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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贸(肉菜)市场档位租赁合同(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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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贸(肉菜)市场档位租赁合同(2018版)

  SF-20**-0602

  广州市农贸(肉菜)市场档位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就农贸(肉菜)市场档位租赁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档位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档位位于广州市 区 路 号 市场 交易区 号,面积为 ,设施为 ,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项目为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档位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交付档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和押金

  租金每月 元,当月的租金在每月的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档位租赁押金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退回档位租赁押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市场物业、治安、消防、计量、环境、卫生、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相关义务,并监督乙方遵守有关规定。

  2.对乙方利用所租档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对出现的消费纠纷及时调解与处理。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协助、督促乙方办理相关证照,为乙方提供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因市场升级改造而对档位进行调整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档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乙方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3日内退回乙方结余的租金、押金和保证金。

  5.负责市场内公共安全、消防、清洁和经营设施的管理,积极开展市场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发布市场内经营者违法违规情况、商品质量检测抽查情况、场内经营信息等。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依法亮证亮照经营。

  2.按约定的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索票索证制度、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4.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档位,需经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应在3日退回乙方结余的租金、押金和保证金。

  第六条 保证金及先行赔付

  1.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合同签订 日之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元。保证金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2.如遇消费者投诉,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使用保证金先行赔付:

  (1)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乙方拒不进行处理及赔付的;

  (2)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3)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4)以欺诈手段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5)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6)对消费者提出的换货、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3.因乙方过错而使用保证金先行赔付的,先行赔付后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足保证金。

  4.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甲方应在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3日内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证照的;

  (2)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情节严重且不服从管理的;

  (3)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押金、保证金或水电费等费用的。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及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场地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05%的违约金,未按约定提供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不得收取租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押金、水电费等费用或保证金(包括保证金补足差额)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费用金额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点所列情形而被乙方解除合同,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1点所列情形而被甲方解除合同,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7.乙方损害场地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和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第九条 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档位的优先租赁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按租赁期满当月的租金标准执行。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3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市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在租赁期限内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租赁的档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同时甲方将押金和保证金全额退回给乙方。乙方拒不交还场地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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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广州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2018版)

  SF-20**-0603

  广州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广州市 区 路 号

  市场内的第 层 号场地(铺、档),面积 平方米,用途 ;库房面积 平方米,位置为 。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经营用途,如需要改变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个月;其中免租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每月 元,当月的租金在每月的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以后每 年,租金按 %递增。

  期 限 月租金额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第四条 押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场地租赁押

  金 元,场地租赁押金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由甲方退回给乙方。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

  乙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

  。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制定有关治安、消防、环境、卫生、塑料购物袋有

  偿使用、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提供市场信息;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消费者与商户之间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

  6、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消防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含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每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当年租金总额的 %。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2、按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4、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

  得甲方书面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7、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的广告

  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3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3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擅自将场地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费、 等费用的;

  7、未经甲方同意连续15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8、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二、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合同

  总金额0.05%的违约金,未按约定提供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及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

  3、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经营设施及条件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租金或费用金额0.05%的违约金。

  5、乙方因本合同第八条第一点所列情形而被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一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对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退还乙方场地租赁押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按租赁期满前当月的租金标准执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3、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3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和押金的退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完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同时甲方将场地租赁押金全部退回给乙方。

  乙方拒不交还场地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市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其他

  1、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篇3: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2017版)

  SF-20**-0601

  合同编号:穗租备 号

  广 州 市 住 房 租 赁 合 同

  示范文本

  出租人:

  承租人:

  二〇一七年十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住房转租、分租可参考使用本合同文本。

  2.租赁住房应当符合《广州市租赁住房标准》相关规定。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房屋来源证明的原件。房屋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双方当事人应将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4.合同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5.双方当事人填写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及附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及附件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及附件。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可在文本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 证 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 证 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情况及居住要求

  (一)房屋坐落: 区 行政街(镇) 路(街、巷、里) 号(门牌) 房 部位(分租),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积 平方米。(附《出租房屋平面图》,如分租,须标注分租部位)

  (二)房屋权属状况: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有关房屋来源证明文件,填写参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编号:0000000001,须附相关附件)。

  (三)房屋居住人数限 人,不得安排人员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

  (一)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人民币)

  小写 大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万 千 百 拾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万 千 百 拾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万 千 百 拾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万 千 百 拾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万 千 百 拾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万 千 百 拾 元

  (二)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应在租赁期满前 30 日内与甲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结清本月租金,甲方应出具收据。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单方上调房屋租金。

  (四)押金: 元(注:目前市场惯例为2个月租金额),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房屋附属物品、设施损毁赔偿金等)并按期搬出时,甲方应同时将押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将押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给乙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据实予以补足。

  第三条 房屋交付、返还及腾退

  (一)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双方经房屋交验,在《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附表1)中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房屋交付前的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按照原状和《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甲方返还押金、乙方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房屋腾退完成。

  (三)乙方在腾退房屋前应对房屋中属于乙方的物品进行搬离处理,乙方腾退房屋后,乙方遗留在房屋中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网费由乙方承担,房屋租赁税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 成交方式

  本房屋租赁通过下列 方式成交:

  (一)甲乙双方自行成交。

  (二)甲乙双方委托同一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 ,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经纪人姓名、电话: 。

  (三)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不得增加外墙荷载,不得超载使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不得擅自装修。

  2.若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3.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启动维修。逾期不启动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减少影响天数的租金或增加相应天数的免租金期限。

  4.对于灯泡等易耗品因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

  5.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当确保第三人完全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并应当将转租情况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第八条 优先购买权

  合同期内,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 30 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 10 日内回复出租人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甲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

  3.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乙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欠缴租金或各类费用逾 日的;

  2.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改变房屋用途或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等相关情形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交付房屋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计至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之日止。

  (二)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在房屋交付后 日内提出;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当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乙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当期应付租金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至乙方付清租金之日止。

  (五)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改变房屋用途、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房屋损坏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一)甲乙双方自行签订合同后30日内,由甲方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甲方或者受托人可以通过下列 方式,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1.房屋所在地的备案受理点;

  2.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

  (二)房屋租赁经营机构出租房屋,由经营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三)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附件共 份,具体为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承租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表1

  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

  设备、物品名称 品牌 数量 备注

  双方确认无异议,上述所列的房屋内设备移交乙方使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移交日期在 年 月 日

  本合同租赁期满,双方确认无异议,上述所列房屋内设备移交甲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移交日期在 年 月 日

  附表2

  其他相关费用明细表

  项目 单位

  单价(元)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水费

  电费

  燃气费

  收视费

  物业费

  卫生费

  上网费

  车位费

  物业费

  ......

篇4:南昌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9版)

  行政区:

  合同编号:

  南昌市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制

  特别提示

  为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租赁双方及居间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在阅读后签字确认:

  l、本合同为指导文本,合同文本仅供指引,合同内容由租赁双方及居间方自行协商确定。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另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修改、增补或变更。修改、增补或变更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

  2、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其他需要添加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各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空白行部位打×,以示删除。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3、房屋租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我市政府关于租赁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不得参与售后包租等违规租赁活动,否则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4、租赁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十日内,应当到政府租赁服务管理平台或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网签和登记备案,经中介机构及中介人员撮合的,中介机构协助租赁双方办理合同网签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居间机构应当将房屋租赁信息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报送。

  5、本合同填报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都应真实无误。如因提供虚假材料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法律纠纷将由租赁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6、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各方当事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留档备查。

  7、租赁房屋存在查封等相关限制备案信息,甲乙双方仍继续交易的,则风险自担。

  以上提示内容,各方当事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居间机构:

  日期: 年 月 日

  南昌市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 _____ __ 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 _ _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_ 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 _______

  丙方(居间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场所地址:

  交易服务人员姓名:

  注 册 号:

  交易服务人员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昌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居间介绍】由甲方出租房屋给乙方承租,租赁双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现就房屋租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 _______ ____ 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 ___平方米,总层数: ,所在层:

  权属证号:______ _________

  设计用途:□住宅(户型:_____室_____厅)、□公寓、□写字楼、□商业。

  房屋结构:_____ _____,房屋朝向:

  房屋建成年份: 年

  装修标准:□毛胚、□简装、□中装、□豪华。

  该房屋已□抵押、□按揭,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计租建筑面积: 平方米。

  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居住□办公、□经营、□其他___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租赁房屋经常使用人数:共_______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房屋交付

  1、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无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情形的,双方不得终止履行。

  2、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对租赁物的外部质量、内部结构、装修情况、附属设施设备等房屋实际状况进行验收,并共同签署《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及返还时添附物处置预定》、《房屋装修状态、装修约定及返还时装修状态约定》等附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 __元违约金。

  3、乙方如到期要求续租,应在本租约期届满前的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期及续租租金等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确定。

  4、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或继续居住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逾期返还该房屋的,乙方除继续按本合同租金标准承担租金外,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月为¥ (大写:人民币 )。

  2、租金按【月】【季】【半年】【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半年】【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交付给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 ___元违约金。

  3、在房屋租赁期限内,租金【不调整】【调整】。如有调整,具体调整方式 ,租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如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租金调整标准。

  第五条 押金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有租赁押金的,甲方交付该房屋前,乙方应在首次支付房屋租金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 (大写:人民币 )。甲方在收取房屋租金及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2、本合同到期或解除后,除抵充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由其承担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之外,剩余押金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合同后______日内退还给乙方,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所交押金。

  3、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宽带、有线电视、物管、卫生、_______、_______等费用,租赁前未缴清的,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由【甲方】【乙方】承担,并如期缴纳。

  政府管理部门征收有关房屋租赁税费由甲方负责,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第六条 违约金

  1、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合同的,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若甲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除退还给乙方押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 元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则乙方应支付甲方¥ 元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该房屋原有的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归甲方所有。房屋返还时,新添附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另行约定。房屋出租时装修状态,出租期间的装修约定,以及房屋返还时的装修状态,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另行约定。

  2、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并取得签订本合同所必须的授权。甲方应保证在该房屋交付乙方承租时无产权和租赁纠纷,房屋及其设施设备有关的各项缴费均在交付承租之前结清。交付承租后如有上述事项,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设备使用性能完好,并如实告知乙方房屋内电器、设施设备可能存在的质量瑕疵、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该房屋租赁用途与房屋规划用途保持一致,并保证租赁期间不会改变房屋租赁用途。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和其他各项费用。

  3、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绝履行修复义务的,甲方可代为修复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等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乙方需装饰装修或增加设施设备和拆改房屋结构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依法需办理有关手续的,应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合同解除或期满后不得拆除和破坏。

  5、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装饰装修和小区物业管理等事宜,乙方应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应配合并可监督检查。

  6、租赁房屋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

  第九条 转租与出售

  1、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如甲方同意乙方转租行为的,乙方与次承租人应签订转租合同,转租期限应不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并另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该房屋进行改造后转租给他人;如甲方同意乙方改造,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进行改造,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乙方转租行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3、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1)该房屋被依法征收的;

  (2)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3)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4)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乙方不按第八条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乙方不按第九条约定,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3)乙方不按第九条约定,违反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

  (4)乙方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5)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6)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7) 。

  3、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3) 。

  4、如出现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约定情形导致合同解除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出现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第十条第3款条约定情形,导致合同被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书面补充条款、协议。本合同书面补充条款、协议、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1、

  2、

  3、

  甲方(出租方)(签章): 乙方(承租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居间机构)(盖章):

  经纪人员: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及返还时添附物处置约定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房屋装修状态、装修约定及返还时装修状态约定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篇5:河南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

  合同编号:

  住 房 租 赁 合 同

  示范文本

  出租人:

  承租人:

  二〇一 年 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说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要求共同制定,适用于我省城市、镇规划区内的住房租赁。其他类型的房屋租赁可参照使用。

  2. 签订本合同前,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房屋来源证明的原件。房屋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应提供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3. 签订本合同前,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经纪服务合同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双方当事人填写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_____ ___________ _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_____ ___________ _

  (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_____ 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 房屋坐落(应与房屋所有权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县(区) 。属 街道办事处(乡镇) 居民委员会(村委会)辖区。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结构: ;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家具、电器、装修等状况见附件一。

  (三)房屋户型:【成套住房】 室 厅 卫 厨;【非成套住房】 室 厅 卫 厨,共享 ,租赁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二。

  (四)房屋楼层位置:房屋总层数  层,本房屋在第  层。

  (五)房屋权属状况:【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 】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的【姓名】【名称】: ;房屋【已】【未】设定抵押。房屋来源证明文件见附件三。

  (六)出租方式:【房屋所有权人出租】【购房人出租】【转租】【 】。

  第二条 房屋租赁及登记备案情况

  (一)房屋租赁形式:【整租】【分租】。如分租,分租卧室使用面积 平方米,具体位置见附件二所标注区域;卫生间【无】【独立使用】【共用】);厨房【无】【独立使用】【共用】);客厅【无】【独立使用】【共用】;阳台【无】【独立使用】【共用】;其他: 【无】【独立使用】【共用】。

  (二)房屋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 人,不得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单间最多居住人数和人均租住建筑面积应当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不一致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实际居住人的信息,具体见附件四。实际居住人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

  (三)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交付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承租人。租赁双方经房屋交验,在附件一《出租房屋现状说明》中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 、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租赁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承租人应当结清其应承担的费用,租赁双方应在附件五《房屋退还确认书》中签字盖章。

  (三)租赁期满承租人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提前 日向出租人提出续租要求,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房屋。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人民币 元/(【月】【季】【半年】【年】【 】),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租金支付形式及日期见附件六《租金支付明细表》,付款方式:【现金】【银行汇款】【 】。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面上调房屋租金。

  (二)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通过【现金】【银行汇款】【 】支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赔偿和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承租人。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限内,下列费用中: 及房屋租赁税费由出租人承担,

  由承租人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12) 费用。

  上述费用中, 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具体承担方式为 。房屋租赁其他相关费用计收标准见附件七。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出租人承担。如承租人垫付了应由出租人支付的费用,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承租人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成交方式

  本房屋租赁通过下列 _______方式成交:

  (一)租赁双方自行成交。

  (二)租赁双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 ,机构备案号: ,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合同及经纪机构备案证明见附件八。

  (三) 。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出租人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设备。

  (二)出租人【允许】【不允许】承租人【装饰装修】【增设附属设施】【增设设备】【 】。如出租人允许的,租赁期间届满、合同解除后,上述约定事项按【由承租人拆除并恢复房屋原状】【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处置。

  (三)租赁期内,租赁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而导致的损毁,由【出租人】【承租人】负责维修、更换,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应承担维修责任的,应在7日内完成维修。

  2.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发生损毁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3.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非法生产、加工、存储、经营易燃易爆炸危险物品以及具有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物品。

  第八条 转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如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其他特殊情况

  (一)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 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 日内回复出租人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二)房屋发生被征收或者拆迁的, 。

  第十条 合同解除

  (一)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出租人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

  1. 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 非法出租房屋的。

  3. 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

  4.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承租人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 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或欠缴各类费用达 元的。

  2. 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改变房屋用途或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

  构的。

  3. 单间实际居住人数和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4. 违反本合同约定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并

  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

  5. 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等相关情形的。

  6.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 居住期间饲养宠物的。

  (五)具备其他法定合同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有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有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的,出租人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出租人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承租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出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出租人执 份,承租人执 份,租赁登记备案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字或盖章):   承租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出租房屋现状说明

  出租房屋现状说明

  本房屋现状说明的内容,依据制作时出租人提供的资料、房屋实际情况综合记载。房屋出租人应对所提供的资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配套设施设备

  电梯:【 】 供水:【 】 供电:【 】

  供气:【 】 市政供暖:【 】 自备采暖:【 】

  空调:【 】 有线电视:【 】 电话:【 】

  互联网:【 】

  (二)附属家具、电器、装修状况

制定

  (三)房屋其他现状

  1. 是否有物业管理:【有】【无】

  2. 本户是否有独立电表:【是】【否,原因: 】

  3. 本户是否有独立水表:【是】【否,原因: 】

  4. 是否有渗漏水情形: 【有,位置: ,处理时间: 年 月 日前】【无】

  5. 是否有房屋内墙龟裂、污损情形:【是,情况说明: 】【否】

  6. 其他已知可能影响房屋出租的重要事项:

  【有,情况说明: 】【否】

  对上述情况,双方确认无异议,承租人同意接收该出租房屋。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交房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租赁房屋平面图

  附件三 房屋来源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四 实际居住人信息表

序号 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购买时间 购买单价 损赔金额

  附件五 房屋退还确认书

  租赁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返还 □无纠纷 / □附以下说明:

  。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租金支付明细表

序号 姓名 证件类型 证号 联系电话

  附件七 房屋租赁其他相关费用计收标准

期数 应付款日 房屋租金期间 应付租金(元)

  附件八 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合同及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的该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房屋租赁经纪服务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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