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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县房管事务中心消防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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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县房管事务中心消防应急预案

  TH县房管事务中心消防应急预案

  根据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为了确保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扑救和疏散人员,抢救财产,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预案。

  一、 报警程序

  (一) 发现火情的报警

  1. 若有员工发现火情,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 每名员工向中控室报警的同时,将自己的姓名、部门告知消防中控室。

  3. 员工发现火情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沉着、语言清晰地将火情发生的区域,具体地点报告中控室。

  (二) 员工发现火情的工作程序

  1. 员工发现火情后,如果火情较小,并且能够将其扑灭,应先灭火后报警。遇火情较大难以扑救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应按照下列程序工作:

  (1) 立即用火场附近电话通知消防中控室,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

  碎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

  (2) 采用电话报警时,话音要清晰,要讲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的

  种类、是否有人被围、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消防中控室的

  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3) 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 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 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6) 引导火场附近的人员从安全通道撤离,禁止使用电梯。

  (7) 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 消防中控室报警

  消防中控室接到火情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核查,确认火情后,应严格按照程序报告火警。

  消防中控报警程序:

  1. 立即按报警要求通知负责保卫工作经理,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人员。

  2. 坚守岗位,注意观察火情附近区域的火警信号。如有报警,应立即派专人赶赴现场察看。

  3. 如有人打电话询问,请告知客人:“火情正在调查中,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醒关好门窗。

  4.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部过程。

  负责保卫接到消防中控室的火情通知后,如果消防中控室无特殊要求,应立即按照下列顺序通知有关人员或部门。在火情期间,电话总机值机员要坚守岗位,沉着冷静,并确保与火场有关通信线路畅通,直至接到撤离指令才能撤离。

  二、 灭火工作程序

  以下程序都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认真执行!

  (一) 项目经理、主管保卫工作的经理

  1. 接到火情报警后,立即直赴火场,并与负责保卫工作的主任和工程部经理研究制定灭火方案。

  2. 指挥义务消防员参加灭火战斗。

  3. 根据火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制定相应的对策。

  4. 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

  5. 项目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经理根据火场情况,决定是否用警铃和事故广播的报警方式。

  (二) 保卫部

  (1) 得知火情报警后,立即赶到火场。会同工程部经理,根据实际火情,协助项目经理,制订灭火方案。在项目经理未到达火场之前,应组织并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工作。

  (2) 协助项目经理指挥义务消-防-队员灭火,并将火灾的扑救情况随时向总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副总经理汇报并请示新的指令。

  (3) 如遇特殊紧急情况,负责保卫工作经理有权决定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和下达在起火区域进行事故广播的命令。

  (4) 当消防局到达现场时负责向消防局介绍火情,并协助做好灭火工作。

  (5) 火灾扑灭后,负责保卫工作主任组织人力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局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6) 负责组织书写火灾事故报告及火灾原因调查报告,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保安队长

  (1) 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会同项目经理布置失火区域的警戒工作。

  (2) 带领其他保安赶赴火灾现场,参加灭火工作。

  (3) 火灾扑救期间,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4) 带领保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护、疏散及物品的营救工作。

  (5) 绝对服从火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6) 火灾扑灭后,负责布置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保安人员

  (1) 接到火情通知后,保安人员应听从保卫经理和队长的统一调遣,不得擅自行动。

  (2) 岗上保安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强警戒,对进入失火区域的人员严加控制。

  (3) 重要部门的保安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 不在岗的保安,接到火情通知后,应统一听从队长的安排,携带灭火器材立即赶赴现场,听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积极参加灭火战斗。

  (5) 负责引导客人从安全出口处撤离。

  (6) 灭火期间要注意安全,发现有人被围困时,应先营救被围困人员脱离危险场所。

  (7) 火势较大时,一般不要单独进入火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告知火场指挥人员,并做好进入火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8) 火灾扑灭后,听从火场指挥人员的安排和布置,保护好火灾现场。

  (9) 设备损坏情况,以保障公物不被继续破坏或丢失。

  (三) 工程部

  1. 经理

  (1) 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通知检查本部各个控制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

  (2) 任何部位起火都应组织本部义务消-防-队员立即赶赴火场,扑灭火灾。

  (3) 根据火势的程度和火场的环境及因火势而引起的各种变化,工程部经理负责向灭火指挥中心提出相应有效的建议。

  (4) 根据灭火指挥中心指示,会同保卫负责人指挥灭火。

  (5) 组织本部消-防-队员,负责处理火场区域的水、电、煤气等技术问题。

  2. 工作人员

  (1) 空调系统: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关闭起火区域的空调机组。

  (2) 配电室(高压、低压):接到火情通知后,密切注意火场附近的电力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切断火场的电力供给,当接到切断火场电源指令后,应立即按指令控制设备。

  (3) 电梯: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将电梯降到首层,同时火场区域的所有电梯均须停止运行。

  (4) 供水系统:接到火情通知后,保证好消防用水的供应工作,并做好供水设备的抢修准备工作。

  三、 其它要求

  1. 灭火指挥中心是指在遇有火情时,由项目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经理组成的临时灭火指挥小组。火情期间,对于灭火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指令,各部门均须无条件服从、执行,各部门负责人应随时向中心汇报执行情况。

  2. 消防中控室是火情扑救期间的另外一处指挥场所,是传达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和转达各方面的执行情况的中枢部门。火情期间,该处下达的命令,各部门应该严格按要求认真执行,并将完成情况向该处汇报。

  3. 火情期间,如部门经理不在现场,则须立即选出一名临时负责人,带领本部员工统一执行灭火任务。

  4. 火情期间,非着火区域的部门员工应遵照本方案的要求尽职尽责,服从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

  5. 在发生火灾区域内工作员工应按照报警、灭火、疏散人员、抢救物品的程序投入灭火工作。

  6. 员工在接到灭火的指令后,首先应当关闭自己工作地点的窗户,锁好房间后再积极投入到灭火工作中。

  7. 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抢救贵重物品,危急关头各部门员工均应以疏散人员为重。

  8. 火灾发生后,每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9. 当火灾扑灭后,各部门员工应将本区域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清点本区域的轻便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并上报,及时更换、补充使用过的灭火器材。

  10. 火灾扑灭后,各部门经理负责统计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人员伤亡的情况,并如实上报灭火领导小组和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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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消防大队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大冶市)

  消防大队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大冶市)

  为使本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在我市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时,能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和有效处置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火灾。

  (一)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户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特大火灾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在存储易燃易爆、化学、放射等物品场所和重要公共场所、要害单位以及大型仓库等发生的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适应火灾立体化作战和应付错综复杂的火场情况,大冶市人民政府成立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作为我市应急处置重特火灾事故的常设领导机构,统一组织指挥大冶市行政区域内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大冶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消防工作的市委、市政府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主任,市公安、消防、安监、城建、供电、供水、气象、环保、交通、卫生、民政、电信、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制订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部署检查督导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和修订完善;

  3 、在发生突发性重特大火灾事故时,决定启动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各种情况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研究确定全市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命令下达;

  5、组织开展灭火抢险救灾工作,火灾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进行疏散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6、紧急调用行政区域内的人员以及各类物资、设备和场地;

  7、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9、适时公布火灾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

  (二)火场组织指挥:

  一旦我市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处置,迅速建立火场总指挥部。大冶市人民政府市长或分管消防工作的市委、市政府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火灾事故所属的地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和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总指挥部成员。总指挥部负责部署灭火和抢险救灾工作,决策重大灭火措施,通报情况,调派部队参加灭火和抢险救灾,解决灭火抢险救灾中的有关问题。

  1、为加强对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秘书长任主任,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和火灾现场所在地政府、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为副主任。有关技术人员、专家为成员。主要任务是:

  (1)统一组织贯彻实施总指挥部关于灭火和抢险救灾的各项决策、命令;

  (2)向火灾现场各参战单位部署灭火和抢险救灾的任务;

  (3)根据扑救火灾情况和灭火作战需要,决定破拆建(构)筑物;

  (4)指挥各有关单位疏散群众、救护伤员和抢救贵重物质;

  (5)确保供水、断电、送电、气象预报、医疗救护、输送物资以及实施紧急避险措施等;

  (6)及时掌握火灾现场有关信息,上传下达,随时与总指挥部保持通信联络。

  2、消防部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具体负责前沿灭火救援行动。消防部队的指挥员具体负责指挥实施灭火行动,并有权根据需要调动企业事业单位的专职消防队协同灭火。

  3、参与现场灭火和抢险救灾的单位,除公安消防部队和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外,公安、交通、卫生、气象、环保、电信、供电、供水、铁路、长航、民政、城建、林业等其它有关部门接到总指挥部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集结,在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以下分工,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1)公安机关负责火场警戒,疏散周边居民群众,维护火场周围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医疗卫生部门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护、转移到指定医院抢救治疗。

  (3)气象部门负责及时预报气象情况,特别是风力、风向等天气变化情况。

  (4)环保部门负责监测环境污染及毒源性质,协助一线作战单位作好处置措施。

  (5)供电部门负责火场内部断电、送电,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的带电因素,并确保夜间火场照明。

  (6)交通、铁路、长航部门负责调用大型起吊设备、运输车(船)及灭火人员、灭火装备器材和灭火剂的运输。

  (7)电信部门确保火场对外联络畅通,特别保证与委、政府的联络畅通。

  (8)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

  (9)城建、供水部门负责灭火供水,必要时,架设专用供水管网,保证灭火用水。并负责燃气等设备紧急抢险处置,及时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的因素。

  (10)其他有关单位根据总指挥部的部署随时准备参与灭火和抢险救灾行动。

  各参战单位自行解决后勤保障和参战人员的食宿。特殊情况下,由总指挥部统一组织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当地政府立即启动各自应急预案,组织自救和先期处置。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视情立即调度公安消防、交警、卫生等有关部门及社会力量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控制灾情。

  2. 现场处置

  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迅速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在指挥长到达现场前,由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履行指挥长职责。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长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部视情设置警戒组、疏散组、抢险组、救治组、环境组等若干应急行动组,在充分考虑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1)现场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交警等部门根据灾情和事故性质,划定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警戒,除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应急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2)人员紧急疏散。当地政府和事故单位组织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从危险区域有序转移到安全区域。对人员疏散区域,应组织实施治安巡逻。

  (3)事故抢险救援。公安消防等部门在组织搜救受害人员的同时,针对火灾、爆炸、坍塌事故的不同特征,实施不同的现场抢险作业,控制和消除危险源,并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伤员医疗救护。医疗卫生部门选择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将重伤员护送至指定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3. 扩大应急

  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火灾事故等已经或可能次生、衍生其他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部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由总指挥视情指示启动市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波及邻市安全时,市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市政府,由市政府立即通报邻近相关市政府。

  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市政府视情及时报告黄石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请求应急支援。

  三、应急应急保障机制

  (1) 队伍保障

  各级政府依托公安消防部门,整合各方面相关专(兼)职消防和其他应急力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强化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 物资保障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建立完善应急资源储备库,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器材。有关部门要对企业拥有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生产能力实行登记制度,以便在事故灾难发生时能够就地就近调用或征用。有条件的,要与企业签订器材、人员征用协议,落实责任、义务,确保一旦有事,器材和人员能招之即来。

  (3) 技术保障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加强各类事故应急处置方法、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市安监局组建市应急专家组,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咨询。

  (4) 医疗保障

  市卫生局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各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落实专门救治医院,配备相应药品和器材。

  (5) 资金保障

  处置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各级财政应建立完善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四、事故的善后处理

  (一)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火灾扑灭后,事故发生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未经事故调查完结和指挥部同意,事故发生单位不行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二)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的形式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市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核实损失情况,并对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情况进行调查、总结,形成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市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广大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各级政府要增加投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的建设力度、提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三)市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每年不少于1次组织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普及应急救援的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六、应急预案的管理

  (一)市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由市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并报省政府备案。

  (二)预案由大冶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篇3:工程项目消防应急预案

  工程项目消防应急预案

  1)成立义务消防队。

  2)严格按广州市、国家文件规定建立相应的消防防范设备。

  3)采取黑板报、观看VCD等形式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意识。

  4)每季举行一次消防演习活动,增强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

  5)消防预备方案:

  6)发现火情者要大声呼喊,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7)消防队长负责现场总指挥,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8)义务消防队员用灭火器、消防桶提水、用铁锹铲土灭火。

  9)由电工切断电源。

  10)义务消防队员负责打开消防栓接上水龙带灭火。

  11)由安全员对火情发展态势进行判断,必要时,打119电话报警,并安排人员接车。

篇4: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现场消防预案

  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现场消防预案

  为增强全体职工的消防意识,搞好消防工作;保卫国家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一旦工地出现火情,全体职工和消防队员,将有条不紊地按照我们预先制定的扑火方案进行实施,必须迅速及时地将火扑灭,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为此制定消防工作预备方案,其具体分工如下:

  1、最先发现火情的人要大声呼叫,某某地点或某某部位失火,并报告义务消防队负责人;

  2、消防队长负责现场总指挥;

  3、由安全员打电话通知119报告失火地点、火势,同时给主管领导打电话;

  4、由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电工负责切断电源;

  5、专人打开消火栓接上水龙带水源,专人用水龙带灭火;

  6、义务消防队员用灭火器灭火。

  以上是我们工地为了把消防工作做得更好,在没有发生火灾事故前对义务消防队员们进行的具体分工,如果真的发生火灾,大家一定要团结一心,忙而不乱的扑灭火灾,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做的消防准备方案及计划。

篇5: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4)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四)

  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项目部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刘利强总指挥,陈福任副指挥长,安全员凌义,质检员刘铁刚带领各班组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木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等班组中选出。指挥部设在项目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项目经理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二、火灾预防措施。

  1.项目部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

  在活动房屋东侧配置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6个,消防斧、消防镐各2把,消防锹10把。在搅拌楼西侧备有黄沙,南侧设一高位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2.平时加强对工人安全防火教育,对油罐存放制定安全制度,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工人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火灾应急措施。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处置。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2.中期处置。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3.后期处置。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当地村民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四、火灾应急的保障工作。第一、成立消防组织,进行消防演习。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第三、经理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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