风险工资中,不再就同一事项重复计算奖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关于对员工实施奖罚的规定》(****发[20**]052号)废止,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等有与本制度不一致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附表:1.****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罚单;

  2.****集团员工奖罚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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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公司员工奖罚制度范本(5)

  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奖罚制度范本5

  第一条总则

  1、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2、对公司员工的奖罚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励为辅的原则。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4、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细则。

  第二条奖励对下列员工表现之一的,公司予以奖励。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友爱,事迹突出的。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的。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的。

  4、全年无缺勤,积极为公司出谋划策而被公司采纳的。

  5、维护公司利益,防止或挽救经济损失有功的。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节约资金,节俭经费,业绩突出的。

  8、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

  9、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处罚对下列员工行为之一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严重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矿工、消极工屡教不改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上级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服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箴言,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1、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2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四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按一下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 ~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公司会议决定赔偿金额。

  3、上述责任人除对公司赔偿外,公司将保存对其进行法律追究。

  第五条各个部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立即报总经理(或办公室)批准后对其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结束后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复,交由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六条给予员工经济处罚,应当慎重起见,并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七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5天。

  第八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部门提出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允许向更高一级部门申诉。

  第十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过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办公室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十一条调查部门在调查期间应本着对事情"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可带有任何"人情关系"掺杂在调查程序之中。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其它规章冲突,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地产置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地产置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1、目的

  鼓励先进,教育顽劣,为使用奖罚手段进行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临时工。各部门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奖罚条例,经人事部审核,并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职责

  人事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评审、监督和管理。

  4、奖罚形式、标准及相关规定

  4.1奖励

  ①嘉奖:记嘉奖1次奖25元。

  ②记小功:记小功1次奖100元,同时年终考评加1分。

  ③记大功:记大功1次奖200元,同时年终考评加2分。

  ④奖金:一次性给予奖金若干。

  4.2处罚

  ①警告:记警告1次罚25元。

  ②记小过:记小过1次罚100元,同时年终考评扣1分。

  ③记大过:记大过1次罚200元,同时年终考评扣2分。

  ④罚款:一次性罚款若干。

  ⑤解雇。

  4.3为使受罚员工有将功补过的机会,同一年度内,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办法如下:

  ①1次嘉奖可与1次警告相抵。

  ②1次记小功可与1次记小过相抵。

  ③1次记大功可与1次记大过相抵。

  ③2次嘉奖相当于1次记小功;2次记小功相当于1次记大功。

  ④2次警告相当于1次记小过;2次记小过相当于1次记大过。

  ⑤同一年度中,功过抵消后,对转正、晋升、提薪等不发生影响。

  4.4奖罚所涉及奖金或罚款从当月工资中体现。奖励所涉及的加分,以加至年终考评分98分为限,超过分数自动作废。同时,加分不受部门评分比例限制。(注:年终考评加减分不适用于临时工。)

  4.5奖罚可影响受奖罚者之后一年内的转正、晋升、提薪等。具体视情况而定。

  4.6所有奖罚均张榜公布。

  5、奖罚程序

  奖罚由同事或主管领导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罚单》,由人事部门评审报项目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

  6、奖罚条例

  6.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奖金的奖励

  6.1.1拾金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6.1.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6.1.3热心服务,得到客人普遍好评者。

  6.1.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6.1.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6.1.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6.1.7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1.8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6.1.9遇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6.1.10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著成绩者。

  6.1.11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6.1.12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方案,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6.1.13其它应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奖金的行为。

  6.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

  6.2.1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6.2.2拖延执行上级命令,影响工作进度,尚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6.2.3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6.2.4在办公室或公司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6.2.5无故串岗、闲聊、乱扔果皮杂物者。

  6.2.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6.2.7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者。

  6.2.8服务态度差、遭业主(同事)合理投诉者。

  6.2.9有其它不认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者。

  6.2.10不佩戴工牌,不按部门规定着装者。

  6.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

  6.3.1办事不力,废弛公务者。

  6.3.2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者。

  6.3.3工作时间睡觉者。

  6.3.4未经许可,私自出借公司财物者。

  6.3.5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6.3.6向他人或外界透露个人或他人薪金数额者。

  6.3.7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6.3.8违反操作规程尚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6.3.9其它有碍生产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6.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6.4.1造遥惑众,挑拨是非,有事实证明但未造成劣影响者。

  6.4.2违反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6.4.3严重浪费公司财物者。

  6.4.4私配办公室、宿舍及营业区钥匙者。

  6.4.5其它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6.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雇:

  6.5.1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或参与其它违法活动,触犯地方或国家刑事法规被判刑事处分者。

  6.5.2泄露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者。

  6.5.3在公司有打架行为之双方。

  6.5.4造遥、挑拨或采取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者。

  6.5.5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或为自已牟取私利者。

  6.5.6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6.5.7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之行为者。

  6.5.8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6.5.9遇非常事变,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6.5.10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者。

  6.5.11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后无悔改之意者。

  6.5.12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6.5.13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有欺骗行为者。

  6.5.14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

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6.5.15蓄意违抗公司或主管领导的合理安排或调遣,拒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6.5.16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6.5.17未经许可,受雇于其它公司者。

  6.5.18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者。

  6.6一年内,被公司书面处罚2次(含)以上者,结合平时表现,公司有权酌情给予解雇处理。

  附件:1、经审批生效的部门奖罚条例

  2、奖罚单

  3、年度奖罚记录表

篇4:碧园管理处员工奖罚条例

  碧园管理处员工奖罚条例

  一、处罚项目:

  1、考勤

  ⑴代签到者,视旷工处理罚款30元;被代签到者,视旷工处理;

  ⑵提前60分钟以上签到者,罚款20元;

  ⑶不按时签到而后以不成立理由补签者,视旷工处理;

  ⑷上班迟到早退,每人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无故旷工每天扣30元,二天以上加倍处罚;

  ⑸未提前通知休息而未签到者,视为旷工处理;

  2、管理处员工的职业道德

  ⑴踩草地、乱扔垃圾者,罚款20元;

  ⑵未做到礼貌待客、文明服务、优质服务者,通报批评;

  ⑶不遵守纪律、未维护管理处集体荣誉者,通报批评;

  3、办公室管理

  ⑴值日人员不负责,办公室的卫生状况差,责任人扣20元;

  ⑵办公台面摆放凌乱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⑶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吃零食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在办公室坐姿不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⑸随意乱弹烟灰、乱扔烟头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

  ⑹因个人问题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拔打声讯台者,罚款50元;

  ⑺上班时间不及时或不接听电话者,罚款20元;

  ⑻接电话时不注意文明用语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⑼自行车未按指定地点停放,乱停放在办公室外走廊、道路上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

  4、早操

  ⑴听到集合哨后,集合动作缓慢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⑵不专心做早操,谈天说地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⑶不认真对待,动作软弱无力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点名时嘻嘻哈哈、应到声音不响亮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⑸故意拍打摩托车,制造噪音者,罚款20元;

  5、仪表

  ⑴不带工作牌上班者,一次警告,二次罚款10元;

  ⑵工作牌佩带位置不对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⑶须穿工作服时,不穿工作服上班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

  ⑷工作服不整洁,形象很差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

  6、就餐

  ⑴不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管理的,通报批评;

  ⑵餐厅高声喧哗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⑶打饭菜不排队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提前吃饭者,上班时间吃饭者,记旷工一次,罚款30元;

  ⑸随意拿走食堂公用设施者,除归还公物外,罚款50元;

  ⑹倒饭菜在桌面、地面者不自觉清理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

  ⑺擅自出入厨房工作间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强行加菜者,罚款30元;

  7、员工集体宿舍管理

  ⑴墙上无宿舍管理规定的,通报批评;

  ⑵无实行舍长责任制的,通报批评;

  ⑶宿舍内务卫生差的,通报批评;

  ⑷个人内务差的,罚款30元;

  ⑸有"四乱"现象的,通报批评;追究当事人责任;

  ⑹有打麻将、聚赌、留宿外来人员、大声喧哗、讲粗话、脏话等不道德行为,损坏管理处的形象,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30-200元;

  ⑺有偷水、电行为的,除补缴应交水电费外,罚款100-500元;

  8、办公用品的使用、领用

  ⑴有浪费行为,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⑵有挪为他用行为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⑶有多拿多占行为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9、综合其他项目

  ⑴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的,视情节,罚款100-300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⑵不协调其他部门做好工作的,通报批评,罚款30-100元;

  ⑶不服从行政督察部监督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50-200元;

  ⑷不参加集体组织的义务活动的,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

  ⑸本人岗位职责不明确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⑹住户对管理处员工服务态度有效投诉一次,通报批评视情节扣30-100元;

  ⑺因工作不负责引起新闻媒体批评的,责任人受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扣100-300元;

  ⑻因工作台不负责,引起住户有效投诉的,责任人一次扣30元;

  ⑼不懂物业管理法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⑽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的,罚款30元;

  ⑾参加管理处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的,扣10元,缺席的扣30元;

  10、奖励项目

  ⑴奖励项目

  ⑵受到住户写信表扬的,视情节奖励30-100元;

  ⑶受到新闻媒介报道表扬的,视情节奖励200-500元;

  ⑷在管理过程中,集中住户意见提出完善管理建议的,视情况奖励100-300元;

  ⑸提出新颖实效管理措施的,视情况奖励100-300元;

  ⑹为管理处创造明显经济效益,视情况奖励300-800元;

  ⑺维护管理处的形象、荣誉表现突出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

  ⑻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消除消极影响表现突出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

  ⑼举报偷盗公物、避免管理处损失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

  ⑽礼貌待客,文明服务表现突出的,奖励30-100元;

  一、绿化队

  1、草地有石块等杂物的,每处扣10元;

  2、被践踏破坏草地不及时补植的,每处扣10元;

  3、不适量施肥,造成浪费和草木坏死,通报批评;

  4、因主观原因造成花草树木长势不良的,通报批评,严重的视情节处以20-100元罚款;

  5、未适时培土、松土,对花木进行防虫处理的,通报批评,并扣30-50元;

  6、草的高度超过标准,视面积的大小,处以30-50元罚款;

  7、违章操作造成机械损坏的,须负责将机械维修好,不能修好,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的大部分资金;

  8、消极贻工者,视情节轻重情况,扣30-100元;

  9、不及时的完成主管交办的任务的,扣50-100元;

  10、不及时消除处理有损绿化地隐患的,扣30-50元;

  二保安队

  1、无故打、骂人,虐待疑犯,罚款100元,并承担受害人一切费用。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

  2、以查证为由、敲诈钱物的,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3、擅离职守,不负责任,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30元,二次80元,三次开除。

  4、执勤中看书、报、坐、卧、躺、闲谈、会客、抽烟,一次罚款10元,二次20元,三次30元,屡教不改劝其离队。

  5、上岗迟到早退,每次10元,无故旷工每天50元,二天加倍处罚,三天以上自动除名。

  6、违反保安队"内务卫生暂行制度"条款或按月内务卫生评比最差者月扣30元;

  7、违反保安队"队容仪表招待规定"条例的,每次扣10元;

  8、在逮捕违法犯罪分子时,退缩不前,贪生怕死,致使犯罪分子伤害到群众,保安员其他人员,或让犯罪分子逃脱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100-300元,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9、违反保安队宿舍管理规定的,一次扣20元,二次扣40元;

  10、隐瞒实情不及时汇报者,一次扣50元;

  11、在执勤交接班过程中,未按规定执行的,一次扣20元;

  12、责任区有违章停车现象而未制止的,扣30元;

  13、有踏草地现象、踢球、乱晾衣物、违章行为而未及时制止的,一次扣20元;

  14、收费不给票的,通报批评,并罚款100-300元;

  15、在无特殊情况下(如塞车),有车无卡出小区或私自不收费的,一次扣30元。

  三、维修部

  1、以不成立理由对维修申报项目不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扣20元;

  2、无按期清理化粪池、检查排水系统的,责任人扣50元;

  3、维修及时率未达到标准化的每次扣20元;

  4、维修不合格的,每次扣20元;

  5、维修结束后,不及时返回办公室而在外逗留的,通报批评,并每次扣30元;

  6、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30-100元;

  7、维修后需返工的,一次扣20元;

  8、维修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的,多退少补,一次扣10元;

  9、维修没责任心的:如维修一半到下班时间后就不给住户维修的,一次扣30元;

  10、紧急情况住户来报修不予受理的(下班时间),一次扣50元;

  11、派工板上未如实反映维修工去向的,扣10元;

  12、当日申报维修项目当日未有答复的,扣10元;

  13、虚报领用材料的,除退还领用材料外,视情节罚款100-300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4、随意浪费管理处材料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20-100元;

  15、不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导致损坏的,须负责将其修好,不能修好的,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大部分资金;

  16、向住户索要小费或其他物品的,除退还给住户外,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50-200元;

  17、维修后收费不开收据的,除将款项退还外,通报批评并扣100-300元;

  18、维修后未将收据送给住户的,扣20元。

  四、总台值班

  1、住户报修超过36小时不答复的,扣20元;

  2、违章装修未及时发现的,扣30元;

  3、有住户违章装修不整改的,扣30元;

  4、责任区内有乱拉、乱搭、乱挖之现象而未及时纠正的,扣20元;

  5、公共设施破损超过二天未报修的,每处扣10元;

  6、辖区内发现有影响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而未制止的,扣20元;

  7、无特殊原因下班前不到办公室报到的,一次扣30元;

  8、因安全隐患未及时纠正导致辖区内发生治安案件的,扣50元;

  9、辖区内车辆乱停放的,每处扣10元;特别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或绿化地上的,每处扣20元;

  10、社区秩序混乱、闲杂人员聚集的,扣30元;

  11、上班时间,借巡查之机而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扣30元;

  12、住户对辖区的卫生、绿化、治安等有效投诉的,一次扣20元;

  13、辖区内清洁率低于99%的,扣20元;

  14、辖区内公用设施损坏或

责任助理没有及时报修而造成伤人事故的,扣30元;

  15、辖区内绿化不达标,有死树、绿地坏死的,每处扣10元;

  16、遇到辖区内有踩草地行为而未及时制止的,一次扣10元;

  17、住户对辖区的环境卫生、绿化、治安有效投诉的,一次扣10元;

  18、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30-100元;

  19、对住户报修投诉处理之后,在两天内未进行回访给住户回音的,每次扣20元;

  20、巡视、检查每天没按要求达到2次/每天的,扣30元;

  21、殉私舞弊,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轻重罚款100-300元,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22、管理费收缴不及时,每降低1%扣20元;

  23、各类通知未及时、彻底传达到住户手中,以致引起住户怨言的,扣20元;

  24、辖区内有乱抛、乱扔的现象不加制止的,扣20元;

  25、有不尊重住户的行为,如:嘴上叼着烟敲住户的门的,通报批评,并扣20元;

  26、对住户进行承诺,未履行而又未给住户解释的,每次扣20元;

  27、辖区内各类管理处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懒惰现象而未及时指正的,扣30元;

  28、辖区内有垃圾、杂物乱堆放的,每次扣20元;

  29、墙面有明显手印、脚印、划痕等污迹而未及时清除的,每处扣10元;

  30、墙面有各种有碍观瞻的墙洞而未及时报修的,每处扣10元;

  31、奶箱的位置不统一的,每个扣10元;

  32、辖区内有封闭阳台的现象而未及时清除者,每户扣30元;

  33、空调洞的修复不及时的,扣20元;

  34、空调架有不符合规则而未及时处理的,扣20元;

  35、墙面有蜂窝、燕窝、虫巢等未及时处理的,扣20元;

  36、有私搭、接水管的现象未及时处理的,扣30元;

  37、小品、告示牌、宣传栏、残破不符要求;

  38、公共门、窗有丢失现象而未及时发现的,通报批评并扣30元;

  五、社区文化

  文化干事

  1、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没有落实好的,视情节扣30-50元;

  2、活动进行过各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的,扣50-150元;

  3、对居民文化活动建议、意见无动于衷,置之不理的,扣30-50元;

  4、没有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管理处一般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采编工作的,扣50元;

  5、以不适籍口来推迟各种稿件的撰写工作的,扣30-50元;

  6、宣传栏需稿件的撰写、征集工作不及时的,扣50元;

  7、宣传栏编辑工作不细致,有严重错误的,扣50元;

  8、宣传栏校对及交付印刷工作不及时,以致没有按时出报的,扣50-100元;

  9、出版后的宣传资料大量文字错误的,扣50元;

  10、没有做好本小区发生的大事及各项活动的记录及宣传工作的,扣30-100元;

  11、不注重自身形象宣传,有不雅的动作及各种有损形象行为,以致有损管理处形象的,通报批评。

  六、内勤人员

  1、违反游泳场有关规定的,扣50-200元;

  2、没有规范的归档、收集工作台,造成存档报纸丢失的,扣50元;

  3、没有对网球场出租情况进行记录的,扣50元;

  4、出租收入没有及时上交的,通报批评,并扣50元;

  5、游泳池、网球队场存在脏、乱、差情况的,扣责任人50元;

  6、没有做好接待任务的后勤服务工作的,扣50元;

  7、没有及时完成各部门交给的文件复印工作的,扣30元;

  七、保洁队

  1、责任区绿化地、道路上有纸屑、烟头、树叶等杂物的,每处扣20元;

  2、楼梯间有灰尘、污渍、蜘蛛网的,扣20元;

  3、责任区梯间发现有烟头、纸屑、痰迹超过3处的,扣10元;

  4、责任区、消防栓(箱)上有灰尘、污渍、玻璃不干净,超过2处的,扣10元;

  5、平台、天台上有积水、青苔、蜘蛛网、污渍的,扣10元;

  6、对讲机门有污渍及乱张贴现象的,每处扣10元;

  7、有乱堆放杂物现象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20元;

  8、外裙墙有青苔、流水痕迹、泥沙、清洁率低于98%的,扣20元;

  9、责任区内垃圾桶摆放不当的,每个扣20元;

  10、不按时清洗垃圾桶,有污渍、蚊虫、苍蝇、蚂蚁、蟑螂,有圈套异味的,每个扣10元;

  11、责任区小品、告示牌、宣传栏有灰尘、污渍,玻璃不干净的,每个扣10元;

  12、责任区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扣30元;

  13、对不卫生、不文明行为视而不见,不加制止,通报批评,并扣20元;

  14、工作时间偷懒,不坚守工作岗位的,扣20-500元;

  15、不服从主任助理的劝喻的,扣30元;

  16、清洁工具没有保管好,乱堆放的,每处扣10元;

  八、工程维修部

  1、上班时间擅离岗位者,一次扣50元;

  2、违章操作者,一次扣50-200元,对因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辞退处理;

  3、遇事呼叫不及时回复者,一次扣50元;

  4、遇紧急事故不及时前往处理者,一次扣1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

  5、不认真做好机电运行日记者,一次扣10元;

  6、机房地面卫生差者,扣50元;

  7、消防设施不完整的,责任人扣30-100元;

  8、没做好设施维护工作的,责任人扣30-100元;

  9、因工作疏忽造成停水、电的,扣50-200元;

  10、消防栓漏水的未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每处扣20元设施检查记录不完善的,扣30-100元;

  11、各种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的,扣30-100元;

  12、各种设施运行标识、名牌不完整的,每处扣责任人10元;

  九办公室

  办事员:

  1、上班时间,借巡视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30元;

  2、巡视、检查无故不到位扣30元;

  3、徇私舞弊、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视情节扣50-2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对住户投诉事项督察跟踪不及时,造成住户再次投诉扣30元;

  5、对管理处跟踪人员不良作风,不良行为视而不见,不予制止的扣30元;

  6、对住户解释不清,引起住户投诉一次通报批评,二次扣30元。

  办公室工作人员:

  1、考勤不仔细,记录出现圈套差错扣20元;

  2、外界参观、来访,会议准备工作不细致扣20元;

  3、辖区清洁卫生不良扣20元;

  4、档案管理不善,造成漏、缺、残损扣30元;

  5、文件、材料、信函打印、发放不及时扣20元;

篇5:物业员工奖罚规定

  物业员工奖罚规定(试行)

  员工月度得分与工资挂钩,每扣一分,扣减工资总额1%,所扣的罚款登记后,在月底向本小区员工公布并作为奖励基金,由管理处根据本小区工作人员的表现于每季末发放给表现好的员工。

  一、奖励:员工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视实际情况给予物质奖励。

  1、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对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收入有贡献者;

  3、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屡受住户表扬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提出控制开支、节约费用建议并有成效者;

  6、保护住户或公司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者。

  二、处罚

  (一)口头警告每次扣5分;书面警告每次扣10分;严重警告每次扣20分。

  (二)处罚人的权力划分

  1、扣分处罚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处管理人员,保安队长,班长。

  2、口头警告处罚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处管理人员,保安队长。

  3、书面警告或严重警告处罚人:物业公司部门主管、副主管,管理处主任。

  4、辞退及除名处罚人:物业公司经理。

  (三)处罚形式

  1、处罚人对被处罚人即时发出扣分或警告,登记入"z物业公司处罚条"。

  2、其他执行人员有权立即纠正员工违反规定的行为,并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况报告相应的上级,由其决定给予何种处罚。

  (四)对处罚不服的处理

  1、被处罚人接到警告后,应立即执行上级要求其完成和改进事项。

  2、被处罚人如不服处罚时,将不服理由告知管理处主任或物业公司质管部主管,由其作出裁决。

  (五)处罚细则

  1、有下列行为者,每次扣1分:

  (1)工作时不按"物管标准"规定就坐、站立、着装及佩戴工作牌;

  (2)与住户交流或纠正违章行为时不讲文明礼貌、微笑服务;

  (3)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工作时间当众吸烟、吃东西、闲聊、看书、看报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事项;

  (4)工作场所或宿舍不整洁,物品乱堆乱放,无故大声喧哗、粗言秽语;

  (5)用对讲机讲与工作无关的话;

  (6)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有下列行为者,处以口头警告:

  (1)不按程序交接班;

  (2)浪费用品、公共水电;

  (3)接待住户投诉、提问题、提要求时,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了又不及时上报管理处;

  (4)不按"物管标准"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工作。

  3、有下列行为者,处以书面警告:

  (1)保安员上班睡觉;

  (2)不按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工作;

  (3)私自向住户借款或摩托车等物品。

  4、有下列行为者,处以严重警告:

  (1)保安员上班离岗睡觉或擅离岗位;当班班长应负连带责任,给予口头警告的处罚;

  (2)使用公家电话收听信息台;

  (3)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

  (4)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

  (5)使用通信器材或其它形式通风报信以逃避公司工作检查。

  5、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处以辞退或除名处理:

  (1)殴打他人或为私人原因打架斗殴;

  (2)贪污、盗窃、索贿、行贿、受贿;

  (3)拾遗不报;

  (4)故意破坏公物或住户物品;

  (5)向住户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6)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6、下列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辞退直至除名:

  (1)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

  (2)对上级交待的事项没有及时完成又没有向上级汇报;工作马虎应付;与上级顶嘴;

  (3)由于工作失职或个人原因致使住户或公司财产、名誉或人身安全受到损害。

  三、员工行为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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