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行政强制
查封施工现场决定书
[ ] 号
姓名: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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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编号: ),但你(单位)至今仍未停止违法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三条(条款内容)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依法予以查封。
若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本级) 人民政府或 (上级主管部门)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说 明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三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行政执法、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等措施。强制拆除的费用由违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建设行政执法解除查封施工现场决定书文本
建设行政执法解除查封施工现场决定书文本
解封决〔 〕第 号
(当事人单位名称) :
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下达了《查封施工现场决定书》( 查决〔 〕第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现解除对 (违法违规工程) 施工现场的查封。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到 (执法机关) 办理解除查封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执法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送当事人,第二联存档。
篇3:建设行政执法查封施工现场决定书文本
建设行政执法查封施工现场决定书文本
查决〔 〕第 号
(当事人单位名称) :
关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 责停决〔 〕第 号),但你(单位)至今仍未停止违法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在 (违法违规工程)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依法予以查封。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内向 人民政府或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送当事人,第二联存档。
篇4:建设行政执法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文本
建设行政执法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文本
解封〔 〕第 号
(当事人单位名称) :
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 封决〔 〕第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对你(单位)被查封(扣押)的物品予以解除查封(扣押)的措施,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到 (执法机关) 办理查封(扣押)物品返还事宜。
附: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执法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篇5:建设行政执法查封(扣押)决定书文本
建设行政执法查封(扣押)决定书文本
封决〔 〕第 号
(当事人单位名称) :
因你(单位)涉嫌 (违法违规建设工程)
的行为,根据 (法律法规条款)
的规定,现依法对你(单位)下列物品予以查封(扣押)。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执法机构(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