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相城区业主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讨论事项的公告

6990

相城区业主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讨论事项的公告

业主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讨论事项的公告(集体讨论形式)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经苏州市相城区 镇(街道、管委会) (区域)筹备组讨论,确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如下:

  一、时间:

  二、地点:

  三、议程:

  (一)表决管理规约;

  (二)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

  上述(一)-- 事项需投票通过,请全体业主准时出席(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收取业主的选票、表决票准时出席)。

  上述事项的书面材料,已在 处公布;相应的选票、表决票由筹备组分发至各业主。

  特此公告。

  主大会筹备组

  组 长(签名)

  副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编辑:www.pmceo.Com

篇2:相城区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的公告

关于相城区 镇(街道、管委会) (区域)

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苏州市相城区 镇(街道、管委会) (区域)业主大会筹备组对本区域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进行了核实,现公告如下。

  苏州市相城区 镇(街道、管委会) (区域)投票权数按照(业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计算,业主在本次业主大会上投票权数为 票。

  附:业主身份及投票权数清册

  业主大会筹备组

  组 长(签名)

  副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篇3:关于征求《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书面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书面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筹备组决定,现将《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张榜公布,书面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筹备组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在 (地点)接待业主,听取意见;同时还在 (地点)设立意见箱,接受业主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业主大会筹备组

  组 长(签名)

  副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篇4:相城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的公告(推选)

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的公告

  (适用于推选业主代表参加集体讨论的形式)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筹备组讨论苏州市相城区 镇(街道、管委会) (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等相关事项确定如下:

  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形式。

  二、鉴于本区域的实际情况,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 名(不少于30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具体分布如下:

  三、业主代表按下述第 种方式产生:

  (1)业主书面推荐(附推荐表样张)。推荐表将采用签收、寄信或传真等形式送达。

  (2)

  推荐表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业主大会筹备组

  组 长(签名)

  副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篇5:相城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的公告(参加集体讨论)

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的公告

  (适用于业主参加集体讨论的形式)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筹备组讨论决定,苏州市相城区 镇(街道、管委会) (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届时将由业主参加集体讨论。

  特此公告。

  业主大会筹备组

  组 长(签名)

  副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