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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管局财务、接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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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管局财务、接待管理制度

  县房管局财务、接待管理制度

  一、财务制度

  1、 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审计、预算审批、财经纪律等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按月、季、年结算帐目,正确编制会计报表,保证帐表相符、数字真实,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

  2、除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房地产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以外,局属各单位支出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正常开支由局长审批,大额开支须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并做到事前认真编制预算,经审批后,有关人员具体实施,会计人员负责对开支情况进行审查。所有各项开支、发票除经手人签字外,由财务审核后再经局长审批,才能报销。若手续不全或违背财务制度,不予以报销,主办会计应按财务制度严格把好票据审核关。

  3、全局各部门严格现金管理制度,借款必须经局长审批同意。出差借款回来后三天内应办好报销手续,归还借款。特殊情况应向局长汇报,否则以挪用公款论处。

  4、公共财物必须妥善保管使用,不得据为己有,所有财物必须建立明细账,做到完整、准确、账物相符。各部门购置办公物品,购前须理出清单报局长审批,然后交办公室统一到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最后到办公室签字领用。

  5、杜绝打白条收款或收款不打条、不开票,不得用非本局的票据收款,违者以贪污和挪用公款论处,轻者每次罚款1000元;重者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凡是收费经手人,不得擅自以任何理由以支抵收交账。

  6、对违反各项制度的罚款,财务人员一定要严格按制度执行到位,每月初将上月全局所受经济处罚的结果呈报办公室,再报告局长,包括开发公司、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如执行不到位第一次处以各财务人员违纪者罚款相应的五倍,第二次出现对财务人员作调离岗位处理。

  7、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也必须遵照本制度实行,具体实施细则可另行制订。

  二、公务接待制度

  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实行统一管理。

  凡上级机关、外地有关部门来本局检查指导、联系工作的,应事先告知分管领导,经局长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除开发公司、房产公司、物业公司外)。

  1、上级机关、外地有关部门来本局检查指导、联系工作的,本着节约原则安排公务用餐,需住宿的原则上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

  2、本县内其他有关部门来局检查或指导联系工作的,原则上不安排用餐。

  3、对非公务活动的人员不得实施公务接待。

  实施公务接待时,经办人务必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报告事由、人数,用餐结束后,经办人须认真核对用餐单的各项费用,不得超出上级有关规定的接待标准,结账时将相关资料送局财务主办会计复审,报局长签批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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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重庆大学后勤财务科职能

  重庆大学后勤财务科职能

  1.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后勤管理处经济秩序和业务流程,协助领导进行经济决策,依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监督、分析、审核和预决算工作;

  2.采用财务一支笔制度,实行“统一管理、设点办公”的管理模式,采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

  3.认真核实、正确反映后勤管理处的各项收入,实时入账;

  4.严格把控后勤管理处各项成本和费用的发生,按预算进行开支,力求收支平衡;

  5.统筹、调配资金,监督资金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使用共享,提高资产质量,避免重复浪费,做好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7.根据学校计划财务处的要求,按时编制各项财务报表,并撰写相应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后勤管理处的财务情况,并分析财务变化原因;

  8.建立内部财务检查制度,对后勤管理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医院财务人员岗位职责(七项)

医院财务人员岗位职责(七项)

  一、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医疗任务的完成。

  2. 贯彻国家财政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国家财政纪律。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相应的部门管理制度

  以及岗位责任制。

  3. 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各项开支,监督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率效果性。

  4. 根据医院收入增减因素和事业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预算,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和上报预决算。

  5. 按照医院财务管理需要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设置财务人员工作岗位,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

  6. 对医院的财务工作进行研究、布置、检查、总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制度。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有效。

  7. 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并经常清查库存,克服浪费和物资积压,以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

  8. 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组织好单位的奖金分配工作。

  9. 按照国家物价制度,做好本单位的物价管理工作。

  10. 定期和不定期对单位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医院管理层提供全面、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对修建工程、大型设备购置、对外投资,从财务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11. 负责医院的经济管理及其他有关财务制度之掌握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门会计的职责

  1、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医院的各各项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对医院的各项开支进行核算,对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2、编制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等,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要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

  齐,记载清晰,处理及时,账证、账实相符。

  3、登记账簿。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并及时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及时进行核对,做到账证、账实相符。

  4、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每月根据总账和有关明细分类账的账户余额及其他有关资料,按国家统一的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说明。

  5、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6、做好往来帐款的管理。对各往来款项,要严格审核其真实性,并按收付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7、管好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保管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8、定期或不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各类资产。对各类资产的采购、出入库、领用、调拨、报废、盘亏或盘盈进行核算。

  9、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会计员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

  三、财务部门出纳职责

  1.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根据会计人员编制、审核的收付款凭证办理银行存款及现金的收付业务,并随时记帐,每日终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编制出纳日报表。根据已办理完毕的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4.4、做好各种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5.每日将住院处、收款处收款入库,并当日存入银行。

  6.经常复核或定期抽查住院、门诊的收据存根。

  7.做好财务印章和空白支票的管理。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四、财务部门成本及奖金核算岗位职责

  1、拟订成本支出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需要拟订成本管理办法。

  2、拟定成本核算程序。根据医院成本支出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目标,确定各项成本归集方法、成本对象和成本中心、成本分摊的程序和方法。

  3、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标准成本、内部结算价格等制度,为正确计算医院成本提供可靠的依据。

  4、按成本核算的内容、程序、方法,进行费用的归集、分配和考核。定期分析成本费用计划执行情况和成本升降原因,对照本单位历史资料和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提出降低成本费用的办法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5、开展科室经济核算。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拟定科室经济核算的范围及方法,并将成本核算结果作为对科室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的因素之一。

  五、住院处、门急诊收费处收费员的职责

  1、收取患者的预交金、药费、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办理各项退费。

  2、为病人打印结算单、费用明细单等。

  3、保管好备用金,不得挪用备用金。

  4、 每天作出收支日报表,每天下班前对现金、支票等进行清点并交银行出

  纳,做到账款相符,

  5、收据领用要严格按照请领手续办理。个人领用收据后要妥善保管,不准丢失,不准借用或挪用他人收据,不准任意作废、涂改收据。

  6、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划价要做到准确无误。

  7、 保管好金库钥匙,每天下班将现金、收据、印章等锁存金库;

  六、住院、门急诊收费处审核人员的职责

  1. 负责对收费医嘱的审核,防止多收、少收和漏收。

  2. 负责对结算单据的审核,防止结算错误。

  3. 负责对病人费用医保报销比例、自费比例等的审核;

  4. 负责病人退费合理性的审核。

  5. 根据日报表,对收费人员收取的现金数、支票等进行审核;

  6. 对收费人员领取的预交金收据和各种报销单据进行审核。

  七、物价人员职责

  1.负责对各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确认,严格执行政府定价。

  2.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结果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3.负责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公开,及时调正变动。

  4.负责接待与调查患者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及时协调与处理,并向相关科室通报,各项工作记录完整。

  5.不断提高自身临床医疗方面的素质,以适应医学发展的需要

篇4:医院财务工作制度:医疗收费制度

  医院财务工作制度-17 项三、医疗收费制度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定期进行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造成呆帐。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合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6.收费员收取的现金,每日下班前向财务部门完成缴结,不得超限存放备用金。

篇5:医院财务工作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工作制度-17 项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物资部门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物资部门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有关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物资采购部门,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采购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由配送中心实行送货上门。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物资部门对报废物资要妥善管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物资部门审核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报损、报废复价残值应上缴医院财务部门。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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