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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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全域美丽建设,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下文简称示范单位),是指在生活垃圾分类的设施配备、日常管理、分类成效等方面走在全区乃至全市前列的单位。

  第三条 创建示范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规范有序推进。示范单位监督管理要坚持依法、科学、长效原则,建立奖惩机制,做到优胜劣汰,有进有出。

  第二章 工作组织

  第四条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示范创建的规划指导、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指导、评定行业内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第六条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各部门职责明确。

  区城管局牵头镇街(平台)、城市居住小区、农村建制村示范创建。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创建。

  区教育局牵头学校示范创建。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餐厅、市场(含专业市场)示范创建。

  区经信局牵头企业示范创建。

  区商务局牵头大型商场超市示范创建。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医院示范创建。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车站、码头示范创建。

  区文化和广电旅体局牵头星级饭店、大型演出场馆示范创建。

  第七条 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示范单位的创建和长效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各部门、镇街平台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内容,计入综合考评。

  第三章 创建评定

  第九条 申报评定。示范单位创建每年定期申报评定一次。按照镇街牵头申报、区级部门评定、领导小组公布授牌的程序实施。

  第十条 评定方法。

  1.镇街申报。由各镇街平台牵头,对照评定标准(详见附件),评选出辖区内达到创建标准的各类单位,于7月底前报行业主管部门。

  2.部门评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对照评定标准,对各镇街申报单位实地考察,提出评定意见,评定情况于10月底前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公布授牌。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底前将评定结果发文公布,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于12月底前,授予“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标牌。

  第四章 长效管理

  第十一条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产业扶持、政策保障等方面,对示范单位给予适当的鼓励和支持。

  第十二条 各镇街平台对辖区内示范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指导解决,对不达标准的单位报行业主管部门复核。

  第十三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复核,对合格的予以确认,确认合格的区级示范单位方能申报市级、省级示范;对不合格的示范单位第一次由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第二次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撤销称号,发布有关公告并摘牌。

  第十四条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示范单位抽检复核,对明显不符合的示范单位,可以直接撤销称号,发布有关公告并摘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评价表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评价表

  小区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值
现场检查(60分) 1.分类宣传。居住小区主要进出口(或显著位置)、每个单元进出口(或者楼道、电梯),设有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信息(海报、横幅、宣传栏);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小区应不定期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推进垃圾分类按户公示制度,每个单元进出口(或者楼道、电梯),应该设置分类情况按户公示牌。(10分) 主要进出口(或显著位置)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的,扣5分;单元进出口(或者楼道、电梯)随机抽查5处垃圾分类宣传信息点,未设置的少一处扣1分;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小区未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的,扣2分;垃圾分类未按户公示的,扣2分。
2.垃圾投放点。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投放点配套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桶。小区主要出入口或显著位置设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智能箱体)日常管理到位。(10分) 随机抽检小区内垃圾投放点10处,未按组配套设置桶的每处扣1分;小区主要出入口或显著位置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的,少一个扣2分。桶垃圾分类图标、颜色不规范每处扣1分,桶脏、桶破、桶未盖合每处扣1分,箱体破损每处扣1分,垃圾满溢每处扣2分。
3.清运集置点。设有垃圾清运集置点,并设有公示牌。(10分) 集置点设置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垃圾桶未分类摆放的,扣2分;未设置公示牌的扣2分,未公布服务电话、清运频次、清运时间、责任人及电话等信息的扣1分。
4.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设有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等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并设有告示牌,点位清运及时,确保安全。(10分) 点位未设置扣5分;堆放垃圾未及时清运扣2分;未设告示牌扣2分,未公布清运服务及责任人电话、清运频次、清运时间等信息扣1分,设置不规范每处扣2分。
5.分类投放。小区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5%及以上。(15分) 随机抽检小区内垃圾桶10个,其中绿桶4个、黄(灰)桶4个、蓝桶1个、红桶1个,小区正确率按绿桶正确率*0.5+黄(灰)桶正确率*0.3+蓝桶正确率*0.1+红桶正确率*0.1(注:绿、黄(灰)桶垃圾桶数不足4个,按比例折算至4个计算),小区正确率未达到每降低1%扣3分。
6.分类收运。做好小区内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无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5分) 发现小区内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每处扣1分。
资料核实(40分) 1.队伍建立。小区内有专管员队伍,每日定时定点指导居民投放;每日对居民投放情况进行巡检。(10分) 未建立队伍扣10分,未指导投放扣5分,未巡检扣5分。
2.源头可溯。通过二维码发袋机、每户分发易腐垃圾桶等方式实现源头可溯。(10分) 源头可溯覆盖率达到实际入住户数的90%以上,未达到的每降低1%,扣0.5分。
3.分类质量。湿垃圾分出量达到0.5kg/户·日。(10分) 未达到的每降低1%,扣0.5分。
4.宣传活动。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宣传垃圾分类信息;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覆盖率100%。(5分) 无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每季度扣2分;未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垃圾分类扣2分;入户宣传覆盖率低于100%,每降低10%扣2分。
加分项(5分) 1.领导重要批示。(3分) 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得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得2分,区级领导批示的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分) 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区级报道的加1分。该项最高得2分。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评价表

  建制村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
方式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值
现场检查(60分) 1.垃圾投放点。每户设有投放点一处,放置可腐垃圾、不可腐垃圾收集容器一组,桶干净整洁,使用正常。(15分) 随机抽检村内10户村民家庭,桶设置不齐全的每处扣2分;垃圾分类图标、颜色不规范每处扣1分,桶脏、桶破、桶未盖合每处扣1分,垃圾满溢每处扣2分。
2.分类宣传。设有垃圾分类宣传栏,村主要道路、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设有一组可腐垃圾桶、不可腐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及有害垃圾桶,配套设置垃圾投放指导信息。(15分) 未设置宣传栏的扣5分;未设置四类桶的扣5分,少一类桶扣1分;无指导信息的扣2分;桶标识不清等问题每个桶扣1分。
3.分类投放。村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0%及以上。(15分) 随机抽查村内10户垃圾桶,未达到准确率的每降低1%,扣2分。
4.清运集置点。设有一处清运集置点,地面硬化,能挡雨、有围挡,无暴露垃圾,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10分) 未设置的扣10分,场地未硬化的扣2分,无围挡扣2分,存在桶不洁、破损等问题的每处扣1分。
5.分类收运。做好村内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无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5分) 发现村内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每处扣1分。
查阅
资料
(40分)
1.队伍建立。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制度,确立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监督小组。村内有专门人员或兼职人员指导垃圾分类工作。(10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5分,未建立队伍的扣3分,未开展垃圾分类指导的扣2分。
2.分类宣传。建立宣传队伍,每村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教育培训课,每季度一次大型宣传活动,户户都有分类宣传册。(10分) 未建立宣传队伍的扣3分;未开展宣传培训、宣传活动的,每项扣3分。
3.分类质量。湿垃圾分出量达到0.5kg/户·日(径山、黄湖、鸬鸟、百丈分出量达到0.4kg/户·日)。(10分) 未达到的每降低1%,扣0.5分。
4.日常管理。将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村规民约,签订目标责任书。平时有督查,村户有评比,月季有排名,年度有表彰。对农户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实行日常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档案资料完善。(10分) 未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村规民的,扣3分;未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扣2分;未开展日常检查、督查、评比、表彰的,每项扣2分;未建立工作台账的,扣2分;资料不完善的,扣1分。
加分项(5分) 1.领导重要批示。(3分) 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得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得2分,区级领导批示的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分) 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区级报道的加1分。该项最高得2分。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机关创建评价表

  (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值
现场检查(70分) 1.收集容器。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放置一组其他垃圾桶、餐厨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及有害垃圾桶;每个办公室设置1个10L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连体垃圾桶(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每个楼层的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每个楼层的开水房或卫生间设置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单位(大楼)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有食堂的单位应在厨房及用餐区域设置餐厨废弃物120L专用收集容器;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楚;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20分) 重要区域未设置四类桶的扣5分,少一类桶的扣2分;随机抽检单位内办公室10个,未按标准设置的每个扣1分;检查楼层垃圾分类设施2处,垃圾桶设置不齐全每缺1类扣2分。垃圾桶分类图标、颜色不规范每处扣1分,桶脏、桶破每处扣1分。
2.分类宣传。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设有垃圾分类宣传信息,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应不定期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10分) 宣传信息未设置的,扣5分;宣传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扣1分;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未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的,扣2分。
3.制度落实。楼层长上墙公示,每日检查情况在主要进出口公示。(10分) 未上墙公示的扣5分,未公示每日检查情况扣5分。
4.分类质量。分类准确率达到90%及以上。(20分) 随机抽检单位内垃圾桶10个,未达到准确率的每处扣2分。(注:垃圾桶总数不足10个,扣分按比例折算至10个计算)
5.分类收运。做好机关内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无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10分) 发现机关内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每处扣2分。
资料核实(30分) 1.队伍建立。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单位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明确责任分工,有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联络员。(10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5分;未落实专人管理的,扣3分;分工不明确扣2分。
2.宣传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和知识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10分) 未开展扣10分,活动数量每少1次扣5分。
3.日常管理。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发挥楼层长、物业等宣传指导和监督作用。做好日常巡查、督导,做好每日检查记录,做好楼层内标牌公示等。(10分) 未建立日常管理制度的扣5分;日常巡查、督导未开展扣2分;日常检查情况无记录扣2分。
加分项(10分) 1.领导重要批示。(3分) 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得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得2分,区级领导批示的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分) 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区级报道的加1分。该项最高得2分。
3.餐厨垃圾就地处置。(5分) 开展餐厨垃圾就地处置并正常运行的,加5分;开展餐厨垃圾统收统运的,加5分。该项最高得5分。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评价表

  (含中小学、幼儿园)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值
现场检查(70分) 1.收集容器。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放置一组其他垃圾桶、餐厨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及有害垃圾桶。行政楼每个办公室设置1个10L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连体垃圾桶(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公共区域、教室内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每个楼层的开水房或卫生间设置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单位(大楼)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食堂应在厨房及用餐区域设置餐厨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楚;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20分) 重要区域未设置四类桶的扣5分,少一类桶的扣2分;随机抽检单位内办公室10个,未按标准设置的每个扣1分;检查楼层垃圾分类设施2处,垃圾桶设置不齐全每缺1类扣2分。垃圾桶分类图标、颜色不规范每处扣1分,桶脏、桶破每处扣1分。
2.分类宣传。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设有垃圾分类宣传信息;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应不定期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设有一处垃圾分类宣教点,用于日常活动宣传。(20分) 宣传信息未设置的,扣10分;宣传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扣5分;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未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的,扣5分;未设置分类宣教点的,扣5分。
3.分类质量。分类准确率达到90%及以上。(20分) 随机抽检单位内垃圾桶10个,未达到准确率的每处扣2分。(注:垃圾桶总数不足10个,扣分按比例折算至10个计算)
4.分类收运。做好校(园)内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无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10分) 发现校(园)内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每处扣2分。
资料核实(30分) 1.队伍建立。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单位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明确责任分工,有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联络员。(10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5分;未落实专人管理的,扣3分;分工不明确扣2分。
2.宣传培训。单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和知识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10分) 未开展扣10分,活动数量每少1次扣5分。
3.日常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制度,做好日常巡查、督导,做好每日检查记录。(10分) 未建立制度的扣5分;日常巡查、督导未开展扣2分;日常检查情况无记录扣2分。
加分项(10分) 1.领导重要批示。(3分) 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得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得2分,区级领导批示的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分) 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区级报道的加1分。该项最高得2分。
3.餐厨垃圾就地处置。(5分) 开展餐厨垃圾就地处置并正常运行的,加5分;开展餐厨垃圾统收统运的,加5分。该项最高得5分。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医院创建评价表

  (含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值
现场检查(70分) 1.收集容器。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放置一组其他垃圾桶、餐厨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及有害垃圾桶。行政楼每个办公室设置1个10L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连体垃圾桶(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每个楼层的开水房或卫生间设置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单位(大楼)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食堂应在厨房及用餐区域设置餐厨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楚;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20分) 重要区域未设置四类桶的扣5分,少一类桶的扣2分;随机抽检单位内办公室10个,未按标准设置的每个扣1分;检查楼层垃圾分类设施2处,垃圾桶设置不齐全每缺1类扣2分。垃圾桶分类图标、颜色不规范每处扣1分,桶脏、桶破每处扣1分。
2.分类宣传。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设有垃圾分类宣传信息,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应不定期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20分) 宣传信息未设置的,扣10分;宣传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扣5分;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未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的,扣5分。
3.分类质量。行政区域内分类准确率达到90%及以上;公共区域内分类准确率达到70%及以上。(20分) 随机抽检单位行政区域内垃圾桶5个,未达到准确率的每个扣2分;随机抽检公共区域内垃圾桶5个,未达到准确率的每个扣2分。
4.分类收运。做好医院内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无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10分) 发现医院内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每处扣2分。
资料核实(30分) 1.队伍建立。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单位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明确责任分工,有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联络员。(15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10分;未落实专人管理的,扣3分;分工不明确扣2分。
2.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和知识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15分) 未开展扣10分,活动数量每少1次扣5分。
加分项(10分) 1.领导重要批示。(3分) 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得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得2分,区级领导批示的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分) 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区级报道的加1分。该项最高得2分。
3.餐厨垃圾就地处置。(5分) 开展餐厨垃圾就地处置并正常运行的,加5分;开展餐厨垃圾统收统运的,加5分。该项最高得5分。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企业创建评价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值
现场检查(70分) 1.收集容器。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放置一组其他垃圾桶、餐厨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及有害垃圾桶。每个办公室设置1个10L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连体垃圾桶(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每个楼层的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每个楼层的开水房或卫生间设置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单位(大楼)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有食堂的单位应在厨房及用餐区域设置餐厨废弃物120L专用收集容器;办公区域内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楚;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20分) 重要区域未设置四类桶的扣5分,少一类桶的扣2分;随机抽检单位内办公室10个,未按标准设置的每个扣1分;检查楼层垃圾分类设施2处,垃圾桶设置不齐全每缺1类扣2分。垃圾桶分类图标、颜色不规范每处扣1分,桶脏、桶破每处扣1分。
2.分类宣传。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设有垃圾分类宣传信息,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应不定期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20分) 宣传信息未设置的,扣10分;宣传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扣5分;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未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的,扣5分。
3.分类质量。分类准确率达到80%及以上。(20分) 随机抽检单位内垃圾投放点10处,投放错误的每处扣1分。(注:垃圾投放点总数不足10个扣分按比例折算至10个计算)
4.分类收运。做好企业内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无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10分) 发现企业内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每处扣2分。
资料核实(30分) 1.队伍建立。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有专门人员或兼职人员指导垃圾分类工作。(15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10分,未设有专门或兼职人员的扣3分,未开展垃圾分类指导的扣2分。
2.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和知识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15分) 未开展扣10分,活动数量每少1次扣5分。
加分项(10分) 1.领导重要批示。(3分) 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得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得2分,区级领导批示的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分) 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区级报道的加1分。该项最高得2分。
3.餐厨垃圾就地处置。(5分) 开展餐厨垃圾就地处置并正常运行的,加5分;开展餐厨垃圾统收统运的,加5分。该项最高得5分。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场所创建评价表

  (含餐厅、商场、市场、大型商超、车站、码头、星级饭店、大型演出场馆等)

  单位/场所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值
现场检查(70分) 1.收集容器。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放置一组其他垃圾桶、餐厨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及有害垃圾桶。根据经营特点,配套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桶若干组,其中涉及有餐厨垃圾产生的区域,还应配套设置餐厨垃圾桶。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楚,干净整洁。(20分) 未按要求配备四类桶的少一类扣5分;随机抽检单位内垃圾桶10个,未按标准设置的每处扣1分(注:垃圾投放点总数不足10个扣分按比例折算至10个计算);垃圾桶分类图标、颜色不规范每处扣1分,桶脏、桶破每处扣1分。
2.分类宣传。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设有垃圾分类宣传信息,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应不定期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20分) 宣传信息未设置的,扣10分;宣传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扣5分;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未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的,扣5分。
3.分类质量。分类准确率达到70%及以上。(20分) 随机抽检单位内垃圾投放点10处,未达到准确率的每处扣1分。(注:垃圾投放点总数不足10个扣分按比例折算至10个计算)
4.分类收运。做好场所内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无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10分) 发现场所内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每处扣2分。
资料核实(30分) 1.队伍建立。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建有专职管理队伍,有专门人员或兼职人员指导垃圾分类工作。(15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10分,未建立队伍的扣3分,未开展垃圾分类指导的扣2分。
2.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和知识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15分) 未开展扣10分,活动数量每少1次扣5分。
加分项(10分) 1.领导重要批示。(3分) 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得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得2分,区级领导批示的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分) 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区级报道的加1分。该项最高得2分。
3.餐厨垃圾就地处置。(5分) 开展餐厨垃圾就地处置并正常运行的,加5分;开展餐厨垃圾统收统运的,加5分。该项最高得5分。
采编:www.pmceo.cOm

篇2: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方案(2019)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方案(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区片的工作要求,在全面推进区、镇两级示范点创建基础上,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打造一批设施齐全、管理到位、氛围浓厚、分类减量成效明显的镇街,有力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示范创建工作。

  一、创建范围

  全区各镇街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三年时间,余杭区各镇街全面完成示范镇街创建。至20**年底,全区40%镇街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至20**年底,全区80%镇街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应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管理到位、社会氛围浓厚、居民“三率”高、分类质效好。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三、具体任务

  (一)健全体制机制。

  1.健全组织构架。各镇街配套建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职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统筹和协调工作。

  2.完善制度方案。各镇街要结合区级明确的年度任务和镇街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推进措施、考核保障等。

  3.健全考核机制。各镇街对辖区内的村社、小区要建立常态党的检查考核机制,检查考核情况定期通报,切实压实辖区内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工作职责。

  4.落实保障机制。各镇街对区级生活垃圾分类补助要严格落实转款专用,注重结果导向,建立完善对村社的考核补助机制,发挥有限财政资金的最大绩效。

  (二)完善设施设备。

  1.源头追溯设施。各镇街通过二维码发袋机、二维码垃圾袋、编号垃圾桶等设施,全面实现城乡居住区居(村)民垃圾分类投放源头可溯。

  2.垃圾分类设施。各镇街辖区内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投放点、清运集置点、垃圾中转站(堆放)等设施设置规范,维护经常、管理到位。

  3.分类宣传设施。全面推进各类场所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横幅、海报设置,推进小区垃圾分类宣传指导信息进楼道、进电梯、强化分类指导、浓厚工作氛围。

  (三)提升分类质效。

  1.开展督导巡检。以城乡居住区为重点,配置完善督导员队伍,建立完善督导机制,全面推进小区和农村垃圾分类每日督导巡检工作,督导巡检情况纳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系统。

  2.开展上门宣传。结合督导巡检和数据分析情况,对长期不参与和分类质量差的单位和个人,落地人员上门再指导,通过反复上门,提高参与率。

  3.开展广泛宣传。广泛运用竞赛活动、户外宣传、培训宣讲、入户指导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党员、村社网格人员、志愿者、社会组织、热心群众等各类人群参与垃圾分类宣传,营造浓烈氛围。

  (四)完善分类体系。

  1.固化分类模式。对公家大户和店家商户,积极培育“就地处置+定点回收”模式;在城市居住小区,实施“溯源巡检+干垃圾回收”模式;在农村区域,实施“溯源巡检+国企环卫保洁”模式;在城郊结合部,纳入出租房“旅馆式+星级化”管理。

  2.规范中端运输。对城市居住区,全面推进分类密闭运输,杜绝混收混运;对沿街商户,进一步推行定时定点收运,建立垃圾不落地音乐线;对垃圾集置点、垃圾堆场等收集暂存设施,全面推进规范设置,整治不规范场所。

  3.提升末端能力。各镇街以结合垃圾中转站新建、结合原有的湿垃圾处置站扩建、结合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大型学校、医院、农贸市场、规上企业分散建设,为主要手段加快能力提升,各镇街湿垃圾就地处置能力应不低于垃圾产生量15%以上。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处置体系。

  4.垃圾全类别管理。各镇街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住区、公共场所、沿街商户,对生鲜、果蔬、餐厨垃圾产生较多场所要落实专线清运资源化处置,对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要建立分类暂存场所,落实专线收运处置。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年5月)。拟制发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方案,明确创建任务要求和具体工作标准。各镇街建立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任务分解,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每年10月以前)。各镇街对照全区生活垃圾示范镇街创建目标,全面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完善分类设施、浓厚分类氛围、提升分类质效,健全分类体系,实现生活垃圾的全品种、全链条、全周期治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做好指导和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每年11月-12月)。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照创建标准,通过现场检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方式,评定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镇街。总结经验做法、落实长效机制,持续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对创建工作要思想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人。参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内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日常管理检查考评办法,建立组织机构、定期检查、及时反馈、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精细管理、完善基础。各镇街要做好排摸梳理和统筹推进工作,加强对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全过程管理,明确责任主体、作业主体、运输主体、执法主体、监督主体等。进一步完善各类硬件基础设施,实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要结合实际,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报纸、宣传栏、宣传屏幕等媒体与设施,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普及体系,引导市民养成自觉分类习惯、传递垃圾源头减量理念,全民动员、全面参与,不断浓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

  (四)完善监管、加强考核。各镇街要加强垃圾从产生到处置的全链条、全周期监管,确保各环节规范合法。评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的单位,纳入年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加分,计入综合考评。各镇街要配套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考核体系。

  附件:全区生活垃圾分类镇街创建标准

  附件:

  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标准

  采取评分制,总分100分,高于80分取前10名评为当年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得分低于80分不得评为示范镇街。

  一、组织领导(共10分)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未建立的扣2分。

  2.制定工作方案。年度垃圾分类工作有方案、示范创建工作有计划,无方案、计划每项扣2分。

  3.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有明确工作职责,未落实扣2分。

  4.专项经费投入。区级生活垃圾分类补助经费落实专款专用,无挪为他用,未落实扣2分。

  二、设施配置(共20分)

  1.垃圾收集容器。辖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城市居住区、农村建制村、公共机构及公共场所,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管理到位,公共区域内无杂色垃圾桶和无分类标识垃圾桶。现场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城市居住区、农村建制村、公共机构各5处,不规范每处扣0.5分,最高扣5分。

  2.源头追溯设施。城市小区通过发袋机、编号垃圾桶等设施,全面实现居民垃圾分类源头可追溯,发袋机等设施维护到位、使用正常,无损坏、缺袋。现场检查小区5个,未落实每个小区扣1分,最高扣5分。

  3.垃圾分类设施。城市管理重要道路,垃圾收集容器全面实现撤路入巷;小区垃圾投放点、集置点设置规范;农村垃圾房落实“设置围墙、专人管理、按照视频”要求。现场检查主要道路3条、小区5个、堆场2个,未落实的每处扣1分,最高扣5分。

  4.分类宣传设施。辖区内各类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住小区、主要进出口要有垃圾分类宣传信息;城市居住小区楼道或电梯有垃圾分类投放指导信息。现场检查公共机构、城市小区各5处,为落实的每处扣1分,最高扣5分。

  三、体系建设(共30分)

  1.源头追溯。城市小区源头可溯覆盖率达到实际入住户数的80%以上(源头追溯可通过二维码发袋机、每户分发易腐垃圾桶等方式)。未达到的每降低5%,扣1分,最高扣5分。

  2.督导巡检。小区内督导员配置比例不低于每300户一个专职管理员(或每300户2名兼职管理员),督导员每日巡检评分餐厨垃圾袋,根据分类情况精准上门提醒;农村居住区结合实际配备督导员人员、每日巡检评分和精准提醒。现场检查走访5个小区、2个建制村10户农户,未落实的每个小区、村扣2分,最高扣10分。

  3.分类运输。城市居住区全面落实“黄桶黄车、绿桶绿车”分类清运;分类质量高于80%的小区和所有建制村,湿垃圾专线清运至就地处置站;城市管理主要道路,建立垃圾不落地音乐线;辖区内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有暂存场地清运线路。现场检查5个小区、2条主要道路,未落实的每处扣1分,最高扣5分。

  4.末端能力。湿垃圾处置能力(含就地处置和统收统运)达到垃圾产生量20%,每降低1%扣1分,最高扣10分。

  四、工作成效(共40分)

  1.分类正确率。城市小区垃圾分类分类准确率达到80%以上,建制村垃圾分类正确率达到90%以上;每降低1%扣0.5分,最高扣5分(根据3季度以后现场检查情况评定)。

  2.回收利用量。辖区内湿垃圾分出量达到平均0.5kg/户·日;在虎哥回收覆盖区,干垃圾分出量达到0.9kg/户·日,每降低1%,扣0.5分,最高扣10分(根据3季度以后实际数据进行评定)。

  3.垃圾控量。年度生活垃圾产生量不超过区级控量指标,每超过1%扣2分,最高扣10分。

  4.规范点创建。辖区内50%以上村(社区)被评定为规范化村(社区),每降低1%扣0.5分,最高扣5分。

  备注:辖区内小区、道路、堆场等总数未达到检查数的,进行全覆盖检查,按比例折算。

篇3:莆田市物业管理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莆建物〔20**〕32号

  *莆田市委精神文明办公室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物业管理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制定了《物业管理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委精神文明办公室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12月31日

  物业管理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策应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物业行业所有企业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要求,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推进的工作原则,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推动物业管理再上新台阶,以强化物业管理为手段,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再上新水平,围绕物业服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到物业管理区域内事事有人抓、人人有责任,促制度健全、让群众受益,整体提升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水平。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破两个零,提升三项指标,实现四个转变。突破两个零即我市国家级优质示范小区、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突破零的记录。三项指标:一是新建小区实现100%覆盖率,老旧小区覆盖率逐年提高10%以上;二是物业管理区域争创平安小区、文明小区;三是物业服务企业的群众满意率有一个明显提高。四个转变:一是小区内实现“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环境卫生良好;二是小区道路、公共场所实现“路面无坑洼、通道无占道、路灯无缺失”;三是绿化完好实现草坪无裸露;四是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完好实现正常运行。

  三、创城服务标准

  (一)搞好小区环境卫生,净化小区环境

  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大小区卫生保洁力度。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无纸屑、烟头等丢弃物、无生活垃圾、建筑和装修垃圾等,目视清洁;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箱基本完好、清洁,垃圾无外溢;单元楼道按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保洁,擦拭楼道扶手、大门、信报箱、配电箱、电信箱、消防箱等公共设施,但最低必须做到每日清扫一次道路、广场等公共部位,每季度擦拭一次楼道共用窗户。基本达到无垃圾、杂物,无明显污迹;楼道门窗无积灰,目视基本清洁;白天雨停,1小时内组织清除主干道积水;喷水池、人工湖无漂浮物;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场所无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私种蔬菜等现象;除“四害”措施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二)加强绿化养护,搞好绿化美化

  绿地无改变用途和破损、践踏、占用现象,无杂草,基本无裸露;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折损,适时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及时清除、补种,定期喷洒药物无病虫害。

  (三)做好亮化工作,美化居住环境

  小区亮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按照市政府亮化要求,保证亮化时间;未落实小区亮化设施的新建小区,物业企业要积极协调开发企业,确保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四)加强小区管理,创造良好生活秩序

  小区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经营门店无出店经营和乱设摊点现象;小区广告牌、宣传牌设置不凌乱,无破损、歪斜,版面整洁;排水、排污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疏通,无堵塞、外溢现象;积极协助和配合城建执法部门拆除小区内乱搭乱建房屋;所承接的物业服务项目未召开业主大会及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积极协助和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和小区业主,尽早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积极协助和配合项目所在地居(村)委会定期组织业主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默契,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关系融洽。

  (五)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贯彻“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的经营理念,以“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为基本点,做到持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经营,无违规行为;承接物业项目有验收手续,有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在小区物业服务办公室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严格服务标准,质价相符。要制定和完善小区卫生管理制度、日常保洁制度、绿化管理制度、车辆停放制度、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无任何违章装修、违章搭建。共用设施设备特种人员100%持证上岗,日常运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有记录,确保设施设备处于正常运行和完好状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是本次创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把创城工作作为近三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对物业服务工作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并进一步修订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

  的氛围。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业主的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的良好氛围,确保实现创城目标。

  (三)突出重点,狠抓整改

  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所承接项目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结合本小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特别是一些老旧物业小区,以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整治,确保达到国家文明城市验收标准。

  (四)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

  各区住建局在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对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创城服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组织相关部门按季对各区物业管理区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认识不到位,整改力度不大,责任心不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篇4:住建局关于全力做好物业服务区域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莆建物〔20**〕26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力做好物业服务区域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全市创城工作进入攻坚阶段,物业管理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22个窗口行业之一,物业服务行业作为“窗口”行业被列为创建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的对象,根据《20**年度莆田市创建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责任清单》(莆创城办[20**]22号)和《关于20**年度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存在问题的通报》(莆委文明办[20**]9号、25号)的要求,为确保各项工作在今年8月30日前完成,并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现将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创城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迎检。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对照检查,落实各项测评指标,展现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良好风貌,积极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二、对照指标,狠抓工作落实。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对照创城考察指标(详见附件),全面进行拉网式排查,补缺补漏,列出问题清单,并立即整改到位,完善长效机制。

  三、加强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各县(区)住建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对物业服务企业迎检的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并加大巡查的工作力度,对不认真履行配合迎检和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实施改造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曝光,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取消当年评先资格,违反有关物业法律、法规的,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8月15日

  物业服务行业创建文明城市测评指标

  一、小区环境

  (一)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二)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三)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

  (四)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五)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率90%以上。

  (六)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

  二、窗口形象

  (一)在窗口显著位置展示张贴行业规范。

  (二)物业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相关内容、制度上墙),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查看投诉处理记录)。

  (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四)运用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凤”、志愿服务、诚信建设等公益广告。

  (五)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六)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七)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篇5:连云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2017)

  连创文指〔20**〕1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的通知

  各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驻连部省属单位:

  为全面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现将《连云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连云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20**年3月24日

  连云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一、创文氛围营造宣传标语(30条)

  ★1、文明城市为人民而创,为发展而创,为幸福而创

  ★2、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幸福港城

  ★3、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

  ★4、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5、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

  ★6、中国梦,我们的梦

  ★7、汇聚正能量,实现中国梦

  8、同心同德创文明城市,群策群力建幸福家园

  9、撸起袖子,甩开膀子,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10、人人讲文明,处处好心情

  11、文明让城市更美好,文明让生活更幸福

  12、文明始于足下,创建从我做起

  13、建设文明城市,人人受益,人人有责

  14、有了文明的市民,就有文明的城市

  15、美丽港城我的家,文明创建靠大家

  16、我以我心爱港城,我以我行创文明

  17、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文明港城人

  18、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实现中国梦精神动力

  19、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

  20、学习道德模范,争当身边好人

  21、我文明 港城文明,我诚信 港城诚信

  22、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的明天

  23、弘扬雷锋精神,践行志愿服务

  24、与雷锋车同行,做文明城市民

  25、讲诚信,重信用,守承诺

  26、保护碧水蓝天,建设绿色家园

  27、文明是一盏灯,照亮别人,温暖自己

  28、微笑是最美的语言,文明是最靓的名片

  29、礼貌让座展示你我文明风度

  30、有序排队,做彬彬有礼连云港人

  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标语(10条)

  1、像呵护花朵一样,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2、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共铸祖国美好未来

  3、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

  4、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未成年人成长

  5、关爱下一代成长,保护青少年权益

  6、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7、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8、践行八礼四仪,争做美德少年

  9、崇德明礼,从小做起

  10、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

  三、文明旅游宣传标语(10条)

  1、最美的风景叫文明

  2、一花一草皆风景,一言一行要文明

  3、山海风光美如画,精心呵护靠大家

  4、言行举止充满爱,我为港城添精彩

  5、本地人、外地人,相聚港城一家人

  6、旅途漫漫,文明相伴

  7、神奇浪漫之都,满城文明新风

  8、万水千山总是情,文明旅游传美名

  9、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公民,创文明景区

  10、足下文明,一路风景

  四、文明交通宣传标语(10条)

  1、一路礼让一路行,一路文明一路情

  2、礼让斑马线,文明行车人

  3、心头常亮红绿灯,安全顺畅伴我行

  4、红绿灯前讲规则,斑马线上显文明

  5、文明交通,礼让畅行

  6、人人礼让,交通通畅

  7、美好生活不超速,幸福人生不违章

  8、不闯红灯,不乱翻越,走好人生每一步

  9、宁绕百步远,不冒一步险

  10、让一让,海阔天空;抢一抢,寸步难行

  五、文明餐桌宣传标语(10条)

  1、一粥一饭来之不易,一丝一缕物力维艰

  2、节俭是善行,光盘显美德

  3、文明用餐,以俭养德

  4、文明用餐,节俭惜福

  5、厉行节约,从我做起

  6、不剩饭不剩菜,文明用餐从我做起

  7、珍惜粮食,远离浪费

  8、理性消费,文明用餐

  9、饮食蕴文化,节约是美德

  10、“不剩饭、不剩菜”,今天你做到了吗?

  说 明:

  1、带“★”标语为考核测评必查内容,其他根据需要自行选用。

  2、“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关爱未成年人”等各类公益广告图片资料,请各单位登录“连云港文明网”首页,点击“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

  连云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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