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五原县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三年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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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三年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

  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三年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年12月28日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三年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推进我县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解决物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巴彦淖尔市物业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年至20**年底,开展为期三年的“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提升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关注民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以巩固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成果,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物业服务标准化、物业收费市场化建设,切实解决物业管理服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抓手,全面提升居民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二、目标任务

  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实现小区物业管理职责的明确化、规范化;强化集中治理,实现管理模式的标准化、程序化;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实现小区执法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实现小区面貌的整洁化和服务的品质化,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物业管理三年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三年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平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武 伟 政府办挂职副主任

  乔 良 住建局局长

  武 锐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潘志忠 城管执法局局长

  马嘉骏 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

  邵永斌 财政局局长

  袁培才 发改局局长

  刘 勤 规划设计服务中心主任

  刘春晨 环保局局长

  韦永生 司法局局长

  吕文军 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和投诉中心主任

  王 栋 公安局副局长

  杨 锴 园林管理所所长

  蔺海云 环卫管理所所长

  姚 毅 供热与物业监管办主任

  段志强 消防大队教导员

  侯凯钧 交警大队大队长

  贺建忠 供电分局局长

  王玉生 法院城市建设管理专业法庭庭长

  谢福云 自来水公司公司经理

  杨少刚 益源水务公司经理

  李建荣 腾洁燃气公司经理

  赵永泉 富源热力公司总经理

  杨月英 移动五原分公司总经理

  高永平 电信五原分公司总经理

  许文林 联通五原分公司总经理

  张 慧 广电网络五原分公司副经理

  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供热与物业监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姚毅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各社区落实物业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动配合。

  四、工作职责

  全县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多方联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机制,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城管执法局:要加大对违反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巴彦淖尔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执法处罚力度;对违反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违反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规定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住建局:要加大对住宅小区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对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和存在质量问题的不予验收并不得交付使用;协调解决处理好小区建筑质量投诉;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未办预售许可证售房、未开工售房、未验收交付使用、延期交付使用等损害广大购房户利益的问题。对未出保修期的小区进行复验,督促开发商对工程遗留问题和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事项进行督查。

  公安、交警、消防:要加强住宅小区安全、交通、消防设施的管理,监督和落实小区安防、监控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做到监控无死角、图像清晰;同时对小区内车辆乱停,堵塞消防通道、交通通道,僵尸车,楼道和消防通道乱堆乱放、乱拉乱接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予以查处。

  环保局:组织公安、执法部门对住宅小区底店的噪声、油烟、焚烧垃圾等污染环境行为的整治工作,彻底解决污水排放、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颁证后的物业企业经营服务的监督管理;要将小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全部纳入管理范围,落实门前四包。要加强小区内非法广告和无照经营行为的治理工作,重点加大对车库改商铺无证经营行为查处力度;要加强各小区电梯的安装验收、维护、年检及安全运行日常监督检查。

  规划设计服务中心:要严厉查处开发企业未按规划要求配置公建及物业服务用房的行为。配合执法部门对小区内违规搭建、侵占共用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发改局: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定期出台物业服务费的市场参考价,查处物业企业乱收费和乱涨价行为。

  司法、信访、物业管理、社区:要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加强对物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管理,尤其对重大、疑难物业矛盾纠纷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工作方案。

  园林管理所:要加强对新建小区内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督促开发企业对绿化不合格的小区进行限期整改,达标后移交物业公司接管;加强对物业企业绿化养护和补植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小区内侵占绿地行为的及时查处。

  环卫管理所:要及时启用住宅小区内垃圾转运站,缓解高峰期垃圾倾倒难的问题,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物业脱管期间垃圾清理、清运工作。

  城市建设管理专业法庭:要加强对恶意拖欠物业费行为要“速立、速裁、速结”,积极探索现场办案、小区公开审判等方式,加大对恶意欠费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宣传效果,释放社会效应。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网、线路、检查井到终端用户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责任,保证户外线路规范有序。在物业监管办指导下,开展城市通讯线路整改专项行动,主动排查架设、敷设的通讯线路及附属设备,按照安全、规范、美观的要求进行整改。相关单位因建设或者维修、养护相关设备设施等,需要在小区内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协商一致并签订恢复协议。对不按要求恢复的施工单位,今后禁止进小区施工。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县政府对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领导小组成员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物业办,负责日常事务。联席会议每季度定期召开,遇到需要紧急处理的事务也可临时召开,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重大问题及物业管理纠纷。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履行起住宅小区内执法管理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工作方案及办法。

  (二)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建立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新机制。

  一是落实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管理、监督、考核辖区物业管理工作。成立住宅小区物业办,会同县物业监管办,组织指导各小区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业委会成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并参与物业服务质量的日常检查考核;建立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相关部门小区联合执法的协调工作、辖区物业的纠纷调解和信访维稳工作;辖区内物业公司的考核工作。

  二是夯实社区居委会职责。居委会负责组织本社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业主委员会制定规章制度,引导和规范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共行为;指导业主委员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建立群众性物业服务组织,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与业主委员会共同监管物业履约保证金的收支。

  (三)规范业委会运作机制,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职能作用。

  一是全面地掌握各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加强对业主大会的指导和组织,做好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等组织和管理工作,依托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同驻共建机制,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小区业主大会的民主自治作用。对暂时选举不出业委会的小区由居委会干部兼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能。

  二是确保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规范有序。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协调作用。监督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维护业主权利,同时规范业主自身行为,履行业主义务,保障物业服务正常运行。

  三是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宣传作用。通过业主委员会向广大业主宣传住宅小区的居民管理规约,明确业主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四是要落实业主委员会成员工资待遇。为了充分调动业主委员会工作积极性,由县政府为每个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住宅小区户数补贴3000-5000元的工作经费;对于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鼓励采取公用设施(包括住宅小区公建、广告位等)出租经营筹集资金解决业主委员会成员工资待遇或补充工作经费,召开业主大会确定后,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管理。业主委员会收支情况要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社区居委会进行监督。

  五是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强化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坚决打击业主委员会不按程序决定事项、以权谋私、不交物业费或向物业公司索要财物、互相勾联、损害广大业主利益的行为。

  (四)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

  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91号),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由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向专业物业服务转化,实现后勤管理服务社会化、市场化。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所有单位原则上均不得指定物业企业,已经指定的要及时纠正,并重新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管理,实行物业履约保证金制度。为培育、壮大物业服务市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物业招投标产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予以减免。

  二是对于辖区业主经济状况相对较差、无力承受物管专业服务的老旧小区,探索业主自治的管理服务模式,实行自助式“准物业”服务。

  (五)打造文明和谐社区,推进行政、企事业单位包联小区。

  以创建全区文明城市为契机,因地制宜解决小区物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对各住宅小区进行包联,协助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开展住宅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整治等工作,建设小区文化广场(长廊),开展灵活多样文化活动、宣传政策法规、物业知识;协调执法、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对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侵占绿地、店外经营、私拉电线、乱堆乱放、违法装修、油烟噪音污染、宠物扰民等问题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好住宅小区内公共设施完好无损,环境干净、整洁,规范城市居民的行为习惯,革除陈规陋习,提升居民的生活居住品质。

  (六)加快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打造美丽和谐小区。

  由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向县政府申报居民积极性高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并对自筹资金到位率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工程,争取利用三年的时间完成改造任务,实现旧小区有管理用房、有自行车棚,有停车位、路面硬化、管道更新、小区封闭,具备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要确立“共同缔造”理念,通过居民自筹、向上级争取、财政补贴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步伐。

  (七)以标杆促品牌提升,鼓励物业企业创建示范项目。

  一是由县物业办负责创建一批物业服务示范项目,打造示范小区、特色小区,培育和发掘一批物业管理“新亮点”。要引导物业企业增加便民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鼓励优秀企业做大做强,带动行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县财政预算要每年列出10万元物业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专项奖励业主满意率达到80%以上的物业示范项目和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及“准物业”管理的优秀项目。

  (八)破解物业收费难,解决制约物业发展的“瓶颈”。

  一是物业企业自身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并采取分季度收费等灵活多样的收费形式进行收取。

  二是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私营企业主带头交纳物业费。

  三是采取多种方法治理拖欠物业费行为。监察、组织部门要加大对无正当理由催交后仍拒缴物业费的公职人员的教育、约谈和惩戒;教育部门要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法协助收缴物业费;不动产登记局对房产变更产权时要查询并告之双方物业费缴纳情况;政府要建立不缴纳物业费的公开曝光失信惩戒平台;法院要将恶意拖欠物业费经审判仍不缴纳的业主列入失信黑名单。全社会要形成共管共治,群策群力的催缴物业费的氛围,破解“收费难”。

  1.加强小区内部管理,提升住宅小区“颜值”。

  一是加强对小区内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私改私接行为的管理。由社区牵头,对全县所有住宅小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根据“谁乱搭建、乱堆放,谁负责”的原则,动员居民自行拆除、清理或整改。由物业办牵头对有物业管理服务、具备安装充电桩条件的住宅小区推广安装,逐步解决电动车充电难、乱充电的现象。

  二是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解决小区内乱停车、停车难的问题。尽最大可能设计施划停车位;最大限度的发挥地下车库和地上车库作用;对占用消防通道停车、乱停车行为,消防和执法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

  三是住宅小区大力推行“微治理”。由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在住宅小区实行“微治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高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度,提升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探索出一条以小区“微治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完善居民诚信体系建设,公开曝光居民违约失信、恶意欠费行为,让不讲诚信、不重信用的行为无处藏身;表彰一批“微治理”成效显著的小区和在小区“微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工作者,并作为今后选用干部的重要考核依据。

  四是社区牵头,各包联小区单位配合,规划、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环保、公安、交警、消防、物业办、园林等部门开展联动执法,进行住宅小区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处理住宅小区各类矛盾纠纷,杜绝一切安全隐患,还给居民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十)加大对住宅小区工程遗留问题的监管力度。

  一是住建、执法、物业等部门要狠抓质量安全管理,不留工程质量问题。要严格落实质量保证金制度,对工程质量有问题的项目不予退还保证金或延迟退还保证金。

  二是住建、规划、执法、物业、园林等部门要对建成小区进行再验收,对开发遗留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回头看,认真分析研究和协调处理解决,督促开发企业认真整改。

  三是由住建局牵头,对采取推、拖、躲的办法规避质量问题的原开发企业要停止新开发项目的审批和验收,直至清理出房地产市场。

  (十一)规范管理,狠抓落实,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一是完善管理体系,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进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量化考核细则;推进我县物业服务标准化进程,达到物业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加强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登记管理,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全面完善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明确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服务等级,细化服务标准,约定收费标准。

  二是全面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加强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监管,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新建项目以及期满或终止前期物业服务的项目,必须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采取足额分期交付的办法收取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并与年底考核挂钩。新交付的项目,履约保证金由物业主管部门收取,专户管理,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业主委员会监督使用;前期物业服务终止的住宅项目,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办收取,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业委委员会共同监管。逐步建立双向选择、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物业管理新机制,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三是完善物业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实行物业企业清理退出机制,推动物业行业自律。按照《巴彦淖尔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不同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确认后的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即时汇总上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级。对年度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物业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制,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抽调精兵强将参与物业管理整治提升工作,狠抓落实,有序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引导。新闻媒体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让整治工作人人知晓,户户参与,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聚集正能量,努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群众满意的和谐物业小区。

  (三)加强检查考核。县政府将集中整治工作作为重点检查考核内容,采取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按季度公布考核情况,督促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对工作无进展或问题无明显改善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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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2016)

  湛建质〔20**〕99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公共建设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11月24日7时左右,江西丰城电厂三期工程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桥吊倒塌,造成横板混凝土通道坍塌。截至11月24日22时,该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导致74人死亡,2人受伤。根据*xxx、*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印发了《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行整治方案》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11月28日

  湛江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20**)

  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极其深刻。11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传达贯彻*xxx、*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一、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此次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的的日常工作。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各类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基坑工程和高处施工平台等部位、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1.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倒塌事故应深化整治的内容:

  ①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产权备案、使用登记,未按规定进行安装拆卸告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②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专业承包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③无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就施工,以及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④未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或档案严重缺失、混乱;

  ⑤安装拆卸作业过程中,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进行现场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不审核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⑥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2.防范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应深化整治的内容:

  ①对本辖区(本单位)模板支撑系统情况不清,未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②模板支撑系统无专项施工方案或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尤其是局部高大模板;

  ③未按有关规范要求对模板支撑系统使用的钢管、扣件等质量以及螺栓拧紧扭力矩进行管控;

  ④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⑤浇筑混凝土前,未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对已搭设完成的模板支撑体系进行工序验收;

  3.防范基坑工程垮塌事故应深化整治的内容:

  ①未摸清本辖区(本单位)基坑管理情况和未建立基坑专项整治台帐;

  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对基坑工程委托第三方监测,第三方监测单位未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监测方案并严格执行;相关单位未制定监测数据异常的工作报告制度;

  ③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土石方施工、内支撑结构安装及拆除、降排地下水等)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不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条件;

  ④基坑边,特别是开挖的市政管道沟渠周边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机械等荷载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距基坑边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违规搭设了临时房屋;

  ⑤不重视汛期基坑施工安全的管理,未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抢险措施,防汛防涝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不足;

  4.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应深化整治的内容:

  ①建筑施工企业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投入不能保障相应安全防护设施到位,企业未开展防范高处坠落的自查自纠;

  ②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与高处作业安全相关的培训教育、技术交底;

  ③工程项目部未结合工程特点,辩识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安全防范;高处作业前,项目负责人未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④安全带、安全网未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

  ⑤涉及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⑥从事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体检并持身体健康证明;未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患有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等病症,以及疲劳过度、精神不振、思想情绪低落、饮酒后的人员高处作业;

  ⑦工程项目部未制定并严格执行不准在六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大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的措施;

  三、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11月28日-29日)。各项目部、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自查自纠,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完成。

  (二)主管部门检查(11月30日-12月6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直接监管的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12月7日-1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对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要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合理部署,切实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强化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认真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分析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长效机制。

篇3:物业公司用心服务品质提升学习与畅想

  物业公司用心服务品质提升学习与畅想

  作为南京大学后勤集团**物业公司,为积极响应集团开展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先后召开了各层面管理人员宣传动员会。公司为把这次活动开展的务实有效,总经理吴志忠在会上作了总动员,会上明确此次活动的目标要求和重要意义,同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作为公司基层管理人员参加了动员会,此次动员会又是一堂学习培训课,在学习中,认识到服务品质就是顾客对服务的期望和顾客接触后感觉到服务间的差距,即服务品质=认知的服务-期望的服务。服务品质不是公式、口号或标语。企业在制定质量目标时,就已经涵盖服务品质元素。

  由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精神和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用原始积累的服务方式,已满足不了现代人崇尚高品质生活服务的需求,因此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背景下,服务领域企业为了适应、顺从社会时代变迁和自身生存及发展的需要,同时又要满足人们的精神和物质服务需求。由此提出服务要革新,朝着品质化方向发展,追求服务品质化,树立服务品质目标,打造理念,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强化服务品质意识,完善机制,以求服务品质突破提升。因而把这种突破提升到一个理念。作为高校后勤工作就是要坚持用“后勤服务重要,后勤服务光荣”,打造“三优一满意”作为后勤服务工作理念。

  通过学习,我们加深了对服务品质的理解,意识到了提升的重要意义。按照公司和鼓楼学生公寓物管处对此次活动的目标要求,就是在思想上、意识上、作风上、素质上、服务上全面改观和提升;要诚心、真心、细心、耐心做好每一项服务工作。要在服务工作原始积累中找不足,在现行的服务工作中找不足,在与同部门或同班组间找不足,与先进管理相对比找差距,使我们知道存在不足和差距关键焦点在哪里。作为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人员是最直接为广大师生提供服务品质提升执行者,我们在日常服务管理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细节都是服务品质提升体现者,因此,我们要用每一份诚心、诚信,多一份细心、耐心,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个沟通、一个举手之劳服务,使广大师生满意,努力争做服务品质提升践行者,为打造后勤服务品牌做贡献。

  随着开展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将找准努力的方向,找准存在问题的所在,着手解决服务工作中影响服务品质提升主要问题和不良因素。我们要通过开展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创建和谐、平等、互尊互敬的学生公寓服务管理工作氛围,只有建立在这个基础上,通过我们的努力,服务品质提升才有生命力,才能让广大师生真正体验到服务品质的提升而感到满意。

篇4: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2013)

  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洛政办〔 20** 〕 57 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狠抓落实年”活动要求,按照《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洛政〔20**〕203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通知》(洛政办〔20**〕49号)、《 *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物业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洛发〔20**〕15号)、《 *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洛发〔20**〕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城市区政府为主导,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通过开展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建立“运行有序、管理到位、服务规范”的物业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任务及实施阶段

  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20**年5月20日-5月27日)

  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召开动员会,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开展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广大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全面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二)组织实施阶段(20 13年5月28 日-9月30日)

  1.落实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20** 年5月28日-6月8日)

  按照“属地管理、立足基层”的原则,各城市区政府作为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成立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织。要健全和完善区、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强化层级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督促街道设立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纠纷受理站和物业应急维修站。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和矛盾处理前置机制,积极协调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把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纠纷和矛盾化解在社区。

  2.自查自纠阶段(20**年6月9日-9月30日)

  各城市区政府按照《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通知》(洛政办〔20**〕49号)和《*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洛发〔20**〕7号)赋予的职责,从以下巧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 1 )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情况;

  ( 2 )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 3 )制定本辖区、办事处(乡、镇)、社区、各有关单位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目标情况,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年终绩效认定考核情况;

  ( 4 )“五级管理、部门联动”,物业管理机制体制和“属地管理、立足基层”原则落实情况;

  ( 5 )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以及实施物业管理小区整合整治所需资金落实情况;

  ( 6 )建立业主投诉、协调处理、督查通报机制情况;

  ( 7 )各城市区专门物业管理机构和街道“两站一中心”设立情况;

  ( 8 )组织本辖区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导召开本辖区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备案情况;

  ( 9 )本辖区价格、工商、城管等部门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及小区内的各类经营活动整治情况;

  ( 10 )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救助制度建立情况;

  ( 11 )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资质动态考核初审登记情况;

  ( 12 )培育、申报本辖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的推荐和初验情况;

  ( 13 )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悬挂物业服务公示牌情况(内容包括:小区名称、服务单位、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其它住宅小区(楼、院)设立“业主投诉早知道”公示牌情况(包括:小区名称、街道、社区、管理类型、两站一中心电话、投诉电话);

  ( 14 )本辖区住宅小区进行“五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设施设备治理、公共秩序治理、物业收费问题治理)情况;

  ( 15 )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突发事件和办事处等基层单位处理不了的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矛盾纠纷的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10月l日一11月30日)

  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对各城市区相关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全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 ,市政府副市长谭建忠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晓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李新志任副组长,各城市区政府、市落实办、市纠风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李新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飞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实行周例会制度。各城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采用多种形式,强化工作推进。市物业主管部门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风监督员对我市物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和暗访,并采取召开小区业主座谈会、周督查、月公示制度,推进我市物业管理和小区集中整治工作,同时要及时筛选上报需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各城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例会、联合督查、跟踪督查、工作排名、领导约谈等方式,切实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检查考核,严格奖惩措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目标落实情况,对各城市区政府进行阶段性督查和全面考核。通过居民满意度测评、群众反映问题等进行量化打分,对达不到标准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靠后或群众投诉较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淘汰机制,对整治不彻底,又没有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要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洛政办〔 20** 〕 64 号)注销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清除出物业行业队伍。同时,市领导小组要对各城市区政府综合验收考评情况进行排名。

  附件: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城市区(管委会):

标准内容 规定
分值
评分细则

总分 100




















1 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物业管理工作,主管区长任组长,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成立领导小组,以文件为准)。 10分 未设立扣10分
2 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年度责任目标并列入绩效考核(以文件形式)。 10分 未纳入扣10分
3 制定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方案,制定对各办事处(乡、镇)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奖惩措施(以文件为准)。 2分 未制定长效机制方案扣2分
4 有专人负责对办事处(乡、镇)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2分 未有专人负责
扣2分
召开专题研究物业管理的会议两次或两次以上。 2分 少一次扣0.5分
召开区直单位、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会议时部署物业管理工作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且有记录、有内容. 2分 少一次扣 0.5分,扣完为止
5 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的小区(院、楼)摸底调查,并分门别类制作详细的小区明细表。 2分 不明确、不详细
扣0.5分
6 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对特困户、低保户有救助办法并实施救助。 2分 没有救助办法扣0.5分,未实施救助扣0.5分
7 建立对失管小区(楼、院)应急实施措施、方案,并及时进行管理。 10分 未建立扣0.5分
,未及时管理扣
2分
8 有专人负责信访、《连线政府》、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投诉、处理,公布投诉处理电话。 10分 未有专人,未指
定矛盾协调机
制一票否决
9 组织物价、工商、城管等部门对住宅小区各种经营活动进行整治。 2分 未组织扣1分
10 街道设立两站一中心,有专人负责并公布投诉受理电话。 10分 未建立两站一
中心,没有专人
负责一票否决
11 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在有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显著位置悬挂物业服务公示牌,内容包括:小区名称、服务单位、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其他小区(楼、院)应设立业主诉求早知道公示牌,公布“两站一中心”电话号码。 10分 公示牌内容少
一项扣1分,直
至扣完
12 指导组织召开本辖区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和备案。 2分 未指导组织业
主大会扣1分
13 积极培育优秀住宅小区(大厦)、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协助物业管理部门搞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 2分 未培育扣1分
14 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资质动态考核初审登记制度。 2分 未考核初审登
记扣2分
15 完成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及时协调处理辖区物业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 2分 未完成工作任务扣1分,未及时协调处理扣1分
专业
物业
公司
管理
16 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各类垃圾、排污管道,修补绿化,安防、消防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机动车停放有序,清理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物业收费定期公布,悬挂物业服务公示牌。 10分 有一项未整治
到位扣1分,扣
完为止
后勤
管理
17 后勤单位管理小区(院、楼)没有私搭乱建现象,地面、绿地无垃圾,门卫有专人看管,24小时维修值班,楼道灯完好,悬挂诉求早知道便民服务牌。 4分 有一项未整治
到位扣1分,扣
完为止
社区
代管
和业
主自
治管
18 社区管理、业主自治小区(楼、院)按规定配有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设立门卫及公共秩序维护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小修在24小时维修到位,楼道灯完好,悬挂业主诉求早知道便民服务牌。 4分 有一项未整治
到位扣1分,扣
完为止

篇5:住建局集中整治居住小区违规挂晒行为的通知

  **市Z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整治居住小区违规挂晒行为的通知

  各位居民:

  根据《关于规范**市住宅小区在绿化植物上晾晒衣物行为的通知》(南林园发[20**]63号)文件要求,随着“美丽**.整洁畅快通有序大行动”的开展深入,我住建局对住宅小区内衣物、被子等物品晾晒在绿化植物上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为切实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我城区各居住小区内整洁有序,我局将成立专项整治执法小组对各小区进行巡查整治。请各位居民自觉将衣物、被子等物品晾晒在专用区域。

  附件:《**市城市绿化条例》摘要

  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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