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学院职工住宅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办法(暂行)

1992

学院职工住宅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办法(暂行)

  学院职工住宅小区机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障小区内正常的交通秩序,缓解小区的泊车压力,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小区停车位不属于专业停车场,仅收取停车泊位费,只负责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不承担车辆损伤、丢失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本小区停放的车辆必须在车窗内放置挪车电话,否则取消停放资格。

  二、常住户机动车辆出入凭门禁管理系统录入的该车信息通行。

  三、在本小区有楼房的职工配偶、子女、遗属(仅限子女)符合条件者限定每户办理一个免费停车位。

  四、在本小区购买或租用套房非本校职工,凭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填写《Pm学院住宅小区外来机动车辆准入审批表》办理月租手续,月租费150元/月。

  五、临时车辆不得入内,其它车辆停车1小时内收费3元,1小时以上每小时收费2元,每天收费超过15元按15元计收。

  六、在用的通行卡同时作废。

  七、严格遵守小区内的卫生及其它管理规定。

  八、接送病人等特殊车辆可短时间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但车窗内必须留有联系电话,否则按违规停车处理。

采编:www.pmceo.cOm

篇2:XT花园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初案)

  xt花园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初案)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本着业主地盘、业主当家: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简称草案)。

  第二条:本办法由xt花园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参加计票的2/3业主计票通过后,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聘请的门卫行使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车辆占地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占地费。(以下简称停车费)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占地收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的维修基金账户。欠缴停车费或侵占停车位,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使用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停车环境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小区随机车辆占地收费:户有面积100平米(含)以上的每月30元、户有面积100平米以下的每月40元;地下车库停车每月收费20元(另设专门账户进行成本核算。例:车库的水、电及供电照明设备消耗;保洁劳务支付、消防器材、排水设备、门禁系统设备、监控系统逐步更新、进出口顶棚更新、维修等专项资金。)有地下车位的车主,若在地面停车,每天在18:00后,必须停在地下车库,每发现一次加收10元临时停车费(这笔收入归保安支配)。有地下车位的业主,且只有一辆车的,此次暂停申请地面车位(为真实提供小区的车辆进、出、停泊情况)。

  对小区无车户的补贴:户有面积100平米(含)以上的每月10元、户有面积100平米(含)以下的每月5元、

  对小区内长期停存无人启用的“僵尸车”,由车主在规定时间自行处置。否则,联系政府交管部门按无主车辆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拟投资4.5万元(暂由物业费先行垫付)在东门、南门,安装智能化的车牌识别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小区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在物业公司注册后、道闸才能自动放行,未注册的车辆不得尾随前车冲卡;没有缴纳停车占地费的车辆,自动识别系统将拒绝放行;请业主和承租人自觉遵守和维护。

  第六条: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车主应登记领取临时卡,门卫才能放行;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交卡付费。(三小时内免费、超时间收费5 元,全天封顶;过夜另加 5 元,收费归保安。)

  第七条: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120救护车等车辆,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八条: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未经许可不能进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九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行驶速度每小时不准超过5公里;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条:车位的设置。小区停车位暂不具体划定,设为随机停车(在本办法运行一段时间后,酌情确定泊车位)。

  第十一条: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划黄线的应停区域内。禁停区域严禁停放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二条:车辆注册的申请。无欠费记录的车辆使用人,小区业主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进出小区注册登记手续;每套房产证只能暂定享有一个地面平价注册车牌。对确需第二个车牌的业主,视小区停车占地情况,经批准后可以申请登记,按第二个车牌的停车费标准缴费。(家庭第二辆议价停车费每月 60元、第三辆议价停车费每月100 元,拥有四辆车以上的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新办法将于草案通过并在小区公示后执行;原进出小区大门的门禁卡作废;出入地下车库的门禁卡保留使用。

  近日将组织人员上门征求广大业主意见。

  xt花园车辆整治小组

  20**年9月**日

篇3:秋城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初案)

  秋城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初案)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由秋城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 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 小区安装车牌别识别系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识别系统管理。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

  第六条 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再予以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后交卡付费。来访车辆当天再次进出小区凭缴费收据免缴费。

  第七条 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八条 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条 小区实行单向行驶。莲花南路东大门为进口,只进不出;伟业路西大门为出口,只出不进。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一条 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二条 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三条 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固定车位与临时车位二种,统一编号。车辆停放按:业主第一,租赁户第二对原则执行,因小区车位有限故不考虑外来车辆的停放。固定车位标有车牌号,供小区居民停车。临时车位无车牌号标志,主要供临时车辆停车。

  第十四条 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五条 停车位的登记。本小区的业主带好小区停车证到小区物业办理每年一度的贴花手续,有固定车位的带好前一年的车位租赁协议续签下一年的租赁协议。

  第十六条 车位的变更。变更固定车位使用人仅限本户居住人,经物业公司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车位的退还。车位为全体业主的共有资源,业主产权转让、租赁户更变等,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退还手续,不得擅自转让车位。一旦发现,将收回原使用车位并取消双方车位申请资格。

  第十八 条小区的产权车位限业主本人停车或自行转租本小区的业主和租户或委托物业转租给本小区业主和租户。

  第十九 条小区道理临时停车位以本小区业主优先,剩余的可供租赁户停放。道路临时停车位满额后一律在伟业路临时停车场停放。

  第二十条 商业街停车商户有停车需求的可到物业办理租赁手续,九座以上客车、货车、卡车不得停放,送货车辆卸完货后不得停放若需停车应及时停放在伟业路临时停车场。

  第二十一条 车辆停放规定 物业仅承担车辆停放管理及车位租赁管理责任,有对车辆进行保管要求的业主,可与物业另行签订车辆保管协议,物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都应事先办理相应的保险手续,若有意外发生物业只提供相关理赔证明。

  第二十二条 与本小区无关的外来车辆不得进入小区内停放过夜,前来探亲访友的车辆原则上不在小区内停放过夜,如需停放将收取相应的停车费。

  第二十三条 运营车辆、特种车辆、公务车辆进入小区过夜一律按外来车辆停放规定执行。

  停车收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 停车费标准

  1、地下车库及架空层车位300元/月/辆;产权车位100元/月/辆;

  2、地面固定车位250元/月/辆;

  3、地面临时停车位(含伟业路临时停车场) 150元/月/辆;

  4、商业街停车位300元/月/辆;

  5、对于有一辆车以上的:第一辆按收费标准收费,第二辆为500元/月/辆,第三辆800元/月/辆。

  6、对于三期有车库的业主如将车库改做它途导致自己车辆占用临时停车位的按收取第二辆停车费500元/月,以此类推。

  7、外来车辆临时停车费收费标准:

  1、不满一小时,不收费用;

  2、超出一小时,按每辆5元/小时收费;

  3、9座以上及大型车辆收费按双倍收取,同时仅限在伟业路为停放点停放;

  4、商业街9座以上客车、卡车等大型车辆,每辆20元/小时,超过8小时按天收费200元/天/辆;

  5、以上收费物业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相关收据。若车主不索取收据,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车主承担;

  6、拒付停车费的车辆,物业保安有权阻拦,必要时报警处理;

  第二十五条 逾期未缴费友情提醒,无故逾期七天以上禁止车辆进入小区,逾期十五天以上收回车位另行安排。

  笫二十六条 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改善服务,规范收费。收费后应向缴费人出具缴费凭证。缴费人应妥善保存缴费凭证备查。坚决杜绝侵占停车费和权钱交易等行为。

  违规处理管理

  第二十七条 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居委会和业委会积极支持,居民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必显成效。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者,报请公安部门处理:在小区内强行逆向行驶的;故意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途中或停车时发生意外,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坏且协商无果的;故意损坏或盗窃他人车辆及财物的;车辆使用人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小区的。

  第二十九条 除产权车位,所有租赁车位和临时车位禁止装地桩锁 禁止报废车辆和长期不使用的车辆占据车位;

  违规处罚

  第三十条 经业主大会授权,对于各类违规车辆物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因停车或行驶不当,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草坪和道路损坏的,按实赔偿。

  2、不听劝说严重毁绿占道者,物业可以上锁。

  3、擅自转租固定车位者一经发现,物业将收回相关停车位。

  4、报废车辆和长期不使用的车辆占据车位者,物业可以拖车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应的业主承担。

  5、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从而造成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应的业主承担。

  第三十一条 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车等行为,车管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报告物业公司管理处备案,并对该车辆使用人进行公开警示或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

  第三十二条 物业公司应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对管理不力,放任自流,擅自放入不该进入小区的车辆、放行应收费的车辆,弄虚作假、侵占停车费与权钱交易等行为,将依照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予以警告、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市秋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提交小区20**年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上海秋城业主大会

  20**年1月

篇4: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文本)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文本)

  车辆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物业服务中心将向业主、使用人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劝阻、制止乱停放现象的发生,自觉到指定停车泊位停车。

  1、对小区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信息录入到小区停车管理系统。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停放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其它车辆一律停放在地面车场;地面停车采取按时收费办法,暂不实行包月收费,地下车场实行包月收费方式,收费依据参照20**年《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3、已购买地下停车位的车主,到小区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4、对业主、使用人已租赁的泊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将负责做出相应控制,确保停车方便。

  5、车辆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带走贵重物品。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小区物业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小区物业限速标志的规定,进出车场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小区物业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紧急情况除外),紧急情况下进入小区的出租车同样实行出入口登记出入,按小时收费。

  11、对进入小区的车辆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其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许可,不得进入小区内。车辆停放必须服从现场秩序维护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和人行通道上。

  12、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小区,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小区的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小区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或经业主确认,方可驶离。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都实行凭车辆信息登记进出,门岗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包括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秩序维护员的姓名。

篇5:Pm小区临时车辆管理办法

  Pm小区临时车辆管理办法公告

  当前,小区车辆管理主要有两大焦点矛盾:一是是否划设路面公共停车区域;二是是否收费以及按什么标准收费。两大焦点矛盾的现状分别是小区路面停满车和并没有收费,为此,在《小区车辆管理办法》出台以前,暂时回避焦点矛盾,顺应既成现实,制定本临时办法,请广大业主配合实施,具体如下:

  一、业主车辆自由出入小区,非业主车辆谢绝进入小区,原则上以是否拥有一卡通和停车证作为鉴别依据:

  (一)小区无车库(位)业主凭房产证和车辆行驶证办理一卡通和停车证,原则上一户一车一卡一证;

  (二)小区有车库(位)业主凭车库(位)房产证办理一卡通和停车证,一库(位)一车一卡一证;一库(位)两车,参考“(一)”执行;

  (三)小区业主办理一卡通,或收押金100元/卡,免费使用,丢失或人为损坏换卡,50元/卡;或50元/卡买断;业主自选;

  (四)一卡通和停车证必须对应业主具体车辆,不得借用他人,如更换车辆,请及时通知物业更新信息。

  二、业主车辆规范停放:

  (一)根据安全、文明和尽量确保道路通畅的原则划设小区路面公共停车区域;划设的停车区域可以根据广大业主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整或修正;

  (二)为了提高小区仅有停车空间的利用率,小区北面约70个草坪车位统一纳入公共停车区域管理,全部作为机动公共车位,暂不单独固定出租;

  (三)所有业主车辆,必须严格停放在指定公共停车区域内,包括小区路面车位,包括小区北面的草坪车位;倡议有车库(位)车辆自觉入库(位)。

  三、小区公共停车区域停放车辆实行总量控制

  在安全、文明和尽量确保道路通畅的原则下,小区公共停车区域是有限的,为此,必须对进入小区公共停车区域的车辆进行总量控制,否则必将出现影响安全、破坏文明或阻碍通行的情况,严重侵害全体业主的利益,甚至威胁全体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具体做法如下:

  (一)先到先停,停满为止。晚到的业主,如果遇到车位已满的情况,须自觉驶离小区。

  (二)通过小区一卡通系统实时统计和通报剩余车位信息的功能,方便业主停放车辆。

  PM小区业主委员会

  WB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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