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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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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

  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所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行政机关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活动。

  第三条 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应填写《行政机关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经城区保密工作部门审核,分管负责人签发后报送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各部门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应填写《备案表》,经本机关保密工作机构审核,分管负责人签发后报送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备案内容:

  (一)不予公开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标题、文号、密级、生成日期。

  (二)不予公开理由。

  第五条 申请公开人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提出复核申请的,由城区政府办公室对《备案表》审核,经审核后发现其中含有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会同城区保密工作部门复核,复核后认为确实含有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责令行政机关公开该信息。

  第六条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每季度一报,在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周完成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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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筹备首次业主大会的申请(示范文本)

  关于筹备召开珠海市 小区

  首次业主大会的申请(示范文本)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珠海市 小区位于 ,小区占地面积 平方米,按照规划许可文件该小区建筑住宅 套,建筑总面积共计 平方米,本小区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于 年

  月 日交付专有部分已满两年,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的 %以上,按照《珠海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知道规则》第十七条之规定,已符合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为此本小区业主拟成立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请予以指导并委派相关工作人员作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

  特此申请。

  附件:

  1. 小区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申请人清单

  2.全体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3.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代表(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珠海市 小区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申请人签名表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栋 号 房 号 产权证号/备案合同号 身份证号 业主签名 备 注

  珠海市 小区业主清册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栋号 房号 产权证号/备案合同号 建筑面积

  (㎡) 投票权数 联系电话 备 注

  本 页 合 计

  珠海市 小区业主投票权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汇总表

  小区规划总面积

  (平方米) 小区专有部分面积

  (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 小区投票权

  总人数

  开发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企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街道办(镇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单位:

篇3: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认定承诺书

  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认定承 诺 书

  本物业服务企业就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认定承诺如下:

  l、本企业对《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己全面、清楚了解,承诺严格履行,接受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本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4:申请承诺授权书(范文)

  申 请 承 诺 授 权 书

  申请家庭成员已知晓我市保障性住房政策,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遵守国家和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已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住房、收入、工作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的管理规定取消申请资格,退出配租的保障性住房,并补齐市场平均租金与配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申请廉租住房补贴的退还已领取的租房补贴,若情节严重同意按有关规定接受行政或刑事处罚。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的房产等已进行如实申报,不存在权属纠纷。

  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在申请或轮候期间家庭住房、收入和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的,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县(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并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县(区、管委会)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

  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承诺,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后,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退出保障性住房,退还产权单位。若情节严重同意按有关规定接受行政或刑事处罚。

  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并授权,乡镇(街道)及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查资格条件时,向有关部门(如房产、公积金、社保、税务、公安、银行、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工作单位和个人收集、核对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资料;同意并授权拥有本人及家庭成员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向有关审查管理部门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资料。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愿意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并承担违反承诺的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申请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及监护人):

  ①申请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②共同申请成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③共同申请成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④共同申请成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⑤监护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篇5:申请保障性住房个人收入具结书(范文)

  申请保障性住房个人收入具结书(范文)

  兹因本人申请莆田市保障性住房需要,现就本人 (身份证号: )收入情况作如下具结:

  本人 年 月至 年 月处于(□灵活就业、□无业、□失业)状态,收入总计为 元。

  以上具结如有虚假谎报,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

  具结人(签字):

  年 月 日

  证 明

  经申请人的主动申报及初步调查,申请人的的年收入总计为 元,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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