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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后勤项目质量科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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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后勤项目质量科职能

  重庆大学后勤项目质量科职能

  1.负责组织全校维修工程项目的统计、论证、规划、审核、设计、立项申报等工作;

  2.负责组织或参与后勤管理处所有项目的招标工作,包括维修、绿化、物业、特种设备、场地出租、物资采购等各项内容;制订配套制度;编制项目清单及招标文件,收集整理标的物的有关基础资料等工作;

  3.负责对外各类合同的起草、报审、签订及管理;按学校规定对工程结算资料的审计、审核、整理、上报等工作,并保管和移交相关档案资料;

  4.负责配合各中心制定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和考核目标;参与相关考核工作;负责对项目的施工过程、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抽查;参与相关工程的验收;

  5.在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后勤管理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监督开展后勤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6.代管后勤服务呼叫中心;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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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重庆大学后勤财务科职能

  重庆大学后勤财务科职能

  1.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后勤管理处经济秩序和业务流程,协助领导进行经济决策,依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监督、分析、审核和预决算工作;

  2.采用财务一支笔制度,实行“统一管理、设点办公”的管理模式,采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

  3.认真核实、正确反映后勤管理处的各项收入,实时入账;

  4.严格把控后勤管理处各项成本和费用的发生,按预算进行开支,力求收支平衡;

  5.统筹、调配资金,监督资金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使用共享,提高资产质量,避免重复浪费,做好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7.根据学校计划财务处的要求,按时编制各项财务报表,并撰写相应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后勤管理处的财务情况,并分析财务变化原因;

  8.建立内部财务检查制度,对后勤管理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重庆大学后勤人力资源科职能

  重庆大学后勤人力资源科职能

  1.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

  2.协调和处理上下级党组织关系、指导下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

  3.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起草后勤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相关文稿;

  5.负责后勤党委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决议事项的督办;

  6.负责后勤党委各类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7.负责后勤党委党务日常工作;

  8.贯彻执行学校有关人事工作的政策,负责拟定出后勤执行的具体方案;

  9.职工工资、岗位津贴、福利计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

  10.职工业务培训;

  11.职工的考核、奖惩等事宜;

  12.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4: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研究、拟订全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府物业管理,并指导、监督实施。

  3、负责代表区政府统一接收、购置政府物业。

  4、对全区政府物业实行统一调配、授权使用和委托管理。

  5、负责全区政府物业的账务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及产权登记。

  6、负责管理全区经营性政府物业,编制全区经营性物业资产收益计划。

  7、负责直接管理政府物业的装修、维修及其他日常物业管理,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所使用政府物业的改扩建、装修、维修及其他日常物业管理所需经费。

  8、审核全区政府物业的调拨、出售、改造、报损、报废、置换等资产处置。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5: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部门职能

  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部门职能

  学生工作部(处)是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生教育管理有关政策,制定并实施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辅导员的选拔、管理、培养与考核工作。

  4、负责本科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迎送学生、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的组织工作。

  5、负责本科学生的奖惩工作,建立完善学生学风建设激励机制。

  6、负责本科学生的资助工作。

  7、负责军事理论教学、学生军训、民兵预备役、征兵工作及民兵连训练工作。

  8、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

  9、负责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10、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1、负责指导学院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及学院学生工作考评。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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