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恒兴花园关于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的通知

7546

恒兴花园关于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的通知

  恒兴花园关于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的通知

  (20**)恒兴业筹字第1号

  各位业主:

  一、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召开业主大会应当提前15日通知。经筹备组第三次会议商讨通过现就首届业主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年3月20日前业主自取选票,外地业主邮寄送达。3月20日(周日)召开恒兴花园首届业主大会,公布业主名单并开始投票。3月27日(周日)举行投票揭晓仪式,开启票箱、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

  二、会议地点:业主之家、传达室(设投票箱)

  三、会议内容:

  1、从六个候选名单中选举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名或五名;

  2、通过《恒兴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恒兴花园管理规约》。

  四、会议形式:书面征求意见(投票表决)方式,业主本人不能签字的可以递交委托手续由代理人代为签字。27日欢迎到场参与监督选举揭晓仪式。

  五、投票表决关系到业主自身利益,为便于业主了解表决文件的内容,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印制了《恒兴花园物业管理规约》草案、《恒兴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等文件,因目前无会议经费,文件由政府打印提供,工本费1元,业主自愿支付,到物业办领取。

  特此通知

  恒兴花园业主大会筹备组

  20**-3-5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案例:哪些情形应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案例:哪些情形应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案例分析】

  某小区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该业主委员会的部分委员在工作初期还比较认真负责,之后因个人原因很少履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最后则完全不履行职责。于是部分业主联合对业主委员会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但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复。经统计,全小区有过半数的业主要求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但该业主委员会以没有到一年一次的业主大会定期召开时间为由,拒绝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们只好等待。

  而后,由于连日降雨,小区排水不畅,整个小区浸泡在水中。业主请求业主委员会马上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处理紧急事件。业主委员会则认为不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有能力处理,并已有应急方案。但业主们认为该事件比较紧急,覆盖面广,涉及的是小区业主的全体利益,应该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共同来决定。

  此案涉及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问题。

  首先,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时间问题。《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从这个规定上看,定期会议是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来确定的,这个时间是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的。

  其次,是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问题。《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即具备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此案例中,业主第一次要求召开时,已经具备上述第一项的情形,而第二次要求召开时,也已达到第二项的条件,因此,该业主委员会这两次都是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

  再次,对于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可由相关部门督促。《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不依法或者不依约履行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职责的,区房屋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在三十日内召开;逾期不改正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区房屋主管部门在三十日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即便在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仍可以请求相关机构召开,来及时维护业主的权益。另外,《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还规定:“除前两款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即对于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有着严格的主体要求,从而能更好地维护业主们的利益。

  此案中业主委员会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情形是阻挠业主维护权益的障碍之一。生活当中也常常因此致使业主的权益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更好地解决了这一争议问题,起到了“定纷止争”的作用。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对于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也有了更明确的依据。同时,对于双方的关系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协调作用,更加有利于业主们的和睦相处。

篇3:案例分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具备条件

  案例分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具备条件

  【案例分析】

  某小区已完成专有部分的全部交付使用。由于该小区地处城乡接合部,距离中心城区较远,加上交通不便利,真正长住在此的业主不是很多,相当一部分业主选择将房屋出租。开发商选聘的物业公司在进驻该小区的初期,还表现尚可,而后却日益懒散,行为消极,服务质量急剧下降,致使小区内的环境逐渐恶化,被盗事件时有发生,小区业主对该物业公司怨声载道。然而,物业公司却以小区内租户太复杂,不好管理为由推卸责任。于是,部分业主提出要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同时决定更换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在得知业主们要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消息后,以小区入住率不高、租户太多、实际业主不方便联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条件还不成熟为由,阻挠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在经过多次协商后,业主无奈之下提出只要物业公司能尽职敬业为小区服务,可以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经物业公司口头承诺后,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事情便搁置下来。但之后物业公司依旧未尽职尽责,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本案是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问题。

  首先,业主需要明确的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作出明确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一)专有部分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二)首次交付使用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以上两项即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并且只需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即可。本案中,由于小区的专有部分已经完全交付使用,因而该小区已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

  其次,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情况,是“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此条款属于强制性规范。本案中小区符合条件,所以是“应当”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而不能因为物业公司的干扰而选择不召开。

  再次,对于特殊情况下允许不设立业主大会的,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而不能任意决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业主总人数在二十人以内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该小区不符合不设立业主大会的例外情况,是“应当”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的。

  综上所述,符合条件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既是业主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这是关乎小区内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事情。只有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之后,才能让业主更好地行使自己对小区的管理权,成为小区的“主人”。通过业主大会,根据业主的利益共同决定小区管理的重要事项,这对于和谐社区建设,营造幸福安乐的居住环境,有着更加积极的作用。

篇4: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七

  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主大会筹备组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 (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表决《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投票表决时间另行公告)。

  (二)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投票表决时间另行公告)。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可多选)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确认;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确认;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确认;

  4.业主在网络上接收确认;

  5. 。

  (二)采取下列第 (可多选)项形式进行表决:

  1.专人现场发放、回收表决票;

  2.专人逐户发放、回收表决票;

  3.专人逐户发放表决票,业主自行投票,投票箱放置地点为:

  、 、 ;

  4.业主自行领票并投票,领票地点为:  ,投票箱放置地点为: 、 、 ;

  5.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6.不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按照业主提供的传真、联系地址邮寄或按照网络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并回收业主意见(以传真、邮寄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 。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开箱唱票地点为: 。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 (计入或不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注:应与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一致,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未作规定的其投票权数不得计入。)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 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四) 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对首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 (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受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设,携带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可以接受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业主书面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上须附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受托人出席业主大会会议时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非业主使用人可以接受本人租住或使用房屋业主的书面委托行使业主权利,但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当委托人本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或明确表示终止委托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本次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公告)

篇5:召开会议业主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

  业主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名称)(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其他物业) 个产权单位,专有部分面积是 M2,分别位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 幢 单元 楼层 号,地下 (注:地下部分是否计入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

  现委托 (姓名)女士/先生(身份证号: )作为本人的代理人与会。委托事项有: ,其权限是: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业主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

  兹有我司(公司名称: )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名称)(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其他物业) 个产权单位,专有部分面积是 M2,分别位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 幢 单元 楼层 号,地下 (注:地下部分是否计入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 现委托 (姓名)女士/先生(身份证号: )作为我司的代理人与会。委托事项有: ,其权限是:

  委托人(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需附产权证明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