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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党风廉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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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党风廉政制度

  区住建局党风廉政制度

  一、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建立谁主管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认真制定和执行体现“两公开一监督”的议事规则、办事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增加透明度,增强监督力,取信于民。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进一步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四、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教育,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以及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意识,把反腐倡廉理论和有关政策作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每年安排一次以上专题学习讨论,每年召开一次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会。

  五、严格执行党中央和党委关于勤政为民、廉政从政的要求,在思想作风、党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作出表率。领导干部要教育并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纪和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

  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好“五个不准”;即不准接受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活动的馈赠、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健身或带有敛财性质的任何活动,不准借学习、考察、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朋好友打招呼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用公款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对违反“五个不准”规定的要从严处理。

  七、充分发挥监督员的党内监督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公仆意识,自觉接受内外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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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区住建局财务报账管理制度

  区住建局财务报账管理制度

  报账是指单位把领用或经手资金的使用经过和结果报告财务会计的行为。报账管理包括取得合法票据,整理原始凭证,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填制报账单,报账审核流程,资金支付,账务处理等。为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搞好财务审计工作,提高机关财务管理水平,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对机关财务开支作如下规定:

  一、取得合法票据

  本局自20**年3月份实行财务独立制度,分别设有会计和出纳岗位,单位出纳到会计报账前,必须做到;

  (一)预审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发票必须具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必须有国家、省、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各单位自制的收据不能作为报销的依据。

  (二)审核原始凭证的日期、客户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填制人、数量、单价、金额、印鉴及附件等是否完备。

  其中“客户名称”必须填写自己所在单位全称。填制凭据字迹清楚、书写规范,大小写金额要相符,金额不得涂改,若记载的内容有错误,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后必须由出具单位在空白发票和填写不规范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二、整理原始凭证

  (一)票据分类。对于集中较多的票据按照内容进行分类,如办公用品、电话费、差旅费、设备维修费、资料费、交通费等,对预审合格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分别粘贴,并汇总金额和票据张数。

  (二)将票据按下图样式整理齐后,将胶水涂抹在票据左侧背面,沿着粘贴单装订线内侧和粘贴纸的上边依次均匀排开横向粘贴(如下图:此种粘贴方法称为“鱼鳞式”,且应避免将票据贴出粘贴单外。装订线左侧不要粘贴票据,不要将票据集中在粘贴纸中间粘贴,以免造成中间厚,四周薄,使凭证装订起来不整齐,达不到档案保存要求;

  (三)如票据大小不一样,可以在同一张粘贴单上按照先大后小顺序粘贴;票据比较多时可使用多张粘贴单;

  (四)对于比粘贴单大的票据或其他附件,也应沿装订线粘贴,超出的部分可以按照粘贴纸大小折叠在粘贴范围之内。

  三、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

  (一)各站所(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原始单据,必须有业务经办人(直接签到发票背面上)签名、负责人在原始单据签字。

  (二)购置固定资产(会计根据采购点额产品名称来判断入固定资产)必须遵守城区政府规定,统一经采购办采购,并办理验收手续,开具验收单。验收单所列相关人员分别签字,发票由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

  (三)公务用车维修时必须按照城区政府指定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并填报《LQ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和城区分管领导及区长签字同意办理公车定点维修。

  (四)其他商品购置,除发票或报销单上由经办人签字外,还要有验收人和负责人的签字。

  四、填制报账单

  业务经办人对整理好的原始凭证按财务室提供的费用报账进行填写,要求项目填写齐全,一事一单。

  五、报账审核流程

  每项经费报销时必须有“局长一支笔”审批,由于因公出差或出国短时间内无法在岗时,若授权他人,则必须报财务处备案。

  (一)报账经办人将填制好的费用报账单连同原始凭证交财务室会计初审;

  (二)报账经办人将初审后的原始凭证交各站所长和局分管领导复核签字;

  (三)最后一关由“局长一支笔”签审。

  对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予以报账,对不真实、不合法

  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局财务室一律不予受理。

  六、资金支付

  财务室对审核完毕的报账业务,分三种形式支付:

  (一)现金支付业务。必须严格按照备用金管理办法支付,各部门对已支付的票据(原始凭证)经审核签字后直接到财务室出纳处报账,如开展业务需要预借备用金的,必须填写借款单说明用途,经局长会计审核后到财务室出纳处借款,借款期限规定:原则上只允许借一个月,借款人要按程序及时报账冲销其借条事宜。

  (二)非现金结算的业务。由业务经办人填写《南宁市LQ区住建局经费开支处理笺》,经本局相关领导签字“同意付款或者同意转账”并提供收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名称账号,财务室通过银行直接办理转账手续。

  (三)公务卡、零余额结算的业务。若使用公务卡消费,请经办人携带POS机小票和已审批的发票等,到财务室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七、账务处理

  受理完毕的会计业务,会计应及时按会计制度要求填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账薄(会计科目设置应遵循财政部颁布的标准,并结合核算单位的实际需要)。按时和报账员核对备用金,与银行核对银行余额。

篇3:区住建局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制度

  区住建局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局机动车的管理和使用交由各站、所、室分别负责。各站、所、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各自负责的机动车辆进行调度、调配和使用,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统一调配。车辆的日常管理由驾驶员负责,驾驶员要选择责任心强、车技好的工作人员担任,而且要相对固定。

  二、执行刷卡加油制度。公务车辆用油采取一车一卡加油,管理人员要及时检查车辆油费支出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加油卡由局财务统一办理、充值。

  三、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各自车辆的年审、保险、养路费等手续。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车辆维修(保养)要在城区指定的汽车修理厂家或维修点进行。车辆需维修(保养)时,由驾驶员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经局办公室审核,报经局长批准后,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否则局财务不予报销。维修(保养)费用由局办公室审核后统一结算。

  四、驾驶员要对所使用的机动车认真保养维护,保证车辆处在适合行驶的状态。凡因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车辆重大损坏的,将追究驾驶员的经济责任。机动车辆维修按城区车辆维修管理办法实施。

  五、车辆限于工作使用,不得私用。特殊情况确需因私用车的,需经局领导批准,费用自理。

  六、本局机动车辆不得外借,特殊情况确需外借的须经局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外借车辆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并按每车每天1000元收取使用费,发生事故的由出借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

  七、因公务活动需要借用外单位车辆的,应事先经局领导批准,借用期间车辆的直接开支由本局支付。

  八、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按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交警部门处理,并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和办公室汇报。凡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将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且三年内责任人不得驾驶本局机动车辆。

  九、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各种随车证件,因保管不慎造成证件遗失的,由使用人负责补办。

  十、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在本人驾驶证允许的范围内驾驶车辆,并及时办理驾驶证年审及换证手续,不得无证开车,不得酒后开车,凡因无证开车或酒后开车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制度自20**年7月起执行。

篇4:区住建局公文处理制度

  区住建局公文处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明确责任,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办理原则

  公文处理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20**]1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4-20**《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有关规定执行。公文审核签发按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二、收文办理

  由局办公室视公文的性质和内容,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分类处理。转送局各站、所、办的文件,各站所必须及时签收。

  (一)上级主要领导批示件及重要文件

  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和办结时限,经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如需呈报主要领导签批的则呈报主要领导签批),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送相关局领导、站、所、办办理。

  (二)密级文件

  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性质、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和办结时限,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局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交相关站、所、办办理。密级文件采用纸质件传递,并按保密要求全程由保密员传递及归档管理。

  (三)一般业(事)务文件

  1.传阅类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呈送局领导或站所传阅并回收归档。传阅文件采用纸质件传递。

  2.需要办理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和办结时限,及时呈送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者直接下达各站、所、办。呈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按领导批示意见传送相应站、所、办办理,直接下达至各站、所、办的,由各站、所、办直接办理。

  (四)会议(活动)通知

  由办公室根据会议(活动)通知的内容及要求提出拟办意见,分类处理。

  1.城区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主持)及上级部门举行的重要会议(活动)。在呈交主要领导的同时要报告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并适时提醒领导参加会议(活动)。

  2.业(事)务会议(活动)。属一般性会议(活动)的,报告分管领导安排人员参加。属重要业(事)会议(活动)的,需报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决定参加会议(活动)人员。

  3.专项会议(活动),由办公室通知对应的分管领导或站所人员参加。

  4.参加会议(活动)的人员负责传达、贯彻会议(活动)精神,如会议(活动)内容不属自身职责的应及时通报相关领导。

  (五)其它

  1.城区党委、政府督查件、群众来信,按需办理的一般性文件办理程序办理。

  2.市长、区长公开电话受理单,数字城管派送单等,由办公室副主任提出办结时限,直接分派相应站、所、办办理。

  三、发文管理

  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分类处理。

  (一)对外发文程序

  1.一般性文件。责任站、所、办起草文稿并填写发文笺--站、所、办负责人核稿、签字(涉及多个站、所、办的,由相关站、所、办负责人会签)--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呈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对格式进行审核、确定文件紧急程度--办公室编号后印制--分送。

  除按以上程序办理外还须遵照以下原则:

  (1)局领导对文稿有修改意见的,起草站、所、办按修改意见修改后再呈局领导签字。

  (2)文件经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局主要领导或其委托的其他局领导签发。

  2.密级文件。除遵照一般性文件办理程序外,增加由办公室主任按保密规定定密环节,责任站、所、办制定专人向局办公室申请全程使用保密专用设备制作。

  (二)对内发文程序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局办公室对内发文范围限于局属站所。

  四、业务审批(备案)管理

  业务审批(备案)类公文按局领导分工由分管领导签发,重大事项或有规定需由法人签字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主要领导签发。

  五、责任追究

  按照城区问责相关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实行责任追究问责制。

  (一)局办公室职责:负责外来文件初审,拟出办理意见,上传下达,对外发文格式审核,印章管理,综合性相关工作。

  (二)各站、所、办职责:负责业务性工作和综合性工作所涉及站、所、办职能工作,执行局办公室、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实行站、所、办负责制,如果工作只涉及单一站、所、办的,由该站、所、办负责所涉及该事项的全部工作(包括现场处置、调查、编写材料、送审、汇报等);如果工作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站、所、办的,由局办公室、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牵头部门(站、所、办),由牵头部门商所涉及部门负责所涉及该事项的全部工作(包括现场处置、调查、编写材料、送审、汇报等)。

  (三)分管领导责任:按照权限协调相关工作,负责督促所分管站、所、办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六、办文一般流程和要求

  分送部门执行(负责制)

  外来文:办公室收文→分管领导批示(→主要领导批示)→办公室→分送各站、所、办执行(负责制)。

  发文:责任站、所、办起草文稿并填写发文笺→站、所、办负责人核稿、签字(涉及多个站、所、办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分管领导对业务内容进行审核、签字→局办公室对格式进行校对(责任站、所、办按局办公室要求进行格式修改)→呈主要领导签发→责任站、所、办按局办公室统一编号进行印制→分送。

  文件印送:印发的正式文件除报送相关部门外,相关站、所、办要存档,同时要抄送局办公室存档,重要文件应抄送局领导。

篇5:区住建局档案管理制度

  区住建局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各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和利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使用的公文、录音、录像、相片和各种报告、总结、计划等,均属归档范围。

  (二)归档时间:文书档案第二年上半年完成,声像档案在工作活动之后随时归档。

  二、档案保管制度

  (一)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二)档案室内严禁吸咽,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杂物带入档案室,消防设备经常保持齐备,严防事故发生。

  (三)档案室内电灯用毕后立即关闭,每日下班后切断电源,并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档案室内有防虫、防鼠、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和通风等设施。

  (五)档案室内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同时根据档案室内气温变化随时通风,调整档案室温湿度。

  三、档案统计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设立档案收进登记、移出登记等各种记录本。

  (二)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登记,及时填写阅档登记簿。

  (三)登记统计要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填报人要签名盖章。

  四、档案借阅制度

  (一)本单位人员借阅时,一般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酌情处理;机密档案需经主管主任批准。

  (二)非本单位人员借阅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和有关证明,一般档案,由档案员负责;机密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一般只准在指定地点查阅,特殊情况要经

  主管主任批准,并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借阅时间为当天借当天还,

  如需延长时间要说明理由,但不得超过三天,用后按期归还。

  (四)查阅者如需原件的复印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复制,机密档案不准复制。

  (五)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不准损坏、涂改、拆换、勾划,不准加注符号和各种标记。

  (六)因借阅档案造成损坏、丢失、泄密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六、档案移交制度

  各站所形成的技术档案由各站所按照档案整理的要求进行整理,并在每季度末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送局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的档案材料办理移交手续交综合档案室存档;审核不通过的的档案材料退回责任站所按要求重新整理,逾期不交或整理不合格的追究责任站所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从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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