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项目物业管理处特殊事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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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物业管理处特殊事件制度

  项目物业管理处特殊事件制度

  1、停电处理制度

  ①如遇停电,收费员应立即关闭入口,打开出口,设立相关警示并做好解释工作。

  ②停电期间,收费员应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人工登记,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按照时长收取停车费,做好停电前所发放的时租卡的回收工作,免收停车费,该时租卡另行放置,由收费系统管理员处理。

  ③停电期间应严防时租卡流失,如时租卡丢失,其损失按照30元\张由全体收费人员共同均摊。

  ④电力供应后,应立即恢复停车收费系统的正常使用,对在停电期间进入小区的车辆根据《车辆出入登记表》按照停车时长收取停车费,人工抬闸出小区,做好《人工抬闸登记表》的记录。

  ⑤停电期间如遇交接班,交班人应向接班人做好相关交接。

  2、设备故障

  ①如属自身短时间能够排除的,应向受阻车辆做好解释工作,请其稍候,迅速恢复设备正常使用状态。

  ②如属自身无法排除或短时间无法排除的,应立即通知收费系统管理员处理,同时执行按照《停电处理制度》,做好车辆出入。

  3、盗窃等破坏事件

  ①立即向管理处负责人或保安部报告,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地点、人员数量、人员财产损失等)。

  ②保持冷静,如能处理可将有关人员带往管理处协助调查,如不能及时处理,应严密监视现场,等候上级处理。

  ③保护现场不受破坏,以待有关单位取证。

  4、拒不交费或失卡、卡损坏车辆

  ①耐心向其解释有关文件和公司规定。

  ②如其蛮不讲理,应通知当班班长或管理处负责人处理。

  ③做好期间车道的疏通工作。

  5、车道堵塞

  ①在不违背公司原则的情况下,以最快捷的方式疏通车道。

  ②如遇“问题车辆”应将车辆安排到不堵塞车道的地方再进行处理。

  6、军警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或不交停车费

  ①向驾驶员解释公司的规定。

  ②如难以独自处理,应尽快通知当班班长或管理处负责人处理,或向上级请示处理。

  ③尽力将驾驶员留在现场。

  ④保持冷静、克制、有礼,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礼貌的行为与驾驶员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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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1、工程部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例行巡查,在例行巡查中发现物业维修有关问题,记录在案,及时汇报,以便维修。

  2、每一维修工程,事先应分析原因,区分责任,做好解释工作。

  3、每一维修工程,工程部门应在区分责任之后,及时制定维修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并明确修复时间,不得无故拖延。

  4、工程部门在确定每件维修工作时,应填写物业维修申报单,做好维修存档工作。

  5、每逢中大雨以上,工程部门人员应及时检查排水、排污设施状况,以防止意外。

  6、每年汛期期间(5-10月),应每月安排一次排水、排污设施例行清理检查,以防堵塞。

  7、住户的房屋装修工作,工程部门要做好施工监督,严禁违章装修行为。

  8、工程部门应在年初做好年度维修预算、季度维修计划及年底维修物业专题报告。

篇3:物业工程维修材料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维修材料管理制度

  1、为加强维修材料的管理,使维修材料在维修过程中得到合理的使用,避免材料的浪费,特制订本规定。

  2、采购员根据工程维修部的材料计划单采购材料,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合乎维修使用的要求。

  3、仓库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并做好材料入账登记,以便备查。

  4、发放材料时,材料保管员应审核维修单的项目要求,合理发放材料,作好签领记录。

  5、维修工领到材料后,必须如实按申报单使用,维修完毕后将实际耗用材料的名称及数量,填报进维修单,并要求住户签证,对未用完的材料必须退还材料库。

  6、材料保管员必须对材料的出、入库负责,不能私自转卖材料,不能将材料转送给他人,一经查实,按情节给予罚款或辞退处理。

  7、工程维修部经理每周要对维修过的住户进行材料的使用抽查回访,检核材料使用情况,回访中如发现维修工虚报领取材料,必须向主任及上级领导汇报,按其情节轻重将给予罚款、警告或辞退处理。

  8、当月的维修材料采购情况以及材料的耗用情况,由材料保管员以表格的形式,在当月底送交办公室及财务部。

篇4:物业管理处有偿服务收费制度

  物业管理处有偿服务收费制度

  1、公司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以提高服务水平,便民利民为宗旨,不以赢利为目的。

  2、收费的原则是保本微利、略有盈余,其收入能保证维持服务机构正常动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添置设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服务水平和档次。

  3、做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三公开”自觉接受住户监督和上级检查。

  4、服务人员在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开具统一的发票,严禁收钱不开票或打白条,所收款项最迟在次周周一上午缴财务部,不得挪用。

  5、接受有偿服务的业主,有权监督公司收费标准的执行,如果交款后不开发票的,业主有权拒绝交费或向公司投诉。

  6、严禁服务人员直接或变相索要小费,严禁收受红包、礼品,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业主提出有关服务的要求时,如果是属于有偿服务方面的,公司必须向业主解释清楚收费的原则,避免服务后因收费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8、公司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业主举报或投诉。

篇5:维修回访工作制度(六)

  维修回访工作制度(六)

  1、维修回访由办公室、工程负责人及维修责任人担任。其中办公室回访率不低于5%,工程维修部负责人回访率不低于10%,维修责任人回访率不低于20%,并做好相关登记。

  2、回访时间安排在维修后一星期之内。其中:安全设施维修两天内回访;漏水项目维修三天内回访。

  3、回访内容

  ①实地查看维修项目;

  ②向在维修现场的业主(住户)或家人了解维修人员服务情况;

  ③征询改进意见;

  ④核对收费情况;

  ⑤请被回访人签名。

  4、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24小时内书面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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