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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入(调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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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入(调出)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入(调出)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入(调出)程序和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对中心工作人员调入(调出)的管理。

  一、调入中心程序及要求

  第一步:综合科

  1.指导调入中心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如实填写《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入备案表》,派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2.向调入人员提供工装定制公司联系方式,由调入人员窗口单位负责联系制作与其他窗口工作人员标准一致的工装。

  3.联系地下泊车工作人员进行车辆信息录入及地库停车卡的办理,由调入工作人员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4.进驻中心部门或单位出具调入人员午餐补助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劳动人事局审核盖章后,由调入工作人员前往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餐厅办理餐卡及充值。

  5.进行新调入工作人员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交接,填写交接明细单并签字。

  第二步:信息管理科

  1.做好网络与电脑的调试工作,提供桌面云、评价器等办公设备的使用方法说明书。

  2.办理新调入人员为党员的工作人员党员关系落户手续(办理长期调入中心的党员关系,调入6个月内调出者不需办理)。

  3.进驻中心部门或单位出具开通门禁的房间号证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中心管理办公室出具最终批准意见,方可办理门禁卡。

  4.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三步:业务科

  1.对新调入工作人员进行政务服务平台操作培训,并进行考核(附考核试卷及成绩)。

  2.由进驻中心部门或单位在政务服务平台审批流程中提交人员增加或变更事项后,业务科审批通过。

  3.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四步:督查科

  1.对新调入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学习大厅纪律作风等制度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录入中心考核系统(附考核试卷及成绩)。

  2.对新调入工作人员进行电子考勤指纹的录入。

  3.上传新调入工作人员电子照片等信息录入电子评价器,新调入工作人员需提供正装、正面、蓝底一寸免冠工作照电子版。

  4.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五步:综合科

  1.前期调入手续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呈报中心主任审批。

  2.确认同意调入后留存全部调入资料。

  二、调出中心程序及要求

  第一步:综合科

  1.调出部门或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工作人员调出申请,经中心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填写《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出备案表》。

  2.在大厅工作不满半年的,调出时须将工装交还政务服务中心,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在大厅工作满半年,不满2年的,调出时可选择将工装交还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也可选择缴纳30%的工装费用,工装归个人所有。在大厅工作满2年的,可选择缴纳30%的工装费用,工装归个人所有;也可选择不缴纳费用,将原工装交还政务服务中心置换新工装。

  3.取消调出工作人员车辆信息、收回地库停车卡。

  4.收回餐卡、门禁卡。

  5.负责做好调出工作人员网络设备和办公桌椅的检修、交接工作(窗口自备办公用品除外),确保中心固定资产的完好和不流失。

  6.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步:信息管理科

  1.调出工作人员需携带自备办公设备离开的,需经信息管理科、综合科核实后方可离开。

  2.办理调出工作人员党员关系等手续。

  3.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三步:督查科

  1.对调出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情况评价。

  2.对调出工作人员进行考勤指纹的注销。

  3.对调出工作人员进行照片电子版消档。

  4.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四步:综合科

  1.前期调出手续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呈报中心主任审批。

  2.确认同意调出后留存全部调出资料。

  三、附则

  本制度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解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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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后台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后台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后台工作人员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人员素质、激发工作活力,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入驻范围与标准。凡承担审批服务职权的部门(单位)必须将审批服务权限集中到一个科室,所有承担审批服务职能的科室和人员必须入驻大厅。

  坚持选派原则。各部门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后台工作人员选派工作,不断强化后台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后台工作人员数量一经确定,进驻部门不得随意增减,确实需要调整,应事先征得中心同意,并报区劳动人事局备案。

  第二条严格选派条件。后台工作人员原则上由进驻部门从本部门在职工作人员中选派。选派的后台工作人员要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敬业精神好、综合形象佳,能够熟练使用电脑,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综合协调和妥善处理前台服务矛盾的能力。两人以上设审批代表,原则上应为副科或以上干部担任。

  第三条明确审批权限。凡是审批权限在本级部门的事项,进驻部门必须明确授权给后台工作人员,凡是最终审批权限不在本级部门的事项,进驻部门明确由审批代表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初审意见。审批代表在部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部门名义全权履行业务审批、综合协调、联审会办等其它相关职能。

  第四条强化组织管理。大厅对所有入驻人员进行检查考核,按大厅的考核办法予以评比和奖惩,将检查考核结果定期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反馈至各单位。派驻的负责人员(审批代表)要对本单位所有派驻人员实施全面管理和监管。后台工作人员是党员(受市直部门党委管理的党员除外)的,组织关系一律转入中心,参加中心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心党组织将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对后台工作人员的培养,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中心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第五条保持人员稳定。派驻部门不得随意抽调后台工作人员从事其它临时性工作,确因工作需要须抽调后台工作人员,应事先征得中心同意并及时安排好顶岗人员。为保持审批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后台工作人员每2年轮换一次,两人以上的部门每次轮换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部门工作人员总数的50%。后台工作人员轮换原则上集中在每年的第一季度进行。涉及审批代表轮换的,应及时明确新的审批代表,并签订授权书。

  第六条规范调整程序。进驻部门调整后台工作人员时,应向中心出具书面公函,说明调整原因和拟选派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级、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简历。经中心审核后,向调整部门出具调整书面意见函,新选派的后台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中心岗前培训和考试后方可交接上岗。后台工作人员调离时,由中心出具鉴定材料移交进驻部门,装入个人档案。

  第七条落实管理权限。后台工作人员接受派驻部门和中心的双重管理。人事关系仍隶属于派驻部门,工资关系不转,福利待遇不变,业务上受派驻部门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中心监督管理。

  第八条坚持科学管理。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中心不断探索适合后台工作特点的管理方式,及时解决后台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中心要注重后台工作人员素质教育,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要广开渠道,积极征求后台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后台工作人员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后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改进工作;要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增强中心后台工作人员凝聚力。

  第九条强化督查考核。后台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在市人社局的垂直部门工作人员除外)由中心负责。中心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根据党工委、管委会的要求和中心工作目标,不断完善考核细则,坚持以日常考核为主,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后台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中心统一组织,优秀等次名额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文件核定,考核结果报区劳动人事局审核后,送所在部门备案入档。

  第十条完善进退机制。对违法违纪、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多次违反中心管理规定的后台工作人员,实行强制退回制度。由中心向其所在部门发出调整函,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区监察局和区劳动人事局,进驻部门接到函后,应立即调整。由于其它原因,不适合审批工作的人员,由中心提出建议,进驻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实施调整。

  第十一条加强培养选拔。进驻部门要高度重视后台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把后台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进驻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和评先树优时要向中心后台工作人员倾斜,符合任用条件的,要优先考虑提拔使用。中心对后台工作人员提拔使用有建议权和一票否决权,进驻部门推荐任用后台工作人员前需征求中心意见。

  第十二条加大支持力度。进驻部门要积极支持中心工作,加大对后台工作的重视和倾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从政治上和生活上关心后台工作人员,定期听取后台工作人员思想汇报,切实解决他们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审批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3: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十不准行为规范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十不准”行为规范

  一、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歧视服务对象;

  二、不准擅自否决申办项目;

  三、不准超期办理承诺件;

  四、不准将应在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拿回原机关办理;

  五、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六、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在工作日内中午饮酒;

  七、不准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和接受服务对象的礼物;

  八、不准对服务对象的评议、投诉、举报实施打击报复;

  九、不准在工作地点下棋、打扑克、玩电脑游戏、聚堆聊天;

  十、不准带子女进入工作场所。

  对违反上述“十不准”之一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两年内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并不得晋职晋级;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

篇4: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为规范前台工作人员行为,树立良好形象,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用语规范

  1.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讲普通话。

  2.见到服务对象时,要态度和蔼、语气亲切,并主动打招呼,要讲:“您好,请坐。请问您有什么事”。

  3.电话铃响时迅速接听,首先要讲:“您好,我是××服务前台”。

  4.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者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前台。

  5.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

  6.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谢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7.在办理有关手续、证件时,要讲:“请稍侯,我马上给您办理”。

  8.本环节办完需到下一环节办理时,要讲:“下面的手续请到××窗口办理”。

  9.遇到服务对象不理解或情绪激动时,应讲:“请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对不起,您还缺少××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等文明用语。

  10.办理完毕后,要说:“请对我的工作作出评价,谢谢!”“再见”。

  二、工作态度规范

  1.接待服务对象时,要做到“六个一样”,即:干部群众一样尊重,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件小件一样对待,受理咨询一样热情,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清楚,做到热情耐心,百问不厌。

  3.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要一次了解清楚、一次答复清楚,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一次办结。

  4.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仪表形象规范

  1.前台工作人员上岗必须衣冠整洁,佩带工作证,着法定职业制服或中心统一制作的工作服装;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穿短裤、背心、拖鞋上班;着法定职业制服的前台工作人员,其着装按行业着装有关规定执行。

  2.姿态要自然大方,坐姿站姿端庄,不准在服务对象面前做任何不礼貌的举动。

  3.发型端雅、发色符合常规,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染颜色鲜艳的头发和留过长的指甲。

  4.男同志不准留胡须、戴墨镜;女同志化妆要大方适度,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

  5.有特殊接待任务或活动时,按中心统一要求着装。

  6.顶岗人员顶岗期间须着正装。

  四、工作纪律规范

  1.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岗位严格做到“十不准”、“十必须”。

  2.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

  3.必须依法实施审批服务,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和办事程序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4.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看股市、看视频、看网络小说、网上聊天、网上购物、听音乐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5.不准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聊天、打瞌睡、翻越柜台、在前台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等。

  6.不准在大厅电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增设音箱等配置。

  7.不准擅自删除或增加大厅电脑设备程序软件及硬件配置。

  8.不准发生在大厅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及乱丢乱扔等行为。

  9.不准在前台内接待服务对象、会客等(本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对接工作除外)。

  10.必须做到廉洁勤政、秉公办事,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

  11.下班时,各前台必须关闭窗户、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12.各前台对统一配置的办公设施必须定人、定物、定责,落实责任制。

  五、前台摆放规范

  1.办公桌面摆放电脑显示屏、打印机、投影台、电话、水杯、台历和备查文件等办公用品,物品摆放要整齐,保持桌面整洁,不得摆放皮包等私人物品。

  2.前台柜台摆放工作人员座牌、办事指南、示范文本、书写笔、电子评价器、服务监督卡等,应当与服务台成水平线整齐摆放,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电脑显示屏应正对自己摆放,基本与服务台成直角或近似直角,不得擅自改变电脑摆放位置。

  4.因事外出或暂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及时将工作状态切换为离开状态。

  5.离开前台或下班时,应当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将桌面、台面物品摆放整齐,更换的服装放入更衣柜内。

  6.不准在大厅内晾挂衣物和放置杂物等。

  中心设立监督电话,受理服务对象对前台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规范以及廉政行为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潍坊高新区经济发展软环境创新优化和惩治处理标准》及《潍坊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篇5: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536工作规范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536”工作规范

  一、五心:

  热心、诚心、耐心、细心、尽心;

  二、三声:

  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六个一样:

  领导群众一样尊重、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件小件一样对待、受理咨询一样热情、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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