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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及请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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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及请假管理办法

  市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及请假管理办法

  市委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及各类请假的管理工作由人事科负责。根据国家及省、市对假期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因公出差及各类假期

  (一)出差(离市)

  主任因公出差,需向市委书记报告;副主任及其他正科级干部因公出差需向主任报告。

  科长随市委领导出差,需向分管领导报告;科长出差2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批准,出差3天以上的报主任批准;副科长以下人员出差,经本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向分管领导报告。

  (二)病假

  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病假。因病请假1月以上的须有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因病请假2个月以上的,由人事科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核发病假期间工资。

  (三)年休假

  1.休假时间及范围:

  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休假的审批:

  (1)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休假,要在安排好分管工作的基础上,向市委办公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交人事科备案。

  (2)各科室负责人休假,要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的基础上,向分管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主任同意后,报主任批准后,交人事科备案。

  (3)各科室工作人员休假,要向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主任批准后,交人事科备案。

  (4)所有休假人员在休假结束后,及时到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

  (四)婚假

  婚假3日;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8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五)产假

  产假90日,其中产前假15日。难产的,增加产假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日。已婚妇女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配偶10天护理假。

  哺乳期间(婴儿不满一周岁),可在工作时间内每日上、下午各哺乳一次,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凭医院证明给予15日至30日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日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六)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日丧假。去外地料理直系亲属丧事的,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车旅费自理。

  二、请假批准权限及要求

  (一)凡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均应自觉地严格遵守办公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工作的,必须请销假。

  (二)主任请假,需向市委书记报告;副主任和其他正科级干部请假需向主任报告;科长请假,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向主任报告;副科长以下人员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

  (三)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呈批表》(样表附后),按上述权限报批.各类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确因特殊情况批准延期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四)请假假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如不能按程序销假的,应按程序续假。无正当理由超时的以旷工论处,并按日扣发工资,视情节批评或予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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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严格执行考勤考绩和请假休假制度的通知

  关于严格执行考勤考绩和请假休假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

  为了严肃上下班纪律,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我局于20**年1月1日起实施考勤考绩和请假休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勤考绩制度是加强机关建设,改善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措施,也是考核机关工作人员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依据。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考勤考绩制度,及时如实填写好考勤考绩登记表。各处室和个人每月进行考勤考绩,各处室要认真填写《干部职工每日考勤登记表》、《每月考绩登记表》,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两个《登记表》都在每个月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要报局人事处备案。

  二、执行年休假制度是公务员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体现,局领导高度重视年休假制度的贯彻实施,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合理安排休假,申请年休假和日常请假都务必遵循规定程序执行。

  1、因事请假时,当年有休年假或探亲假的,都应休完年假或探亲假后,方可请事假。请事假一次最多不超过三天;

  2、正科级以上人员申请法定休假或请假超过1天的,务必由局长审定批准;申请法定休假或因事请假不超过1天的,由分管局领导审定批准;

  3、副科级及以下人员申请法定休假的,经处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还务必由分管局领导审定批准;

  4、申请法定休假或请假的人员都务必填写《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请假审批表》,经审定批准后报局人事处备案。局人事处要对每月的请休假状况进行整理登记,并向局领导汇报。

  三、要求

  考勤考绩制度是一个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每月考勤考绩,科室领导要认真负责、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现象发生。局人事处及党办也将不定期对各科室的考勤考绩状况进行抽查,并适时公示,请大家务必抓好落实,确保考勤考绩制度和年休假制度执行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篇4:房地产公司员工请假流程(3)

  房地产公司员工请假流程(三)

  假期与部门经理联系

  假后病假单交考勤人

  (一)病假

  二天以下(含两天)

  本人填写请假单

  部门经理

  审批

  两天以上至一周以下

  本人填写请假单

  部门经理

  审批

  主管副总审批

  (二)事假

  一周以上(含一周)

  本人填写请假单

  部门经理

  审批

  主管副总审批

  总经理审批

  三天以下

  本人填写请假单(附会议通知复印件,常规例会除外)

  部门经理批准

  (二)公假

  部门经理确认

  总经理批准

  本人填写请假单

  三天以上(含三天)

  本人二周前填写请假单

  部门经理确认

  部门经理由主管副总确认

  (三)婚假

  (四)丧假

  部门经理确认

  本人填写请假单

  本人填写请假单

  部门经理确认

  办公室、财务部审核报销

  (五)探亲假

  怀孕后要求照顾调动岗位或在家休养

  本人填写申请单

  一月前交部门经理

  行政会讨论

  主管副总批准

  产前假或产假

  本人一月前填写请假单

  部门经理确认

  主管副总长确认

  (六)产假

  本人一月前通知办公室、部门经理、主管副总

  产假期满后上班

  总经理审批

  本人一月前填写请假单

  长产假

  本人一周前填写请假单

  部门经理确认

  主管副总

  (七)计划生育假

  注:(1)凡涉及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在填写请假单前本人向办公室咨询有关政策和假期天数。

  (2)各类请假按上述流程办妥手续后,请假单一律交办公室备案考勤。

请假审批单

部门

姓名

申报时间

假别

事假病假

公假婚假

丧假生育假年休假其它

请假

事由

时间

批准人

部门经理

主管副总

总经理

注:此单存办公室,作为考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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