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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团管理实施手册:竣工验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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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团管理实施手册:竣工验收管理

  建设集团管理实施手册:竣工验收管理

  第十六章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16.1 一般规定

  16.1.1 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

  (1) 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16.1.2 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初步验收,第二步是正式验收。

  (1) 初步验收一般安排在正式验收之前一个星期左右,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对整个工程逐项进行仔细检查,按照图纸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将遗留工程及其工作量以及不符合规范要求需返工处理的部分,全部做好记录,列入收尾工程计划,责成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 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设计单位、质检单位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的评定,并召开工程竣工验收总结会。对于需要返工或继续完善的,限期由施工单位组织力量完成,以便尽快将建筑物移交给建设单位投入使用。

  16.1.3 竣工验收主要内容:

  (1) 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

  (2) 质量控制资料。

  (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

  (5) 观感质量。

  16.2 竣工验收阶段管理的程序

  16.2.1 竣工验收准备

  (1) 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竣工验收小组,编制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并限期完成。

  (2)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对竣工验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检查记录。

  (3) 项目经理部在完成施工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后应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实行分包的项目,分包人应按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检验工程质量,并将验收结论及资料交承包人汇总。

  16.2.2 组织现场验收

  (1) 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并经监理单位认可签署意见后,向业主(总包方)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然后由业主(总包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间竣工已办理移交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竣工验收。

  (2) 业主(总包方)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对工程进行核查后,应做出验收结论,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与竣工验收的各方负责人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16.2.3 办理交工手续,该阶段主要工作是:

  (1) 在预验的基础上接受正式验收,并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档案资料验收认可证明”、“工程档案归档移交审核、会签单”、“工程竣工实物交接清单”、“竣工资料交付清单”等资料。

  (2) 整理、移交竣工文件,进行财务结算,编制竣工总结报告。

  (3) 办理工程交付手续。

  16.2.4 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

  (1)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2)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3)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4) 竣工图

  (5) 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

  16.2.5 竣工资料的整理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整理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的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 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的要求组卷。

  16.3 工程竣工资料的分类及组卷

  16.3.1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一般内容:(具体资料视工程项目要求而定)

  开工报告、竣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设计变更通知、技术核定单、地质勘察报告、定位测量记录、基础处理记录、沉降观测记录、防水工程抗渗实验记录、混凝土浇灌令、商品混凝土供应记录、工程复核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施工日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预(结)算书、竣工项目一览表、项目施工技术总结等。

  16.3.2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一般内容

  (1) 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钢材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焊接实验报告、焊条合格证、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报告、砖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防水材料合格证和实验报告、构件合格证、 混凝土试块实验报告、砂浆试块实验报告、土壤实验、打(试)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工程隐蔽验收记录、中间交接验收记录等。

  (2) 机械及电气设备安装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主要设备、材料合格证;设备安装记录、电气设备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设备实验、试压、调整记录、设备试运转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实验记录、系统清洗记录、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实验记录、卫生洁具盛水记录、锅炉烘炉、煮炉、设备试运转记录等。

  (4) 其它专业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见相关档案归档规定要求。

  16.3.3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主要内容: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抽查记录;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等。

  16.3.4 工程竣工图

  工程竣工图应逐张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内容应包括:业主(总包方)、施工单位、监理等单位名称、图纸编号、编制人、审核人、负责人、编制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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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

  1、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2、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较大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执行。

  3、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设备已在规定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4、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对于借故不参加或拖延时限的,公司工程部与施工单位可直接安排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直接交付使用。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地方,验收小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免费返工,直至合格。

  5、土建、设备、管线等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参照部颁的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能投产,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办理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美观,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安装工程量与图纸相一致,材料消耗与工程量及规定损耗量相一致,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测试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符合工程档案要求后,要向工程部资

  料组进行移交。

  工程竣工资料一律加盖"工程部竣工资料"图章后方为正式资料

篇3: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规定

  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行为,贯彻公司质量体系要求,现作如下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2、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质量科;公司质量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柬。

  3、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使用。

  4、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5、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叁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6、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按规定进行回访。

篇4: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

  工程验收可分为单项工程验收与全部工程验收:

  1、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2、 全部工程验收

  (1)验收准备阶段:由现场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一同进行。

  工作内容:核实建筑安装工程的完成情况,列出已交工工程和未完工程一览表(包括工程量、预算价值、完工日期等);提出财务决算分析;检查工程质量,查明需返工工程;整理汇总项目档案资料,将所有档案资料整理装订成册,编制好工程竣工图;登载固定资产,编制固定资产构成分析表;落实生产准备工作,提出试车检查的情况报告;编写竣工报告。

  预验收阶段:由现场项目管理部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有关单位进行。

  主要内容:检查核实所有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检查项目建设标准,评定质量,对隐患与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检查财务帐表是否齐全,数据是否真实,开支是否合理;检查试车情况;督促返工,补做工程的修竣和收尾工作的完工。编写竣工预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向主管部门提出正式验收报告。

  正式验收阶段:由国家有关部门主持,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内容:听取项目管理方对项目建设的工作报告;审查竣工项目移交生产的各种档案资料;评审项目质量,对主要工程部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复验,鉴定,对工程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鉴定和评审;审查试车情况,核定尾工项目,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审查竣工预验收鉴定报告,签署验收鉴定书,对整个项目做出总的鉴定意见,对项目动用的可靠性做出结论。

篇5:现场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施工合同约定的合同工程量全部完成,并自检合格后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填写《单位工程验收记录》报送项目管理服务机构。

  2)专业管理工程师核查承包单位资料并在项目经理的组织下进行现场预验,提出整改意见。

  3)经项目管理部检查,承包单位整改达到合格要求后(包括资料和现场施工),由承包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4)项目管理服务机构依照质检站要求的程序,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勘测、设计及质检站进行竣工验收。

  5)项目经理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并由各方提出《工程项目实施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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