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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物业分公司商铺管理程序

2036

P物业分公司商铺管理程序

  P物业分公司商铺管理程序

  1.目的:规范辖区商铺管理,保持辖区居住、办公环境的安全、舒适。

  2.范围:适用于分公司各业务部门。

  3.职责

  3.1客服部主管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商铺管理办法,与商户签订《商铺管理规定》和《商铺管理服务协议书》。

  3.2商业助理负责对商铺进行日常管理。

  3.3分公司总经理服务监督及检查商铺管理工作的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客服部主管须根据管理需要制定本项目《商铺管理规定》和《商铺管理服务协议书》,并报总经理审批备案。

  4.2商铺开业前须到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并填写《商铺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服务中心须向所有商铺经营者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4.3商铺如需装修,除依照《装修管理责任书》执行外,还应将外墙、灯箱、标识等设计方案报服务中心审批。

  4.4如商铺在入住时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等,须在三个月内向服务中心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商铺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资料,以完善入住资料。

  4.5商铺如有特殊经营项目,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签发的许可证方可营业。

  4.6商铺检查

  4.6.1安全员每天须对商铺的环境卫生、室外物品摆放等门前三包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商铺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记录。

  4.6.2商铺须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服务中心每季度对商铺消防器材配置、用电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在《商铺设施检查记录表》上予以记录。

  4.6.3定期检查商铺的经营活动,发现无证经营或涉嫌违法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4.6.4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商铺进行检查,服务中心应予以配合。

  5.相关支持文件

  无

  6.质量记录和表格

  KF-CQ04-F1《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

  KF-CQ04-F2《商铺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KF-CQ04-F3《商铺设施检查记录表》

  KF-CQ03-01-F8《装修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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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程序文件:小区商铺管理程序

  物业程序文件:小区商铺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商铺管理行为,维护小区舒适、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商铺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签定商铺管理协议书,协调、解决商铺纠纷。

  3.2由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对商铺进行日常巡查及管理。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管理处应根据本小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商铺管理规定,规范商铺经营及从业人员的行为。

  4.2管理处经理在商铺开业前应于商铺经营者签定《商户管理协议书》、《商铺消防管理责任书》、《商铺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明确商铺经营范围和管理费标准,并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4.3如商铺需要装修,除按程序文件编号**WY7.5.1-G03程序执行外,还应提供外墙、灯箱、标识等的设计方案,确保外观基本统一和整体美观。

  4.4各商铺自入住起三个月内,须向管理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从业人员身份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相片等资料,并建立商铺管理档案,特殊经营项目的商铺,须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签发的许可证方可开业。

  4.5管理处经理应指定专人对商铺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进行日常管理,发现有违反商铺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予以记录。

  4.6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对商铺消防、电器进行管理,在现场设置《商铺设施检查记录表》,每季度检查、记录一次,要求各商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维护使用电器。

  4.7商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商铺的经营活动,发现无经营或涉嫌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向部门经理汇报,部门经理视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4.8如工商、税务、卫生、公安、计生办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商铺进行检查,管理处应验明证件并登记后予以配合。

  5支持性质量记录表格

  **WY-7.5.1-G04-F1《商铺管理协议书》

  **WY-7.5.1-G04-F2《商铺消防管理责任书》

  **WY-7.5.1-G04-F3《商铺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WY-7.5.1-G04-F4《商铺设施检查记录表》

篇3:物业公司程序文件:商铺管理程序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商铺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商铺管理,保持管理服务区域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商铺的管理工作。

  3.定义

  无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负责人签定《商铺管理服务协议书》等,协调、解决商铺纠纷

  部门指定人员商铺日常巡查及管理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房屋产权属zz地产公司时

  5.1.1地产委托管理处出租时,管理处在商铺开业前应与商铺经营者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地产直接出租时,管理处须保存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5.1.2以上商铺须与管理处签订《商铺管理服务协议书》、《商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填写《商铺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委托银行收款协议书》,明确商铺与管理处之间的责权关系及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的收取标准,并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5.1.3如商铺需要装修,按《装修管理程序》执行。

  5.1.4商铺自入住起一周内,管理处应收集以下资料,并建立商铺管理档案:

  A、《营业执照》复印件(因其它特殊原因未办理营业执照除外,过期或失效后需重新索取);

  B、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C、主要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资料。

  D、经营特种行业或政府有要求的特殊项目,还必须查验政府部门批准的相关证明,保存复印件。

  5.2房屋产权不属zz地产时

  商铺凭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书到管理处签订《商铺管理服务协议书》、《商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委托银行收款协议书》,填写《商铺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其它要求可参照4.1执行。

  5.3商铺的管理

  5.3.1管理处应根据小区(大厦)具体情况,制定相应得商铺管理规定,规范商铺经营及从业人员的行为。

  5.3.2如商铺需要装修,除按《装修管理程序》执行外,还应提供外墙、灯箱、标识灯的设计方案,确保外观基本统一和整体美观。

  5.3.3管业部负责商铺周围清洁美观卫生,每季度一次对商铺的环境卫生、人员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商铺管理检查表》发现有违反商铺管理规定的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应定期检查商铺的经营活动,发现无证经营或涉嫌赌博、色情等违法行为时,应予以劝阻并向管理处负责人汇报,管理处负责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5.3.4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商铺消防安全、电器进行管理,在现场设置《商铺设施检查记录表》,每季度检查、记录一次,要求各商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维护使用电器。

  5.3.5排放油烟、噪音等符合环保标准,无存放有毒有害物质。

  5.3.6如工商、税务、卫生、公安、计生办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商铺进行检查,管理处应验明证件,登记后予以配合。

  5.4其它事项

  5.4.1如房屋用于生产或酒店、宾馆、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业主或经营者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将合格证明原件提交管理处查验(管理处保存复印件)后方可使用或开业。

  6.支持性文件

  TJzzWY7.5.1-G02《装修管理程序》

  7.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7.5.1-K04-F1 《商铺管理服务协议书》

  TJzzWY7.5.1-K04-F2 《商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TJzzWY7.5.1-K04-F3 《商铺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TJzzWY7.5.1-K04-F4 《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

  TJzzWY7.5.1-K04-F5 《商铺管理检查表》

  TJzzWY7.5.1-K04-F6 《商铺设施检查记录表》

  TJzzWY7.5.1-K04-F7 《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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