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P物业分公司职员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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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物业分公司职员奖惩管理制度

  P物业分公司职员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提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奖优惩劣,赏罚分明,推动健康向上的企业风气;建立科学、完善的职员工作奖惩体系,以激发职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3.1《过失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2 主管级及以下人员的《警告通知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3.3《奖励通知书》报人力资源部及公司领导审批。

  3.4 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奖励通知书》、《警告通知书》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分管业务领导及执行总裁审批。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定义:

  公司奖励办法包括: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公司惩罚办法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过失通知书)、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及解除劳动合同。

  4.1.1 奖励方法

  A.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4.1.1.1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4.1.1.2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4.1.1.3 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

  4.1.1.4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4.1.1.5 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屡受顾客表扬者。

  4.1.1.6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以及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4.1.1.7 公司认为其它可表扬或奖励的行为。

  B.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或晋级。

  4.1.1.7 为公司的社会形象作出重大贡献者。

  4.1.1.8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4.1.1.9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4.1.1.10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4.1.1.11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4.1.1.12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4.1.1.13 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4.1.1.14 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者。

  4.1.1.15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16 公司认为其它可嘉奖或晋级的行为。

  4.1.2 惩罚方法

  A.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受到口头警告等处分。

  4.1.2.1 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或上、下班不签到。

  4.1.2.2 工作态度不认真,当值时间擅离岗位、干私人事情。

  4.1.2.3 仪容不整,上班时不穿整洁之工作制服或服装,不按规定位置佩带工牌和笑脸牌。

  4.1.2.4 无故在所辖物业内逗留、吵闹、粗言秽语、扰乱所辖物业安宁。

  4.1.2.5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公司规定操作流程要求。

  4.1.2.6 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及职员考核制度的相关细则。

  4.1.2.7 违反职员职务行为准则的规定。

  4.1.1.8 公司认为其它可口头警告的行为。

  B.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

  4.1.2.8 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签到。

  4.1.2.9 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4.1.2.10 不服从上级领导之正确命令,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

  4.1.2.11 违反公司规定之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

  4.1.2.12 隐瞒工作过失,遇事不及时向领导报告。

  4.1.2.13 未经上司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各类文件。

  4.1.2.14 因个人原因造成顾客有效投诉。

  4.1.2.15 与顾客争辩、争吵、打架。

  4.1.2.16 未经顾客允许擅自进入顾客私人区域。

  4.1.2.17 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顾客或公司锁匙。

  4.1.2.18 煸动其他同事或非公司人员进行聚众闹事或拉帮结派、破坏团结者。

  4.1.2.19 未及时反馈重要、紧急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反馈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

  4.1.1.16 公司认为其它可书面警告的行为。

  C.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1.2.19 贪污、索贿、受贿、行贿。

  4.1.2.20 违*治安管理法规等。

  4.1.2.21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4.1.2.22 经常违反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4.1.2.23 由于工作失职使顾客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4.1.2.24 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

  4.1.2.25 职员如获警告通知书后,在三年内再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犯严重错误,将会被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可在无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2奖惩方式

  4.2.1符合4.1.1A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符合4.1.1B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职员书面表扬《奖励通知书》或通报表扬的奖励。

  4.2.2职员受到公司或部门的任何奖励,部门负责人应在部门工作例会予以宣布。

  4.2.3符合4.1.2A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批评;符合4.1.2B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书面警告《过失通知书》的处罚或最后警告;符合4.1.2C各条款规定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在此前,须安排人力资源部或职员上司与职员进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重点记录面谈纪要并作认真分析,详细填写《职员面谈表》。在最后警告后,该职员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该职员犯有严重错误,便会受到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2.4职员受到公司或部门的惩罚,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在部门工作例会予以宣布。

  4.2.5职员受到公司或部门的奖惩,人力资源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选择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以此起到大力表扬优秀行为或警戒的作用。凡一年内受到两次及以上通报表扬的职员,将直接获得年度职员评优资格。

  5.申诉

  在作出处分裁决时,您有权申述当时的处境和理由,职员如认为部门给予本人或其他职员的奖惩不合理时,或对自己的考核评分不满时,可保留个人意见书面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诉。

  6.相关文件

  HR-CQ01《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7.相关支持表格

  HR-CQ01-07-F1《职员过失通知书》

  HR-CQ01-07-F2《职员奖励通知书》

  HR-CQ01-07-F3《职员警告通知书》

  HR-CQ01-07-F4《部门异常处理申请单》

编辑:www.pmceo.Com

篇2:X物业公司职员奖惩规定

  某物业公司职员奖惩规定

  一、处罚细则

  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全面、顺利的开展,从而更好地为业主和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处罚办法

  各级主管人员(班长、主管、主任、公司职能部门)在巡检中,对违规下级员工均可按处罚细则扣分标准开具扣分单。发现其它部门员工违规应立刻向其主管通报,按处罚细则扣分标准开具扣分单。被罚人签名以示收到处罚通知。每月30日汇总交公司人事部。若被罚人认为处罚不公,可向主任或上级申诉。

  ·扣分标准(通用部分):

  (一)仪容仪表

  1、上班时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工作证的扣1分/次;

  2、公共场合行为、言行举止不文明、不端正的扣1分/次;

  3、留长发、长胡须、染怪异发型的扣1分/次;

  4、上班时精神不饱满、仪容仪表不整洁的扣1分/次。

  (二)工作纪律

  1、迟到、早退、离岗的扣4分/次;

  2、未经允许,上班时间私自外出的扣4-至10分/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3、不按时交接班、私自调班、换班的扣5分/次;

  4、上班时间喝酒(包括上班前)、吸烟、吃东西、聊天、打闹、会客、看书报、干私活的扣2--5分/次;

  5、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扣2--5分/次;

  6、不服从上级领导管理,工作期间不听从调配的扣4分/次;

  7、拒签扣分单扣5分/次。

  (三)工作素质

  1、对待本职工作不能认真负责,偷懒怠惰的扣2至4分/次;

  2、不能勇于承担责任,为自己在工作中的过失找借口、逃避、推诿责任的扣2至5

  分/次;

  3、对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不及时汇报的扣4分/次;

  4、发现公司财产丢失或损坏时,不向有关部门报告扣4分/次;

  5、不能做到令行禁止的扣5分/次;

  6、接到联系单或业主电话后不及时处理、完工后不及时汇报、记录的扣3至5分/次;

  7、对业主的投诉置之不理的扣4分/次;

  8、在为业主或用户服务过程中,与其发生冲突的扣5至10分/次,情节严重者予以严肃处理;

  9、在工作过程中造成公司物料严重浪费或贪污公司财物的,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扣10分/次,并予以开除;

  10、在为业主或用户服务过程中,私自收费、收受业主馈赠的,没收物品并扣10分/次,同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11、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接活的,一经发现,扣10分/次,同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12、乘工作之便,偷盗业主或公司物品的,一经发现,扣10分/次,除追究刑事责任外,立即开除;

  13、相关工作重地,私自带人出入参观的扣10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14、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对外损坏公司声誉的扣10分/次,立即开除。

  15、威协上级、殴打他人或唆使别人打人,扣10分/次,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扣分标准(专项部分):

  (一)负责人

  1、交接班工作脱节,队伍管理混乱的扣4分/次;

  2、带班期间内,维修报修工作不及时、处理业主事务不及时,影响公司声誉的扣2至5分/次;

  3、工作时间睡觉、脱岗的,扣10分/次;

  4、对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扣2至5分/次;

  5、工作期间,班组员工不着装上岗或聚集聊天的,扣带班2至5分/次;

  6、处理事情不公正,造成团队失和的扣5分/次;

  7、对本班组本部门员工违纪现象不及时处理和上报的扣5分/次;

  8、相关运行质量记录不按时记录和上交的扣3至5分/次;

  9、各种会议和集体活动,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的,扣5分/次。

  (二)管理人员

  1、日常管理服务质量不达标,遭到业主投诉的扣2至5分/次;

  2、资料处理不规范的扣2分/次;

  3、对业主的投诉置之不理的扣10分/次;

  4、办公台有污渍、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工作台面杂乱的扣2分/次;

  5、在具体工作或活动中不能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的扣2至5分/次。

  6、对本本部门员工违纪现象不及时处理和上报的扣5分/次;

  (三)维修部员工

  1、维修时服务态度差,用户每反映一次扣1分/次;

  2、接到派工单或业主报修电话后,不及时处理的、完工后不及时汇报记录的扣3至5分/次;

  3、维修工作质量不达标,遭到业主投诉的扣2至5分/次;

  4、在为业主或用户服务过程中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否则扣5分/次;

  5、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接活的,一经发现,扣10分/次,立即开除;

  (四)保洁部员工

  外保洁的清洁

  1、地面有明显残留的杂物、积沙、积水,有明显污渍的扣1分/次;

  2、路灯、招牌、广告栏、信箱、消防箱上有积尘、水锈、污渍的扣1分/次;

  3、明暗沟、污水井内、草坪内有杂物,积沙堵塞,每半月不能清理的扣2分/次;

  4、出现卫生死角,乱堆、乱放现象的扣2分/次。

  楼内清洁

  1、地面有积尘、杂物、强粘物、污染面、积水的扣1分/次;

  2、办公垃圾,生活垃圾不能做到日产日清的扣1分/次;

  3、墙面、门、窗、玻璃、扶手、消防栓、顶棚有积尘、污渍、蜘蛛网、乱张贴等的扣2分/次;

  4、楼层所有共用部位的灯具、天花、不能半月清洁一次的,扣2分/次。

  室内清洁

  1、地面有杂物、积尘,不能做到一日一清扫的扣1分/次;

  2、家具不清洁,有积灰的扣1分/次;

  3、门、窗、窗台、玻璃有积灰、污垢的扣2分/次。

  洗手间的清洁

  1、地面有杂物、灰尘、污染面、积水的扣1分/次;

  2、大、小坐便器、洗水盒、污垢、水锈、堵塞现象的,且不能做到一天清洗两次的扣2分/次;

  3、墙面、天顶门、窗、玻璃、镜面有灰尘、污染面、蜘蛛网等扣2分/次;

  4、卫生间空气不清鲜、有蚊虫的扣2分/次;

  5、卫生间的过道、门、窗每星期不能清洁一次的扣1分/次;

  垃圾的清理

  1、垃圾不能日产日清,库存时间较长,且不配合清运公司清理的扣1分/次;

  2、垃圾房墙面有污染面、积灰的扣1分/次;

  3、地面、水沟、水漏有杂物堵塞、蚊虫、积水、污染点现象扣2分/次;

  4、每星期不能做到消毒、杀菌一次的扣2分/次。

  (五) 保安员(见保安工作手册)

  二、处罚细则说明

  1、本细则中的每一分扣罚人民币5元,在当月考核工资中扣除。

  2、普通员工的处罚限度为100元,班长为120元,主管以上为150元,副主任(部门经理级)以上为200元。

  3、员工每月被罚超过限度时,予以劝退或辞退。

  4、班长以上被罚超过限度时,降级或辞退。

  5、公司保留对扣分或处分的最后决策权,对本制度的扣分标准也可作必要更改。

  三、奖励细则

  1、在工作中积极进取,每避免一起重大事故的发生,公司予以嘉奖100元/次;

  2、在工作中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并能灵活的将重大问题处理好,嘉奖100元/次;

  3、工作热情、周到,得到业主和用户的表扬,同时收到业主或用户致送的表扬信、锦旗等,嘉奖50至200元/次;

  4、参加各种比赛成绩优异者,奖100元/次;

  5、为公司节约相当成本或给公司带来相当额度创收的,视情况予以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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