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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康城小区业主代表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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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康城小区业主代表选举办法

  富康城小区业主代表选举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富康城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本小区业主代表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孝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结合富康城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富康城小区现有业主790名,根据《孝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业主大会以业主代表大会形式举行。业主代表每届任期三年。

  第三条 经筹委会确认为业主代表正式候选人者,作为被选举人参加业主代表选举。

  第四条 本次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代表29名。

  第五条 富康城小区业主代表候选人由业主进行推荐或自荐产生,在候选人中等额或差额选举产生业主代表。

  第六条 业主代表选举工作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主持,接受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全程监督指导。

  第二章 业主代表的选举

  第七条 工作人员: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 1 名,监票人 名,计票人 名。监票人、计票人必须为业主代表。

  第八条 投票权数的确定:每套住宅为1票。

  第九条 每幢楼的选票发出前均进行编号,但不记名,确保发出选票数大于或等于收回选票数。选票由工作人员在 年 月 日上门发放。 如遇业主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收到选票的,筹备组将以电话形式进行征询(现场应两人及两人以上证明并作好相应记录),视为“有效票”,如上门及电话均无法联系上的,视为弃权处理。

  第十条 业主代表选举投票时间为 年 月 日。业主收到选票后于规定时间内将选票投到本幢楼下的票箱内,如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投票的业主将视为自动弃权。

  第十一条 业主对选票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投反对票的可以另选本楼的其他业主为本楼的业主代表。赞成的,在选票所列候选人姓名旁边的意见栏画“O”;反对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选票另选举他人栏填写姓名,在地址栏内填写另选他人的户号,并在姓名栏旁边的意见栏内画“O”。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中性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对选票上字迹、符号书写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每张选票限选一人,所选超过一人的为无效票。

  第十二条 选票收回后,由选举工作人员在监票人、计票人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等人监督下开箱验票。并将选票收回情况及时报告总监票人,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

  第十三条 选票统计在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主持下进行,小区业主可参与全程监督。监票人、计票人负责唱票、计票。选票所列候选人和另选他人得票超过该楼全体业主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如有业主因故未能投票则视为弃权,在本幢楼仅有一名候选人的情况下,弃权视同赞成;在本幢楼有两名以上候选人的情况下,弃权视同赞成得票高者。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之前未经过推荐和自荐,因另选他人并高票当选的,征询本人意见,如同意担任业主代表,则选举有效,如本人不愿意担任,由选票数其次的候选人当选。

  第十四条 计票工作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由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签字后,交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确认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选举结果当场宣布,当选代表名单当天公示,选票、选举结果报告单等选举资料由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保留备查。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富康城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所有。如对上述选举办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到筹备组。

  富康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公开公正透明,是沟通的最好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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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富康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选举办法

  富康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选举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孝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结合富康城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届业主委员会共设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监事3名,委员4名。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代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

  第四条 经筹备组商议,本届业主委员从29名业主代表中推选。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1 名,总计票人1 名,监票人5名,计票人5名。监票人、计票人必须为小区业主。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选举,一律采用不记名投票的方法。投票时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赞成的,在选票所列姓名下方的意见栏画“O”;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中性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对选票上字迹、符号书写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

  第六条 业主如果在大会期间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本人填写选票后,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为投递选票。

  第七条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八条 全体业主代表过1/2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全体业主代表投票数过半数时,按照得票数量多少,依次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人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有业主代表因故未能投票则视为弃权,弃权视同赞成得票高者。如果当选人数不足9名时,不足名额依据得票情况采取差额1名的方式补选;如遇票数相等时,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第九条 投票结束后,由监票、计票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计票工作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并由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签字。选举结果交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确认并予以公布,在小区内公示。

  第十条 选举结果经崇文街道办事处核准登记并给予书面批复后,业主委员正式当选。从批复之日起,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富康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如对上述选举办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小区业委会筹备组。

  富康城小区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20**年7月22日

篇3:小区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委会委员表决结果公告

  小区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委会委员表决结果公告

  z业主代表大会于20**年9月10日举行业主委员会投票表决。业主代表58名,实际投票58张。依照议事规则计算户数和面积权,选举产生业委会委员11名,无候补委员。结果如下:

  楼栋房号 当选成员 代表所在户数票权比% 代表所在面积票权比% 最终户数占比 最终面积占比

  **4-1104 DD 66.35 52.81 88.89 90.03

  说明:最终户数、面积得票比例,按议事规则:无代表楼栋送达未投票,计入已表决多数票。全小区共5959户;专有面积704085.7平米。58个业主小组投票构成清单见附件,全体业主对选举中可能的疏误,可到业委会办公室核查,有异议者请于7天内书面提交给业主代表大会秘书组(交到业委会办公室)。

  z业主代表大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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