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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怡家园小区业主楼门代表产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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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怡家园小区业主楼门代表产生办法

  美怡家园小区业主楼门代表产生办法

  一、设立楼门业主代表的目的:

  为了方便业主行使业主权利,加强业主组织的建设,提高业主自治能力, 更加全面准确地汇集业主诉求,实现监督好物业服务、维护业主权益的目标。各楼门推选业主代表,参与小区管理。

  二、业主代表的条件:

  1、美怡家园业主或业主的直系亲属,且以小区为长期固定居所的;

  2、有为小区服务的公益精神;

  3、有充分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代表的工作职责:

  1、在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期间,参与大会的组织工作,投送与回收大会资料、选票、表决票以及分区统计大会结果等;

  2、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作为本楼门的业主意见代表,定期参加业委会的组织召开的业主代表议事会,搜集反馈业主意见,并向业主通告小区管理事务的具体情况;

  3、直接参与小区物业服务监督工作,如物业服务人的招标选聘工作、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监督工作等;

  4、参与对物业服务情况的常规考评;

  5、组织楼门自治的管理工作;

  四、业主代表的产生办法:

  1、楼门业主或业主的直系亲属自荐;

  2、楼门业主推荐他人,并经本人同意;

  3、楼门只有一个自荐或被推荐者,则公告无异议后直接成为业主代表;

  4、楼门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自荐或被推荐者,则在楼门内公告后,楼门业主投票,票多者为该楼门业主代表;

  5、当选的业主代表在业委会登记备案,辞去业主代表的需要有书面声明于本楼门公告;

  五、特别说明:

  如楼门没有自荐与推荐的业主代表,则从本楼门101号业主开始,每年依序轮流承担业主义务。

  美怡家园小区楼门代表自荐申请表

姓名: 年龄: 住址: 与业主关系:
自荐说明:


本人签字: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关于郁金香岸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郁金香岸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委会换届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会议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第二届业委会选举将与业主代表选举相结合,8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业委会候选人)将从20个业主代表中推选产生,现就业委会候选人和业主代表候选人的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委会候选人和业主代表候选人的条件

  (一)必须是有房屋产权证明的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四)遵守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不拖欠20**年度物业费,无违规搭建行为;

  (五)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六)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七)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八)身体健康。

  (九)建议业委会任期内没有房屋出售计划的业主报名参加业委会。

  二、业委会候选人和业主代表的名额分配

  1、第2届业主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第2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8名(高层共占6个名额,排屋和商铺共占2个名额)。

  2、本次业委会选举将与业主代表选举相结合。8名候选人将从20个业主代表名额中推选产生。

  3、以楼幢为单位,划分为17个推荐区,设立20个业主代表名额。其中:第六、第八、第十一推荐区2个业主代表名额,其他14个推荐区各1个业主代表名额:

分区

包含楼幢

业主代表名额

第一推荐区

1幢(80户)

1名

第二推荐区

2幢(80户)

1名

第三推荐区

3幢(100户)

1名

第四推荐区

4幢(52户)

1名

第五推荐区

5幢(45户)

1名

第六推荐区

6幢(150户)

2名

第七推荐区

7幢(66户)

1名

第八推荐区

8幢(156户)

2名

第九推荐区

9幢(52户)

1名

第十推荐区

10幢(102户)

1名

第十一推荐区

11幢(190户)

2名

第十二推荐区

12幢(90户)

1名

第十三推荐区

13幢(90户)

1名

第十四推荐区

依江苑48户

1名

第十五推荐区

听江苑37户

1名

第十六推荐区

咏江苑36户

1名

第十七推荐区

含江苑28户 、商铺28户

1名

<合计>

20名

  二、业主代表产生办法

  1、由各推荐区业主报名参加业主代表候选人,由工作组组织业主代表候选人进行内部差额选举,根据得票数产生该区业主代表;差额选举的投票权:业主代表候选人每人一票;如差额选举得票数相同的,则采用抽签办法产生业主代表。

  2、如推荐区业主代表候选人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推荐区业主代表名额的,直接被确认为业主代表。

  3、如业主代表选举为业委会成员,则该区业主代表名额按业主代表候选人得票数高低顺序自动递补。

  4、如推选区业主代表缺额的,由业主委员会日后组织补选。

  三、业委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由工作组组织高层区的业主代表进行内部差额选举产生6名业委会候选人;由工作组组织排屋区及商铺的业主代表进行内部差额选举产生2名业委会候选人;各区差额选举的投票权:各区业主代表每人一票;如差额选举得票数相同的,则采用抽签办法产生业委会候选人。

  另外业委会候选人要作竞选发言。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年6月 28日至7月 4 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2、报名地点:郁金香岸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3、工作组于20**年7月2日(周六)至7月3日(周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在郁金香岸业委会会议室现场接受业主报名;

  4、请有意参选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随带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上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表》(详见附件1),签署《参选业委会承诺书》(详见附件2),于20**年7月4日16时前交至闻江社区居委会或业委会换届工作组。

  5、因产权共有一户有多名业主的,只能推选一名代表参加报名。

  本办法公示期7天,自20**年6月 28 日至20**年7月 4 日。公示期内,业主不提出书面反对意见的,视为赞同本办法;业主有异议的,请向工作组书面反映;若有异议者超过小区总人数5%的,将重新修订本办法;少于5%的,将依照本办法的精神执行。

  工作组联系人:尹先进 联系电话:13957184076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参选业委会承诺书

  附件3:工作组补充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闻堰街道闻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杭州萧山区郁金香岸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组

  20**年 6月 28 日

  报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闻堰街道办事处

  附件1:

  参选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代表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报名参选

□参选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参选业主代表

(请在□内打“√”,可双选)

专有部分

座落(房号)

联系电话

有无欠交物业服务费用等

损害业主共同权益的行为

报名理由:

签 名:

  交表时间年月日时

篇3:南昌市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示

  南昌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3】

  关于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示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南昌市 县、区(开发区、新区) 街道(乡镇) 路(街) 号的 (物业项目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成、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二、筹备组成员人数为单数,其中非建设单位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70%,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三、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业主报名情况,以本物业管理区域中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组织业主自荐或推荐产生。

  四、本次筹备组业主代表组成拟划分为 个推荐区域,分别是 ,每个推荐区域自荐或推荐 名代表,共计由 名代表组成。或按住宅类型 名代表(别墅 名代表,排屋

  名代表,公寓 名代表,其他物业 名代表);非住宅类型 名代表(商业物业 名代表、办公物业 名代表、工业物业 名代表、其他物业 名代表)。

  五、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五) 。

  六、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拟采用下述 项办法产生:

  (一)业主报名自荐;

  (二)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产生;

  (三)

  业主大会筹备组中业主代表成员被筹备组正式向业主大会会议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成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本公示期限为15日,自20 年 月 日 时至20 年 月

  日 时止。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 年

  月  日 时之前向筹备组书面反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公示。

  县、区(开发区、新区) 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0 年 月 日

篇4:合肥市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合肥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十九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编号:

  (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投票人姓名(名称): ; 联系电话: ;

  投票权数: ; 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

  专有部分座落: ; 物业类型: (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其他);

  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填写时间: 。

  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中打“√”。

  委员候选人姓名 赞同 反对 弃权

  备注:1、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从 人中选定 人);

  2、候选人获物业管理区域内双过半数的业主赞成票时,始得当选;获得双过半数以上的业主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以得票数多者当选;实行差额选举的,未当选的候选人获得物业管理区域内双过半数业主赞成票的,按照得票多少作为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

  3、获得双过半数业主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组成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应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

  4、业主不填写任何表决意见、不按规定符号填写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

  5、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和授权内容进行投票表决;

  6、表决票送达的方式:当面领取或送达,并由业主或与其同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的使用人签收;投入业主位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信报箱或者专有部分内;按照业主提供的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发送。

  投票人(签名) : 年 月 日

  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专有部分座落 专有部分面积M2 物业类型 简历

  (另附)

  表决票存根 编号:

  专有部分座落: ;

  专有部分面积: ; 投票权数: ;

  领票业主签字: ; 业主联系电话: ;

  领票时间: ; 代理人签字: 。

  表决议题: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篇5:合肥市关于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示

  合肥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三

  关于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示

  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合肥市 区、县(市) 街道(乡镇) 路(街) 号的 (物业项目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成、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二、筹备组成员人数为单数,其中非建设单位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三、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民委员会,根据业主报名情况,以本物业管理区域中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组织业主自荐或推荐产生。

  四、本次筹备组业主代表组成拟划分为 个推荐区域, 分别是 ,每个推荐区域自荐或推荐 名代表,共计由 名代表组成。或按住宅类型 名代表(别墅 名代表,排屋 名代表,公寓 名代表,其他物业 名代表);非住宅类型 名代表(商业物业 名代表、办公物业 名代表、工业物业

  名代表、其他物业 名代表)。

  五、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五) 。

  六、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拟采用下述 项办法产生:

  (一)业主报名自荐;

  (二)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产生;

  (三)占总人数5%或 人以上的业主联名推荐产生业主代表。

  业主大会筹备组中业主代表成员被筹备组正式向业主大会会议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成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本公示期为 日,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向筹备组书面反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公示。

  区(县、市) 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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