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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告知单(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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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告知单(黄色)

附件1
生活垃圾分类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告知单(样张 两联单)(黄色)
本公司在年月日为贵单位/居住区提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过程中,发现所交付的下列类别生活垃圾未达到分类质量标准,请在改正时限内予以改正。
对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改正到位的,本公司将在下次收集、运输服务过程中一并收运,或致电********预约另行安排收运。
对湿垃圾和干垃圾,在改正期限内暂统一按干垃圾予以收运。
对超过改正期限仍未达到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本公司有权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拒绝接收。
生活垃圾交付点编码:
类别 改正时限 改正要求
可回收物 □3日□7日 清除除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以外的其它废弃物。
有害垃圾 □3日□7日 清除除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以外的其它废弃物。
湿垃圾 □3日□7日 清除除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以外的其它废弃物
干垃圾 □3日□7日 不应含有有害垃圾、大量的湿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
对上述告知内容有异议的,可提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联系电话:******** ;**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监督电话:********。
收集、运输单位(公章) 采编:www.pmceo.cOm

篇2: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20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建城〔20**〕5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商务厅、教育厅、文明办、团委、妇联、机关事务管理局,直辖市城市管理委(城市管理局、绿化市容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委、教委、文明办、团委、妇联、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商务局、教育局、文明办、团委、妇联、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xxx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号),在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以下简称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基础上,决定自20**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快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二)工作目标。到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做好顶层设计。各地级城市应于20**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46个重点城市要完善既有实施方案,持续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制定更高标准、更加严格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更大力度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要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通过军地协作,共同推进军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各地级及以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等主管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五)夯实学校教育基础。各地级及以上城市教育等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要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六)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团委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妇联等部门,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八)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要以街道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

  三、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九)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要以“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干、湿垃圾分开,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鼓励居民在家庭滤出湿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湿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湿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要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做好台账记录。

  (十)设置环境友好的分类收集站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功能完善,干净无味。有关单位、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

  (十一)分类运输环节防止“先分后混”。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要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要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要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做好物业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要加强有害垃圾运输过程的污染控制,确保环境安全。

  (十二)加快提高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能力。要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确保环境安全。根据分类后的干垃圾产生量及其趋势,“宜烧则烧”“宜埋则埋”,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工作。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统筹解决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等易腐垃圾处理问题,严禁餐厨垃圾直接饲喂生猪。加快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十三)强化省级统筹。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推进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部门要定期汇总、分析本辖区内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于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半年工作报告。

  (十四)全面系统推进。各地级及以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加快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要结合实际,适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修订工作。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十五)强化宣传发动。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十六)强化督促指导。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汇总各省(区、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附件:相关用语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相关用语含义

  一、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三、干垃圾。即其它垃圾。由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或餐厨垃圾)等的生活废弃物。

  四、湿垃圾。即厨余垃圾。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五、餐厨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六、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七、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未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设施进行处理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的数量,占生活垃圾总量的比例。

篇3: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为切实抓好20**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年活动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要求,以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为目标,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分类设施,创新宣传举措,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培养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的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实现从“要我分”到“我要分”的思想转变,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一)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各部门(单位)特别是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单位)要重新明确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管领导、职能处室、责任人,确保工作不失管、不后退。同时,不断健全完善片组管理格局,重新调整并明确五大片组划分,增强网格化管理实效。

  (二)规范硬件设施配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并于4月底前配备到位。配置要求:每个楼层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各一个,并根据实际需求在适当位置放置厨余垃圾投放点一个;每幢大楼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各一个;办公室内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配置垃圾分类设施。同时,为推进可回收物收集网络体系建设,每个机关事业单位或集中办公点至少设立1个集中回收点。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以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为载体,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不断挖掘宣传新举措。通过海报、宣传展板、电子屏等多样化的宣传方式,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全面开展。定期开展多层面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座,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分类自觉性及准确性。

  (四)优化考核工作机制。加强本单位“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定期开展单位内部监督检查,指导干部职工的投放行为,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分层面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督查考核,定期组织实地检查,并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统筹安排。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度计划,统筹安排,落实职责,同时,要指导督促好下属单位工作,切实有效推动整部门(单位)垃圾分类工作。

  二要强化宣传督导。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意识,形成持久效益。同时,定期开展单位内部的专项检查和督导,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三要密切协作配合。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部门(单位)3月底前报送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名单,今后如有调整,请及时报送更新,确保工作畅通。同时,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提高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年活动深入开展。

篇4:某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某局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19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府办函[20**]57号)文件精神,推动经信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20**年各项工作任务达标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x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南宁市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排头兵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和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调整组织领导,落实管理人员。

  为更好推进我局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各股室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决定成立经信局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Z 经信局局长

  副组长:Z 经信局副局长

  Z 经信局副局长

  Z 经信局副局长

  成 员:Z 经信局信访股股长

  Z 经信局党政办公室主任

  Z 经信局工业运行股股长

  Z 经信局项目投资股股长

  Z 经信局商贸运行股股长

  Z 城镇企管站副站长

  Z 经信局综合股股长

  Z 经信局商贸流通股股长

  Z 经信局信电股股长

  Z 经信局打私队(商务执法)队队长

  Z 那龙矿留守工作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巧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设在综合股,办公室人员由综合股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制定和推动全面工作,联络员邹君明,联系电话:3103849。各股室负责在分管领域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实行层层管理、逐级汇报的工作机制,确保各股室人员深入基层,全面覆盖,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确保我局垃圾分类工作高效运转。

  (二)推进强制分类,形成典型引领。

  1.启动工贸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制定工贸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在相关企业:包括商场、超市、酒店、加油站、大型商贸综合体等,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强制分类要求实施分类。

  2.各相关股室要进一步调查摸底、分类指导、分类施策,着力进行查漏补缺、标准提升,确保分类质量和效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工贸企业规范分类行为,年内形成至少1-2个典型案例,用于引导教育。

  (三)打造示范片区,强化监督管理。

  1.协助推进示范片区建设。20**年2月底前协助安吉街道办事处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摸底调查的数据核对工作,协助城区政府划定示范片区中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住宅小区和公共区域数量及具体范围和点位。每季度末对示范片区中的相关企业的数量和点位进行评估,对于数量和位置有变动的点位实行动态报告报送城区政府。

  2.强化示范区域的监管。配合市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工作,组织人员定期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督导,开展不定期暗访,定期将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公示通报,督促考评不合格的工贸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四)加强源头减量,推进体系建设。

  1.加强源头减量。一是在餐饮企业推动餐厨垃圾前端源头减量和“光盘行动”。二是建立产品包装物回收制度。限制产品包装材料过度使用,促进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玻璃瓶罐、塑料瓶罐等包装物回收再利用。

  2.强化终端处理。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在农贸市场开展易腐垃圾就地处理工程。二是引入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和有害垃圾处理企业,逐步提升市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

  (五)加强组织引领,强化宣传教育。

  1.纳入基层党建。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公信力,培养思想共识,培养行为习惯,培养长效机制,深入发掘基层党组织力量,以局机关党组织为龙头,以学促干的工作模式,号召党员干部和工贸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和响应垃圾分类工作。

  2.强化宣传教育。一是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培训教员、指导(督导)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通过聘请推广大使、招募志愿讲师,充分发动党员干部、企业员工、物业管理人员充实垃圾分类培训队伍,积极宣传、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和知识;二是联合城区宣传部门开展系列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通过局政务网站、城区政务网站等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广泛传播垃圾分类新思想;三是依托辖区内商场、超市、酒店、加油站和大型商贸综合体等阵地,发放科普读本、宣传手册、宣传报,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经信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承担垃圾分类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相关股室应当抓紧落实行动计划内容,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立足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力争各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二)强化责任落实

  协助推进对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准确性、及时性,实现信息共享。针对未统计或未开展分类相关工作的生活垃圾种类,各领导小组成员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采取更大力度和更强有力的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全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预期成效。

  南宁市西乡塘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局

  20**年5月21日

篇5:关于芜湖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通告(2019)

  关于芜湖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通告(20**)

  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住建部、发展改革委等部委部署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年行动计划》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范围: 20**年,市区范围,芜湖县全县和无为县、繁昌县、南陵县城关镇。20**年,无为县、繁昌县、南陵县全县。

  二、实施时间: 8月1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9月10日,各大中小学校实行生活垃圾分类。11月1日,全面启动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

  三、分类标准: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

  四、容器设置:不同分类投放容器设置不同的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害垃圾容器为红色,餐厨垃圾容器为绿色,其他垃圾容器为橘黄色。

  五、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所在区域公示的时间和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和堆放垃圾。

  六、广大市民朋友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坚持源头减量,厉行节约文明用餐,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养成垃圾分类的文明生活习惯,通过自身行动影响和带动家人、邻居、朋友参与垃圾分类。

  七、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可以通过12319城管服务热线等途径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商务局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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