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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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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文本)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文本)

  车辆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物业服务中心将向业主、使用人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劝阻、制止乱停放现象的发生,自觉到指定停车泊位停车。

  1、对小区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信息录入到小区停车管理系统。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停放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其它车辆一律停放在地面车场;地面停车采取按时收费办法,暂不实行包月收费,地下车场实行包月收费方式,收费依据参照20**年《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3、已购买地下停车位的车主,到小区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4、对业主、使用人已租赁的泊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将负责做出相应控制,确保停车方便。

  5、车辆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带走贵重物品。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小区物业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小区物业限速标志的规定,进出车场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小区物业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紧急情况除外),紧急情况下进入小区的出租车同样实行出入口登记出入,按小时收费。

  11、对进入小区的车辆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其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许可,不得进入小区内。车辆停放必须服从现场秩序维护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和人行通道上。

  12、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小区,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小区的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小区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或经业主确认,方可驶离。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都实行凭车辆信息登记进出,门岗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包括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秩序维护员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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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Pm小区临时车辆管理办法

  Pm小区临时车辆管理办法公告

  当前,小区车辆管理主要有两大焦点矛盾:一是是否划设路面公共停车区域;二是是否收费以及按什么标准收费。两大焦点矛盾的现状分别是小区路面停满车和并没有收费,为此,在《小区车辆管理办法》出台以前,暂时回避焦点矛盾,顺应既成现实,制定本临时办法,请广大业主配合实施,具体如下:

  一、业主车辆自由出入小区,非业主车辆谢绝进入小区,原则上以是否拥有一卡通和停车证作为鉴别依据:

  (一)小区无车库(位)业主凭房产证和车辆行驶证办理一卡通和停车证,原则上一户一车一卡一证;

  (二)小区有车库(位)业主凭车库(位)房产证办理一卡通和停车证,一库(位)一车一卡一证;一库(位)两车,参考“(一)”执行;

  (三)小区业主办理一卡通,或收押金100元/卡,免费使用,丢失或人为损坏换卡,50元/卡;或50元/卡买断;业主自选;

  (四)一卡通和停车证必须对应业主具体车辆,不得借用他人,如更换车辆,请及时通知物业更新信息。

  二、业主车辆规范停放:

  (一)根据安全、文明和尽量确保道路通畅的原则划设小区路面公共停车区域;划设的停车区域可以根据广大业主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整或修正;

  (二)为了提高小区仅有停车空间的利用率,小区北面约70个草坪车位统一纳入公共停车区域管理,全部作为机动公共车位,暂不单独固定出租;

  (三)所有业主车辆,必须严格停放在指定公共停车区域内,包括小区路面车位,包括小区北面的草坪车位;倡议有车库(位)车辆自觉入库(位)。

  三、小区公共停车区域停放车辆实行总量控制

  在安全、文明和尽量确保道路通畅的原则下,小区公共停车区域是有限的,为此,必须对进入小区公共停车区域的车辆进行总量控制,否则必将出现影响安全、破坏文明或阻碍通行的情况,严重侵害全体业主的利益,甚至威胁全体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具体做法如下:

  (一)先到先停,停满为止。晚到的业主,如果遇到车位已满的情况,须自觉驶离小区。

  (二)通过小区一卡通系统实时统计和通报剩余车位信息的功能,方便业主停放车辆。

  PM小区业主委员会

  WB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篇3:住宅小区车辆管理部工作内容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部工作内容

  1、对小区所有车辆重新进行全面核实登记,发放车辆通证,采取车牌号打印形式,取消以前手写样式通行证。采取卡片式还是像车辆年审粘贴样式的通行证待定。通行证实行免费发放,如遗失补办必须缴费。

  2、通行证实行分色制度。小区有车库的一个颜色,三个月临停的一个颜色,长期年卡停放的一个颜色。

  3、针对车辆违规乱停阻塞交通及停放绿化带内和停车费到期、的实行张贴《车辆温馨提示》单样式通知车主(第一次催缴(乱停),第二次....),针对乱停车辆和催费张贴提示单三次无效情况下,可直接用车轮锁进行强制管理,同时每次对车辆张贴提示单进行详细登记年月日时及停放位置和拍照(拍车辆乱停现象和张贴第几次催费单)

  4、车辆收费实行专职专人管理,队员相互监督制度,对车辆收费人员有徇私舞弊和违反公司收费制度的队员可进行举报,公司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对举报情况属实者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5、对小区办理年卡停放的车辆和临时三个月和有车库的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制作书面统计表格和电子表格),并交公司财务一份便于缴费人员核对和存档。每日并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在《车辆进出闸记录表》上登记进、出时间,对临时停放的车辆在《车辆进出闸登记表》上注明,注明进、出时间和收费金额。

  6、每周应向总公司财务呈报一份小区车辆收费清单,内容如下:

  (1)每月临停车辆收费总额多少元,平均临停每日合计多少元,并后附本月临停车辆车牌号码及车辆数量。

  (2)长期办理年卡和三个月月卡的车辆进行每月进行报表,并注明每月一期和三期有车辆总数是多少辆及本月收费总额是多少元。对每月新增加的车辆在表格内注明。以便对每月临时和年卡、月卡车辆总数和缴费总额进行对比。

  7、公司将不定时对监控中心的大门岗录像进行回放检查,检查的内容有:对车辆临停的车辆有无收费,对外来车辆查阅门岗《车辆进出闸登记表》有无登记记录。

  8、对违规人员的罚款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并对表现优秀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奖励。

篇4: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二)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二)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5、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6、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7、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8、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9、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10、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11、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2、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儿童或携带过重物品及特殊情况(遇大雨或冰雹大雪时)的。视情况可等级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13、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14、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等公司)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篇5: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B版)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B版)

  停车管理制度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物品的车辆,以及2吨位以上的货车,严禁进入小区。

  2、非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小区时,门卫应严格检查其证件,问清进入原因,符合条件的方可放行,并作好登记。出小区时,应对其进行检查,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3、管理人员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号、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要及时纠正。

  4、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责任心。对出入本小区的可疑车辆要进行盘查,防止车辆的丢失、损坏。对损坏小区路面和公共设施的车辆要令其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对冲闯大门的要记下车牌号码,记清去向,及时报告上级。

  5、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规定和收费标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小区车辆停放、出入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出入、停放本小区车辆的管理,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对出入、停放本小区的车辆作如下规定: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小区。2吨以上的卡车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除外。

  2、本小区有车辆的住户,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通行IC卡,凭IC卡通行大门,及在小区停放,按规定收取IC卡工本费、停车费。

  3、本小区住户车辆进入小区后,有车库的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车库内,无车库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4、非本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讲明进入原因,符合进入条件的领取临时通行IC卡,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小区,严禁冲闯大门。出小区时收回IC卡,并按停车时间收取停车费。遗失、损坏IC卡,照价赔偿(每卡30元)。

  5、进入本小区的货车,卸完货物后应及时离开小区,因故不能离开的,应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

  6、进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小区管理人员的管理。驶入小区的车辆应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7、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8、违反以上规定者,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处罚外,并按小区有关规定办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根据鄞价(20**)93号文件,对停放车辆的收费标准作如下规定:

  1、本小区有车库的住户的车辆,每辆收取IC卡工本费、管理费80元/年,每年办理一次,不收取停车费。

  2、本小区无车库的住户的车辆,包年:1200元/年,包月:120元/月,包半月:70元/半月,包星期:40元/星期,并收取IC卡押金30元。

  3、临时出入本小区的车辆,自进入小区起,1小时内不收费;1小时以上至4小时内,每辆(次)2元;四小时以上,每四小时加收2元。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超过每辆10元的,按10元收取。

  收费人员管理制度

  1、举止文明,姿态端正;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耐心解释用户提出的各种问题,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熟练掌握收费系统的操作。

  3、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尤其对临时出入本小区的车辆要严格进行对比检查,收回IC卡后方可放行。若IC卡丢失,值班人员要照价赔偿;如遇车辆丢失,根据电脑资料要追究当班值班人员的责任。

  4、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票额开具发票,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严格控制出口人工抬闸,违者从严处理。

  5、爱护设备,不得擅自修改系统各种设置、删除资料和进行非法操作,严禁私自在电脑上安装各种软件,不得进行玩游戏、打字等其他操作,违者从严处理,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6、如遇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上级,维持好车辆出入秩序,认真做好登记,防止IC卡丢失。对此期间所收回的未付款IC 卡应分类保管,交收费管理员处理。

  7、认真交接班,如实做好各项登记。

  8、维持收费岗亭良好秩序,保持收费岗亭及出入车道的卫生整洁。

  出口人工抬闸管理制度

  1、当车主持月租卡、贵宾卡不能自动抬闸时,收费员应检查该卡资料与其车辆牌号是否相符,资料相符的人工抬闸放行;持时租卡不能读取数据时,应检查其驾驶证、身份证,并做好登记后方可人工抬闸放行。

  2、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人工抬闸时,须经当班班长或管理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人工抬闸放行。

  3、出小区的车辆无卡时应详细询问原因,如确属丢失停车卡的,应出示其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后方可出小区,以免造成车辆丢失。

  3、每次人工抬闸,须做好《人工抬闸登记表》的记录。

  4、未执行以上规定,造成车辆丢失等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月租卡管理规定

  1、月租卡为月租车辆出入小区的凭证,持卡人须妥善保存,因持卡人使用或保存不善造成月租卡失效、丢失的,由公司补办,并由原持有人交纳制作工本费。

  2、月租卡仅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使用月租卡的车号与登记在册的月租车辆牌号不符的,公司有权将IC卡收回,借用IC卡者须按停车时长交纳停车费,该月租卡持有者须到管理处申请补办,并交纳制作工本费。

  3、月租卡用户应在月租卡到期前3日内到管理处续交停车费,交回月租卡,发给临时通行卡,月租卡续费发放时收回临时通行卡。逾期未交,按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

  4、月租卡在车辆在出入小区时应随身携带,因忘记带月租卡或丢失月租卡而不能出小区的车辆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方可出小区。不能入场时,应在入场前同管理处联系,并服从保安收费人员的指挥,不得阻塞车道。

  车辆免费制度

  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车辆免费登记表》签名,以备财务部查核。

  2、军警车辆除执行公务时免费外,其他一律不得免费。

  3、如遇特殊情况需免费的,必须经管理处主任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免费,并做好相关登记。

  收费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按照《收费人员交接班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一栏签名确认。

  2、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点清发票号码、收费金额、时租卡数量、设备运行状况等,交班后发现错误,由接班人负责。

  收费人员财务结算制度

  1、每周五为收费管理员收取停车费时间。

  2、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核算收费员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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