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台江区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9)

5968

台江区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9)

  台江区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

  为提升我区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我区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根据《福州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20**年台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物业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5月1日起在全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工作以“后端可消化,前端可操作”为原则,着眼源头减量、全程分类、完善设施的标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底物业企业服务小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组织领导

  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组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加强总体部署。成立台江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房管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物业科工作人员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办公室具体负责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分类标准及方式

  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行“2+3”五类分法,基于干湿二分、危害与否、体积大小、可否回收引导居民依次对湿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五类分法具体任务以“分得清、收得齐、运得走、处理好”为工作导向,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无缝衔接体系,具体如下:

  1、厨余(湿)垃圾

  是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厨余(湿)垃圾采用绿色240L垃圾桶收集,由相关部门或企业对居民小区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至指定餐厨(湿)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2、可回收物

  是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可回收物采用蓝色240L垃圾桶收集,由相关部门设点并负责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对居民小区产生的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各环节有效衔接。

  3、其他垃圾

  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其他垃圾采用橘黄色240L垃圾桶收集,由相关部门或企业安排区间垃圾收集车定时定点收集,经垃圾转运站中转或者直接运输至指定的垃圾综合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4、有害垃圾

  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采用红色240L垃圾桶收集,由相关部门组织专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定时定点或电话预约对居民小区产生的有害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至指定危险废弃物处置厂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

  5、大件(含绿化)垃圾

  大件垃圾要运送至小区就近的大件垃圾指定堆放点,由福州市大件废弃物处置服务有限公司定时或者预约上门对大件垃圾统一进行规范化收集、运输至大件垃圾集散点初步破解后转运至指定大件(园林)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园林绿化垃圾由建设与管理业主单位负责归集运输至大件(园林)垃圾处理厂。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应当按照收运企业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约定的时间定期收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每日定时收集、日产日清。禁止在人行道、绿地等公共区域堆放、分拣生活垃圾。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0日-5月10日)

  4月中旬召开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邀请专家授课,对我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内容和标准,配合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深入小区和居民家中向住户发放垃圾分类市民应知应会小册子等宣传材料,指导并纠正居民以往随意扔垃圾的习惯,做到“入户入耳入眼入心”。利用小区宣传栏、电梯广告位、标语横幅、单元楼道温馨提示牌、业主微信群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配合街道、社区在小区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各项专题活动,增加垃圾分类宣传的趣味性和广泛性。

  (二)推进实施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委会要积极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增设、改造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设施和存放场所,收集设施标识要清晰、易辨,促进、引导业主正确投放;垃圾存放场所要相对封闭,定时消除异味,符合卫生标准,做好与垃圾运输、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各环节有效衔接。逐步推进定时定点收集工作,鼓励各物业小区居民在早晨出门上班时间段或晚饭后出门散步时间段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并在此时间段配备垃圾分类劝导员进行引导,让居民更快、更准确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1日-12月31日)

  我局将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与长效管理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物业项目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组织经验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对该项工作中的优秀企业、优秀项目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把垃圾分类

  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好落实,要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社区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建立培训机制,小区物业经理、保洁员、劝导员等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充实相关专业储备。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项目特点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做。

  (二)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树立责任意识,主动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在物

  业项目中推行垃圾分类,要将垃圾分类工作与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相结合,物业服务企业要在达到规范的同时,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指导,推广经验

  我局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制度,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力度,将垃圾分类纳入检查范围,加强巡视。及时发现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主动宣传,深入发动和教育引导广大业主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营造争创文明小区、争当先进个人的良好气氛。

  六、完善机制,严格奖惩

  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机制和检查考核奖惩机制:

  1、我局将对台江区物业行业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2、建立“区一街道一社区一物业”四级目标责任体系,会同街道、社区引导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纳入小区综合治理、物业年终评定、企业核定示范项目等考核评价体系。

  3、对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将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约谈、通报批评、曝光,以及红黄牌警告等惩戒措施,对违法违规的物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予以处罚,并记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信用管理服务平台,视情节轻重采取限制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予以清退等处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编辑:www.pmceo.Com

篇2:镇垃圾分类攻坚月活动实施方案

  镇“垃圾分类攻坚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整合力量落实分类责任,强化巡检督导提升分类质量,加强网格发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有效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黄湖镇“垃圾分类攻坚月”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标准,自20**年8月份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7大专项活动,巩固提升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水平,建立完善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集中攻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中的生活垃圾分类的焦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全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至8月底,全镇生活垃圾分类集置点、垃圾分类收集员配备率达到100%,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有序开展,垃圾分类按户评比排名和表彰制度初步建立,垃圾分类群众知晓率达到100%,垃圾分类正确率达到90%以上。

  活动内容

  1.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集中攻坚。各村、社区按照《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标准和镇有关工作要求,由各网格负责发放农户和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桶,设置垃圾分类集置点、宣传栏、低价值物临时堆放点等设施建设,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车,落实专职垃圾分类收集员,有序开展各网格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维护。

  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整治。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明确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要求,严禁工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指导企业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其中两个工业园区网格内企业于厂区内部设置生活垃圾清运集置点,其他企业由所在网格垃圾分类收集员上门收集,S201省道全面实行撤桶入巷。加强执法保障,重点开展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清运、处置,工业垃圾偷倒,生活垃圾曝露堆放等专项整治。

  农贸市场、餐饮业个体工商户等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整治。在集镇范围内通达路、宏图路、清波路全面实行“垃圾不落地”音乐线,撤除主要道路沿线散放垃圾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收集。针对集镇范围内农贸市场、餐饮业个体工商户、沿街商户及琴湖碧园、清惠家园等小区商户生活垃圾分类开展联合执法整治,重点加大对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分类、投放,餐厨垃圾(泔水)未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曝露堆放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市场周边住宅、出租房等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整治。重点加大农贸市场周边住宅、集镇范围内出租房住户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等问题的整治力度。按属地网格化管理,发放生活垃圾分类桶,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集置点,落实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工作,所在网格的网格长负责辖区内住宅及出租房的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和投放管理工作。镇外口办配合各网格开展外来人口入户宣传,引导住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促房东做好出租房生活垃圾投放点日常维护。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员工作实效提升。由各村社网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员工作实效的考核评估,结合农户(居民)巡检户数及覆盖面、农户(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率、生活垃圾集置点分类正确率等工作指标,对垃圾分类收集员分类巡检宣传、分类运输、集置点日常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同步建立月度评比激励机制,由各村、社区对网格垃圾分类正确率高、履职情况佳、群众满意度高的垃圾分类收集员进行表彰奖励,确保收集员工作积极性有效提升。

  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以琴湖碧园、清惠家园等物业小区为重点,对照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标准,规范设置生活垃圾集置点、宣传栏等基础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楼道长制度,落实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物业管理责任,以居民垃圾分类巡检和入户宣传指导为抓手,提升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吴四坊社区负责开展物业管理单位、垃圾分类巡检员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巡检率、居民垃圾分类正确率、小区内生活垃圾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其中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每日巡检率不低于实际入住户数的70%。

  7.农户(居民户)生活垃圾分类评比。各村、社区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制度,以网格为单位,确定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建立农户及居民户日常检查评比制度,每日检查评比情况于公示栏公示,每月进行评比排名,以网格化管理激活垃圾分类最小工作细胞。坚持党建引领,在要求党员带头自觉做好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充分发动党员、村民(居民)代表和村社志愿者参与网格垃圾分类检查、指导和入户宣传工作,形成垃圾分类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三、活动阶段

(一)基础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

  根据前期计划,全面完成村、社区生活垃圾集置点建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员配备。合理设置S201省道及集镇主要道路沿线生活垃圾分类集置点,完成垃圾桶撤路入巷。增配“垃圾不落地”音乐线分类车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清运。落实物业小区、市场周边住宅、出租户等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网格督查工作。

(二)重点整治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

  针对垃圾分类薄弱环节、督查发现的问题情况、信访集中的群众关注热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整治。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联合整治执法行动。理清辖区“短板”清单,逐一问题销号。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以提升垃圾分类正确率为重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前端分类的宣传与引导。对前期问题已解决但仍有反弹的区域,要组织力量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防止问题回潮。完善农户(居民)评比表彰、垃圾分类日常巡检督查等工作机制,促进长效管理,有效巩固攻坚月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1.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本方案,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月”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具体活动相关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排定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网格长为网格内垃圾分类工作具体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网格指导员要深入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出点子、想办法、助落实、抓实效,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各单位要敢于较真碰硬,向一批影响“美丽黄湖”建设的痼疾顽症开刀,协同配合、强势推进各项整治任务。

  2.强化宣传,突出成效。各网格要紧紧抓住知晓率和正确率两大指标,紧密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标准,认真落实农户(居民)日常巡检和评比表彰两项工作任务,强化宣传引导,切实提升工作实效。镇党群服务中心要利用文化礼堂阵地,结合“相约周末”等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村、社区垃圾分类宣传,运用各类媒体和各种宣传载体,策划全方位、多层面的专题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镇总工会、团委、妇联要充分发挥企业职工、志愿者、妇女代表等人员力量,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垃圾分类竞赛、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家庭垃圾分类宣传等多形式的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3.严格督查,从严整治。网格专项督查成绩作为网格评比活动重要内容,纳入对村、社区的年度考核。各网格人员要根据比拼活动要求,进农户、进小区、进企业,开展垃圾分类日常网格督查工作,每日检查网格内生活垃圾分类集置点并随机抽查不少于10户垃圾桶,每周网格督查覆盖率达到100%。要根据专项督查工作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认真开展督查和反馈核查,确保反复性强的问题整改到位,农户、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正确率有效提升。各执法单位要从严执法,对相关违法行为务必做到应查尽查、应罚尽罚,以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违法行为。镇人大、纪委要针对各单位履职情况和工作实效定期开展相关督查工作,充分发挥督查和监督作用。

  (四)强化保障,巩固长效。公共服务中心要强化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强对环卫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要求,为攻坚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各执法单位要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巩固攻坚月工作成果,确保问题有效解决、不反弹、不回潮。各村、社区,各网格要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真正实现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垃圾分类正确率稳步提升,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切实为黄湖的“全域美丽”建设夯实基础。

  附件1:“垃圾分类攻坚月”有关工作标准

  附件2:“垃圾分类攻坚月”责任分工表

  附件3:“垃圾分类攻坚月”工作周报表(村、社区)

  附件4:“垃圾分类攻坚月”工作周报表(集中整治)

  附件5:“垃圾分类攻坚月”网格督查日报表

附件1:“垃圾分类攻坚月”有关工作标准

  分类设施人员到位。居民及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分类容器发放到位,容器标识清楚、颜色规范、干净整洁、使用正常,无破损、污染、满溢。村、社区生活垃圾集置点按期完成建设,集置点收集容器配备齐全、摆放整齐、落实每日清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员配备到位,日常开展村民(居民)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入户巡检宣传、集置点日常管理等。

  分类宣传培训到位。全镇城市居住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及农村,均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信息,各垃圾投放点设置垃圾分类指导信息。网格入户走访宣传达到全覆盖,垃圾分类户主培训达到全覆盖。

  分类投放收集到位。各类垃圾做到正确分类投放,无乱丢乱倒、混投混放,不出现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现象。垃圾分类集置点桶内无混装垃圾,地面无污水、垃圾、污迹。集镇主要道路实行“垃圾不落地”音乐线定时定点清运,垃圾桶倾倒后归置于商户内或集置点内。两个工业园区网格内企业于厂区内部设置生活垃圾清运集置点,其他企业由所在网格垃圾分类收集员上门收集,S201省道全面实行撤桶入巷。

  4.分类检查督查到位。各村、社区建立垃圾分类日常检查评比工作机制,检查和管理队伍落实到位。农户和居民垃圾分类情况定期公示,做到平时有督查,网格有竞赛,住户有评比,月季有排名,年度有表彰。镇级层面,网格垃圾分类督查工作有序运行,建立问题督查和反馈核查机制,网格垃圾分类督查情况纳入网格比拼排名。

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参考:

  垃圾分一份,环境美十分;

  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美丽黄湖;

  能卖拿去卖,有毒单独放,干湿要分开;

  餐厨易腐进绿桶;回收有用进蓝桶;有毒有害进红桶;

  其他垃圾进灰桶;

  (5)垃圾分类人人做,做好分类为人人;

  (6)垃圾分类天天行,美化环境你最行;

  (7)垃圾分类走小步,健康文明开大步;

  (8)不同垃圾各有家,分门别类你我他。

附件2“垃圾分类攻坚月”责任分工表

序号 行动名称 具体任务 工作要求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配合单位
1 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集中攻坚 1.完成生活垃圾集置点建设 生活垃圾分类分类容器发放到位,容器标识清楚、颜色规范、干净整洁、使用正常,无破损、污染、满溢。村、社区生活垃圾集置点按期完成建设,集置点收集容器配备齐全、摆放整齐、落实每日清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员配备到位,日常开展垃圾上门收集、入户宣传检查。 8月10日前 公共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
网格长
-
2.配备垃圾分类收集员
3.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车
4.设置低价值物临时堆放点
5.设置垃圾分类宣传设施
2 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整治 1.企业垃圾分类培训 各类垃圾做到正确分类投放,无乱丢乱倒、混投混放,不出现工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现象,不出现工业垃圾偷倒现象。垃圾分类集置点桶内无混装垃圾,地面无污水、垃圾、污迹。 8月10日前 区域发展办公室 黄湖工业区网格、王位山工业区网格 吴松涛、汪洋 公共服务中心
2.企业内部垃圾集置点设置 黄湖工业区网格、王位山工业区网格 吴松涛、汪洋 公共服务中心
3.其他企业垃圾上门收集 长期 各村 各村、社区
网格长
公共服务中心
4.违法行为查处 城管中队、环保工作站 周尧、沈解杰 公共服务中心、城建管理办公室
3 农贸市场、餐饮业个体工商户等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整治 1.开展“垃圾不落地”定时定点分类收集 垃圾桶无沿街散放现象。各类垃圾做到正确分类投放,无乱丢乱倒、混投混放,不出现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现象,不出现餐厨(泔水)违规处置现象。垃圾分类集置点桶内无混装垃圾,地面无污水、垃圾、污迹。 8月10日前 综合信息指挥室 公共服务中心 俞洲洋 清波村、虎山村、王位山村
2.联合执法整治 长期 城管中队、市场监管工作站、环保工作站 周尧、陆重峰、沈解杰 区域发展办公室、城建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中心、清波村、虎山村、王位山村、吴四坊社区
4 市场周边住宅、出租房等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整治 1.农贸市场周边住宅垃圾分类宣传及收运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分类容器发放维护到位,集置点收集容器配备齐全、摆放整齐、落实每日清洗。日常开展垃圾上门收集、入户宣传检查。 8月10日前 公共服务中心 清波村车站网格 施美琴 公共服务中心
2.出租房垃圾分类整治 长期 清波村、虎山村、吴四坊社区 各网格长 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
5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员工作实效提升 1.建立收集员考核评比机制 建立生活垃圾收集员考核评比机制,网格生活垃圾收集员做到村民(居民)日常巡检、入户宣传、分类收运到位,集置点管理“四到位”,网格内生活垃圾分类正确率有效提升,生活垃圾集置点干净整洁,无混装混运现象。 长期 公共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网格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员 -
2.日常开展居民垃圾分类巡检和入户宣传
3.收运分类和集置点管理到位
序号 行动名称 具体任务 工作要求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配合单位
6 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1.建立物业和巡检员工作考核机制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楼道长制度,建立物业管理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巡检员考核机制,小区内每日巡检覆盖率达到入住户数70%以上,小区内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集置点、宣传设施。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正确率有效提升,生活垃圾集置点干净整洁,无混装混运现象。 长期 公共服务中心 吴四坊社区 社区各网格长、小区物业 -
2.开展垃圾分类每日巡检
3.小区内生活垃圾设施管理到位
4.建立垃圾分类楼道长制度
5.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配备到位
7 农户(居民户)生活垃圾分类评比 农户(居民户)生活垃圾分类评比 建立垃圾分类日常检查评比工作机制,检查和管理队伍落实到位。农户和居民垃圾分类情况定期公示,做到平时有督查,村户有评比,月季有排名,年度有表彰。 长期 公共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
网格长
-

  附件3:“垃圾分类攻坚月”工作周报表(村、社区)

  统计时间:20**年 月 日至 月 日

序号 村(社区) 设施人员 日常管理 垃圾分类准确率
应设
集置点
已设
集置点
应配
收集员
已配
收集员
总户数 已入户宣传数(户) 宣传活动开展场次(次) 每日巡检户数(户) 是否对农分类情况进行公示 检查户数 平均垃圾分类正确率
积液:该表格由各村、社区于每周五下班前报送至公共服务中心,检查户数和平均垃圾分类正确率由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统计。

  








附件4“垃圾分类攻坚月”工作周报表(集中整治)

  统计时间:20**年 月 日至 月 日

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整治 农贸市场、餐饮业个体工商户等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整治 市场周边住宅、出租房等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整治
走访企业数 生活垃圾类
整改问题(起)
工业垃圾类
整改问题(起)
走访单位数 生活垃圾类
整改问题(起)
环保类整改问题(起) 市场监管类整改问题(起) 走访外来人口户数
备注:由综合信息指挥室统计后于周五下班前报送至公共服务中心。

  附件5:“垃圾分类攻坚月”网格督查日报表

  统计时间:20**年 月 日

序号 村(社区) 网格名称 问题数 垃圾分类正确率
分类质量未达标(处) 未使用分类垃圾桶、分类标识不清、设置不规范、维护不到位 垃圾桶袋套错 箱体(桶)旁垃圾 无垃圾分类宣传栏、宣传栏设置不规范 其他 小计 检查户数 平均垃圾分类正确率
1
2
3
备注:由公共服务中心统计后报送。

篇3:重庆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xxx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xxx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着力推动我市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工作目标。20**年,所有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城市建成区、建制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建成区内35%的街道(镇)和全市1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3个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8%。

  20**年,城市建成区内50%的街道(镇)和全市3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10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2500个示范村,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2年,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各区县要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要以街道(镇)为单元开展示范,实现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分类类别全覆盖,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要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展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延伸。

  (四)公共机构率先示范。机关事务等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市级有关部门要指导国有企业和车站、机场、码头、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场所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各区县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军地协作,共同推进军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教育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目标,培养良好文明习惯。

  (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机关事务部门要牵头组织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落实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五个一”工作。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各类群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尤其要发挥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引导其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等志愿服务活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作为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

  三、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七)完善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推进精准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引导居民在家中分类设置其他垃圾(干垃圾)、易腐垃圾(湿垃圾)桶,做好日常“干湿”分类,并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到指定投放点,鼓励出售或单独投放可回收物。湿垃圾要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湿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居住小区结合实际在“干湿”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点。农村生活垃圾在推进“干湿”分类的基础上,可因地制宜推进分类工作,具备条件的可单独投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就地堆肥、沤肥、还田处理。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分类指导员制度,强化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做好台账记录。结合实际探索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楼层撤桶,建立方便可行的分类投放体系。

  (八)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引导专业公司开展生活垃圾收集,提高分类收集水平。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布局,公示收集站点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要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桶(房、站)等,并分类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标识,确保功能完善、干净无异味。

  (九)防止分类运输“先分后混”。以全程分类为目标,积极推广市场化、专业化运输模式,支持专业运输公司承担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严防“先分后混”。要按照辖区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车辆应分类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标识,标明运输生活垃圾种类。中转站点要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要强化运输环节管理,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单位要做好与生活垃圾收运单位的衔接;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兜底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有害垃圾运输要严控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十)提高适应分类的处理能力。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加快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按危险废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根据分类后的其他垃圾产生量及其趋势,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主城区力争20**年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焚烧;主城区以外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规划加快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

  按照区域共享原则,加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主城区力争20**年底建成洛碛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优化易腐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主城区以外区县加快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解决好易腐垃圾处理问题,严禁利用餐厨垃圾违规饲喂生猪。商务部门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融合,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制度,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循环利用。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

  四、强化工作保障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并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各区县要于20**年8月1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制定,细化工作目标,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工作力量,持续抓好落实。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要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城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市级各部门、国有企业、有关单位等要落实专门力量,分工负责,组织系统内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促派驻到区县的机构服从辖区政府分类工作安排。市级有关部门要统筹其他领域垃圾分类工作,区分种植业废弃物、养殖业废弃物、投入品包装废弃物,推进农业生产垃圾分类工作;在主城区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提高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十二)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依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统筹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力量,发动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参与、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努力形成居民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志愿者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十三)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严格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加快修订《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完善垃圾管理制度体系。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十四)强化宣传发动。宣传部门要通过开展文明城区(县城)创建和“文明在行动、重庆更洁净”等活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进军营。市内媒体要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等媒体要在黄金时段或显著版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交通、国资等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在火车站、机场、码头、公交车厢(站台)、轨道交通车厢(站台)等,利用部分广告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物业公司利用部分广告位开展公益宣传。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宣传栏、公示栏等载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十五)强化政策保障。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原则,探索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引导、激励和补贴机制,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多元投入、财政保底的经费保障机制。创新政府、市场、社会合作模式,市环卫集团等专业企业要发挥优势协助各区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十六)强化督导评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月暗查、季评价,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对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实施监督监测、绩效评价。各区县要完善定期调度、评价、通报措施,推动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季度末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年7月27日

篇4:关于芜湖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通告(2019)

  关于芜湖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通告(20**)

  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住建部、发展改革委等部委部署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年行动计划》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范围: 20**年,市区范围,芜湖县全县和无为县、繁昌县、南陵县城关镇。20**年,无为县、繁昌县、南陵县全县。

  二、实施时间: 8月1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9月10日,各大中小学校实行生活垃圾分类。11月1日,全面启动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

  三、分类标准: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

  四、容器设置:不同分类投放容器设置不同的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害垃圾容器为红色,餐厨垃圾容器为绿色,其他垃圾容器为橘黄色。

  五、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所在区域公示的时间和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和堆放垃圾。

  六、广大市民朋友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坚持源头减量,厉行节约文明用餐,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养成垃圾分类的文明生活习惯,通过自身行动影响和带动家人、邻居、朋友参与垃圾分类。

  七、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可以通过12319城管服务热线等途径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商务局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年8月1日

篇5: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

  各处室、各单位: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年6月8日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2号)、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市、区)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机事发〔20**〕13号)、杭州市城管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城管委〔20**〕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建立健全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处置体系,推动办公环境和生活品质持续改善提升。

  二、实施范围

  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

  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工作垃圾,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三、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要求,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推进局系统、市民中心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加强对市民中心入驻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20**年10月底前,实现局属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达100%。

  四、实施步骤

  1.研究制定方案。根据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要求,制定《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局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韩卫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严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3.强化责任分工。办公室负责起草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牵头做好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引导、发动党员做好单位、小区和家庭垃圾分类工作;节能处做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综合处做好市民中心行政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识张贴和宣传培训工作,督促物业做好报纸收集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台账,重点对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进行登记,分类造册;后勤服务中心做好餐厨垃圾分类工作,在食堂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建立餐厨垃圾处置记录或台账制度,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局属各单位按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做好先行示范。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要率先垂范,主动做好单位及家庭垃圾分类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活动,在小区发挥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主动与社区(物业)对接,当好垃圾分类宣传员、指导员、监督员。

  5.监督检查。局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6.总结经验。各处室、单位要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报送局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提升工作效果。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已列入20**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也将其列入年终对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综合考评,请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分解指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2.严格分类。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3.加强监查。各处室、单位要经常对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局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进行督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