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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夜间停放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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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夜间停放车辆管理制度

  社区夜间停放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社区居民居住生活环境干净整洁,确保居民群众过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社区警务室,物业处联合对社区夜间停放的车辆重点管理,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社区生活区内夜间禁止停放一切机动车辆。

  二,车辆停放停车场的,可根据停车的信誉度,车辆情况,及缴费情况,适当优惠。

  三,对夜间停放生活区的车辆,罚款处理,不按时接受处理的从居民福利及其他待遇中加倍扣除。

  四,各个门岗室按时上锁,严禁车辆外出进入生活区。

  五,以上制定**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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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住宅小区车辆管理部工作内容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部工作内容

  1、对小区所有车辆重新进行全面核实登记,发放车辆通证,采取车牌号打印形式,取消以前手写样式通行证。采取卡片式还是像车辆年审粘贴样式的通行证待定。通行证实行免费发放,如遗失补办必须缴费。

  2、通行证实行分色制度。小区有车库的一个颜色,三个月临停的一个颜色,长期年卡停放的一个颜色。

  3、针对车辆违规乱停阻塞交通及停放绿化带内和停车费到期、的实行张贴《车辆温馨提示》单样式通知车主(第一次催缴(乱停),第二次....),针对乱停车辆和催费张贴提示单三次无效情况下,可直接用车轮锁进行强制管理,同时每次对车辆张贴提示单进行详细登记年月日时及停放位置和拍照(拍车辆乱停现象和张贴第几次催费单)

  4、车辆收费实行专职专人管理,队员相互监督制度,对车辆收费人员有徇私舞弊和违反公司收费制度的队员可进行举报,公司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对举报情况属实者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5、对小区办理年卡停放的车辆和临时三个月和有车库的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制作书面统计表格和电子表格),并交公司财务一份便于缴费人员核对和存档。每日并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在《车辆进出闸记录表》上登记进、出时间,对临时停放的车辆在《车辆进出闸登记表》上注明,注明进、出时间和收费金额。

  6、每周应向总公司财务呈报一份小区车辆收费清单,内容如下:

  (1)每月临停车辆收费总额多少元,平均临停每日合计多少元,并后附本月临停车辆车牌号码及车辆数量。

  (2)长期办理年卡和三个月月卡的车辆进行每月进行报表,并注明每月一期和三期有车辆总数是多少辆及本月收费总额是多少元。对每月新增加的车辆在表格内注明。以便对每月临时和年卡、月卡车辆总数和缴费总额进行对比。

  7、公司将不定时对监控中心的大门岗录像进行回放检查,检查的内容有:对车辆临停的车辆有无收费,对外来车辆查阅门岗《车辆进出闸登记表》有无登记记录。

  8、对违规人员的罚款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并对表现优秀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奖励。

篇3: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二)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二)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5、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6、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7、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8、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9、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10、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11、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2、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儿童或携带过重物品及特殊情况(遇大雨或冰雹大雪时)的。视情况可等级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13、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14、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等公司)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篇4:P物业项目停车场(库)车辆管理规定

  P物业项目停车场(库)车辆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停车场(库)的设备、设施完好及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库)整齐有序、畅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P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停车场(库)。

  3.职责

  3.1车场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照卡放行。

  3.2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和进出记录。

  3.3当班护卫班长负责车场管理的监督、指导。

  4.内容

  4.1停车场(库)管理

  停车场(库),实行24小时工作制。

  4.2地下车库

  4.2.1车辆进库

  4.2.1.1指引车辆至车库入口操作器处取卡进库(非自动化设备,护卫员要立即发放入库卡开启道闸,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

  4.2.1.2库内护卫员发现有车辆进入,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于指定位置(月租车),时租车(或没有固定车位的车辆)应停放于车辆临时停放处,不得停放于固定车位。

  4.2.1.3提醒司机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2.2巡视

  4.2.2.1巡逻护卫员每半小时或随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并在《巡逻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并向当值班长报告。

  4.2.2.2巡逻护卫员应定时清点库内车辆的数量,随时和收费亭地面车管员联系,以核对车辆数量,确安全全。

  4.2.2.3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库,要及时责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规程》规定进行处理。

  4.2.2.4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并报当值班长。

  4.2.2.5严禁在车库(车场)内修理车辆或试刹车,不得在车库内洗车,经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2.2.6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车库内防火卷帘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或者(防盗)设施,发现异常,在《巡逻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4.2.2.7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4.2.3车辆出库:当有车辆出库时,应仔细核对出场之车辆与驾驶员(车主),若有疑问,应先敬礼再礼貌盘问,如果盘问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当值班长及巡逻安全员,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如无疑问,须和地面护卫员对讲联系并告之,以便协助驾驶员打卡出库。

  4.3地面车场

  4.3.1地面车场(或道闸岗、亭)护卫员要做好进出车辆的填发卡和登记工作。

  4.3.2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前行,停放于划线位置,确保车辆停

  放整齐。

  4.3.3巡逻护卫员应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时,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巡逻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4.3.4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在车辆旁闲逛时,应劝其离开,若有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并记录。

  4.4停车场(库)收费

  4.4.1每天夜班下班前,将停车场设备卫生、岗亭卫生打扫干净。

  4.4.2各班人员严格按车场管理规定,指导车辆凭卡(票)进入,在车辆离开车场时做好收费工作,对临时停放(时租)车辆,按规定标准收费,并收回卡(票),妥善保管。

  4.4.3每天早班下班后,将当天收取的停车费交管理服务中心财务部。

  4.4.4对月租持卡车主要核对卡号及车牌相符,禁止一卡多用。使用自动系统的车场出入口,值班人员应要求司机严格按规定操作。

  4.4.5留意进入车场(库)时车辆情况,发现车辆外观有明显破损迹象或车辆饰件欠缺时,应及时提醒司机(业户),并进行相关记录;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4.4.6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5参考文件

  4.5.1《居民住宅区机动车保管站(场)管理规定》。

  4.5.2《关于加强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联合通告》(试行)。

  4.5.3《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5.相关文件

  HW-CQ02《停车场管理程序》

  HJ-CQ01-09《地下车场清洁作业指导书》

  6.记录

  HW-CQ02-02-F1《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

  HW-CQ02-02-F2《车辆进出情况登记表》

  HW-CQ02-02-F3《停车场车位使用协议书》

篇5:P物业夜间查岗作业指导书

  P物业夜间查岗作业指导书

  1.目的:

  确保夜间安全管理服务的工作质量。

  2.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

  3.定义

  3.1“一级检查”:由分公司营运管理部组织对分公司各项目的检查,每季进行一次。

  3.2“二级检查”:由部门经理组织对项目的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3.3“三级检查”:由护卫主管报部门经理审批后组织对项目的检查,每月进行四次。

  3.3“突击检查”:由分公司临时决定检查范围、检查人员和检查时间的组织安排。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夜间查岗计划

  “一级检查”计划于每年12月25日前制定完成,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检查质量由分公司总经理监督。

  “二级检查”计划于每年12月25日前制定完成,报分公司经理审批,检查质量由品质小组监督。

  “三级检查”计划于每年12月25日前制定完成,报部门经理审批,检查质量由部门监督。

  5.2检查内容

  5.2.1护卫员夜间工作状况:包括精神状态、反应灵敏度、安全防范意识等。

  5.2.2通信设备使用情况:包括各类通讯设备在紧急状态下的使用状况。

  5.2.3护卫员装备配戴情况:包括护卫员的应急装备在紧急状态下的使用状况。

  5.2.4交接班记录:包括检查质量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清晰,格式是否规范。

  5.2.5检查时可根据情况进行紧急集合、应急演习或其他的模拟办法以检测夜间安全工作状况。

  5.2.6检查人员须据实填写《夜间检查情况登记表》,交部门经理签字备案。

  5.3检查结果的处理

  5.3.1一级检查由营运管理部填写《夜间查岗情况通报表》进行分公司通报。检查结果和通报在营运管理部备案保存。

  5.3.2二级、三级检查由部门经理填写《夜间查岗情况通报表》进行内部通报。检查结果和通报在部门备案保存。

  6.相关文件

  HW-CQ01 《安全管理程序》

  7.质量记录和表格

  HW-CQ05-01-F1 《夜间检查计划表》

  HW-CQ05-01-F2 《夜间检查情况登记表》

  HW-CQ05-01-F3 《夜间查岗情况通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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