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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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星级)

  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星级)

  依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将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五个等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等级越高,物业服务标准越高。

  基本要求

  一、服务机构

  应在住宅小区内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的资质;

  2、有委托方提供的服务场所;

  3、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4、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

  5、有客户服务人员,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

  二、人员

  物业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进驻物业服务区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4、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窗口服务人员宜使用普通话;

  5、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等相应的培训。

  三、规章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物业服务方案;

  2、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

  3、内部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等。

  四、财务管理

  应符合以下要求:

  1、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2、对于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执行;

  3、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

  4、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五、档案管理

  1、基本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记录等内容完整、准确,系统、及时的对文件资料和记录进行归档保存。

  2、技术档案

  主要包括:

  ⑴工程竣工验收档案;

  ⑵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档案;

  ⑶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⑷其它资料。

  3、日常档案

  主要包括:

  ⑴设施设备管理档案;

  ⑵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

  ⑷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文件、记录;

  ⑸公共秩序维护与管理档案;

  ⑹应急事件处理档案;

  ⑺处理投诉档案;

  ⑻其它资料。

  六、消防管理

  1、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消防安全职责

  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

  ⑵制定符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的灭火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业主进行以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为内容的消防演练;应利用消防宣传教育设施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⑶工作人员应参加消防培训,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⑷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防火巡查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⑸建立消防档案,存档备查;

  ⑹其他依法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3、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应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并符合以下要求:

  ⑴与建设单位交接时,确保消防技术资料齐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消防器材、消防宣传设施、消防设施警示标识配备符合要求且完好有效;

  ⑵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无堵塞、占用、锁闭现象,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闭状态;在消防车道设置禁止占用的明显标志;

  ⑶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防火巡查,每季度进行1次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巡查、检查应做记录,由检查人及主管人员签字,存档备查;应对住宅小区中的商业服务区域加强管理,增加巡查频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工作;

  ⑷水泵房、风机房、配电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专人每日巡查;

  ⑸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维修保养机构每年对自动消防系统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和维保,并做好记录;

  ⑹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器材完好有效,如有故障、损坏,及时维修更换,灭火器应定期维修;不得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

  ⑺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纠正,当事人拒不纠正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一星级

  一、综合管理服务

  1、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4、报修服务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5、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6、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50%,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80%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70%,处理率达80%以上。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服务

  1、制定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3、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前,物业服务企业应依规定与其签订装修协议,告知装修须知,并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应及时劝阻或制止。

  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5、发现房屋结构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并按照双方约定及相关要求安排专项维修。

  6、发现道路、路面、侧石、窨井盖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

  7、雨、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遇有堵塞时应及时进行清理、清掏。

  8、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10、在每年供热季开始前完成承担的采暖供热系统的检修保养工作。

  11、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电梯发生故障时,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监督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

  12、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1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三、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人员要求

  ⑴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⑵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出正确反应。

  2、门岗

  ⑴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⑵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⑶主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勤,按照服务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⑷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⑸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的出入进行登记并加强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进入。

  ⑹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3、巡逻

  ⑴每6小时在小区内巡逻1次。

  ⑵巡逻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4、车辆管理

  ⑴小区内应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

  ⑵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⑶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⑷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⑸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⑹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5、紧急事故防范

  ⑴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⑵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⑶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习。

  四、保洁服务

  1、楼内保洁

  ⑴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清扫2次,地面每2周湿拖1次。

  ⑵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栏杆等每月清洁1次。

  ⑶共用门窗玻璃,每季度擦拭1次。

  ⑷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周清洁2次,无积尘。

  2、外围保洁

  ⑴道路每日清扫1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⑵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每周清扫1次。

  ⑶绿化带及草坪上的垃圾每周清扫1次。

  ⑷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半年清扫1次。

  ⑸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⑹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保持通风,无杂物。

  3、垃圾收集与处理

  ⑴应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⑵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1次。

  五、绿化服务

  根据住宅小区内绿化实际情况做到:

  1、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无大面积病虫害。

  二星级

  一、综合管理服务

  1、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4、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3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5、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3日内答复处理。

  6、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7、每年开展1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

  8、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60%,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85%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80%,处理率达85%以上。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1、制定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3、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前,物业服务企业应依规定与其签订装修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并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

  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5、每年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1次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

  6、每季对楼内公共部位门窗进行1次巡视,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7、每季对路面、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1次巡检,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要求窨井不漫溢,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

  8、适时清理、清掏楼外雨、污水管道及地面排水沟,并保持畅通。

  三、共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

  1、对存在危险隐患的共用设施、设备维护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2、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5%,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3、在每年供热季开始前完成承担的采暖供热系统的检修保养工作。

  4、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对电梯定期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电梯发生故障时,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监督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

  5、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1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四、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人员要求

  ⑴有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⑵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出正确反应。

  2、门岗

  ⑴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⑵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⑶主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勤,按照服务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⑷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⑸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进入。

  ⑹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3、巡逻

  ⑴制定巡查方案,每6小时巡查1次,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

  ⑵每天不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保持楼道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

  ⑶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4、车辆管理

  ⑴小区内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地面有停车点。

  ⑵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⑶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⑷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⑸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⑹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5、紧急事故防范

  ⑴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⑵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⑶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五、保洁服务

  1、楼内保洁

  ⑴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清扫3次,地面每2周湿拖1次。

  ⑵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栏杆等每月清洁2次;

  ⑶共用门窗玻璃,每2月擦拭1次,目视干净。

  ⑷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2天清洁1次,无积尘。

  2、外围保洁

  ⑴道路每日清扫1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⑵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每周清扫2次。

  ⑶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周清洁2次。

  ⑷绿化带及草坪上的垃圾每周清扫2次。

  ⑸门卫、岗亭每周清扫2次。

  ⑹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季清扫1次。

  ⑺路灯、楼道灯每季清洁1次。

  ⑻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每月1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

  3、垃圾收集与处理

  ⑴应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⑵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

  ⑶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1次。

  4、卫生消杀

  针对灭蚊、蝇、蟑螂、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计划,开展卫生消杀。

  六、绿化服务

  根据住宅小区内绿化实际情况应做到:

  1、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10%;

  3、对花卉、草坪、绿篱、乔灌木等适时补植更新,存活率达到70%;

  4、适时进行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

  5、树木侧枝分布基本均匀,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

  三星级

  一、综合管理服务

  1、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4、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2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5、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日内答复处理。

  6、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7、能提供3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电瓶车接送、配置手推车、邮件收发、信息咨询等。

  8、每年开展2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

  9、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70%,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90%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80%,处理率达90%以上。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1、房屋管理

  ⑴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⑵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⑶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⑷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明显污迹。

  ⑸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

  ⑹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⑺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2、巡查与维修养护

  ⑴巡查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选择房屋维护巡查项目,包括:

  ①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②每年检查1次墙体、墙面;

  ③每年检查1次顶棚;

  ④每年检查1次楼梯、扶手;

  ⑤每年检查1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⑥每年检查1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⑦每年全面检查1次楼板、地面砖;

  ⑧每季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⑨每月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

  ⑩每月巡查1次路面、侧石、井盖等;

  ⑪每月巡查1次围墙;

  ⑫每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

  ⑬每月巡查1次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

  ⑵维修服务

  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的维修项目应在3日内组织修复;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于3日内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装饰装修管理

  ⑴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

  ⑵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⑶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

  ⑷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3~5日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3~5日内清运。

  三、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1、供配电

  ⑴每日1次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低压配电室可每月巡查1次。

  ⑵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每年1次检修除尘,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检测。

  ⑶配电室安全标识、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有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⑷无自身系统故障引起的计划外大面积停电。

  2、公共照明

  ⑴院落、楼道照明每月巡查1次,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亮灯率90%以上;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⑵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控制柜工作正常,无损坏组件;灯具基本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完好率85%以上。

  3、电梯

  ⑴电梯设备运行情况每日巡查1次,建立记录。

  ⑵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照明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内整洁。

  ⑶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对维保单位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

  ⑷电梯发生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督促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一般性换件维修1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维修3日内完成;发生困人或其它重大事故,物业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协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助;物业服务企业保存相关记录。

  4、给排水

  ⑴生活供水

  ①泵房设备运行情况每日检查1次;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阀门巡查每月1次。

  ②水泵、阀门全面检查、检测、保养每年1次,保证正常供水;水泵润滑点注油每月1次,水泵、管道等除锈、防腐、刷漆每年至少1次。

  ③水箱、水池每年清洗2次,检查保养附属配件,并对水质进行化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④水箱、水池管理具备一箱一卡;上人孔盖板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温处理,确保供水的安全性。

  ⑤泵房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无杂物存放,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

  ⑵雨污水排放

  ①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

  ②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每半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无堵塞。

  ③污水提升泵检查保养每年1次,对化粪池进行清挖、清抽,集水坑定期清理。

  ④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

  ⑤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损坏井盖及时更换。

  5、供热设施

  ⑴自行供热的住宅小区,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应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或由其委托专业供暖公司维护、管理;采用集中供热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集中供热部门的委托,承担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等的维护和管理。

  ⑵每年在供热开始前完成采暖供热系统的年度检修保养工作。

  ⑶供热季节,供热交换站内应设24小时值班人员,每6小时对机房和设备巡视1次,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各类故障隐患。

  ⑷维修人员每日10:00、22:00对小区供采暖阀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6、安全防范设施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的实际情况,选择做好下列维护保养工作:

  ⑴监控系统,做到:

  ①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画面齐全、清晰;

  ②按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③设备出现故障,能及时修复。

  ⑵门禁系统,做到:

  ①每周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②门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每季1次;

  ③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日内修复。

  ⑶电子巡更,做到:

  ①调试保养每季1次,保证正常运行;

  ②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及打印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

  ⑷周界防范系统,做到:

  ①主机除尘,压线端子牢固,每年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1次;

  ②报警系统有效性测试每周1次,中心报警控制主机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③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1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4小时内修复。

  7、防雷接地系统

  ⑴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2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

  ⑵高层建筑每年雨季前对避雷系统进行测试,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四、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人员要求

  ⑴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中5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60%以上,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⑵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设备。

  ⑶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2、门岗

  ⑴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⑵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⑶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7:00~9:00、17:00~19:00设立岗,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⑷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⑸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

  ⑹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入内。

  3、巡逻

  ⑴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小区院落、车库、车场每3小时巡查1次,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

  ⑵每天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保持楼梯间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

  ⑶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4、车辆管理

  ⑴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规范。

  ⑵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⑶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⑷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⑸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⑹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5、监控

  ⑴设有监控室的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交接班记录规范、详实。

  ⑵监控室收到报警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⑶监控的录入资料至少保持30日,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6、紧急事故防范

  ⑴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⑵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⑶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五、保洁服务

  1、楼内保洁

  ⑴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洁1次,地面每周湿拖1次。

  ⑵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每周清洁1次。

  ⑶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季清洁1次。

  ⑷共用门窗玻璃,每2月擦拭1次,目视干净。

  ⑸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日清洁1次,目视干净。

  2、外围保洁

  ⑴道路每日清扫1次,目视无明显杂物、污迹和积水;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道路,方便出行。

  ⑵绿化带每2日清洁1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目视无杂物。

  ⑶水景开放期内,每2日清洁1次,水面无明显漂浮物。

  ⑷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2日擦拭1次。设施表面干净,地面无杂物。

  ⑸3米以下庭院灯、草坪灯每月清洁1次,目视干净。

  ⑹标识、宣传牌、信报箱、景观小品每月清洁1次,目视干净。

  ⑺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2月清洁1次,无垃圾堆放,排水顺畅。

  ⑻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每月1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

  3、车库、车棚

  ⑴地面每2日清洁1次,每2月冲刷1次。保持空气流通,地面无明显杂物、垃圾、积水。

  ⑵天花板、墙面每季清洁1次,无蜘蛛网。

  ⑶门窗、消防箱、指示牌、指示灯、防火门、箱柜等公共设施每季清洁1次。

  4、垃圾收集与处理

  ⑴应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⑵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

  ⑶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2次。

  5、卫生消杀

  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其它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半年进行1次,无明显鼠迹。

  六、绿化服务

  根据住宅小区内绿化实际情况应做到:

  1、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保持观赏效果;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10%;

  3、对花卉、草坪、绿篱、乔灌木等适时补植更新,存活率达到90%,土地无明显裸露;

  4、适时进行防冻保暖,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5、树木侧枝分布基本均匀,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

  四星级

  一、硬件设施要求

  1、小区内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多于小区总停车位数量的10%。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0.8个/户。

  2、住宅小区应具备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2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3、小区宜建有配套的休闲活动中心、场地或固定活动馆所,以及满足业主需求的体育活动设施。

  4、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5、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水平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二、综合管理服务

  1、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4、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1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5、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天内答复处理。

  6、住宅小区项目经理应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有4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验,并有2年以上住宅小区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7、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2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能提供5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电瓶车接送、配置手推车、短时间内物品存放、邮件收发、信息咨询等。

  9、每年开展3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环境布置。

  10、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每季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90%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90%,处理率达90%以上。

  三、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1、房屋管理

  ⑴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⑵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⑶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⑷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

  ⑸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

  ⑹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⑺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⑻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应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

  ⑼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2、维修养护

  ⑴巡查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选择房屋维护巡查项目,包括:

  ①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②每季检查1次墙体、墙面;

  ③每年检查2次顶棚;

  ④每年检查2次楼梯、扶手;

  ⑤每年检查2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⑥每年检查2次天台扶栏、公共防盗网;

  ⑦每年检查2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⑧每年全面检查2次楼板、地面砖;

  ⑨每年检查2次通风口;

  ⑩每月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⑪每2周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

  ⑫每2周巡查1次路面、侧石、井盖等;

  ⑬每2周巡查1次围墙;

  ⑭每2周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

  ⑮每2周巡查1次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

  ⑵维修服务

  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的维修项目应在2日内组织修复;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于2日内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装饰装修管理

  ⑴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

  ⑵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⑶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

  ⑷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2~3日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2~3日内清运。

  四、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1、供配电

  ⑴总配电室专人值守,每4小时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对主要运行参数进行查抄;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配电室每日检查1次,用电高峰时期适当增加巡视次数;其它低压配电室每2周巡查1次。

  ⑵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每年1次检修除尘,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检测。

  ⑶配电室安全标识、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有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⑷无自身系统故障引起的计划外大面积停电。

  2、公共照明

  ⑴院落、楼道照明每2周巡查1次,并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

  ⑵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亮灯率95%以上;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⑶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控制柜工作正常,无损坏组件;灯具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完好率90%以上。

  3、电梯

  ⑴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电梯设备运行情况每日巡查2次,记录规范、详实;

  ⑵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照明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内整洁。

  ⑶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对维保单位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

  ⑷电梯发生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督促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一般性换件维修1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维修3日内完成;发生困人或其它重大事故,物业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协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助;物业服务企业保存相关记录。

  4、给排水

  ⑴生活供水

  ①泵房设备运行情况每日检查2次;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阀门巡查每2周1次。

  ②水泵、阀门全面检查、检测、保养每年1次,保证正常供水;水泵润滑点注油每月1次,水泵、管道等除锈、防腐、刷漆每年至少1次。

  ③水箱、水池每年清洗2次,检查保养附属配件,并对水质进行化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④水箱、水池管理具备一箱一卡;上人孔盖板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温处理,确保供水的安全性。

  ⑤泵房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无杂物存放,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

  ⑵雨污水排放

  ①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2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

  ②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每季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无堵塞。

  ③污水提升泵检查保养每半年1次,对化粪池进行清挖、清抽,集水坑定期清理。

  ④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

  ⑤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损坏井盖及时更换。

  5、供热设施

  ⑴自行供热的住宅小区,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应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或由其委托专业供暖公司维护、管理;采用集中供热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集中供热部门的委托承担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等的维护和管理。

  ⑵每年在供热开始前完成采暖供热系统的年度检修保养工作。

  ⑶供热季节,供热交换站内应设24小时值班人员,每4小时巡视机房和设备1次,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各类故障隐患。

  ⑷维修人员每日10:00、22:00对小区供采暖阀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6、安全防范设施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的实际情况,选择做好下列维护保养工作:

  ⑴监控系统,做到:

  ①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画面齐全、清晰;

  ②按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③设备出现故障,能及时修复。

  ⑵门禁系统,做到:

  ①每周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②门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每季1次;

  ③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日内修复。

  ⑶电子巡更,做到:

  ①调试保养每季1次,保证正常运行;

  ②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及打印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

  ⑷周界防范系统,做到:

  ①主机除尘,压线端子牢固,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每年1次;

  ②报警系统有效性测试每周1次,中心报警控制主机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③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1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4小时内修复。

  7、防雷接地系统

  ⑴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2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

  ⑵高层建筑每年雨季前对避雷系统进行测试,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8、景观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⑴每日按时开启;每2月检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⑵重大节日前对景观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功能检修,保证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五、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人员要求

  ⑴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⑵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设备。

  ⑶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2、门岗

  ⑴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⑵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⑶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7:00~9:00、17:00~19:00设立岗,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⑷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⑸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进入。

  ⑹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3、巡逻

  ⑴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小区院落、车库、车场每2小时巡查1次。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记录规范、详实。

  ⑵每天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保持楼梯间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

  ⑶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车辆管理

  ⑴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规范。

  ⑵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⑶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⑷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⑸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宜建设立体化停车设施。

  ⑹建有立体停车设备的车库应设专业技术人员值守,并对设备使用人进行专业培训。

  ⑺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⑻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5、监控

  ⑴设有监控室的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交接班记录规范、详实。

  ⑵监控室收到报警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⑶监控的录入资料至少保持30日,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6、紧急事故防范

  ⑴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⑵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⑶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六、保洁服务

  1、楼内保洁

  ⑴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洁2次。地面每周湿拖2次,干净整洁。

  ⑵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每周清洁3次。洁净、无灰尘、无污物;栏杆每月清洁2次。

  ⑶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2月清洁1次。

  ⑷共用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玻璃明亮、目视干净。

  ⑸电梯轿厢地面、轿厢四壁每日清洁1次,灯饰及轿厢顶部每月清洁1次,保持干净、整洁。

  2、外围保洁

  ⑴道路每日清扫2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⑵绿化带每日清洁1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目视无杂物。花坛表面洁净无污迹。

  ⑶水景开放期内,每日清洁1次。水面无漂浮物,水体无异味。

  ⑷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2日擦拭1次,每2周刷洗消毒1次。设施表面干净,地面无杂物。

  ⑸3米以下庭院灯、草坪灯每2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

  ⑹标识、宣传牌、信报箱、景观小品每2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

  ⑺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2月清洁1次,排水顺畅、无垃圾堆放。

  ⑻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2次;每周1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

  3、车库、车棚

  ⑴地面每2日清洁1次,每月冲刷1次。保持空气流通,地面无垃圾和杂物。

  ⑵天花板、墙面每2月清洁1次,无明显污迹、蜘蛛网。

  ⑶门窗、消防箱、指示牌、指示灯、防火门、箱柜等公共设施每2月清洁1次。

  4、垃圾收集与处理

  ⑴垃圾桶布局合理,方便业主使用。

  ⑵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外溢、无污水、无明显异味。

  ⑶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

  ⑷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清洁1次。

  5、卫生消杀

  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2次,其它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无明显鼠迹。

  七、绿化服务

  1、绿化养护

  有专业人员对住宅小区实施绿化养护管理,并做到:

  ⑴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保持观赏效果;

  ⑵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5%;

  ⑶对花卉、草坪、绿篱、乔灌木等适时补植更新,缺株率小于5%,存活率不小于95%,行道树缺株率小于5%,土地无明显裸露;

  ⑷适时进行防冻保暖,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⑸对树木每年至少修剪1次,树冠整齐,侧枝分布均匀,根干部无萌枝,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

  2、环境布置

  ⑴绿化总体布局合理,乔、灌、花、草配置得当、层次丰富,视觉效果良好,满足居住环境需要,无侵占现象。

  ⑵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常年完好,无人为破坏现象。

  ⑶加强绿化宣传,对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到位,使其生长正常;对稀有树木进行挂牌标识,注明其名称、科属、产地、生长习性等。

  五星级

  一、硬件设施要求

  1、小区内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应超过小区总停车位数量的10%。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个/户。

  2、住宅小区应具备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3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3、小区宜建有配套的休闲活动中心、场地或固定活动馆所,以及满足业主需求的体育活动设施。

  4、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5%,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5、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水平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中小区应配套建设有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二、综合管理服务

  1、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4、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15分钟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修复;一般修理1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5、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6、住宅小区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有6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验,并有3年以上住宅小区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7、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2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能提供6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代收邮件、电瓶车接送、配置手推车、短时间内物品存放、配备雨具、信息咨询等。

  9、每年开展4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环境布置。

  10、每年的沟通面达到小区住户的100%,每季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并定期向业主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满意率达95%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95%,处理率达95%以上。

  三、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1、房屋管理

  ⑴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⑵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⑶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⑷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

  ⑸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

  ⑹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⑺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⑻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应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

  ⑼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

  ⑽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2、维修养护

  ⑴巡查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选择房屋维护巡查项目,包括:

  ①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②每季检查1次墙体、墙面;

  ③每季检查1次顶棚;

  ④每季检查1次楼梯、扶手;

  ⑤每季检查1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⑥每季检查1次天台扶栏、公共防盗网;

  ⑦每季检查1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⑧每季全面检查1次楼板、地面砖;

  ⑨每季检查1次通风口;

  ⑩每半月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⑪每周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

  ⑫每周巡查1次路面、侧石、井盖等;

  ⑬每周巡查1次围墙;

  ⑭每周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

  ⑮每周巡查1次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

  ⑵维修服务

  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的维修项目应在24小时内组织修复;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在24小时内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装饰装修管理

  ⑴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

  ⑵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⑶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

  ⑷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2日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2日内清运。

  四、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1、供配电

  ⑴总配电室专人值守,每2小时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对主要运行参数进行查抄;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配电室每日检查1次,用电高峰时期适当增加巡视次数;其它低压配电室每周巡查1次。

  ⑵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每年1次检修除尘,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检测。

  ⑶配电室安全标识、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有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⑷无自身系统故障引起的计划外大面积停电。

  2、公共照明

  ⑴院落、楼道照明巡查每周1次,不定期巡视,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

  ⑵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亮灯率100%;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⑶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控制柜工作正常,无损坏组件;灯具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完好率100%。

  3、电梯

  ⑴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电梯设备运行情况每日巡查2次,记录规范、详实。

  ⑵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照明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内整洁。

  ⑶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对维保单位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

  ⑷电梯发生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督促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一般性换件维修1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维修3日内完成;发生困人或其它重大事故,物业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协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助;物业服务企业保存相关记录。

  4、给排水

  ⑴生活供水

  ①泵房设备运行情况每日检查4次;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阀门巡查每周1次。

  ②水泵、阀门全面检查、检测、保养每年1次,保证正常供水;水泵润滑点注油每月1次,水泵、管道等除锈、防腐、刷漆每年至少1次。

  ③水箱、水池每年清洗2次,检查保养附属配件,并对水质进行化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④水箱、水池管理具备一箱一卡;上人孔盖板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温处理,确保供水的安全性。

  ⑤泵房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无杂物存放,能有效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

  ⑵雨污水排放

  ①公共污水管道每季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

  ②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每季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无堵塞。

  ③污水提升泵检查保养每半年1次,对化粪池进行清挖、清抽,集水坑定期清理。

  ④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

  ⑤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损坏井盖及时更换。

  5、供热设施

  ⑴自行供热的住宅小区,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应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或由其委托专业供暖公司维护、管理;采用集中供热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集中供热部门的委托承担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等的维护和管理。

  ⑵每年在供热开始前完成采暖供热系统的年度检修保养工作。

  ⑶供热季节,供热交换站内应设24小时值班人员,每2小时巡视机房和设备1次,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各类故障隐患。

  ⑷维修人员每日10:00、22:00对小区供采暖阀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6、安全防范设施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的实际情况,选择做好下列维护保养工作:

  ⑴监控系统,做到:

  ①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画面齐全、清晰;

  ②按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③设备出现故障,能及时修复。

  ⑵门禁系统,做到:

  ①每周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②门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每季1次;

  ③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日内修复。

  ⑶电子巡更,做到:

  ①调试保养每季1次,保证正常运行;

  ②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及打印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

  ⑷周界防范系统,做到:

  ①主机除尘,压线端子牢固,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每年1次;

  ②报警系统有效性测试每周1次,中心报警控制主机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③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1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4小时内修复。

  7、防雷接地系统

  ⑴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2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

  ⑵高层建筑每年雨季前对避雷系统进行测试,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8、景观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⑴每日按时开启;每月检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⑵重大节日前对景观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功能检修,保证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五、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人员要求

  ⑴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以中青年为主,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60%以上,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⑵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设备。

  ⑶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2、门岗

  ⑴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⑵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⑶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7:00~9:00、17:00~19:00设立岗,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⑷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⑸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进入。

  ⑹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3、巡逻

  ⑴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公共秩序维护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2小时巡查1次,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

  ⑵每日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保持楼梯间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

  ⑶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车辆管理

  ⑴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规范。有条件住宅小区宜设立临时停车位。

  ⑵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⑶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⑷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⑸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宜建设立体化停车设施。

  ⑹建有立体停车设备的车库应设专业技术人员值守,并对设备使用人进行专业培训。

  ⑺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⑻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5、监控

  ⑴设有监控室的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交接班记录规范、详实。

  ⑵监控室收到报警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⑶监控的录入资料至少保持30日,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6、紧急事故防范

  ⑴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⑵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⑶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六、保洁服务

  1、楼内保洁

  ⑴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洁3次。地面每日湿拖1次,干净整洁。

  ⑵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每日清洁1次,栏杆每周清洁1次。

  ⑶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月清洁1次,目视无积尘、无蜘蛛网。

  ⑷共用门窗玻璃,每月擦拭2次,玻璃明亮、目视干净。

  ⑸电梯轿厢地面、轿厢四壁每日清洁2次,灯饰及轿厢顶部每月清洁2次,保持干净、整洁。

  2、外围保洁

  ⑴道路每日清扫2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⑵绿化带每日清洁2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目视无杂物。花坛表面洁净无污迹。

  ⑶水景开放期内,每日清洁2次。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水面无漂浮物,水体无异味。

  ⑷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日擦拭1次,每周刷洗消毒1次,设施表面干净。

  ⑸3米以下庭院灯、草坪灯每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

  ⑹标识、宣传牌、信报箱、景观小品每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

  ⑺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月清洁1次,无垃圾堆放,排水顺畅。

  ⑻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2次;每周2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

  3、车库、车棚

  ⑴地面每日清洁1次,每月冲刷2次。保持空气流通,地面无垃圾和杂物。

  ⑵天花板、墙面每月清洁1次,目视无积尘、蜘蛛网。

  ⑶门窗、消防箱、防火门、箱柜等公共设施每月清洁1次,目视无积尘。

  ⑷指示牌、指示灯保持整洁。

  4、垃圾收集与处理

  ⑴垃圾桶布局合理,楼道内每层宜设置1个垃圾投掷点,方便业主使用。

  ⑵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外溢、无污水、无明显异味。

  ⑶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及时外运。

  ⑷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洁1次。

  ⑸能正常使用并维护垃圾生物处理设备、中水处理设备等。

  5、卫生消杀

  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2次,其它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无明显鼠迹。

  6、动物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住宅小区内的宠物等动物管理工作,不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及无许可证的宠物等。

  七、绿化服务

  1、绿化养护

  有专业人员对住宅小区实施绿化养护管理,并做到:

  ⑴对草坪、花卉、树篱等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⑵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2%;

  ⑶对花卉、草坪、绿篱、乔灌木等适时补植更新,缺株率小于3%,存活率不小于95%,行道树缺株率小于3%,土地无明显裸露;

  ⑷绿篱、色带及造型植物,轮廓清晰、层次分明、无残枝败叶,造型植物枝叶紧密、圆整,观赏效果良好;

  ⑸适时进行防冻保暖,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⑹树木每年修剪1次以上,树冠整齐,侧枝分布均匀,根干部无萌枝,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

  ⑺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2、环境布置

  ⑴绿化总体布局合理,乔、灌、花、草配置得当、层次丰富,视觉效果良好,满足居住环境需要,无侵占现象。

  ⑵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常年完好,无人为破坏现象。

  ⑶设有景观湖的,保持三季有水,每年春季投放观赏鱼苗,水质良好,每月至少补水1次,每年清淤1次。

  ⑷重大节日或庆典活动,对公共区域进行花木装饰。

  ⑸加强绿化宣传,对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到位,使其生长正常;对稀有树木进行挂牌标识,注明其名称、科属、产地、生长习性等。

  八、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为满足部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需求,可根据住宅小区的实际条件及其自身的能力,经双方特别约定,有偿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服务活动:

  1、家庭安装、维修服务;

  2、家庭保洁服务;

  3、家庭餐饮服务;

  4、钟点工服务;

  5、洗衣服务;

  6、商务(打字、复印等)服务;

  7、房屋租赁、出售等中介代理服务;

  8、老年人陪聊服务;

  9、小家电维修服务;

  10、搬运服务等。

编辑:www.pmceo.Com

篇2:靖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调整通知

  关于调整靖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建立服务标准规范、收费公开透明、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靖江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靖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及相应的收费标准予以调整,并就该通知的贯彻实施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调整后的靖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一至七级)标准见附件一,调整后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二。

  二、此次调整的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价(含电梯使用费),对无电梯的普通住宅,其收费标准每级相应降低0.15元/平方米•月。

  三、该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适用于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定价基本依据(成本核算资料等),本着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并签订相关物业服务合同。

  四、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公共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但是,所选择的物业服务等级及服务内容必须与该通知的等级内容完全一致,其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可参照本通知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开发商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应先确定该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及服务内容,招投标时对应的等级服务收费标准不得突破本通知收费标准的规定。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不高于中标价的收费标准与住户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六、业主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入住通知书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未入住且未使用的房屋(含已装修的成品房),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并经确认后,按70%的优惠价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优惠期限最长为24个月。毛坯房自业主装修之日起视同入住。

  七、物业服务企业应每年11月底前向市住建、价格部门报备下年度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收费等级内容及收费标准,不报备的,不得收费。

  八、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监督,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九、新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调整后,其住宅小区车辆停放费、公共能耗收费以及其他服务收费仍按原规定执行。

  十、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不得降低等级标准,不得减少服务内容,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违反相关合同规定。市住建、价格主管部门将对其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本通知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原来按照老标准实行一级、二级、三级等级标准服务的,现对应按新的四级、三级、二级等级服务标准执行,其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不变,待实施一年后由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市住建和物价部门予以考核,按本通知的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予以重新核定。原靖江市物价局、住建局《关于明确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靖价〔20**〕45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靖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一至七级)标准物业服务标准.rar

  附件二:靖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三:靖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备案表

篇3:完善服务等级标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为配合《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1864号)的贯彻落实,按照“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的要求,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总结我国物业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中物协[20**]1号,以下简称《标准》)。《标准》依据当前普通住宅居民的消费能力、消费需求和企业的现实服务水平,将物业管理服务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每一服务等级都从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个方面对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标准》将作为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标准》的制定,对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水平,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对引导广大业主全面了解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正确理解和执行《标准》,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标准》确定的内容是给企业和业主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所用的,它列举的仅是一些最基本的物业服务项目和内容,企业和业主完全可以在这些服务项目和内容之外,约定其他的服务内容。

第二,《标准》不是有人理解的“捆绑式销售”,并不是业主选择了某一等级的物业管理服务,不管是否需要,就必须接受这一级别中的所有服务项目。不同级别的服务项目和内容是可以相互搭配和选择的,业主完全可以选择一级的房屋管理服务,二级的绿化养护服务,三级的保洁服务。

第三,《标准》将物业管理服务确定为三个等级,更多是相对于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言的。对于高档商品房、写字楼等高档物业,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哪些内容,要达到什么标准,完全交由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合同自主约定。而对于那些各方面条件较差的旧住宅小区来讲(比如本期杂志中介绍的常州、南京、包头、大连、邯郸等地经过整治改造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旧小区,它们的物业管理模式值得各地借鉴),由于以中低收入居民占多数,他们的物业管理承受能力和消费需求都不高,可能连三等的物业管理服务都难以承受,只要有最基本的房屋及设备维修养护、保洁服务和公共秩序维护就可以了,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他们提供等级标准外的物业管理服务,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也按等级外标准收取。

由此可见,《标准》不是对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自主选择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限制,而是给物业管理双方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提供了一个方便。

另外,在推进物业管理比较早,市场化水平相对也比较高的地区,比如广东、江苏等地,《标准》规定的许多内容在物业管理实践中已经普遍实现了,当地既行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在某些方面比《标准》的内容还要详细,有些指标也比《标准》确定的要高。《标准》的颁布,不影响这些地方继续推行已经被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做法。上海等地将推行“菜单式”物业管理服务,把每一种服务项目的参考价格和自由组合的菜单式服务内容结合起来,作为物业服务分等级和测定物业服务价格依据的做法,使用起来可能更加简便,我们鼓励各种形式的探索和创新。对于没有制定标准的地方,应当按照《标准》规定的内容指导物业管理服务,或者在此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服务标准,推动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

来源: 中国物业管理杂志20**-1 作者: 谢家瑾

篇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一级)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 级

  项 目 内 容 与 标 准

  (一)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国家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体系。

  3、应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按规范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4、物业管理企业应在小区管理中建立本企业的形象识别系统:服务理念、行为规范(专业着装、佩戴标志、语言规范、文明服务)、现场标识等。

  5、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曾担任一年以上项目负责人。

  6、管理人员应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7、一线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上岗。

  8、物业管理企业广泛运用计算机管理(业户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

  9、小区应设置“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10、适应业主需求,开展有偿特约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

  11、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50%以上业户作有效沟通,每年有效投诉处理率100%。每年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有效样本覆盖率>20%,并对薄弱环节持续改进。

  12、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13、适应业主需求,组织、配合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1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

  15、按规定管理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二)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的面砖、玻璃等无污迹,无破损,涂料墙面定期粉刷。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统一有序,支架无锈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5、阳台封闭符合市容管理规定,规格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6、无超出设计或统一设置的外凸防盗网、晾衣架、遮阳蓬以及屋顶平台护栏等。

  7、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协议、装修申请及审批记录、装修公司及装修人员登记及相关材料,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等。对私改乱拆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现象及时劝止、报告。

  8、小区主出口

篇5: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二级)

  二 级

  项 目 内 容 与 标 准

  (一)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国家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3、应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按规范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4、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用语。

  5、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二年以上专业物业管理经验。

  6、管理人员应9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7、一线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上岗。

  8、物业管理企业多方面运用计算机管理(业主档案、收费管理等)。

  9、小区实施每周六天每天12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10、根据小区实际条件,开展业户必需的有偿特约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

  11、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3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有效投诉处理率>90%。

  12、建立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

  13、根据小区实际条件,配合开展必要的社区文化活动。

  1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

  15、按规定管理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二)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污迹、无破损;外墙无乱张贴、乱涂、乱画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支架无锈蚀,无安全隐患。

  5、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6、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外凸防盗网和屋顶平台护栏等。

  7、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装修申请及审批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等。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止、报告。

  8、小区主出口设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及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三)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共用配套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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