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雅安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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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16)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雅安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雅安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雨城区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各部门:

  根据《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雅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雅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的通知》(雅住建发〔20**〕66号)相关规定,制定了《雅安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现印发执行。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雅安市财政局

  20**年7月4日

  雅安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财政补贴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川建房发〔20**〕422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的通知》(川建计财发〔20**〕418号)的精神,加快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按照《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雅住建发〔20**〕66号)的规定,制定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管理办法。

  一、以奖代补条件

  (一)电梯增设须符合《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川建房发〔20**〕42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的通知》(川建计财发〔20**〕418号)和《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雅住建发〔20**〕66号)的要求;

  (二)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且于20**年1月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6层及以上的住宅;

  (三)不属于单一产权住宅、个人自建房或已列入征收拆迁改造计划的住宅;

  (四)增设电梯已竣工验收并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二、以奖代补对象

  奖补资金用于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符合增设条件的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三、以奖代补期限

  以奖代补政策实施时间暂定三年,即20**-20**年。

  四、以奖代补标准

  政府补贴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增设电梯安装完成验收后,经申请审批,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奖励资金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地方财政再给予每部电梯补助5万元,并按市、区财政6∶4比例分担。

  五、申报材料

  (一)实施单位编制的增设电梯方案,其中包括:规划用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的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初步设计,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预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分摊方案等内容;

  (二)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表(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业主委员会见证);

  (三)规划部门审批手续;

  (四)设计施工图及审核意见书;

  (五)竣工验收手续;

  (六)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七)申报奖励资金的申请表(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六、申报和拨付程序

  (一)申请。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并备齐申报材料后,由增设电梯楼栋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市住建局(房管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核。由市住建局(房管局)负责审核。

  (三)兑付。由市、区财政局安排补贴资金,由市住建局(房管局)负责兑付。

编辑:www.pmceo.Com

篇2:张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奖励及补贴实施办法(2017)

  关于印发《张江镇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奖励及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镇机关各办公室、各居(村)委、物业、各相关单位:

  《张江镇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奖励及补贴实施办法》,已经20**年第8次镇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年4月27日

  张江镇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奖励及补贴实施办法

  《张江镇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奖励及补贴实施办法》(浦张府[20**]14号)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一年。该办法在以往“以奖代补”考核基础上,更加突出考核的实效性,对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改善小区居住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持续强化考核的鲜明导向和杠杆作用,切实体现“奖得心动,罚得心痛”和“正向激励,反向问责”,特提出如下调整方案:

  第一部分 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辖区内为下列住宅物业项目提供管理服务的物业机构:

  1、各类动迁商品房小区

  2、20**年底前交付入住的老旧商品房小区

  3、老公房、售后房小区

  4、各类散居点项目

  (二)辖区内所有居住物业项目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保绿状况、保洁状况、公共秩序状况、公用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居民满意度等5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方式

  由张江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测评机构分别对区域内住宅小区及散居点项目每月进行现场测评,测评报告按月度、季度、半年分别提交,作为考核结果的基本依据。张江镇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综合考量,核算相关奖励。

  (二)奖励办法

  1、物业项目奖励

  以0.10元/月/平方米为奖励基准,各物业项目依照分类,对应不同的起评分数,以每5分为一个级差档次,奖励金额从低到高逐级递增。具体标准如下:

  (1)动迁商品房小区、20**年底前交付入住的老旧商品房小区

  A、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不予以奖励

  B、超过80分(含)、低于85分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10元奖励

  C、超过85分(含)、低于90分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16元奖励

  D、超过90分(含)、低于95分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24元奖励

  E、95分及以上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34元奖励

  (2)老公房、售后房小区、各类散居点

  A、考核得分低于75分的不予以奖励

  B、超过75分(含)、低于80分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10元奖励

  C、超过80分(含)、低于85分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16元奖励

  D、超过85分(含)、低于90分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24元奖励

  E、超过90分(含)、低于95分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34元奖励

  F、95分及以上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46元奖励

  2、物业项目负责人奖励

  以4000元/半年、6000元/半年、8000元/半年这三个奖励档次为基准,依照项目分类(混合小区在分类上以其主要产业类别为准),对应不同的考核分值和奖励系数。具体标准如下:

  (1)对于半年度考核平均得分超过85分(含)、低于90分的第一类考核对象,以及得分超过90分(含)、低于93分的其余各类商品房小区,给予其项目经理4000元的奖励。

  (2)对于半年度考核平均得分超过90分(含)、低于93分的第一类考核对象,以及得分超过93分(含)、低于95分的其余各类商品房小区,给予项目经理6000元的奖励。

  (3)对于半年度考核平均得分达到93分及以上的第一类考核对象,以及得分95分及以上的其余各类商品房小区,给予项目经理8000元的奖励。

  考虑到物业项目面积对于管理难度的影响,项目负责人应获的奖励,按照项目面积的大小,以每5万平方米为一个级差档次,设定不同的奖励系数。总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的物业项目,奖励系数为0.9;总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含)、小于10万平方米的物业项目,奖励系数为1.1;总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含)、小于15万平方米的物业项目,奖励系数为1.3;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物业项目,奖金系数为1.5。

  (三)综合评定事项

  1、在考核期内接受过上海市或浦东新区第三方测评的项目,若其测评得分低于全区平均分,则该小区半年内应获得的机构奖励与项目负责人奖励均降一档计发。

  2、物业项目在考核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半年考评总分进行加减。

  (1)因物业服务企业严重失职,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规定实施管理,引发重大安全或稳定责任事故的,每次扣10分。

  (2)在本市、区物业行风测评中出现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由新闻媒体曝光且属物业服务单位确有责任的,每件扣3分,整改及时并消除影响的每件扣2分;若相关项目在物业服务方面获得测评部门或新闻媒体正面评价与报道的,每件加2分。

  (3)由市民服务热线、网格中心、镇长信箱等各类平台接转的投诉,经查确属物业服务单位失职,未及时整改的,每件扣1分;物业服务单位及其经理人员被居民经上述平台表扬,情况属实的每件加1分。

  (4)因物业服务单位拒不配合导致影响行政管理部门及居委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的,每项扣2分。

  (5)对因小区物业工作失误致使本小区出现新增或回潮“五违”现象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6)、其他应当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扣分处理的严重情形。

  3、在年内获得“上海市优秀住宅小区”称号的住宅项目,当年一次性奖励2万元。

  4、年内无一起新增或回潮“五违”现象的住宅项目,当年一次性奖励1万元,该物业项目负责人奖励5000元。

  四、处罚办法

  对在第三方测评中得分显著低于全区平均分,或存在上述及其他各类扣分情形,情节较严重的物业项目服务机构,将酌情处以书面通报、限期整改、小区经理扣分、诚信档案记录等处罚。

  第二部分 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补贴办法

  一、补贴对象

  1、应张江镇政府的要求,本区域内物业服务实际收费额全部或部分低于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动迁商品房小区(具体清册详见附件二)

  2、各类散居点项目(具体清册详见附件三)

  二、补贴基数

  1、对于物业服务实际收费额全部或部分低于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动迁商品房小区,以物业收费差额作为补贴基数。

  2、对于散居点项目,以每月每平方米0.40元作为补贴基数。

  上述补贴每半年兑现一次。

  三、补贴扣发事项

  严格执行“考核达标补贴”的原则,明确扣罚情形及金额:

  1、因物业服务企业严重失职,不按合同约定及行业规定实施管理,引发重大安全或稳定责任事故的,全额扣发半年度补贴。

  2、在本市、区物业行风测评中出现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由新闻媒体曝光且属物业服务单位确有责任,未及时整改的,视严重程度,每项扣500元-5000元。

  3、市、区、镇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及居委发现小区内存在问题,物业服务单位确有责任被责令整改(以书面整改通知及相关工作记录为准),未及时整改的,视严重程度,每项扣300元-3000元。

  4、由市民服务热线、网格中心、镇长信箱等各类平台接到的投诉,经查确属物业服务单位失职,未及时整改的,视严重程度,每项扣100元-2000元。

  5、因物业工作失误致使本项目出现新增或回潮“五违”现象的,每起扣500元。

  第三部分 附 则

  1、本办法实施后入住的动迁商品房小区,如存在应镇政府要求实行差额收费的情况,差额补贴参照20**年3月前新区物价审核的同类小区最高标准测算。

  2、本实施办法从20**年4月1日起执行。

  3、张江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年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和居委对住宅物业服务达标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奖励及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同时反馈相应居委会。

  4、本实施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张江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1.张江镇住宅物业项目实效检查表

  2.张江镇差额补贴住宅物业项目清册

  3.张江镇住宅散居点项目清册

  张江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20**年4月19日

  附件1:

  张江镇住宅物业项目实效检查表

  项目

  服务标准和要求

  检查结果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分值

  扣分判断标准(判断为“是”的描述,有多条描述的,只要符合一条描述则对应的三级指标分值全扣,相关条目中另有交待者除外)

  是

  否

  保洁状况

  30

  垃圾厢(房)

  5

  1.垃圾入桶、垃圾厢(房)周围整洁

  3

  1)袋装或散落生活垃圾大于等于0.5㎡的;

  2)暴露生活垃圾堆积面积大于等于0.25㎡的。

  2.垃圾桶盖关闭

  2

  3个以上垃圾桶盖未关闭的。

  小区路面以及公共区域

  4

  3.小区路面以及公共区域基本清洁

  4

  1)袋装或散落生活垃圾大于等于0.5㎡的;

  2)暴露生活垃圾堆积面积大于等于0.25㎡的。

  建筑垃圾

  7

  4.设立建筑垃圾定点堆放标志,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3

  1)小区没有设置建筑垃圾定点堆放标识; 2)未袋装化的散落建筑垃圾达到3处或3㎡以上。

  5.建筑垃圾无乱堆放

  4

  1)无定点堆放标识的建筑装潢垃圾占绿或占路堆放2㎡及以上;2)无定点堆放标识的建筑装潢垃圾堆放3㎡及以上。

  公共部位(楼道、消防通道及信报箱、门洞防盗门、楼道外等)

  14

  6.楼道内外等公共部位按要求定期清扫,符合保洁规范(无明显浮尘及垃圾废弃物堆积)

  3

  1)楼道等公共部位出现2处及以上袋装或散落生活垃圾的;

  2)楼道等公共部位出现3处及以上明显积灰或蜘蛛网的。

  7无“三乱”,楼道及消防通道无乱堆物现象

  5

  1)楼道内3处及以上堆物(含乱停放)的;

  2)楼道被阻断的(通道通行宽度小于0.7m即为阻断);

  3)楼道内非法广告张贴1处以上,每处扣1分,3处以上本栏目分数全扣。

  8.信报箱、门洞防盗门无明显灰尘,无粘贴纸及广告

  2

  信报箱、门洞防盗门等公共部位3处及以上乱张贴、乱涂写、污染的。

  9.楼道外公共部位无乱堆物、乱晾晒现象

  4

  1)在公共部位/区域堆物0.5㎡以上的;

  2)在公共部位/区域晾晒衣物等物品2处及以上(社区统一制做的晾衣架除外)。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分值

  扣分判断标准(判断为“是”的描述,有多条描述的,只要符合一条描述则对应的三级指标分值全扣,相关条目中另有交待者除外)

  是

  否

  公共秩序状况

  30

  保安人员

  3

  10.保安人员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着统一制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能做出正确反应,工作认真负责

  2

  1)1个及以上保安人员未佩带标志牌上岗,或所佩挂标志牌污损不能辨识的(本项目限扣1分);

  2)保安人员离岗1人及以上的(看该保安当时是否在履行职责); 3)保安人员在公共场所闲聊、嬉笑打闹,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行为者达2人及以上的。

  11.门卫职责上墙

  1

  门卫室未张贴门卫职责。

  门卫室

  4

  12.门卫室清洁有序,物品摆放整齐,有禁烟标志

  2

  1)室内有积灰或蜘蛛网1处以上的;

  2)桌面杂乱,或桌椅破损较严重的;

  3)室内发现有香烟、烟蒂以及烟灰缸等吸烟用品的。

  13.门卫室内及周边无乱停车(含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乱堆物现象

  2

  1)门卫室内及周边非停车区域车辆停放1辆以上的; 2)室内乱堆物(乱停放)大于等于0.5㎡的。

  小区出入口

  3

  14.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主出入口实施24小时值班看守

  2

  小区大门处于开启状态且无人看守的。

  15.小区边门定时开放

  1

  小区边门开放时间不规律的(问小区居民,是怎么开放的)。

  外来人员、车辆

  3

  16.阻止小商小贩随意进入小区

  1.5

  小区内出现1个及以上无序设摊,或发现有流动商贩的。

  17.对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1.5

  车辆进入小区无登记的。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

  6

  18.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管理有序,符合安全规定

  6

  1)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内存在人车混住现象(本项目限扣2分); 2)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内存在私拉电线及使用明火现象。

  消防器材

  2

  19.有必备的消防器材,并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

  1)小区内无消防器材的; 2)消防器材2个以上过期未按要求更换,以及无检查更换记录的。

  交通标志、停车点

  9

  20.有简易交通标志、地面有划线停车点

  3

  1)无简易交通标志; 2)未对小区地面停车实行划线管理,车辆无序停放的;

  3)机动车停车线不清晰或不可辨的(本项目限扣2分)。

  21.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车行为,尤其绿地内无自行车、电动车和机动车等停放,区域道路保持畅通

  6

  1)机动车未按停车位停放,每发现1辆扣2分;

  2)非机动车占绿停放2辆以上,或机动车占绿停放1辆以上。

  项目

  服务标准和要求

  检查结果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分值

  扣分判断标准(判断为“是”的描述,有多条描述的,只要符合一条描述则对应的三级指标分值全扣,相关条目中另有交待者除外)

  是

  否

  保绿状况

  20

  绿地植被完好

  6

  22.以绿为主, 绿地植被基本完好, 草坪及树木正常生长,无明显毁绿占绿行为,无黄土见天现象

  6

  1)毁绿占绿达到3处以上或总面积大于等于3㎡; 2)黄土见天达到5处,或单处黄土见天面积大于等于2㎡(树根处不属于黄土见天)。

  绿化养护

  6

  23.绿化养护按要求正常进行,按时修剪

  3

  1)绿化植物参差不齐且无修剪痕迹的;

  2)道路旁绿化植物影响行人车辆视线的(本项目限扣2分)。

  24.无植被大面积枯萎死亡现象,无明显虫害

  3

  1)主通道出现1处及以上枯树未及时清除的;

  2)其他通道出现3处及以上杂草枯枝未及时清除的; 3)明显枯萎或病虫害植被面积大于5㎡的。

  绿地无杂物

  8

  25.绿地内无杂物、废品

  8

  1)绿地内堆放单体大件物品的(1.5㎡以上);

  2)绿地内单处或多处堆放杂物累计面积达3㎡及以上。

  设施设备完好

  10

  管道设施

  2

  26.管道等设施定时清理、疏通

  2

  出现管道渗水、溢出等现象1处及以上的。

  沟渠设施

  2

  27.明沟、排水渠等设施定时清理、疏通

  2

  发生明沟堵塞、形成污水污染或垃圾污染2处及以上。

  设备正常运行

  2

  28.公共部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规范保养和维修(定时巡视楼内公共部位)

  2

  1)公共部位设施设备无巡视记录2个月以上的;

  2)出现1台及以上电梯无法正常运行的,或出现1个及以上生活水泵与消防水泵无法正常使用的。

  公用电灯

  2

  29.公用电灯能正常开关,并且日常处于关闭状态

  2

  公用电灯不能正常开关或日常处于开启状态2个及以上的。

  防盗门

  2

  30.防盗门能正常使用,并且日常处于关闭状态

  2

  防盗门不能正常使用或日常不处于关闭状态2个及以上的。

  居民满意度

  10

  小区居民满意度

  10

  根据抽查访谈的居民满意度汇总情况,按比例计算

  10

  附件2:

  张江镇差额补贴住宅物业项目清册

  序号

  小区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性质

  1

  流明新苑

  60343

  中高档商品房,其中动迁房(差收)8182.42㎡

  2

  川杨新苑一期

  113533

  动迁房(差收)

  3

  川杨新苑二期

  101810

  动迁房(差收)

  4

  川杨新苑三期

  147022

  动迁房(差收)

  5

  川杨新苑四期

  79273

  动迁房(差收)

  6

  川杨新苑六期

  107118.69

  动迁房(差收)

  7

  紫晶苑

  154986

  动迁房(差收)

  8

  兰沁苑

  67305.31

  动迁房(差收)

  9

  榴云新村

  76046

  动迁房(差收)

  10

  蕉丽新村

  26840

  动迁房(差收)

  11

  华陇小区(建中小区)

  22270.78

  动迁房(差收)

  12

  贝越佳园(北)

  22460

  动迁房(差收)

  13

  玉兰香苑一期A块

  65217.3

  动迁房(差收)

  14

  玉兰香苑一期B块

  123084.18

  动迁房(差收)

  15

  玉兰香苑二期A块

  89855

  动迁房(差收)

  序号

  小区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性质

  16

  玉兰香苑二期B块

  51381

  动迁房(差收)

  17

  玉兰香苑二期C块

  90416

  动迁房(差收)

  18

  玉兰香苑三期

  155000

  动迁房(差收)

  19

  玉兰香苑四期

  239696

  动迁房(差收)

  20

  益丰小区(益丰新村)

  100608.22

  动迁房(差收)

  21

  申城佳苑一期A块

  107460.8

  动迁房(差收)

  22

  申城佳苑一期B块

  128929.97

  动迁房(差收)

  23

  申城佳苑一期C块

  52751.13

  动迁房(差收)

  24

  春港丽园

  118942.08

  动迁房面积102642.08㎡,其中(全收)面积85842.08㎡,(差收)面积16800㎡按0.35元/㎡收费,老公房面积16300㎡

  25

  申城佳苑二期A块

  96371.05

  动迁房(差收)

  26

  申城佳苑二期C块

  57427.88

  动迁房(差收)

  附件3:

  张江镇住宅散居点项目清册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性质

  1

  孙桥联建楼小区

  13053

  10年以上老商品房

  2

  横沔江路256、258弄

  5960.52

  老公房

  3

  浦泥小区

  2846

  老公房

  4

  古桐路小区

  2907.17

  老公房

  5

  川北公路散居点

  1948.92

  老公房

  6

  古桐路三药厂公建房

  11202.81

  老公房

篇3: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奖励补贴办法(2018)

  印发《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奖励补贴办法》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经市政府20**年第4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奖励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7月23日

  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奖励补贴办法

  为建立老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做好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加快推进“精致常熟”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25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补贴对象、范围和时限

  1.奖励补贴对象:承接老住宅小区(老住宅小区是指2000年12月31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不包括纯别墅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内“二低一特”等困难家庭(“二低一特”困难家庭指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特困职工)。

  2.奖励补贴范围:三环路以内。

  3.奖励补贴时限:老住宅小区补贴奖励时限为三年。

  二、奖励补贴内容和标准

  (一)承接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

  1.物业服务补贴。补贴基数为0.20元/平方米·月,与收费率和考核结果相挂钩,补贴额度=补贴基数×小区总建筑面积×12月。

  2.考核奖励。奖励经费标准为100万元/年,与考核结果相挂钩。

  (二)“二低一特”困难家庭物业服务费补贴

  老住宅小区“二低一特”困难家庭物业服务费给予全额补贴,每户家庭每年只补贴一处。

  三、奖励补贴条件

  (一)老小区补贴条件

  享受财政补贴实施“准物业服务”的老小区,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街道办事处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2.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自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3.原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经老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后的小区收费标准不低于120元/年,未实施老住宅小区综合改造的小区收费标准不低于80元/年。小区未开征收取物业服务费的不享受奖励补贴。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务实举措提高老住宅小区物业费收缴比例,收费率不低于70%。

  (二)考核奖励条件

  街道办事处对老小区物业服务实施考核,考核达到良好或优秀的给予一定奖励,考核合格及以下的不得奖励。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街道办事处负责并组织辖区范围内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

  五、奖励补贴经费的使用

  1.补贴资金用于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奖励资金用于小区考核奖励,不得挪作它用。

  2.小区补贴和考核奖励经费的拨付应与收费率和考核结果相挂钩,由街道办事处制订具体办法。

  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自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和原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老小区,补贴资金的50%直接拨付物业服务企业,剩余50%由街道办事处根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结果及物业服务企业对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应急工作配合完成情况拨付。

  六、奖励补贴经费的拨付

  奖励补贴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市住建局(房管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后报市财政,财政部门根据审核情况拨付资金。

  七、其他要求

  1.市住建局(房管处)要指导和督促街道办事处在老住宅小区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组建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并将其作为新实施老住宅小区综合改造的前提条件。

  2.街道办事处在新一轮物业服务企业招标时,将加强群租房、“三合一”、电动自行车的日常巡查、发现、报告机制纳入物业服务管理内容。

  八、本办法自20**年8月1日起实施,《常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奖励补贴暂行办法》(常政办发〔20**〕61号)同时废止。

篇4:北蔡镇老旧小区创卫补贴实施方案(2019)

  关于印发《北蔡镇老旧小区创卫补贴实施方案(20**)》的通知

  浦北府〔20**〕38号

  关于印发《北蔡镇老旧小区创卫补贴实施方案(20**)》的通知

  各居民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卫生镇标准》及《浦东新区北蔡镇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镇实施意见》精神,现将《北蔡镇老旧小区创卫补贴实施方案(20**)》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

  20**年5月6日

  北蔡镇老旧小区创卫补贴实施方案(20**)

  20**年是北蔡镇全国卫生镇创建之年。为了坚守“创建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改善居住小区的环境面貌,根据北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据《国家卫生镇标准》及《浦东新区北蔡镇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镇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卫生镇标准》中对居民小区卫生管理“路面、楼道、车棚等公共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立面清洁,无乱张贴、乱涂画现象”及绿化管理“绿化养护较好,无占绿毁绿现象”的要求,北蔡镇党委、政府考虑到物业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老小区、2年以上动迁房小区、15年以上早期商品房小区的底层楼道厅、外墙立面清理、污损的楼道大门除锈油漆,绿化补种进行补贴。

  二、实施范围和要求

  (一)实施范围:北蔡镇老旧小区、2年以上动迁房小区、15年以上早期商品房小区。

  (二)实施要求:1、底层楼道厅及目力所及的外墙立面等黑广告铲除,乱张贴清理,做到楼道厅及外墙立面等目力所及之处无乱涂画、无乱张贴,墙面基本恢复原貌。

  2、污损的楼道大门除锈、重新油漆。

  3、绿化补种。绿化带基本做到无垃圾,无占绿毁绿、无黄土见天现象。

  三、补贴标准

  1、楼道厅、外墙立面清除黑广告、乱张贴,按小区总建筑面积1元/㎡标准补贴。

  2、小区绿化补种及养护按补种面积20元/㎡标准补贴。

  3、补种面积计算说明:

  1)按小区建筑面积除4算出占地面积。

  2)占地面积乘以30%(绿化率)计算出绿化面积。

  3)按绿化面积的4分之1算出须补种的绿化面积,再乘以2,得出予以补贴的绿化面积。

  四、补贴方式

  5月底50%的补贴款争取发放到位,12月底创卫工作顺利结束后,另外50%的费用将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届时补贴款直接转入相关物业公司账户。

  五、考核标准

  根据5月初区爱委办暗访、5月、6月市级考核及7、8月份全国考核的3个时间节点,北蔡镇创卫办、北蔡房办等将依据《浦东新区北蔡镇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镇实施意见》中对“居民小区”的考核标准(见附件)分别对相关小区进行实地普查及有针对性的抽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六、考核细则

  (一)楼道厅、外墙立面清理、楼道大门除锈油漆。

  依据《国家卫生镇标准》,要求居民小区:“路面、楼道、车棚等公共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立面清洁,无乱张贴、乱涂画现象”,总分为15分。市级考核扣3分以上的,50%的补贴款不予发放;全国考核中扣3分以上,造成无可挽回的影响的,除了扣除50%的补贴款,另外20**年下半年的镇级补贴也一并扣除。

  (二)绿化补种。

  依据《国家卫生镇标准》,要求居民小区:绿化管理“绿化养护较好,无占绿毁绿现象”,总分为10分。市级考核扣3分以上的,50%的补贴款不予发放;全国考核中扣3分以上,造成无可挽回的影响的,除了扣除50%的补贴款,另外20**年下半年的镇级补贴也一并扣除。

  为确保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居民小区务必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力争抓住创卫契机,让物业服务工作逐步迈上规范化、优质化轨道,让辖区业主对我们的物业服务满意度有进一步提升,争取以良好的居住环境,顺利通过各级领导的明查、暗访和考核验收。

  附件:卫生城镇创建评分标准

  附件:

  卫生城镇创建评分标准

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得分情况
宣传氛围   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宣传内容,及时更新 5   
  创卫宣传氛围浓厚,形式多样 5   
禁烟管理   小区门卫和公共活动场所有禁烟标识和投诉电话,无烟具,无烟蒂,无吸烟现象 5
病媒防控   有病媒防制设施(捕蝇笼、毒鼠盒等),数量足够,设置合理规范 6   
  公厕、垃圾房等管理规范,基本无蚊蝇滋生 3   
  所查区域内无蚊蝇滋生地 2   
  居民楼的垃圾道封闭、绿地或绿化带鼠征少见 3   
  现场未见活鼠、鼠迹,活蟑,蟑迹 6   
卫生管理   有清扫保洁制度,保洁状况良好,基本无散落垃圾 5   
  路面、楼道、车棚等公共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 8   
  立面清洁,无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7   
秩序管理   建筑垃圾合理规范堆放,定时清运 4   
  废品回收管理规范 4   
  流动商贩管理规范 4   
  基本无“六乱”现象 4   
  无违规饲养家禽现象 4   
环卫设施   公厕、垃圾房及垃圾桶设施规范,整洁卫生、无破损 8   
  垃圾房地面及门前无渗滤液,不污染环境 6   
  垃圾收集容器数量充足,密闭保存 6   
  垃圾日产日清,无粪水满溢现象 5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5   
道路和绿化管理   路面平整,划现停车,无乱停车 5   
  绿化养护较好,无占绿毁绿现象 5   
  绿化带基本垃圾 5   

篇5:咸宁市出台新规加强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补贴

  咸宁市出台新规加强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补贴

  部门合力监管小区,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补贴...... 咸宁市出台新规加强物业管理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黄兰芬)谁来牵头组织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投诉无门的现象怎么破解?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从何而来?我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逐步破解我市一项项的物业管理难题。《意见》共二十二条,内容详实,措施具体。

  《意见》指出,街道办事处对小区物业综合管理负总责,要将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管理体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街道办事处组织建立住宅小区联席会议制度,并负责召集各职能部门和小区中的各方代表参加,协调解决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意见》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小区宠物管理,公安部门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油烟扰民,环保部门负责查处;小区有人毁绿种菜、养家禽,城管部门会管;不符合“住改商”规定的,工商部门不发营业执照;物业公司乱收费,物价部门负责处理;小区内出现业主子女就近入学纠纷,教育部门调处......

  《意见》中还有一大亮点,对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政府会给予一定补贴。老旧小区环境整治、物业服务补贴等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市、县财政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安排资金,用于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财政按一定标准,对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给予专项补助。老旧小区改造费用,通过财政补贴、专营单位投资、业主适当承担等方式筹集。没有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的老旧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物业服务中心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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